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会燕
近年来,高考制度改革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研究生招生制度,自1978年恢复招生以来,除了先后增加了免试推荐和单独考试以外,既有的全国统一考试则20多年基本未变。随着社会、个人对研究生教育需求的扩大,研究生尤其是硕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也日益凸显出来。
一、我国现行的硕士生招生制度存在的弊端
我国现行的硕士生招生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招生计划的制定缺乏科学依据,不能根据市场需要作出及时调整,对本科教育的负面影响和冲击较大。
现存的录取办法是仅凭一次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考试着重考查的只是学生对某一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其科研素养、兴趣志向方面的情况重视不够。此外,招生的信息反馈功能发挥不足,招生也只是决定考生的录取资格的有无,没有水平定位的作用。学生在入学前往往对自己报考学校、专业、导师一无所知或知之不多,导师也不了解学生。因此,师生之间的相互选择往往带有盲目性,更多的是让分数和威望说话,不能实现各安其位,各显其长。学生往往在一切既定之后才发现自己就读的学校和专业方向甚至导师都不适合自己,这势必影响其特长的发挥和积极性的提高。
现行的硕士生招生制度对本科教育的冲击较大。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门数多,外语、政治、数学作为统考科目虽有一定的水平和难度,但专业课考试内容与本科所学内容往往联系不大,这些都需要花费一番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参加各种辅导班补课。考生至少从大四的第一学期开始就忙于复习准备,一些课程、实习、毕业设计(论文)都是应付而过,一切为考研而服务。
二、硕士招生制度改革的设想
综观世界发达国家,美国注重全面考查,日本注重入学考试,前苏联强调招收在职专家,德、法两国则实行注重平时学习的“注册式”、“转入式”研究生招生制度。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改革在借鉴别国经验时,应把自己的实际情况作为出发点。
第一,应从以一次入学成绩为主转向初试、复试和综合考查相结合。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综合考查则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业成绩、毕业论文及校系推荐等。初试应既有利于检测学生的能力倾向,又缓冲入学考试对本科教育的冲击。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科研素养及兴趣志向,应当纳入学生的总成绩之中。综合考查反映的主要是考生在大学阶段的表现情况,这将使硕士生招生对本科教育起促进而不是反面的冲击作用。
第二,由封闭式的计划招生走向开放式自主招生,扩大学校、系、专业教师在招生中的自主权。应打破原有的单一集中的国家任务招生计划体制,改变为国家任务与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体制。学校在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外,还可以根据办学条件、社会需要适当招收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学校自酬经费研究生。同时学校也应下放权利,引入竞争机制,而不仅仅是根据现有条件制定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应鼓励相关学科、专业联合起来招生,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第三,加强招生制度的一致性和灵活性。我国现有633个招生单位,8248个硕士点,649种不同学科专业(调整前),每种学科、专业务有两门或三门业务课试题,加上不同的招生单位,每年全国业务课试题有几千种。这些试题无论在专业与专业,还是学校与学校之间都难以有可比性。在一个学校专业考试成绩较差的未被录取的学生,很有可能比另一个在外校考试成绩较好的被录取的学生潜能还要大。要围绕专业组成全国性命题小组,从根本上解决“近亲繁殖”的问题。根据培养人才的类型,在招生标准、报考资格的规定上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应用型的如医学、工程、法律方面的研究生应强调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对一些基础理论型方面的研究生可以倾向于招收应届毕业生。
第四,完善招生程序,使之逐渐走向科学化、合理化的道路。制定招生计划时应作好科学的人才预测,在招生管理中应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增强考试的有效性。在考前应重视招生宣传,减少学生选择的盲目性。在时间安排上,从考生角度考虑,每年的入学考试与录取工作都要提前,安排在每年二三月份为宜。在志愿的填报上,应允许学生同时填几个学校,学校不应不是第一志愿而予以排斥。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高教所
(武汉430074)
责任编辑:袁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