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以斌
日前,南京市检察院通过媒介,向全社会告诫:“超前行贿”成为当前腐败的新动向,我们应该保持警惕,将预防、惩治腐败的“关口”前移。
何为“超前行贿”?即向暂未当权,但即将当权、前途无量的后备干部行贿。也就是看准“潜力股”,提前“感情投资”。如震惊全国的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就是“超前行贿”的高手。他将近200名国家机关干部拉下水,用的手段之一,就是“超前行贿”,用金钱为他们的仕途铺路。那些受过赖昌星“滴水之恩”的人,在高升之后,无不对其“涌泉相报”。
时下的行贿者,为啥热衷于“超前行贿”呢?笔者以为,原因大概有三:一曰:“放长线钓大鱼”。虽说“超前行贿”不能取得“立竿见影”之效,而且时间较长,没有十分把握,但是,行贿者深谙“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哪怕只有50%的成功把握,都能激发他们在行贿问题上赌一把的愿望。二曰:“不引人注目,无危险之忧”。向当权者行贿,频繁接触,不仅会引起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注意;而且还能引起当权者自身的警惕,危险性较大。相比之下,向后备干部行贿,美其名曰:“交个朋友”、“不巴结权贵”,则可以遮人耳目,无后顾之忧。三曰:“投资小,收效大”。向后备干部行贿,既然是“交个朋友”,过年过节其行贿大多是千元以内的“意思”一下,或烟酒或字画或帮助孩子入园入学等。平时经常去酒楼吃饭,去高档娱乐场所潇洒,“朋友”相处时间长了,这些“意思”一多,受贿者也就积重难返了!后备干部一旦高升当权,“朋友”提出帮忙,又岂能“无情无义”?到头来,受贿者变成了行贿者“办事”的傀儡!即使受贿者悔不当初,要拒绝行贿者的无理要求也是力不从心的了!
可见,警惕“超前行贿”,应该摆上各级组织反腐倡廉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我们的年轻后备干部,更应该慎交“朋友”,自警、自律。俗话说:防微杜渐。委实应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
(苏亚国荐自《新华日报》)
党员文摘2002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