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喻燕蛟
汉代玉器以清逸脱俗、自由浪漫、恢弘大度的现实主义艺术特色,在中国玉器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湖南出土的汉代玉器为数不少,上起王侯,下至一般中小型贵族的墓葬均有出土。从目前发表的考古资料来看,这些出土玉器主要集中在长沙地区,且大多在贵族墓地中,一般平民墓葬很少出土玉器。而且贵族级别越高,玉器随葬也就越多,也更精致。这是因为在汉代玉器价格昂贵,一般百姓消费不起,而且玉是封建等级的体现。在中国古代,玉是“君子”佩戴和使用的,“小人”一般不配用玉和佩玉。
湖南出土的汉代玉器,根据其用途,大体可分为仪礼用玉、装饰用玉、丧葬用玉、日常用玉。这只是大致的分类,因为有些玉器具有多种用途,可以互为通用,如玉璧,其主要作用是用于礼仪,故把它归入仪礼用玉类。下面分类叙述之 :
一、“以玉事神”的仪礼用玉
从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考察,两汉用于仪礼的玉器和先秦时期有所不同。根据《周礼》记载,先秦的仪礼用玉是指璧、琮、圭、璜、琥、璋。至汉代,这6种礼玉除璧、圭两种继续用于仪礼外,其余4种,或不存在,或已改作它用。湖南出土的汉代仪礼用玉,目前多见玉璧,它也是湖南汉墓出土玉器最多的一种。根据其形制、纹饰,大致分为3种 :第一种是谷纹璧,是在璧面琢磨出排列有序的凸起的小乳丁,看上去好像一颗颗的粟粒。第二种是在璧两面多施以密集的蒲纹和谷纹,并配以网纹、云纹等。一般在肉好的边缘都各起弦纹一周,形成较厚的内、外廓。这类璧在湖南汉墓中常有发现,是较普遍的一种形制。第三种璧是复合纹璧。璧表面用同心圆绳纹分区,一般分为内外两区,内区饰蒲、谷纹,外区饰龙纹、凤鸟纹或兽面龙凤纹(图1)。
汉代玉璧的用途非常广泛,它不但用于祭祀、馈赠、聘礼、婚礼、朝会等仪礼场所,而且可以用于佩饰、室内悬挂和陈设以及丧葬。这是玉璧为什么出土较多的原因。
二、代表身份等级的装饰用玉
湖南出土的汉代装饰玉,按其用途可以分为人身佩戴的装饰品和器物上的装饰品两大类。
人身上的装饰玉是指人们日常穿着打扮时用的各种玉器,其作用是为了美观和显示身份地位。湖南汉代常见的人体装饰玉有下列几种 :
1. 玉璜。主要有3种形制。一种是半璧式玉璜,这在长沙西汉曹(zhuàn)墓中发现6件,玉呈青色,半圆形,两面雕琢相同的纹饰。纹饰分为两部分,内为蒲纹,被磨损仅隐约可见;外为阴刻双线凤纹,突出凤的头、爪。原器似为璧,对剖为璜,上无孔供系挂,可能是作为礼器使用。第2种为弧形璜,纹饰以凸起的谷纹为主。第3种为透雕龙纹璜,长沙杨家山131号汉墓出土一件,璜体双面透雕双龙,雕琢非常精美。
2. 玉瑗。出土较少。双面多饰浮雕带芽谷纹,纹饰简而不疏,谷纹分布均匀,大小匀称适当,色泽晶莹悦目,形体小巧精美。
3. 玉环。有3种形制。一种为透雕玉环,长沙西汉曹墓出土一件,玉色青白相杂,双面透雕曲缠盘绕的变体龙凤纹,四周环以流动的云气纹,线条流畅,玲珑剔透。第2种为谷纹环,双面浮雕谷芽纹。第3种为云雷纹环,在肉的边缘及好的周围有弦纹一周,环面为凸起的云雷纹。
4. 玉。益阳羊舞岭东汉墓出土一件,颜色白中泛青,出土于后室铜镜附近,估计为一件耳环。
5. 形佩,又称鸡心佩、心形佩。形状既像心,也像古代射箭时套在右手大拇指上的(shè音射)。它的中部为片状,近似于盾牌或鸡心的形状,中心一孔,外部镂雕装饰。湖南考古发现的汉代心形佩,数量不少,形制多样,主要有如下几类 :一为蟠螭纹心形佩。在心形的四周,附加透雕蟠螭(图2)。二为龙凤纹心形佩,在心形的四边,透雕龙凤和云纹,表示龙凤出没于云间。三为凤纹心形佩。长沙咸家湖西汉曹墓出土2件,一件主体为心形,中部有一圆孔,单侧附一凤鸟,突出凤头和尾,表面阴刻细线卷云纹 ;另一件呈扁平心形,中部有一圆孔,两侧饰透雕卷云纹。此卷云纹其实为变形凤纹,似凤又似云。
6. 玉带钩。带钩是束腰革带作系结用的。湖南发现的汉代玉带钩种类较少,钩首多呈鸭头形,钩身多呈椭圆形。
7. 玉带头。1975年长沙市咸家湖西汉曹墓中,在死者腰部两侧出土两枚玉带头。器呈长方形,扁平,青玉,器面以镂空和线雕相结合,雕龙马纹和云纹,器两端有圆而有缺的穿孔(图3)。这种玉带头,很可能是装在腰带的两端,用小皮条穿过牌孔进行系结。
8. 珠、管。玉珠和玉管是常见的人身装饰玉,但形制比较单调。湖南出土的汉代玉珠、管较多。质地多为玛瑙、水晶、绿松石、琥珀。形状有圆形、扁圆形、方形、椭圆形、长鼓形、六棱形、枣形、兽形、长柱体、束腰长柱体等等。
9. 玉贝。西汉中晚期的墓葬中,还出土了一些玉贝。长沙咸家湖西汉曹墓中发现12件玉贝。玉贝形同海贝,玉质洁白,中部雕出一条窄长的缝隙,两边琢成齿状纹,两端各有一穿孔,应当也是用作佩戴的玉饰。
湖南出土的人身上的装饰玉,除上述提及的以外,还有长条形玉佩、龙形佩、“V”形佩、莲瓣形佩、八面体条和叶形片佩等。
装饰在器物上的玉饰,湖南汉代考古发现最多的是玉剑饰。佩剑在汉代非常流行。《晋书·舆服志》说 :“汉制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剑。”当时最贵重的剑叫“玉具剑”,一具完整的玉具剑,具有4种玉剑饰,即首、格、、。湖南目前还只发现一套完整的玉具剑,那是长沙蓉园13号汉墓出土的。
剑首是指剑茎顶端的玉饰。湖南出土的玉剑首以圆饼形为主,圆心饰涡纹,周缘饰谷纹、蒲纹等。
剑格是指剑身和剑茎之间的玉饰。湖南出土的玉剑格大同小异,大多呈“一”字形或蝙蝠形。格上除个别素面外,大多数有纹饰,常见的有勾连云纹、兽面纹或高浮雕的螭虎纹(图4)。
剑(weì音卫)是指剑鞘上用于穿带佩挂的剑鼻,是湖南出土玉剑饰中最多的一种,有如下几种形制 :(一)长方形,顶面微拱,不出檐,长沙市汉墓出土一件,顶面饰竹节纹。(二)一端平齐,另一端出檐,顶面平。1953年长沙扫把塘汉墓出土一件,顶面雕勾连谷纹。(三)顶面平或微拱,一端短檐内卷,一端长檐内卷,这种在湖南汉墓中出土较多,顶面一般饰勾连云纹,兽面纹以及高浮雕的螭虎纹、兽纹等。
剑(bì音必)是指剑鞘尾端的玉饰,一端有孔1~3个。湖南出土的玉主要形制是梯形,剖面呈橄榄形,纹饰主要有变形勾云纹、兽面纹及高浮雕的螭虎纹(图5)。
其他器物上的装饰玉,湖南汉代出土的最有代表性的一件是长沙象鼻嘴一号汉墓出土的玉饰件(图6)。器呈椭圆形,透雕龙、凤、熊以及云纹,组成二幅龙飞凤舞栩栩如生的画面。器心镶嵌一圆绿石,背有短柱,估计原先是装饰在某件漆木器上的,漆木器朽后,仅存此玉饰。
三、助亡者尸体不朽的丧葬用玉
汉代人继承并发展了先秦儒家“贵玉”的思想,皇室贵族生前佩玉,死后也以大量的玉器随葬。同时汉代人迷信玉能保护尸体不朽。故用于丧葬的玉器在汉玉中占有重要地位。湖南出土的汉代葬玉主要有下列几类 :
1. 玉衣片。1958年长沙杨家山铁路工地1号墓出土了玉衣残片。其中长方形玉片13片,长5厘米,宽4厘米,四角有小孔。此外还有三角形、刀形、不等边形的玉片共计57片,它们的边上都有小圆穿孔。玉片出土时分成两层,一片搭一片,中间的以正方形、长方形较多,边缘以斜形片较多。这些玉片是放在墓内偏近石壁的中间,估计为缀玉葬服上的玉片。
2. 玉。为死者口中用玉,最常见的汉代玉为玉蝉。湖南汉墓出土玉蝉,正面多呈弧形略为凸起,用阴线纹表示蝉的眼和翼等,反面用阴刻线条刻出腹部。
3. 玉握。为死者手中所握之玉。湖南最常见的玉握是玉猪(图7)。玉猪皆呈圆柱形,头部尖细,用几道简单的直线和弧线表示猪腿与眼、鼻,表面有玻璃光。
湖南出土的丧葬玉还有九窍塞,但没有一套完整的。有耳塞、鼻塞、生殖器罩等。
四、贵族阶层享用的日常用玉
这类玉器包括玉容器以及各式各样的玉制日常生活用品,湖南汉代出土的这类玉器较少。1973年长沙马王堆2号墓出土了一件铜镶玉卮(zhī音汁),白玉泛青,卮呈八棱圆筒形,由8块玉片镶嵌在铜框架中构成。
玉制的日常生活用品,湖南出土最多的是玉印章,仅长沙地区就出土有十几件。它们绝大部分为私印,官印、爵印不见。这是因为汉代政府对官印有严格的规定,即一般官吏用铜印,二千石以上官用银印,丞相列侯诸侯王用金印,皇帝皇后之印用玉玺。
湖南出土的玉印一般多为正方形、覆斗钮,边长一般在1.6~2.3厘米左右,高一般为1~2厘米左右。印文一般阴刻篆体或鸟虫篆体,多数无界格。印文除姓名外,也有只刻姓,只刻名的,有的也无文字的。比较精制的印有长沙马王堆2号墓出土的“利苍”玉印,长沙咸家湖出土的鸟篆白文“曹”玉印及小篆白文“妾”和鸟篆白文“曹”玛瑙印(图8)等。
湖南出土的汉代玉器,纹饰以龙纹、凤纹、螭虎纹、兽面纹、谷纹、蒲纹、勾连云纹为主。在雕琢工艺方面,普遍运用透雕技术,高浮雕技巧大量使用,片雕较前更具剪影式效果,简朴明洁的“汉八刀”工艺将玉猪、玉蝉的神态表现得非常逼真。构图方面打破了对称的陈规,成功地运用了均衡的规律。玉器的整体风格由前代的略带神秘气氛向写实方面发展,楚玉特色仍然相当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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