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赵远东
目前,邮币卡市场人气涣散,火花市场却日趋活跃,火花 新品层出不穷,成交量呈现上升趋势。但在火花市场逐渐复苏的情况下,伪火花(以下简称伪花)却日益泛滥,究其原因,是有暴利可图。
凭心而论,伪花从选题、设计、印制、包装、策划方面、确实比真火花(以下简称真花)要高出许多。伪花之所以还有市场,除了一些火花爱好者不知上当外,还有部分原因是火花界本身存在的问题与痼疾。
助长伪花现象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火花爱好者的定位问题。并不是每个火花爱好者都会集一辈子火花,也不是每一个火花爱好者都爱好收藏。现在,火花界想当然地把每个火花爱好者都定位成了集藏者。实际上,相当一部分火花爱好者特别是有专长的火花爱好者,并不在意集的是真花还是伪花,是否品种齐全。只要好看,只要专题火花资料齐全,品种丰富,只要对自己的工作或专长有帮助,集火花的目的就达到了。这部分人是为了兴趣,为了工作,为了专长而收集火花。因此,定位的偏差,必会使真火花失去越来越多的市场。
2.火花设计问题。考虑到设计成本,火花一般是由火柴厂内部设计人员设计,但因设计人员的水平所限,其火花难得在艺术性、鉴赏性、内涵性上有较高层次,又因地域所限,题材雷同也是一个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很多火花不过是资料的堆砌、照片的翻印而已。纵观获奖火花,大多是非火柴厂设计人员所设计,可见,设计是个大问题。
3.经济利益问题。在市场化的今天,火花收藏也离不开市场,离不开利益。在真花设计日益平庸落伍的今天,凭什么去打击伪花呢?低质的真花怎能满足一大部分火花爱好者的要求,这样的火花除了真正贴用过之外,对人们去收集的吸引力能有多少?增值的潜力有多大?大多数火花爱好者并未希望自己手中的火花将来能增值多少。在这种情况下,打假声声不断,而伪花的主要销售渠道——火花商却应者寥寥。他们实出无奈,伪花利润高,又有很多人买,这是火花商的经济利益使然。
4.火花真伪标准问题。笔者以为,侵权的火花、臆造火柴厂名的火花,称之为伪花。
侵权的火花有两种情况,一种未经火柴厂同意或授权,印制的火花为伪花,这在火花界已成共识。另一种是火柴厂设计人员职务设计,并在工商局有备案,但其画面侵犯了著作人的权益,也应称之为伪花。如图案相同,只是厂名不同的火花,肯定有一家火柴厂侵权;如未经过著作人同意,便使用其照片或者图案制作成火花,违犯了《著作权法》,也应以伪花对待。
臆造厂名的“火花”,如所谓的“桃园火柴厂”、“侨乡火柴厂”等,从来没有存在过,却被一些人炮制出来。这种情况现在发生了一些变化,如注册一家火柴厂,合法存在,却只印“火花”而不生产一根火柴,从火花必须经过市场流通这一前提来看,这也是伪花。
此外,有一种观点认为,火花一定是火柴厂的设计人员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设计的火花才称其为真花,非火柴厂人员设计、挂着某火柴厂厂名而印制的火花,称其伪花。这个标准欠妥。不然,按此逻辑,很多邮票设计者并不是邮票印制局的设计人员,所设计的邮票印出来后岂不也成了假邮票了吗?
针对火花界存在的以上问题,笔者有4点建议:
1.各火花民刊与全国有影响的火花商一起,进行一次火花爱好者问卷调查,找准火花群体的定位。
2.根据统计结果,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各火柴厂确定火花选题,对外公布,征集设计图案,为社会各行业的设计人员、美术工作者参与火花设计提供机会,以利于火花选题和设计水平的提高。力避选题闭门造车、设计近亲繁殖、题材重复撞车的痼疾。
3.由中国日化协会火柴分会出面,咨询法律界人士,从法律角度对伪花有一个精确的解释,统一火花界的认识,从而有效地打击伪花的出现。
4.各火柴厂每年编制出一本新花目录,在有关火花刊物上公布,火花爱好者按图索骥,使非厂方同意或授权的“火花”无藏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