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仁儿媳:高干子弟的反面教材

2004-04-29 00:44
检察风云 2004年22期
关键词:陈林兴业志远

高 海

我有今天,是因为自己的贪欲,还有父母疏于教导。身居高位的爸爸没有始终如一地对我们严厉管教和约束。——易阳

2004年9月16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的儿媳妇易阳涉嫌受贿一案。33岁的易阳是江西省清江县人,研究生文化。在江西期间,易阳也算是个才貌双全的人,所以能够嫁给时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方仁的儿子刘小伟,成为一名高干子女的家属。1993年,刘方仁调任贵州省担任省委书记后,易阳及其夫刘小伟很快也跟随着来到贵州,并进入贵州省工商银行工作。1997年易阳下海担任贵阳阳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后定居深圳南山区美加广场。2003年刘方仁案发后受到牵连,于2003年12月3日被逮捕。

在两个小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易阳对遵义市检察院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没有异议,只是强调自己有自首和积极退赃的情节。部分群众及易阳的部分亲朋旁听了审判。

与别的案件当事人不同的是,易阳的普通话说得不错,在法庭上表现出了较好的口才,且声情并茂,感人肺腑,让法庭工作人员和旁听群众颇为感慨。

“金融买家”收购“中天”,刘方仁儿媳想跟进发财

在报道刘方仁相关案时,有一个人不得不提起,他就是导致刘方仁及其家族彻底“翻船”的人物,被外界称为神秘“金融买家”的刘志元。说刘志远“神秘”,因为关于他的身世有三种版本。其一,北京市工商局提供他的注册资料显示,刘志远生于1957年,1975年~1978年在河北省安次县工业局生产科任职,1979年~1981年在天津河西区企业局工作,1981年~1993年任天津天马企业集团公司经理。其二,天津市工商局的注册材料记录:刘志远出生于1956年,1975年~1981年在天津地质研究院行政科工作,1982年至1988年在天津腾达制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工作,1989年至1995年在鸣川国际工贸(天津)有限公司业务部工作,此后停薪留职。两套材料中均附有刘志远的身份证复印件,而两份复印件并不一致。刘志远一位中学同学则阐述了他的第三个版本:刘家在廊坊,曾工作于中国方便食品技术中心,1987年左右“下海”,到天津则是1988年,做了几年服装生意,然后“做股票”。

刘志远不停地改变身份和经历,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其经商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刘的事业上一层楼是在1997年,作为主要股东,刘志远创立天津开发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华泰置业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刘志远所占股权为37.5%。在工商登记上,华泰置业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建设开发、商品房销售等业务,据说,在天津的确曾有过几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但是,4月下旬,老住户称那里“没有这家公司”。

就是这样一家公司,1998年拿出了1100万元发起成立了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兴业于1998年6月在京成立,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股东无一例外为来自天津的公司。华泰置业从出资看是最小的股东,但这并不妨碍刘志远成为世纪兴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从此,刘志远开始了转战北京的征途。

至1999年2月,世纪兴业增资至13600万元,华泰置业追加投入8000万元,成为控股67%的大股东。事实上,据工商资料,华泰置业1999年业绩为亏损,实际上已经资不抵债。

1999年1月前后,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拟转让所持有的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部分国家股。时任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兴业)法定代表人的刘志远来到贵阳,准备再举收购中天公司的国家股。

中天企业由此成为世纪中天,并且掀起了股票狂涨的一个奇迹。

刘志远到贵阳求购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家股时,刘方仁儿媳易阳得到了消息,为了跟着发财,她决心插上一手。

易阳原系贵州省工商银行的干部,由于有着刘方仁这座靠山,她在行里有着令人羡慕的岗位,并且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应该说,银行是所有机关部门里最好的单位之一,收入要比一般的机关部门高出几倍,加上有着做省委书记的公公呵护,日子过得应该够富足够滋润了。然而,古话说得好:“人心不足蛇吞象”。加上全国各地高干子女经商发财、富得流油的消息不断传来,易阳心里失衡了。她觉得和这些人相比,自己还是寒酸了些。于是,她和丈夫便经常央求刘方仁商量,要求下海经商,利用刘方仁手中的权力赚大钱。

于是,在刘志远准备收购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时,易阳颇用心计地让人放出风声:此事只有易阳能够摆平。不久,刘志远便闻风而来,找易阳帮忙。不过,刘志远不知道易阳在公公面前究竟有多少说话分量,因此他在找易阳的同时,也找了其他一些实权人物。于是,易阳多次找人放风,让刘志远知道,此事非经易阳帮忙不可。经过几次协商,刘易双方达成协议。——刘承诺在事成后给易500万元,易承诺请公公出面帮他拿下中天股份。

易阳将此事告诉了刘方仁,称如收购成功,会有很好的收益,并让刘方仁必要时出面协调。

刘方仁出面打通关节,儿媳捧得500万“回家”

自从刘方仁从江西调任贵州担任省委书记后,尽管在场面上他仍然是个义正辞严的省委书记,然而在本质上在私下里他已经渐渐开始腐败了。

1993年刘方仁到贵州任省委书记不久,就在贵州饭店里认识了理发员郑和英,并为她的美貌所迷。郑和英的姘夫系贵州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陈林,陈林得知刘方仁看中郑和英后,不但不吃醋,反而怂恿她努力奉迎,甚至自己愿意帮助他们安排场地成奸。从此,陈林与郑和英在刘方仁面前以表兄妹相称,在陈林多次为他们安排场地成奸后,郑和英向刘方仁提出要他帮助“表哥”陈林揽些工程。

1997年2月承揽的贵阳百成酒店全部室内装饰工程,就是在郑和英央求下,由刘方仁在场宴请时任贵阳百成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谌秀英后,才搞到的。为与刘方仁搞好关系并感谢刘方仁,从1995年3月开始,在刘方仁出国前及春节前,陈林到刘方仁家或通过郑和英,先后多次送钱给刘方仁,刘也都予以收受。(让刘方仁始料不及的还有情人郑和英和陈林的关系。直到被“双规”,刘方仁始终对郑与陈自称是表姐弟的说法深信不疑,这也是他放心地让陈林一手安排自己和郑和英约会的重要因素。)此外,1996年1月,贵州军电建设集团公司向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贷款,因不符合贷款条件未获批准。同年2月,刘方仁应军电集团总经理刘宫嫦的请托,向时任中行贵州分行行长的李英才过问军电集团贷款的情况。后中行贵州分行向军电集团贷款人民币500万元。为感谢刘方仁并继续与刘方仁搞好关系,从1996年开始,刘宫嫦单独或与廖平一起多次到刘方仁家送钱给刘,刘也都予以收受。

就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易阳和丈夫一次又一次地提醒刘方仁,特别是在刘方仁即将退位的时候,他们劝道:“没几年你就要退休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如让我们下海找点钱。”刘方仁想想也是,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即便贵为省委书记又如何?年龄一到,还是要退位。退位以后,还是“老同志”一个,还是没有给子女留下什么财产,连普通的个体户还不如。而这时他所收受的陈林、刘宫嫦的钱毕竟是有限的,几十万也就几十万,而且风险很大,不太靠得住。因此,1997年下半年,他终于同意让易阳辞去职务,开办了贵阳阳达实业有限公司,而且答应帮她的公司业务打招呼。

1999年7月底,刘志远收购贵州中天一事,在贵阳市市长孙国强手中被卡,易阳就跟刘方仁说了这事。根据刘方仁的授意,易阳打电话给孙国强说“老爷子要请你吃饭”。于是,刘志远做东在贵阳市柏顿酒店请刘方仁和孙吃饭,席间,刘方仁对孙说:“北京公司收购中天是好事,应该支持。”第二天,孙同意刘志远收购中天。但不久后,收购一事又在财政部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司被阻,刘方仁再次出面给贵州省副省长顾庆金联系,让其出面说情,最终使财政部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司对世纪兴业咨询国有股权转让政策问题的复函很快转发至贵阳市国资局。2000年1月6日,贵阳市国资局与世纪兴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向世纪兴业转让中天公司国家股3300万股。(注:世纪兴业持股33.65%,成为中天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交易金额为7953万元,即2.41元/股,低于中天公司当时的每股净资产。

1999年4月至2000年上半年,刘志远先后四次共给予易阳人民币500万元。易阳和其夫刘小伟将此事告诉了刘方仁,并说是全家的钱。

2000年1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天企业发布公告称,世纪兴业出价7953万元从原大股东贵阳市国资局手中收购3300万股(占总股本的33.65%),从而成为中天企业的第一大股东(需要指出的是,世纪兴业在北京市工商局所登记的工商资料显示,交易金额亦只有4070万元)。

2000年12月,中天企业易名为世纪中天,而其股价更早于年初时的14元启动,一飞冲天,狂升至74元。当然,不久之后又一跌到底、被视作“烂股”,又是后话了。

500万巨款辗转藏匿,儿媳泣诉“以我为鉴”

按照刘志远与易阳早先达成的“君子协定”,刘志远于1999年上半年、2000年初、2000年上半年及完成收购后,分别在贵阳、深圳分4次把共计500万元的人民币交给了易阳。随后,易阳将此事告诉了刘方仁。2002年7月,易阳与刘方仁等人商量了该500万元人民币的分配及取款方案。

易阳在法庭上供认,“我收到刘志远送的500万元的好处费后,和丈夫一道跟爸爸说,'这笔钱我是帮全家人找的。2002年7月,我们商量了这500万元的分配及取款方案:爸爸妈妈(刘方仁夫妇)200万,我丈夫的大哥、大姐各50万,我和丈夫及孩子200万元。

没过多久,我感觉要出事,便把这500万元和另外200万元共700万元转移到深圳我妹妹处藏匿,并明确了取款方案。还特别言明,另外的200万元作为'业务'经费,万一出事的话,就用那笔钱跑关系。(刘方仁一案案发后,这笔异地转移藏匿的巨款被追缴。)”

易阳的这番交代,是对刘方仁在一审后上诉中所称的自己“不构成受贿罪”的有力批判。因为易阳所收的500万元贿赂,从头到尾都在刘方仁的掌握之中。

确实,易阳是刘方仁落马的一个重要环节。除了卢万里和刘长贵,易阳是把刘方仁牵出的第三个关键人物,收受500万元的问题正是因易阳的交代而来。而易阳本人的事发,则也是因卢万里案而起。据悉,易阳下海后和卢万里的关系日益密切。为了巴结易阳,卢万里将省内的很多公路工程交给了易阳的公司来做。由此,易阳和卢万里之间存在大量的经济往来。

因此,卢万里案发后,一方面交代了刘方仁的问题,另方面也交代了刘方仁儿媳的问题(当然有的方面未必能在法庭上定受贿)。易阳在受审时为了减轻罪责,认罪态度较好,交代了在其公公刘方仁帮助下,收受500万元,并与刘方仁全家共同瓜分的重要事实。由此而导致刘方仁彻底落马,否则,要是没有这笔巨款,刘方仁刑期将会大大缩短。

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对易阳受贿犯罪事实均无争议,易阳只是强调了自己有自首和案发后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表现。

在最后陈述时,易阳声泪俱下。以下是根据录音材料整理的易阳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

我作为一名高干子弟(哽咽哭泣,停顿),我十分羞愧(停顿,用手巾擦眼泪)。我的行为,不但害了我自己,还给我的家人带来了不幸。(哽咽,过了好一会,易阳才用低沉的声音继续陈述。)我错用了爸爸的权力!

我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普通的母亲(擦眼泪),我30岁才生孩子,孩子出生还不满11个月,我就因为此案离别了嗷嗷待哺的孩子(哭泣)。

我有今天,是因为自己的贪欲,还有父母疏于教导(哽咽哭泣)。身居高位的爸爸没有始终如一地对我们严厉管教和约束。我本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和一个有很好发展的事业,今天成了这样。

(哭泣停顿两分钟)悔不当初呀,希望大家和其他高干子弟以我为鉴!

审判长,我知道法律无情,但人是有情的。我自愿接受法庭的审判,但我希望法庭充分考虑我的自首情节。看在我孩子的分上,能法内施情……(哽咽哭泣)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易阳与刘方仁互相勾结,并利用刘方仁的职权和地位,为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收购贵州中天的国有股权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5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考虑到易阳在案发后认罪态度好,赃款已全部追缴,以及在本案中的作用和地位,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至于易阳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强调的其有自首情节,法庭认为:在易阳被刑事拘留前,刘方仁已经交代了与易阳共同受贿500万元的事实,因此这一辩护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故此,2004年10月12日法庭一审判处易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易阳对此判决不服,表示要提出上诉,以获得更轻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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