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永堂
见到不少记者在申报职称、撰写采编体会和经验时,对自己的作品常常冠以"引起强烈反响"等评语。这其中,恰如其分的当然不少,但名不副实者却也不在少数。
新闻作品发表后,如果说真的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在尽可能广的范围流传开来,对工作产生了极大的推动,确实让人"不禁拍手叫好",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的记者本人如此认定自无不可,因为这种对荣誉的自我肯定是合情合理的。然而,人们司空见惯的是,多数自我认定其实夸张色彩极浓,自诩得花儿一般、声言"读者异口同声地称赞"的作品不过稀松平常。多数人之所以这样做,轻则是自觉不自觉地受了虚荣心的感染和影响,重则是名利观的坐标上出现了偏差和失衡,为捞取荣誉和一己私利,到了置事实的本来面目于不管不顾的地步了。
从事记者工作的,无不希望自己采写的作品能够产生热烈的反应和持久的回响,在新闻进程中留下深深的足迹。然而,有两个方面似乎不应忘记:其一,作品的反响及效果究竟达到什么程度,自有一个毫不讲情面的客观评价标准,社会各界和读者最有发言权,记者本人最好别去学那自卖自夸的王婆;其二,从长远看,自我虚夸者不仅"实惠"寥寥,反倒会损毁自己的形象--人们会想,一个对自己本无亮点的作品都随意"注水"的人,会在新闻采写中较好地达到真实、客观、公正这一最起码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