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印全
在二十四史中,载有多少女子?根据汪焕曾的《史姓韵编》来统计,除了皇后,妃嫔和公主以外,标明有姓氏的,共为901人。其中《明史》有308人,《元史》有187人,《宋史》有55人,《前汉书》、《五代史》各有一人。《宋书》、《齐书》、《陈书》、《周书》等史册则一个也没有。在这901人中,有62人是重复的,如《北史》中的冯宝妻冼氏等16人,都重见于《隋书》,所以实际人数为839人。
其中,以烈女为最多,尤以元明两代为甚。这是当时特别提倡贞节的缘故。烈女是指刚正而有节操的妇女,亦即古代重义而轻生的女子也。《史记·刺客列传》讲到过一则烈女的故事。聂政,战国时人,刺杀韩相侠累以后,毁容自杀,使人莫识。他的姐姐聂荣伏尸痛哭,死于其旁。楚齐卫闻之,曰:“非独政能也,乃其姐亦烈女也。”
凡是撰写二十四史的人,包括女作者班昭在内,都是主张男尊女卑的。只有《宋史》、《辽史》、《金史》的作者脱脱氏却对妇女采取同情的态度。他在《辽史·烈女传》中说:“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与其得烈女之名,非幸也。辽处北方,风化视中土为疏,终辽之世,得贤女二、烈女三,以见人心天理,有不与世道存亡者。”脱脱,即蔑儿吉触氏,字大用,曾经担任元朝宰相,能说这些公道话,已属难能可贵了。
中国妇女向以勤劳智慧而闻名于世。几千年来,多才多艺的女子,大有人在,绝对不止八百多人,只是没有记载下来而已。
(摘自1991、4、10《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