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春红 张 萍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使西部
劳动者素质大幅度提高,使得西部人力
资本与自然资本相匹配。随着我国经济
的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将一些产业传递
到西部,西部产业结构的升级要求拥有
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者。大多国内学者认
为,在知识经济时代,单纯依靠投入物质
资本和开发环境资本来促进西部大开
发,既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也受
到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严重桎
梏,只有积极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不断提
高人力资本存量,才能将其潜在的资源
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如何提高
西部企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一、西部人力资本投资现状
西部地区人1212.85亿,占全国总人口
的23.1%。掘资料表明,1998年东部地区
平均每100人拥有科技人员18人,西部地
区仅为2人;东部地区乡镇领导大专以上
学历的占64%,西部不足20%;全国国有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东部为51%,而西部
仅为17%。而且稀少人才还在不停地外
流,其严重程度远胜过资金和其它资源
的外流。西部要开发就必须采取措施改
变这种人才匮乏的现状。而西部企业人
力资本投资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人力资
本产权不明晰。
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人力资本
投资主体间的利益就会模糊不清,就不
能确定其投资能带来多少权益。传统的
人力资本产权界定的观点是人力资本产
权仅属于人力资本载体个人(被投资
人)所有,企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得到
的只是人力资本的使用权,随着人力资
本流动壁垒的逐步解除,被投资培训的
员工可能会离开原企业,流向待遇更好
的单位。人力资本投资所具有的这种风
险使得西部企业对其投资的激励不足,
因为他们投资却得不到人力资本产权,
担心人力资本载体的流失而蒙受巨大损
失。由此可见,人力资本产权结构和归属
的不明晰,严重地扪‘击了西部企业进行
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二、人力资本产权的结构
人力资本是投资形成财产的一种形
式,与物质资本一样具有产权。在产权理
论中,产权结构被习惯地理解为产权的
权能结构,一般将产权的权能划分为四
项,即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
按照这种传统产权观点,人力资本产权
的四项权能可以分离,分别属于不同主
体,形成一种多维的人力资本产权权能
结构,即人力资本的天然载体拥有人力
资本的所有权,企业或国家拥有人力资
本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个人占有人力资
本所有权的收益权,企业或国家占有人
力资本使用权和处置权的收益权。在理
论界,这种人力资本产权结构观点十分
流行,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人力资本运
营过程中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客观事实,
但关于人力资本产权的这种观点存在很
大的逻辑矛盾。
产权结构是产权理论研究的一个重
要方面,产权结构简单地说就是关于财
产的各种权利及其主体相互之间的关
系。关于产权结构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
产权结构涉及到一系列的权利及主体,
传统产权理论中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
产权权利主要包括以上四种权利。这四
种具体权利能较好地解释独立物财产的
产权结构,因而,被理论和实践广泛地接
受和运用。但是,人力资本的这四种权能
之间具有严重的交叉性和渗透性。例如,
收益权是所有权、使用权的结果,其本身
是所有权、使用权应包含的内容,或者是
不同于所有权、使用权的又一个层次的
问题。所有权与使用权、处置权与使用权
似乎也有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使用人力
资本的权利是人力资本所有权的应有内
容,使用人力资本的权利本身就是一种
处分权。人力资本除了以上四种产权权
能外,还有其它权能,如占有权、支配权、
控制权等。因此,准确、清晰地划分人力
资本产权权能虽然是必要的,但是几乎
是徒劳的。在人力资本产权结构的研究
中,应避开严格的产权权能划分,重点探
讨人力资本的参与主体以及其在人力资
本投资运营中的地位、作用、行使产权的
方式等问题。
三、西部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动力
鉴于现代人力资本产权结构特点,
现代人力资本产权是一种既有相互独
立,又有相互交叉的结构。人力资本的天
然载体(个人)对其人力资本投资能获
得人力资本的部分产权;人力资本非载
体(企业和国家)对人力资本进行投资
也能获得人力资本的部分产权。所以,明
晰人力资本产权的重点不是产权权能的
划分,而是个人、企业、国家分别占有人
力资本产权的侧重点以及其行使人力资
本产权的方式。企业进行人力资本的培
训和开发是保证企业获得充足人力资本
的产权支持,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利
益最大化;企业是否进行相关投资,投资
积极性的高低,投资数量多少,投资结构
的安排,都要看能否实现利益最大化。而
投资利益的大小往往取决于投资主体之
间的产权关系及社会对人力资本产权的
保护状态。只有合理地划分人力资本产
权结构和归属,企业才能(下转第26页)
(上接第27页)够获得人力资本产权,以
取得更多的人力资本投资收益,才会进
行和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因而,对人力资
本产权的拥有就成为企业进行人力资本
投资的动力。
根据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建议:第
一,建立人力资本产权认定与协调机制。
与人力资本投资相对应,坚持“准投资准
所有”的原则,认定并协调个人、企业、国
家之间的人力资本产权关系。认定人力
资本产权并不在于划分人力资本产权权
能,而关键在于碗定个人、企业、国家分
别行使人力资本产权的方式和侧重点。
第二,建立人力资本产权的流动与交易
机制。国家应通过立法手段建立完苦的
人力资本市场体系,使人力资本产权按
照其内容和对象可以进行部分产权的交
易,以实现产权的部分流动。人力资本产
权交易不仅仅是人才流动问题,伴随企
业间人才流动,还有企业的人力资本产
权流动。这是因为如果人才流出企业进
行了相应人力资本投资,那么该企业应
拥有部分人力资本产权,作为人力资本
投资主体企业府该通过人力资本产权交
易收回只人力资本投资成本,以此规避
风险,从而提高企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的积极性。现代人力资本产权的流动与
交易机制既要确保人才在企业间、国家间
能够自由流动,又要确保人才流出企业、流
出国家获得相应人力资本产权的补偿。现
代人力资本的流动与交易不能简单地理解
为人力资本天然载体的个人行为,其可能
也伴随着企业行为,甚至国家行为。
总之,现代人力资本产权应在不影
响人力资本天然载体利益的情况下界定
给人力资本非载体的投资者(企业和国
家)。因为产权经济学理论发现,由单一
主体完整地行使产权是不经济的。㈩让
部分产权给他人,由多元化的主体共同
占有并行使人力资本产权,以达到优化
人力资本产权结构、提高人力资本投资
效率,从而达到提高西部企业进行人力
资本投资的积极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