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别出心裁的“自立协议”

2003-04-29 00:44
台港文学选刊 2003年7期
关键词:亲子儿子

闵 元

六年前,刚满二十岁的郝丁流着泪在“亲子双向自立协议”上签字。这份协议在父子之间约定:儿子不依双亲建家立业,双亲不依独子养老。如今,重新面对协议,郝丁对父亲充满了感激之情——

一纸协议划定父子责任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八日,军人出身的郝麦收选择有国耻意义的日子,用自己的方式要求儿子自立。那天,郝麦收很早就下班,拿着早就酝酿好了的一份亲子双向自立协议等着中专毕业后正在实习的儿子郝丁回家。协议内容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郝丁承担的责任:1、自立承担受高等教育的经费;2、自立谋生,自力创业;3、自立结婚成家;4、自己培育子女。

第二部分,郝麦收和妻子孙子芳承担的责任:1、养老费和医疗费自我储蓄;2、日常生活和患病生活自我料理;3、精神文化生活自我丰富;4、身后事宜自我办理。

有关这一协议,郝麦收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在家里进行了吹风。不过在郝丁看来,父亲只是说说而已,他并没有意识到父亲真的会说到做到。那天郝丁下班回家,当他看到父亲递过来的协议书时,他只觉得脑袋里“嗡嗡”直响。自己长这么大,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下,难道从今天开始,爸妈就真的不管自己了?就像把小孩子扔到马路上一样把自己丢向社会了?想到这,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下来了。

郝麦收也清晰地记得,当时,儿子赌气在纸上歪歪斜斜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就冲进了自己的房间。郝麦收说,“当时我真是不忍心。但我只能在心里说,儿子呀,我这一切都是为你好。”

晚上,孙子芳回来,知道此事,问郝丁:“你签过了?”郝丁不以为然:“哎,一纸空文。”

一个酝酿十几年的设想

作为天津社科院研究老年问题的专家,郝麦收签署白纸黑字的协议并非一时兴致。这是一个酝酿了十几年的想法。儿子刚生下来时,郝麦收就望子成龙,给他规划了宏远的将来。不过,儿子最初的发展却有点不遂人愿。据说郝丁年龄很小时就学会了国骂,还与小伙伴一起用馒头蘸酒吃。对此郝麦收说,“当时那个急呀!我经常晚上睡不着觉。就生了这么一个儿子,万一不成人,那可怎么办呀。当时,我就写了一篇文章《我怎样当爸爸》,寄给了《家庭报》。由于当时正是国家号召‘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怎样当好独生子女的家长,这一话题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

郝丁初中毕业后,因身体太弱就近读了中专学会计。当时,郝麦收夫妇想,自己有不少关系,以后给儿子找份好点的工作肯定不成问题。四年后,儿子毕业了,但郝麦收改变了主意,他提出要让儿子自谋生路。

协议让儿子饱尝了艰辛

签好协议,父子之间却陷入了长期的冷战中。郝麦收说:“那时,他一天到晚都拉长了脸,就像我欠了他八吊子钱一样。”郝丁则说:“当时,我一些同学的父母都帮他们找好了工作,而我的家里却与我签订协议,我真是无所适从。”开始,郝丁还不相信这是事实,便在家里静观了数月的事态,直到认定父亲确实不管自己了,才不得已打了几份简历硬着头皮出门了。

在这六年里,郝丁换了五六份工作,在酿酒厂呆过,又从小广告公司到大广告公司,从个体到合资企业。富有戏剧性的是,六年后,面对当地一家大媒体的招聘广告,父亲主动提出“去找那儿几个很熟的主任说说”,但郝丁说,“别去,就靠我自己吧。”最后,他靠自己面试,闯关,跻身于胜者之列。现在他已成为这家大型媒体广告部的骨干。

不久前,郝丁还清了几年前从父母处借得的读书费用。当时,依据协议说好是“有借有还”。利用这笔经费,郝丁参加了夜大补习班,参加了自考,完成了所学的商业经济的全部课程后,又苦学外语和计算机课程,并于一九九九年考上了中科院商业经济研究生。在边读书边工作的过程中,郝丁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兴趣所在是广告策划。郝丁说,自己一步步走向今天,离不开父母对他要求的自立。

父母自立才刚刚开始

协议的订立是双方的,郝麦收夫妇俩也要自立。郝麦收说,等到自己退休之后,一个孩子要同时赡养好几个老人,那是非常不现实的,所以应该准备好自己养自己。

两年后,就是郝麦收退休的年龄。他已经提前准备办了家老年婚介所,家里还专门开通了老年热线,这几天他与妻子正筹划着办一次聚会,为全国各地的老人牵线搭桥。妻子孙子芳退休之后,在婚介所帮忙之余,去年还拿了美容师和劳动技能考核证。退休后的生活很快又充实起来了。

说到亲子协议的适用范围,郝麦收说,其实新人有新办法,老人用老章程。现在郝丁的姥姥就与他们在同一屋檐下,生活起居全由家人照顾。签协议只是一种实验和尝试。方式不管怎样,提倡的主要是双向自立的观念。分清了彼此的责任,有助于孩子的成才,而且也有助于老人更好地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

“亲子协议”向传统挑战

六年来,这一纸亲子协议引起了不少人的议论和关注。有人援引外国子女一旦年满十八岁就不再受父母的控制,双方都各自独立,自由发展的事实,认为中国既然没有这样的传统,不妨通过亲子协议来规定各自的责任。这样,父母子女都不必为对方所累,对彼此都是利大于弊。但有人也提出,这种协议的制定无形中淡化了双亲与孩子之间的亲情。

一纸协议将亲子的关系以白纸黑字分明地界定,这会不会与法律相违背?天津市社科院法学所所长认为,根据我国法律,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家规也应该在这一法律前提之下订立。对此,郝丁说,制定这一协议是父母的用心良苦,自己很感激父母,将来自己当然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

(选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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