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进东
10年前,远华一案惊动中国大地,触目惊心的走私案件、成片的党政干部在赖昌星的“银弹”“肉弹”面前倒下,国民经济因走私受到不小冲击……
据报道,厦门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获加拿大移民部签发工作许可,目前正在找工作,希望从事建筑或房屋买卖。消息传来,引起强烈反响。中国政府对加方的决定,表示严重关切,希望尽快完成遣返前风险评估程序并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在加华人,更是强烈不满。同案犯多数已被绳之以法,而作为主犯的赖昌星,却一直在加拿大“享清福”,现在加当局又发给他工作许可,他们认为这是包庇赖昌星。潜逃9年之久的赖昌星,再成焦点。
多次违反宵禁令
2007年4月19日,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局裁判官作出裁决,撤销对赖昌星的外出时间限制,但其他保释条件不变。其中包括赖昌星每周三仍要亲自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报到。
据介绍说,赖昌星的代表律师一直要求取消对其当事人的宵禁令。后来,赖昌星的律师再次向加移民和难民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放宽对赖昌星外出时间的限制。根据加移民和难民局判决书,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及赖昌星的律师通过书面的形式就此议题进行了辩论。
赖昌星的律师认为对赖昌星新的风险评估起码需要一年以上时间,加上他过去6年多时间里的表现,对赖昌星的宵禁令应该取消。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则强烈反对取消赖昌星的宵禁令。移民部认为,赖昌星不希望回到中国,之前曾有违反宵禁令的记录。虽然2005年8月以来,赖昌星没有违反宵禁令,但这只是因为他明白自己仍然受到加边境服务处和警方的监视。
最后,赖昌星还是被取消了宵禁。他全天24小时都可以离开寓所,不受任何限制。而在此之前,加移民和难民局只允许赖昌星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9时半,才能离开向当局登记的住所。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移民和难民局宣布取消其宵禁令的前几个小时,边境服务处再次拘捕赖昌星,理由是他违反了当时的宵禁令。
加官员举证赖昌星生活奢华
当地媒体在报道赖昌星在加拿大的生活时,多半说他“卖房子,离婚,没钱”。然而,赖昌星还在过着奢华生活。
在2008年4月20日加移民和难民局举行的赖昌星拘留48小时后聆讯会上,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在证词中说,根据他们的七日跟踪,赖昌星“生活奢华”。平日以一部林肯房车及一部黑色宝马车代步,每天都要上高级餐厅吃饭。此外,与赖昌星日常往来人士众多,其中很多都是有钱阔佬。他们开的车多是宾士、宝马、凌志,房子也多是价值百万以上的豪宅。
赖昌星住在温市中心的高尚住宅区公寓内,面向布勒内湾,一片宜人海景,与之遥对的一片山坡,是西温豪宅区,区内单户房屋售价动辄以数百万元或千万元计。赖昌星还经常光顾高级豪华餐厅,其中一间日本餐厅距他的寓所仅数个路段,单是一份烧鸡便要价约33加元。
边境服务处执行官法斯特作证时表示,赖昌星的生活总是很忙碌,跟踪人员几乎每天一到赖昌星家就要开始行动:赖昌星只要一离开住家,至少要几个小时、见十几个人才会回家。2月10日,执法人员跟踪赖昌星的宝马汽车到温市一豪宅,但之后遭赖昌星“反跟踪”,导致跟踪过程出现约20分钟空白。法斯特说,当时豪宅外停了大概5部车,同时间约有20至25人离开那个房子:一个不知名的亚裔女性上了赖昌星的宝马汽车,并以此阻挠执法人员的车辆跟踪赖昌星。
“自由”后第一时间见“二奶”
在宵禁令解除当天,赖昌星立即动身前往卡尔加里,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与一名女子亲密接触。
有目击者透露说,赖昌星情绪“高涨”,还主动与在场人士打招呼。
这位目击者表示,赖昌星入住的是卡尔加里著名酒店,外观气派豪华,酒店每晚房租由229加元起,双人豪华套房349加元起。这位目击者一眼便认出赖昌星及其翻译,他还与赖握手。赖昌星知道目击者会说普通话,两人还聊了一会儿,但都是无关痛痒的话题。
这位目击者表示,赖昌星看起来非常高兴,身旁依偎着一名身材娇小、与他状甚亲密的女性友人,目击者认为有可能是赖的女友蔡玲玲,但不方便多问。
目击者表示,那时他还不知道赖昌星已无宵禁限制,还奇怪他何以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后来看报纸才知道赖昌星的宵禁限制已取消,可以在加拿大国内自由活动。
据媒体介绍,这位目击者所描述的赖昌星的女朋友名叫蔡玲玲。在赖昌星的难民申请资料上,蔡玲玲及他与蔡玲玲1997年同居时所生的儿子赖文东,列为家庭成员。根据中方提供的文件显示,蔡玲玲此年大约39岁,原居福建石狮市,1990年前后在当地旅行社当过售货员、电话接线生。上个世纪90年代初,赖昌星销售涉嫌自香港走私入境的手表及小电器时,与蔡相识。蔡之后于1991年辞职,到赖昌星开的电器店工作,两人自此同居。1997年7月,蔡玲玲生下赖文东,之后赖昌星申请母子两人从河南移居香港。
赖昌星在2001年的聆讯中,承认与蔡玲玲有感情关系,但否认蔡玲玲在他的电器店工作,协助销售走私电子用品。赖昌星说,蔡玲玲在他还没有承包饭店的商场经营前,是饭店的服务员,但蔡玲玲从来没有为他工作过。
赖文东在赖昌星的四个子女中,排行最小。相较于赖昌星平时的坦言畅谈,赖极不愿多谈蔡玲玲,他认为把事情曝光对蔡很不公平。
赖昌星非“老赖”最高纪录
从1999年到现在,赖昌星已经成功地在加拿大“赖”了快10个年头。据媒体报道,之所以能“赖”这么久,跟加拿大难民制度的不健全有很大关联。
据报道,加移民法中有关难民身份申请的制度,因涉及多重的司法程序,往往导致政府对于不符合难民身份的申请者,几乎无力执行驱逐令。任何一个难民申请人都可在加逗留至少5年,甚至长达10年。
美国《华盛顿邮报》曾在一篇题为《加拿大引渡法使温哥华变成骗子天堂》的报道中,尖锐地指出加对遣返嫌犯动辄就需要数年,使得加拿大成为一些贪官优先选择的庇护所。
“对于那些有能力请得起律师钻每一个法律漏洞的富人,确实有一个不同的制度。”报道援引一位名叫博廷的律师的话说,许多富有的逃犯,可以通过不断地上诉来拖延他们被最终驱逐的命运。
赖昌星等之所以能一直赖下去,并非加拿大边境服务处等单位未作遣返裁决,而是嫌犯在律师的帮助下,利用加拿大冗长繁琐的司法审核程序,巧妙地通过一次又一次上诉,成功地进入判决——上诉——重审——再判决——再上诉——再重审的死循环,每一个步骤都可以拖上三年两载。
另据报道,不少案例表明,在“赖”这方面,赖昌星绝非最高纪录保持者。
由于是在农历春节除夕前收到工作许可,赖昌星很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过,赖昌星也对能否顺利找到工作感到担忧,他说,工作许可发下来的时间,碰上了金融海啸,要找工作不会很容易。此前他曾透露说可能会继续从事以前干过的房地产方面的工作,有看上去想在加过一辈子的架势,但权威人士认为,遣返赖昌星,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