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与嘴脸

1992-07-15 05:29尹吉男
读书 1992年12期
关键词:高仓健画家艺术家

尹吉男

当一个大胡子,长发,衣服穿得有点脏的青年自称是来拜访的时候,不用介绍,我已猜出这是一位所谓的现代艺术家。虽然文字没有写在额头上,但是说明身份的标志无处不在。形象一旦可以让读书人进行分类,本身也就成了让大家一望便知的躯壳,表面化到了省事的程度。在中国,除了装扮成一个小偷还比较难之外,装扮什么都不困难,有不少标准形象可以模仿。诈骗犯在生活中每每得手就是明证。

名牌大学的学生尤其珍惜自己的校徽,尽管怕其丢失的心情有时会出没于脸上,但那标志本身并没有欺骗大家,名实相副。对医生穿白、邮递员穿绿谁都认为很正常。市场上的叫卖,就算它比不上一首时兴的劲歌,听上去也很相宜,不觉得唐突怪诞。相声演员要嬉皮笑脸,因为他正站在嬉皮笑脸的精神位置上。而教堂里的牧师,最好不要站在买白菜的长队里数钱,叫人看了不习惯。

在社会形象中,现代艺术家是一种人。不修边幅,疯疯颠颠,一开口就语惊四座。有些人即使搞不出让人折服的艺术作品,但生活可以先行艺术家化。

接触的人多了,我逐渐把国际知名的艺术家分成两类:一部分确实是国际名人,人与艺术都货真价实;还有一部分是不大搞艺术的艺术家,满世界的走动,满世界的出名,他们认识不少人,不少人也认识他们。想来想去,我给这些人取了一个稍微贴近的名字,叫“国际熟人”。在一次艺术讨论会上,我曾说过,由痞子来搞痞子运动,由流寇去实行流寇主义,本身是很伟大的,但最可悲的是他们不承认自己是痞子和流寇。

前些年,现代艺术的含义是破坏;现在不同了,是符号化。凝结个人风格的努力很明显,要达到一望便知的程度。女人抽烟和男人涂口红都容易让人一次性地记住,而且会终生不忘。我觉得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还不够厉害,老是用白西服来强调他的独特风格,这风格太依重于物质了。

有一次我对一位现代艺术家说,仅仅让人记住很容易。比如,你总是把一支不赶马车的马鞭子,从早到晚,攥在手里。在屋里拿着,出门时也拿着,会朋友拿着,开大会也拿着,只要你坚持,要么让人觉得你脑子有毛病,要么就是让人觉得你深刻得无法估测,进而一齐关心你的存在。怪到了极致,难以忘却,就算有了一种可以一目了然的“风格”了。这方法虽说见效很慢,但总比你在王府井大街当众脱裤子而一举成名来得文雅,又不至于后怕。

朋友们一处聊天,说起了绰号为“高仓健”的人。这是一位在派头上模仿日本影星高仓健的青年画家。一味地做戏,专学高仓健的沉默和冰冷,压低眼神,嘴角夹紧而下撇。我们不约而同地替“高仓健”独处的时候担心起来,关心他谢幕后的真实情怀。很可能他每天都要对自己说同样的心得体会——“咳,当个高仓健真他妈的累!”

不用说,当个艺术家有风格总是要比没风格好,但一作为明确的追求就不断地带来种种偏差。东施认为西施美在愁容上,不想却在自己的脸上丑上添丑。一位画家生性甜美清秀,可非要在自己的作品里硬挤入一些勉强挤进来的笨拙与苦涩,显得深沉些。有些艺术评论家乱开药方给画家,而且总是把同一种药方开给各不相同的画家,真是可怕。纪昀曾用改过的孟浩然的诗句嘲笑过庸医,“不明财主弃,多故病人疏。”(原诗句为: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某位画家偶然笑了一下,评论家、画商、收藏家,一齐说:“这个表情很有风格,今后就这样笑吧。”于是这表情牢牢地呆在脸上,风吹不掉,雷打不去。这风格追求得多么痛苦,多么残忍!在艺术界,不知有多少人为片面追求风格反而没有风格,只是顽固地保留下来一副嘴脸。这追求风格的偏差岂止限于艺术界?!

毛病和恶习的确是某些人的特点,但绝不是可以用来欣赏的风格。为了让别人焦虑、让别人注意自己的谈吐而故意结巴口吃的人,其心理是多么畸形。就算是要让别人牢牢记住,也没必要一生下来就毫不动摇地站在一个垃圾堆旁边,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不久前,我见到一位红卫兵样子的批判性的论战家,的确,连姿态和表情都是批判模样。恶毒的话翻来覆去的只是那么几句。我不由想起景阳岗上的那条威风凛凛的大虫,尽管那凶狠的头三招已经很风格化了,但还是经不住武松实实在在的一打,不得已那必然的结局只好假戏真做了。如果天下的老虎都无一例外的只有三招,并让猎人总结出来就势去打,岂不是把毁灭自己的诀窍泄露给了劲敌。

我觉得唐寅的性格就显得模糊。野史逸闻中说他狂,诗也作得狂。然而我们见到的画秀润工整,书法也秀润工整,绝不见体现其为狂生禀性的书画家的独特来。一个唐寅有几张脸。我庆幸他没有活到现在,要不与他的交道是很难打的。而徐渭的狂是彻头彻尾的,他狂歌、醉酒、神经错乱到了杀人的地步,连自己的妻子也不免于横祸。尽管他风格十足,我同样庆幸他没有活到今天。否则我要提防的事情不是又多了一项:免遭其毒手。

也许别的方面可以集大成,似乎风格不宜集大成。老虎学猫态,拿出媚主的可爱来就失去了它最宝贵的威严。如果一个人上午说假话,下午说真话,又无规律可循,别人就无所适从。以为他在作诗,对他事事都不以为然。再如,有个人既有李白的浪漫,又有杜甫的现实;既有阿Q的愚昧,又有鲁迅的洞察;既有农夫的乐观,又有文人的穷酸;既有古典的纯情,又有现代的无聊;这实实在在是集了大成,只可惜变成了可以陈列在博物馆里的怪物

风格是什么?有几位画家问起过。我说,翻翻辞海或辞典之类的东西吧。回说:“看不懂。”这世上确实存在着写的很清楚可你就是看不懂的文字。何况,“四门贴帖,还有不认得字的。”风格,你觉得正常,自然,不故意,又不可避免,但别人觉得异常,又异常得有生命的根据的东西,就是风格。我常常为了简便、省时,用这些语焉不详的话应付朋友。我自知这话一旦编入辞典,就有误人子弟的危险,每一个偏差之中都潜伏着对真性情的杀机。回报我的自然就是惨不忍睹的一派装腔作势。

我总是志不了革命样板戏《红灯记》中李铁梅的一句话:“做人要做这样的人”。精采得近似于东北人爱说的“该干啥(读作gaha),干啥去!”高更想去塔西提岛,那就去好了。阮籍年轻时爱翻白眼,也不必去阻拦。人各有志,勉强不得。不论昨天还是今天,我都是愚公的信徒。他那句“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话对我来说总是人的意志力的无底深渊。一句话就见出他的风格,可怕得让人无言以对。

风格往往体现在不可避免、一定如此的人格魅力上。不独艺术家要有风格,每个真正的人都要有风格,不拘瞬间片刻,还要一生一世。发脱了可以续,牙掉了可以镶,人老色衰可以听其自然,但人的风格总是应和着生命活力而始终明快清新。吸引着知音,召唤着朋友,也拒斥着难于志同道合的庸俗小人。用你的风格能剥离开世上的人情世故、是非曲直。

风格一故意就变成了嘴脸。为了显得自己深沉,选取个背影来亮相;为了显得自己痴情羞涩,便一味低眉俯首;为了显得自己智慧,就紧闭唇齿,微微眯视。一大堆冠之以《生活指南》、《生活手册》和《生活的艺术》名目的书都在急功近利地教人如何做表面文章,让种种嘴脸更加合法化。小到矫情,大至欺诈的技巧在顽强地支撑着每一副令人生厌的嘴脸。嘴脸不去,又巩固出了恶习。这就给世上那些热爱天然质朴的人们平空增加了鉴定的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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