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 文
·宪法学家,参与多项中央与地方政府改革方案设计。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兼法学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
·现任国家行政学院领导学部教授;享受国务院颁发国家特殊津贴专家。
·兼职全国人大研究室特约研究员;亚洲银行政府能力与法律规制顾问;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宪法学会理事等。
宪政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核心
问:党的十六大以后,“宪政改革”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学术界也发出了很多声音。您作为国内一位知名的宪法学家,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杜钢建:其实“宪政改革”这几年来一直都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我们一直在说要实现依法治国,首先就要求“依宪治国”。
十六大报告起草小组实际上在一年前就开始对“宪政改革”问题作调研,在十六大报告里也体现出了这方面的思想。十六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强调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等问题。这里面都包含了宪政改革方面的内容,因为“政治文明”的核心其实就是宪政文明。
简单来说,宪政文明包括三个文明:政府文明、人民文明、政党文明。但现在,我们还存在很多不文明现象,比如:一些政府部门的行为不合法,不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自由;一些公民权利在制度上还得不到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权利意识也有待提高;政党内部,从组织到个人还不是十分民主,一些地方还存在“家长制”、“一言堂”现象等等。
进行宪政改革就是要改变这些不文明现象,通过民主实践来实现政治文明,做到三个文明的协调统一。
问:您认为政治文明对宪政改革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杜钢建:政治文明对宪政改革提出了很多要求,最主要的应该是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宪政观念要文明。这需要树立几个观念:
1.基本人权观念,中国至今没有把“人权”写进宪法,这是今后宪法修改要考虑的问题;2.人民主权观念,目前我们的提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太过于笼统,不便于操作;3.民主权利观念,即要真正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4.权力制约观念,进一步强化权力分离与相互协调制约。
其次,宪政制度要文明。依法治国的建立可以用一些基本制度来考察,我作了一个简单统计,大大小小大约有100多项制度,而目前这些制度很多我们都还没有建立,或者需要完善。比如违宪审查制度就是一个重要方面,这才能保证宪法的权威。其他比如地方自治(中央分权)、国会制度等等。
第三,宪政行为要文明。这就要求五大涉宪主体(政党、政府、立法代议机关、司法机关、民众)的行为应该遵守宪法,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
最后,宪政秩序要文明。这需要我们有一个统一的宪政体系,有一套完善的宪政法律操作程序等等。
宪政改革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问:您认为我们进行宪政改革,最需要的是什么?
杜钢建: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敢于大胆探索,我们的宪政改革才能真正有所突破。
中国的宪政改革恐怕不仅仅是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下进行修改。现在的中国是一种专政思想指导下的体制(无产阶级专政),其实离宪政要求还有相当距离。我们的权利划分是以过去的阶级划分思路来确立的,阶级的不平等导致权利划分不平等,而且重在打破产权;今后,我们的权利划分基础应该是以保障基本人权为核心,以平等权为前提来划分权利,重在落实产权,保护产权。
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按照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历史阶段的规划(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5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进行思想体系的转轨,用20年的时间真正去建立起适合我们国情的宪政体制,用50年来完善它。这有一个从宪法理论更新到宪政制度的完善过程。十六大提出了一个很好的目标,要想去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
问:如何解放思想,怎么样进行大胆探索呢?
杜钢建:这就要求我们敢于大胆借鉴。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西方的政党制度、行政模式等等我们肯定不能照搬,其实也不可能照搬,但一些先进的思想理念我们却可以学习。
比如三权分立,过去大家始终觉得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所特有,但实际上按照现代公共管理的模式来看,“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制约是很正常的,但又需要相互协调,这就是新三权理论。而这新三权又都统一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框架下。这次十六大报告就把“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提了出来。
依宪治政,司宪督政
问:我们的宪政改革具体应该怎么去做呢?
杜钢建:我认为总体思路可以归结为八个字:“依宪治政,司宪督政”。
中国的宪政改革是以行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具体来说,需要做几个方面的改革:
1.政府组织体系改革。我们的政府组织体系需要修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需要重新划定职能范围。中央负责宏观调控,经济决策;地方负责执行具体事务。比如教育部直接管理的大学、卫生部直接管理的医院,都应该交给地方。同时要加强中央监管,避免多头为政。比如,现在食品、医药、化妆品等等一直是分散管理,以后的趋势是统一监管。
2.政府职能改革。现在西方国家公共管理的改革是进行决策与执行的分离,设立执行局。我们的行政改革也要求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这就需要集中统一,把以前各自为政、多头执法改为统一执法。可以考虑的方式是中央部委一部分改变职能,只进行政策制定,做出决策,而另外一些负责执法。当然,也可以考虑设立独立的执法部门。政府与下属部门之间也要考虑决策与执行分立:一种是强化政府决策权,部门负责执行;另一种是现有部门进行归并,形成大系统;再一种是政府决策与部门决策相协调。
3.政府机构改革。要通过进一步精简机构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另外,加强财政管理的关键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规范中央、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目前国家也正在考虑财政部之外设立国家预算局。
4.事业单位改革。要做到“政事分开”,可以考虑把一些有行政权的事业单位直接变为政府部门,一些没有也不需要有行政权的变成企业,进入市场。
问:除了行政体制改革,宪政改革应该还有很多内容吧?
杜钢建:对,宪政改革要做的事是很多的,它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从大的方面来说,除行政体制改革之外,主要还有四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1.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重点是法院的独立和地位提高,重点要加强法院的垂直管理,实现法官人事权、法院财政权的独立。
法院垂直管理有三种模式可以考虑:设立大区法院,比如美国划分了13个法律大区,成立大区法院,大区内部垂直管理;第二种是现有省级法院建制不变,市、县一级法院由省级法院直接管理;最后一种是各地方法院全部由最高法院统一垂直管理。
另外,司法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现在我们的立法机关立法能力严重不足,我们国家很多时候是行政推动立法,今后需要考虑的是全国人大中一些有专业、法律背景的代表常任化、专职化。
2.地方自治与中央分权。今后要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其实从1994年分税制以后中央和地方就存在一个谈判的关系。过去我们公有化形式单一,只有国有,没有地方公有。今后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地方分权,使地方政府有权成为公有资产的法人。以后在省市建立的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不再仅仅只是代表国家,而是地方真正成为所有权人。财政权的到位,地方就可以逐渐建立地方自治。
3.扩大基层民主。今后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村民选举要向乡镇发展,并扩大到县市也实现直接选举。地方事务应该由居民进行票决。
4.理顺党政关系,进一步完善多党合作。要考虑制定《政党行为法》,党国不能合一,党产应该明确。执政党在代议机关中名额应该明确限制,最高不要超过55%,既使决策民主化,增加代议机关活力同时也保持了执政党的控制力。党管干部以后应变为党管党员干部,非党员干部副部级以下应该不再干涉。
宪政改革的近景预期
问:您谈了这么多,应该说为我们今后的宪政改革做了一个长远规划。但从近期来看哪些是可以做的呢?
杜钢建:我始终认为,宪政改革必须有一个长远思路,不能只看眼前。不过,就目前来看,很多已经是在进行的了。
比如宪法司法化的问题。目前很多地方法院都在主动受理一些宪法案件,以此推动建立我们的违宪审查制度。而今年,我们的《行政诉讼法》估计会修改,重点是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这也会在实质上加大法院进行违宪审查力度。
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是今后宪政改革的趋势,目前有三种设想: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一个“宪法委员会”(或类似的负责宪法监督的机构);最高法里面设“宪法庭”;设立宪法法院。目前来看,最有可能的还是第一种,这符合中国国情,《监督法》草案里也曾有类似表述。
另外,中国加入WTO,就需要按照WTO的要求来进行改革。比如WTO要求实现四大自由要求:人才自由(很重要内容是人的迁徙自由)、资金自由、货物自由和服务自由。这也对宪政改革提出了要求,这就需要加强规制改革。
“规制”是政府利用规则来限制自由的简称。近20年来,规制改革是西方的热点,放松规制才能实现自由。
行政审批是规制的一种手段。根据粗略统计,现在我们的中央政府一年要完成行政审批28000件左右,而在韩国大约只有3000件,日本2800件。如果不加快行政审批改革,减少政出多门,多头审批的情况,我们很难达到WTO的要求,也很难解决效率问题。
问:目前社会上对宪法以及相关宪政法律的修改、出台,十分关注,你对此怎么看的?
杜钢建:今年两会肯定要对宪法进行修改,主要是和十六大报告相切合,但估计变化还不会太大。现在争论比较大的是“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权”、“保护知情权”能不能写入宪法,估计有可能,但是不一定今年两会就写进去。但今年两会之后一些法律的制定就会很快纳入日程。比如《信息自由法》的制定现在已经提出来了,因为这和政府政务电子化、数字化、公开化,加大行政透明度是密切相关的,与此相适应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也在倡议中。
《监督法》目前已经通过了一读,今年会加快出台进度,还有《公务员法》也会出台;《政府组织法》今年将会修改,《选举法》的修改也会提上议事日程,《立法法》目前主要是落实的问题,不太可能修改。《行政程序法》正在抓紧制定,《行政许可法》有望今年出台。
总的来说,我觉得重要的不在于制定、出台了多少法律,关键是要有一个统一、长远的宪政思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