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昆
近日,看到某报一则转载《中国青年报》的新闻,标题为《婴儿报户口,不批第三姓--家长将派出所告上法院》说的是"一位新生儿进行户口登记时,要求派出所按父母之外的第三姓给孩子进行户籍注册而遭到拒绝的女士,把户口所在地的海淀分局大钟寺派出所告上了法庭"。"原告黄女士之所以要为其新生儿报和孩子父亲同音不同字的第三姓,是因为其丈夫的父辈曾姓'萧'。解放后,在一次全社会提倡简化字的运动中,'萧'姓被改为'肖'姓了……"云云。读后真让我啼笑皆非。"肖"与"萧"原本就是两个不同字义的同音字,可是以后怎么会让"肖"字在姓氏上取代"萧",或许是因为贪图方便慢慢地约定俗成的缘故吧。但是从严格规范姓氏文化的角度上说,这是不可以的。历史上许多萧姓的名人,诸如西汉的萧何,太平天国将领萧朝贵,革命烈士萧楚女,还有作家萧乾、萧红等等,绝不能写成"肖"字的。前不久,我看到中央电视台播放萧劲光将军的革命事迹的片名,是由刘华清同志题写的,已经把"肖"字改成"萧"字了。说明现在已有人开始注意到应为"萧"姓正本清源了。看来,这位北京的黄女士要把自己的新生儿重新回到他祖辈的"萧"姓上来,这种尊重姓氏文化的举动,应该予以支持和赞扬。
我国的姓氏文化源远流长,是民族文化的精髓,具有博大精深的内涵,也是中华民族宗姓血缘的延续,这就是中国人之所以把同一姓氏视为"五百年前同一家"的道理。一个新生儿的名字可以随意地取,但他的姓却是随着父辈与生俱有的(当然也有少数随母姓的),许多海外华人不也正是凭着这个姓来祖国寻根觅祖的吗?
其实,当前对姓氏的混用除了"萧"、"肖"以外还有不少,例如把"傅"姓写成"付",把"蓝"姓写成"兰",把"于"姓与"於"姓混为一姓等,在报纸杂志和电视屏幕上仍然屡见不鲜,这不是对严肃的姓氏文化的误导吗?或许也正是我们有些记者、编辑没有读过《百家姓》的缘故吧!否则怎么会把"萧"姓说成是"肖"的"第三姓"呢?为此,我恳切地希望记者、编辑们能读一读《百家姓》,对加深我国姓氏文化的了解和认识是很有必要的,这正是严肃我国民族文化巨大工程中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