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思的寻思——立法者·解释者·游民

1994-07-15 05:30卢英平
读书 1994年8期
关键词:立法者人文学科社会化

卢英平

人文精神作为概念的提出,对我来说是很新鲜的事。以我理解,所谓人文精神,就是知识分子,或人文知识分子治学、处世的原则和精神。人文精神伴随知识、思想、知识分子而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精神不能谓之有没有失落。现在说它的失落——似乎人们都承认这一点——实际上是指人文精神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人文精神能被社会推崇、被社会承认,那么它就没有失落。反之,就是一种失落。

人文知识分子对社会的独立性相当大,特别是在历史上,知识分子及其精神,一直是社会的主导者,“立法者”。中国古代学者那种“穷则修身养性,达则兼济天下”的精神很充分地证明这一点。从春秋到五四,甚至是解放后,中国知识分子都拥有社会化的主动权。而西方的知识分子从文艺复兴开始就掌握了这种主动权,到大革命前夕的启蒙运动中更达到巅峰,成了社会的“立法者”。在如此长的历史中,人文精神骄傲地凸现于社会之上。但到近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结构复杂化,知识分子及其精神在社会化过程中的主动性逐渐减落,人文学科不再是社会的全部,连主流地位都不是。人文学科、人文知识分子和人文精神的社会地位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适应的结果,只能是他们感觉上的失落。于是他们从“立法者”的地位,退而为“解释者”。

有人以为,人文精神失落的外因是:在一个功利心态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人文学术被普遍地认为可有可无;有人要求人文学术实用化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等等。其实这些方面充其量是人文精神失落、知识分子及其精神被动社会化后的一种反应和感受。人文学术并没有成为可有可无,只不过不再象过去那样成为社会的主角,甚至是唯一的学术活动而已。而社会的需求更广泛,科学学术、经济学术等同样地为社会所要求。至于说人文学术实用化一节只不过是知识分子想重新获得社会化的主动权的一种想法而已。总之,这些并不是人文精神失落的原因。真正的外因是社会结构复杂化,社会发展深刻化,从而导致人文精神被动社会化。而人文精神失落的内因则是它自身的局限性。

从这些情况来看,近现代人文精神失落是一种必然。但是,注目一下中国现今的状况,可以发现人文精神在中国社会里地位的转化是特殊的。当前中国人文精神的失落不仅仅是社会发展快而导致人文精神由主动变被动,更主要的是社会运行中经济因素太过强烈,金钱地位膨胀性地提高,引起其他非经济的社会因素包括人文都无所适从。这一来,可以说,知识者失去了“立法者”的地位,却连解释者的地位都没有保住,而马上成了“游民”。这种冷酷的绝情的转化无疑使人文学者极不舒服,却又奈何不得。于是有人悲观地以为人文学术可有可无,也成为情理之中的事。其实把视野放宽些,不仅人文精神的社会地位如此,其他的非经济的社会因素,如教育、环保、道德等等,不都被遮蔽得进退两难吗?从这方面考虑,单单呼唤人文精神是非常不够的。尽管有脑体倒挂之说,毕竟这些现象是形而下的,人文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毕竟比工人、农民高出许多,失学孩子往往也不是出自教授之家。因此,应该说人文精神的危机是直接由社会铸成的。

考虑到我国目前社会的过渡性,存在某些“不正常”也是正常的。但在这样的背景下并不等于要我们放弃人文,人文对社会毕竟不可或缺。今天,人文学者如何呼唤人文精神可以从两个方面讲。一方面,社会要发展,离不开人文的作用。因此长远地看,人文是不会丧失的。但发展需要时间,要实现和谐的社会状态还须待以时日。改革开放已十六个年头,经济尚未完全定型,非经济因素,包括人文精神不免要受冲击。可以说,人文的社会环境比较恶劣,而人文学科不能丧失,这就更要求人文学者具有坚韧的人文精神,最起码该使人文香火不息,以达未来。另一方面,人文学者应对人文精神的失落,人文精神的危机有足够正确的认识。由于我国的特殊环境,使人文精神没有经过解释者这一环而直接由立法者变成了游民,这样很容易在呼唤人文精神时自然而然地想回归立法者的地位。如果这些想法成为现实,那会不会是一种倒退呢?要更好地发挥人文的作用,人文学者应当主动去适应解释者的地位。这样,人文与社会的磨合可以较顺利,人文精神可以较主动地实现社会化。当然,某些人文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的缺失,如小说家对现实的回避(九三长篇皆如此)和对社会的简化(中篇文人观海潮很能说明这一点),对呼唤人文精神形成一定的难度。这是需要提高的问题,并不危及人文精神的根本。

猜你喜欢
立法者人文学科社会化
探讨立法法理学
当代中国死刑存废论争的话语解释
在“立法者”与“阐释者”之间
别再这样为人文学科辩护了
再论哲学人学的学术性质
论高师人文学科教师教育者的“师士”使命的源起
郭祥恩 中国涂料行业“立法者”
网络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化过程的影响研究
高校后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转变的一种模式
美国行刑社会化的历史解读与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