璞 玉
这是不是又一个“拍脑袋”决策?
国有企业管理层年薪将设最高额限制,初步定为不超过员工平均工资的14倍。消息一经传出,坊间议论纷纷。
“14倍”,这就是人力资本和劳动力价值的最大比例。一道在全世界都无解的难题,一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都不敢计算的数字,不知是中国的哪位高人给轻松破解了。连经济学家们也不得不道一声:佩服。
“14倍”的准确性让人质疑,这条政策的目的更讓人费解。
有人说这是“限薪令”,旨在缩小岗位薪酬差距、维护基层员工利益。
然而,对于一些企业效益不好,表面工资不高的国企高管们来说,这却是一条不折不扣“涨薪令”。明明是他们搞穷了企业,反而要按照政策,堂而皇之的涨工资。
企业搞得好的,要限薪;企业搞得不好的,反而加薪。这种“鞭打快牛”的政策,让人实在看不懂。
还有人认为这是激励机制,是对管理层人力资本价值的认可。这也奇怪了,难道国企高管们的人力资本都是相等的,大家都是一个水平?既然干好干坏都是“14倍”,谁还会干那么起劲呢?
“14倍”限了高薪,补了低薪,从政策上拉齐高管们的收入,成了国企高管们的“大锅饭”。这样的“激励机制”只会起到“奖懒罚勤”效果。对能人来讲,“14倍”低了;对庸才来讲,“14倍”浪费了。
此政策也许还有一层深意,以为有了上限,今后高管们自己涨工资时,一定就会先想想给工人涨工资。如果真这样,倒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点儿贡献。
然而,千万别掩耳盗铃。众所周知,很多国企老总们都不是靠工资活着。工资条上的那点儿钱,对他们来讲,只是聋子耳朵:摆设。有民谚曰:“抽烟基本靠送,喝酒基本靠贡,工资基本不动。”
这种让人摸不着头脑,模棱两可的政策,究竟有没有经过民主听证?“14倍”的科学依据又在哪儿?这是不是又一个“拍脑袋”决策?我们表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