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烛精神”过时了吗

2003-04-24 08:32石中英
人民教育 2003年9期
关键词:蜡烛隐喻精神

石中英

2002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的一位老师打来电话,谈及他们那里正在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培训,问了一个问题:“ 蜡烛精神”过时了吗?经过了解,她问这个问题的原由是:一位全国知名的课程改革专家在培训班上谈到新课程期待的新教师 角色时,认为广为人知的教师是蜡烛 这个隐喻不妥,今后不宜再提了,并建议用长明灯来代替蜡烛。

对于这个问题,我一时回答不上来,因为尽管将老师比作蜡烛的事情我是知道的,但是為什么认为它过时以及该用怅明灯 来代替,我确实不知道。后经过多方查询,发现该位专家的观点源自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培训丛书之《新课程与教师角色转变》一书。该书设计的主题活动1.3 我对教师角色的新期待提纲挈领式地概括了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陈向明教授在《教育研究与实验》2001 年第1期上发表的一篇论文,它的题目为《教师的作用是什么——对教师隐喻的分析》,其中就包括对蜡烛隐喻的分析。在新课程与教师角色转变》一书中,编者对于蜡烛隐喻给出的阅读提示是肯定:奉献与给予:不足:忽视教师的持续学习与成长:淡漠教师的内在尊严与劳动的欢乐。至此,我方才明白一点儿。鉴于陈向明教授的论文中还有有的老师认为,与其把老师比喻为蜡烛,不如比喻为长明灯,为学生的发展和自己的成长而不断充电,于人于己都受益无穷一句,我推测那位专家的长明灯一说也由此而来,只是不知道谁该是其知识产权 的最终所有人。

把教师比喻成蜡烛或红烛 是我国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都比较熟悉的事情,至于始于何时何人还需要另外做一些考证。在学生们每年教师节给老师们的贺卡上,经常会出现蜡烛的图像;在一些叙述和反映优秀教师们呕心沥血、忘我工作、为国育才的报告文学、诗歌散文和影视作品中,也常以蜡烛 作喻。不过,对于蜡烛 这个隐喻,教育界人士恐怕大都和我一样,虽然熟悉,却并不一定十分清楚也从未深究过它究竟喻指什么。

在我的记忆中,人们在使用这种隐喻时根本不进行逻辑的说明或阐释。凭直觉,蜡烛隐喻让我联想到的就是明亮的光、温暖的爱和不图报答也无以报答的恩,它们如空气一般充盈在青少年学生的周围。凭理智,明亮是与黑暗相对的,光是与影相对的,温暖是与寒冷相对的,爱是与恨相对的,不图回报是与贪婪成性 相对的,无以报答是与货款两清相对的,恩是与仇相对的。因此,蜡烛这个隐喻喻指的内容可能包括:

第一,教师是学生的启蒙者,帮助学生撕开了无知的黑幕,激发他们探索未知世界的愿望,引导他们走向光明的真理之途这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铜喻 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教师是学生的健康、幸福和未来的守护者,教师对学生的这种爱如同太阳给地球的爱(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也曾将教师比作太阳)、春雨给庄稼的爱(春雨贵如油,润物细无声)、自然予人类的爱老子的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既温暖又慷慨,既充裕又静谧,既深厚又绵长。

第三,教师是无私和高尚的,他们一生之中所给予众多学生的启蒙、激励、关心、指导、爱护、帮助是无从言说、无法计量,也从不谋求学生报答的,他们从工作中所能获得的最大幸福就是学生的健康成长。

师恩难忘,师恩难报!看起来,人们用蜡烛来比喻教师一方面是要表达他们对教师职业特性不仅仅是无私奉献) 的生动认识(隐喻本身就是认识的手段之一),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表达他们对于某些具体教师形象及其在教育生活中所体现的上述种种人文精神和人性关怀的肯定、感激、赞美、颂扬和讴歌之情。而且,从日常语言中蜡烛隐喻的使用情况来看,后一种用法应该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用法。这种用法与其说反映了社会对教师的某些角色期待,毋宁说表达了人们对教师精神的某种主观体认。

因此,蜡烛精神过时论者的基本观点是值得质疑的。首先,蜡烛隐喻所表达的教育精神并不是一种定位太高,以至于接近圣人的崇高期待或要求,而是每一位教师在日常的教育工作中都应该体现并且都能够体现的基本专业或伦理态度。反思我们青少年时期的学习经验,有哪一个人不是在老师的正确引导、悉心呵护和无私教诲下走向真善美的王国的呢?凡是那些对我们一生成长产生过重要影响的教师,有哪一位的身上不闪烁着蜡烛精神 的光芒?相反,那些缺乏“蜡烛精神的人,不仅成不了教育家,而且连做教师的资格恐怕都不具备。那些不能给学生以理智之光、文明之光的人,怎么配做教师?那些心若冰霜、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贪得无厌的人,怎么配做教师?

其次,蜡烛作为一种教师隐喻并非是将蜡烛的全部物理特征与教师个体生活的全部特性直接等同起来如蜡烛越烧越短,教师的生命也越来越短,蜡烛燃烧得很炽烈,教师牺牲得也很悲壮,蜡烛的光很弱,教师的作用也有限,等等,而只是将蜡烛 的某些物理特性如光、熟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心理感受如爱 等直接赋予或传送到教师形象上,从而表达隐喻使用者对教师精神的独特和生动理解,达到使用严格的逻辑语言所不能达到的语言和心理效果。事实上,不独蜡烛这个教师隐喻如此,人类曾经使用过的所有其他隐喻也是如此。那种将喻体与比喻对象的所有方面全部直接等同起来的做法只会造成对隐喻的误读。

再次,蜡烛隐喻的创制和使用只是要表达人们对无数教师身,上所体现的教育精神或态度的肯定、赞美、颂扬和讴歌之情,而不是要据此形成一整套有普遍约束力的教师资格或管理制度,不是要阻止教师的自我发展、终身发展或专业成长,更不是说有了这种精神的教师可以解决学生的一切问题。因此,讲蜡烛精神 与提倡教师专业发展或不断充电,是根本不矛盾的。事实上,教师的专业发展不仅包括了专业知识的不断学习、专业技能的不断更新,也包括了专业态度、专业信念的不断形成、改变和提升。蜡烛精神 恰恰体现了专业教师应该具有的专业态度、信念和伦理要求。因此,过时论者所认为的蜡烛隐喻忽视教师的持续学习与成长的观点是片面的和错误的。

最后,蜡烛隐喻的使用也并非一味地强调教师职业的您壮,以至于谈漠教师的内在尊严与劳动的欢乐。事实上,一切从事过教育工作包括高等教育工作的人们都不难体会到,教师不是学者)职业的真正尊阳并不来源于教师的专业知识、技能或外表,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与教育信念。可以断言,一个不具备蜡烛精神的教师不管其学识多么渊博、教学技能多么纯熟,都不能赢得学生的内心尊重。至于教师劳动的欢乐或幸福,也离不开蜡烛精神 的体悟和实践。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那些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的人,那些为孩子烧心香 的人。难道他们终生受着教育的煎熬吗?事实上,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言,教师工作的最大幸福就在于培养能够超过自己的学生:或正如孙志文所说,教师惟有忘却自己的私利,才能够享受他的工作。一个教师从自身专业发展中所获得的欢乐、幸福无论如何也是不能与他她)从直接的教育活动中所获得的欢乐、幸福相比的。

总之,我认为,在日益深化的基础教育改革过程中,提倡、关注和千方百计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是对的,但是由此认为蜡烛 隐喻所表达的教师精神过时了的观点是错误的。造成这种错误的主要原因在于蜡烛隐喻的误读和误解。如果不及时纠正这个错误,任其蔓延,以讹传讹,就会使人们片面地理解教师专业发展,就会在教师们的职业意识和态度中产生混乱,甚至会降低整个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

作为一名教育学者,我坚信,只有当越来越多的教师们领悟和体现了蜡烛精神,中国的教育事业才能兴旺发达:作为一名教师,我愿意向无数的教育前辈和同行们学习,做一枝小小的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的红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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