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咚
赔了,平了还是暗赚了?晚会捐款为什么还要命悬商家的输赢?
今年国庆黄金周上演的有响当当“中国”和“法律援助”字眼授权背景的“因为有爱2004群星演唱会”,曲终人散一个月来,由于主办方和相关部门信息公布的滞后和缺失,这一话题引发了业界深层次的思考与追问。
【焦点之一】
“法律援助”这面旗该怎样扛?
10月5日,公演于申城的“2004群星演唱会”,该怎么定性,一直是记者心中的谜。说是纯商业演出吧,可她打出了“中国法律援助”的公益大旗,而且还有该基金会和上海司法援助部门的特别支持;说她是公益义演吧,授权方和主承办方又不断“更正”这个概念:
9月17日,在上海演出公司召开的记者见面会上,在场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领导反复强调:这次演唱会不是义演,而是纯商业活动,基金会和上海市司法局、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只是特别支持单位;至于捐款,要等活动盈利后全部捐出。
记者9月30日与这位基金会的分管领导通电话,再次认证了这一说法。
关于“法律援助在中国”主题活动的影响和属性,其实我们可以从去年《法制日报》的报道中去验证:“牵手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义演晚会今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傅铁山,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罗豪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和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等领导出席了晚会。按理,同在这面旗号和宣传影响下的申城这场演唱会,应脉承公益,按义演运行。然而,“义演”在这里演绎成了另一个扩展名:以援助的名义而进行的公开演出,但属纯商业性的。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桑副主任介绍:“据我所知,世界上只有中国为法律援助专门立法。目前,中国法律援助有三个基本来源,即政府出资、社会捐赠和律师义务办案。”由此可见,这面旗怎么扛,给谁用,绝不是个人和某个团体的行为,必须规范程序,依法授权。
申城和青岛的那场演唱会遭遇滑铁卢和票房门后,多位长期从事法律援助的老同志向记者吐露郁闷:这次授权冠名,为什么不设定爱心捐款的基本保障线?为什么不公开招标,让真正有爱心、有诚意、有实力和会市场化运作的商家先捐款,再接旗呢?现在可好,捐款不仅要看市场的脸色,还要被商家的“最后成本”牵着鼻子走,比讨饭还难受。难道这面旗就这么的不值钱!
对这次主、承办方在演唱会半小时后超低价割票的行为,更是遭到众多默默护旗者的激烈抨击:现在真的都那么有钱了吗?票价为什么不面向百姓大众走中低价位呢?“以法律援助为名的活动,既要市场,更要维护主题的严肃性。事先运作不到位,事后乱洒票,这是对授权冠名的不尊重。既然扛出了法律援助这面旗,如果不能挣钱(获捐款),起码要争光,但绝不能抹黑!”一位司法干部向记者表达了对活动的看法。据悉,这次被活动指定为特别支持的司法援助部门,除了那次记者见面会的标志性亮相外,因种种原因,后既没有参加活动具体宣传,也没有一人能领到场地证而获准进场,只是被告知:要演出票,需出3~5万!让人对“特别支持”有了更深的体验。
【焦点之二】
演唱会,是亏了还是赚了?
一位曾经长期从事大型文体活动经营管理的职业经理向记者点穴:演唱会是台烧钱机,过程有点像赌博,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玩一把的。这里除了投资大,最主要的就是回报(利润)的不确定性。玩好了,是火中取栗,声香俱全,赛过爆米花,进去一小撮,出来一大把;玩砸了,是飞蛾扑火,烟熏泪流,烧了还找不到灰,刺激特别的大。我们总是奉劝不在行的人千万不要涉足演唱会。
自去年演唱会市场完全放开后,全国各地的演唱会都举办得红红火火,上海堪称是全国的缩影,几乎每月都有四五场演唱会,举办单位更是迅速从国家一级资产的演出公司、电视台向民营公司扩展。然而,歌迷们在享受满目皆是的文化大餐的同时,也学会了挑食,一些拼盘式的演唱会已呈颓势,票价直线下跌。
10月27日晚,本次晚会主办单位的“许董”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
“上海这天的演唱会,张秀夫会长也到场了。我们这场不是义演,也不是公益演出,所有的成本都是商业报价,开销很大。为了不造成演出的负面影响,我们放了上万人。这次亏了二、三百万,青岛也亏了二、三百万,所以目前捐款就难以落实了,因为之前和基金会有协议:演出后的利润全部捐出。不过在12月16日,我们在人民大会堂还要演一场,纪念上次演出活动1周年。到时需要进场,我会寄票的。”电话里的“许董”十分乐观客气,丝毫没有被亏累的感觉。
是亏?是赚?从两地的投资看,砸进了四、五百万,应该是亏了。但有内行人语出惊人,认为虹口这一场有可能是暗赚了!且看路经推导:
青岛当时仅出售门票60多张,就获营业额4万多。这是一个去掉最高、最低两头价位的中间值,平均每券为666元。虹口足球场去掉后场,内场和看台可容25000个席座。以当日正点进场两成计,应有5000人进场,以平均每人666元计,应实现票房333万,再加上现场“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余家广告和节目单上多家协办、指定单位的后援,晚会应有近400万的账面收入。按常规,晚会的成本,应该由45万场地费,40万的搭台费,12万的交通治安维护费计97万,再加上12名歌手平均每人10万计120万的演出费和每人3万的国际旅差费(因现场是声带伴奏,故未计算乐队费用)计36万,基本演出成本为253万,工作人员的管理费为开支的10%即25万。可见,投资方应是赚的,哪还用亏二、三百万呢。对此,我们希望听到有关方面的确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