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加其谈德先生、塞先生、洛先生与今日中国

1989-08-24 05:50魏群
中国青年 1989年2期
关键词:宪法民主程序

魏群

严家其这位著名的政治学家对当代青年总是投以特殊的热情和关注,也许因为他对离自己并不遥远的那个年龄段有着特殊的感情和记忆吧。那天,我打电话约他聊聊在当前改革的现实背景下如何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的问题,他欣然允诺:“好!”口气很自信,显得很有想法。

记者:改革,把沉闷和压抑中的千千万万中国人唤醒,并给人们注入高昂的热情和创造力。但不可回避的是,当今人们似乎难以承受变革与挫折带来的压力,产生了惶惑、怀疑、悲观乃至怀旧的种种心理,一些精英分子也消沉起来。有人形容说:“我们就像走入了一片沼泽地,进退两难。沼泽地会淹没人心、智慧和创造力。”情况真是如此吗?

严家其:中国的改革确实遇到了很多问题和很大麻烦。但是,最大的问题和麻烦是人们的信心不足。“没有办法”——是人们不相信科学的表现。

——什么是科学?好多人把相信科学理解为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这些学科当然是科学。但科学不仅仅是这些具体的学科,而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这些学科中的一种精神。科学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把实际生活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上升为理论,而又不使之成为教条。当这一理论说明不了实际生活中新的问题和现象时,就应该修正这个理论。任何不容修正的理论都会僵化,都不是科学的理论。科学是人类不断修正错误认识的过程和机制。翻开所有科学家的著作,我们会看到一个基本事实:没有一本科学著作是永垂不朽的—其中既有经过实践证明的真理,又有各种未经证实的假说以至错误的猜测。当科学家发现与原有理论学说不一致的事实时,他不会为旧理论大厦的动摇而惊慌,相反,他认为人的理性可以找到新的解释,创造新的理论,从而把理论推向前进。今天,我们应该把改革看成是这样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现,不断修正错误理论的过程。

科学还是这样一种东西:对实际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现象,不管它有多么新奇,多么不符合我们的意愿,多么难以理解,对科学来说都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对待周围世界的基本态度是,首先要承认一切现象,包括难以理解的现象,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科学的使命在于认识它,发现它的规律。比如,我们今天的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混乱,如“官倒”和腐败现象,首先就应该去认识它:为什么会产生“官倒”,为什么十年前这种现象很少。事实上,任何生产都离不开有效地分配各种稀缺资源,而分配稀缺资源的办法,可以用计划或行政指令来进行,也可以通过市场来进行。在今天的中国,市场尚未得到起码的发展。而计划和行政指令的分配又失去了效力,这时,“官倒”就成了第三种分配稀缺材料的方法,而这种分配方法,带来了无数混乱和灾难,引起了人民的失望和愤怒。对于近几年中产生的其他现象,包括有些旧社会的东西在当前重新抬头,科学同样要求我们首先去认识它,然后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如果说遇到这种现象只是叹息,只是愤怒,或感到束手无策,一筹莫展,这就是放弃了理解的努力,这是与科学精神背道而驰的。

科学是人类乐观的泉源。科学中不存在悲观失望。在科学面前,没有什么困难找不到解决和克服的办法。没有一个医生不相信人类的智慧总能找到医治任何疑难病症的办法。这就是因为,医生们相信医学是一门科学。当前,我们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没有办法”的情绪,实际上是不相信科学的表现。五四提倡科学精神70年了。这种消极情绪的蔓延说明,中国至今仍缺少使科学精神发扬光大的条件。其根源在于中国传统的封建文化至今仍严重地束缚着中国人,我们的社会既缺乏宪法和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又缺乏人们内心世界的思想自由。人们仍然受到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及教条的束缚。应该说思想世界是一个自由驰骋的天地。科学无禁区、科学无偶像、科学无顶峰,科学是一个“三无”世界。新中国40年的历史已经充分表明,一个排斥市场经济的指令性的计划经济不能使中国实现现代化;而10年来的改革又表明,一个没有从根本上改造的传统的公有制,无法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现在的问题是,我们需要寻找一条使市场经济在中国有效地生根的道路,寻找一条减少和防止各种混乱、把中国建成“法治”国家的道路。这就需要我们,特别青年一代发扬科学的精神。贫穷不只是物质上的匮乏,而且是悲观心理的延伸。一个没有科学精神的民族,一个不容许思想自由翱翔的民族,一个不相信自己理性和智慧的民族,就只配在困难、挫折和痛苦中呻吟。

记者:有人说,中国改革走入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决策者在制定和实行决策时不够民主,缺少根据,以致失误。也有人说,民主就是不能同经济发展同步,在经济起飞时期,就是要靠高度的集中甚至专制。不论这两种说法的道理何在,但可以看出,“德先生”始终在牵动和困扰着人心。

严家其:民主是一种按预定程序由多数决定的决策过程,也可以说是一种按预定程序的修错机制。在未来年代中,中国将循着适合中国本身的途径从传统的“不讲程序、缺乏民主的政治”走向“遵守程序的民主政治”。

——在科学问题上,人们可以不顾多数的反对,必须时时服从真理。但在民主问题上,人们必须服从多数。如果多数决定是错误的时候,实行民主也要求我们服从错误。科学与民主是人类在两个不同领域中的两种修正错误的机制。科学是人类在认识领域中的一种修正错误的机制;民主是人类在团体决策领域中的一种修正错误的机制。对一个目标极为明确的事情作决定,需要诉诸科学,需要依靠个人负责制和智囊团的帮助。在一个目标、意见和价值观念有分歧的团体或人群中,实行民主就是按团体成员认可的预定程序和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共同决定的过程。民主不能保证决策绝对正确,而在于可以按预定的程序及时或比较及时地修正错误。实行民主当然要保护少数,当少数的意见在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时候,那么少数就可以按预定程序变为多数。民主作为一种决策和修错机制,包含两个因素:一是有预定程序,二是多数决定。一个政党,一个团体有这种机制,就有民主。在一个学术团体举行学术讨论时,无需作出决定,人们需要的是服从真理,而不是多数。所以,我们应当提倡“学术自由”,而不是要实行“学术民主”。当这个学术团体产生领导机构时,实行民主,就要求遵守程序并服从多数的决定。对国家来说,民主与否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国家政权与人民的关系问题。如果人民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能通过宪法、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其他预定程序,按照多数的意见来决定国家政权如何组成,由谁来掌握国家政权,并按照预定的程序使国家领导人得到更迭,那么这个国家就是建立了“民主政治”的国家。否则,人民的意志找不到遵循程序的民主方式来表达,那么,就只有通过非程序方式来表达,比如诉诸暴力或动乱。当年的天安门事件就是这样。人民群众对“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不满,对当时掌握党和国家大权的领导人所推行的政策极其愤恨,但那时就没有办法诉诸于预定的程序来改变错误的政策,于是“事件”就爆发了。动乱往往是因缺乏政治上的民主造成的。

当然,从五四运动到今天民主是在一步步成长的。五四时期的民主是反对封建专制。孙中山推翻帝制的努力使得帝制在形式上有了改变。但在事实上,20世纪的中国,帝制的阴魂不散,谁取得权力,不仅想大权独揽,而且想像皇帝那样终身任职。国民党建立的政权实质上也还是一种专制政权,蒋介石不仅搞终身制,而且还推行世袭制。毛泽东创建了人民共和国,使中国赢得了独立,为中华民族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但也同样没有摆脱中国传统政治的影响。毛泽东为了终身任职,担心刘少奇取代他的最高领导地位,不惜摧毁民主,发动了震撼世界的“文化大革命”。这就是说,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消除。长期以来,中国传统政治始终呈现出四个明显特征:第一,在中国,存在一个集中在个人手中的,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最高权力;第二,存在一个单一化的、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在人们中缺乏“纵向分权”的意识;第三,在中国,行政权力的范围不受限制,可以干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能主义”的权力观念在人们意识中根深蒂固;第四,权力的行使和更迭缺乏程序。但又不能不说,“文化大革命”的失败使中国共产党人意识到封建专制的后果,终于在1982年通过的宪法中明文规定,废除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的终身制。这是消除传统中国政治特征,走向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步骤。然而,由于党政不分,这一步骤的意义还不明显,如果真正实行党政分开,健全党内民主,使党的最高领导人在事实上也废除终身制,这个意义就会大得多。

记者:有人分析,当前改革出现一些混乱,出现各种腐败现象,是我们社会不讲“法治”的结果。因此,今日中国不仅需要“德先生”“赛先生”,更需要“洛先生”(法治)。您对这个问题有何见解?

严家其说:对于中国,除了科学民主之外,还有两件东西很重要。一件是充分地发展市场机制,另一件是要厉行法治。科学、民主、法治加上市场,将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四大法宝,也可以说是四大保障。

——法治和民主不是一个概念。民主是一种决策程序。法治是用法律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手段。当然,民主也需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现在,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健全,加上缺少各种司法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现象严重存在。在经济领域中,不仅私有财产不受保护,而且公有财产也受到“官倒”的损害和形形色色的侵占。加上缺少公平的竞赛规则和制度,因而,在以往高度行政控制减弱而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产生了种种混乱。这种情况,只有长期地、坚持不懈地依靠健全法制并厉行法治来根治。实行法治,就要实行两个“凡是”:第一,对公民来讲,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都可以做。可是,长期以来我们恰恰相反,好像领导人没有说的事,就都不能去做;领导人没有说的话,公民也没权利说似的。这是社会进步的严重障碍。第二,对于国家机关和一切握有国家权力的人来说,凡是法律没有赋予的权力,都不能行使。在改革的今天,我们应该确立宪法、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并用这种“法治”精神来凝聚10亿中国人。所以,我们说,民主、自由、平等,有不同的含义。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人们享有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的权利。而平等,长期以来把它看作“结果平等”,平等应当是“机会均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法治体现着自由和平等。

在我看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修定好宪法,这是90年代最重要的一项任务,这件事非做不可。这部宪法不是制定几年后又全面修改,而是要有一部长期稳定的宪法,以后则用修正案的方式来修改或补充宪法中的条文。我个人认为这个宪法应该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规定“财产权”是公民的一种权利,在这样的基础上,明确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的产权。宪法之所以要规定公民的权利,就是表明国家立法机关也不能制定限制公民权利的法律。第二,规定国家有什么样的结构形式,规定国家政权怎样建立起来,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有什么样的相互关系,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要明确规定产生的程序。第三,规定修改宪法的程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里面应该把经济政策、外交政策,对任何规定等排除出去。今天我们的宪法写进许许多多“伟大任务”,宪法应当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把“任务”写进宪法,实际上就使宪法不能有最高法律效力,因为“任务”是尚未实现的事情。宪法不同于纲领,不应当写进这些东西。宪法中的语言应该是法律语言,要非常严格明确。现在我们国家有许多违反宪法的现象,倒没人觉得这是违宪。20世纪的中国,制定了一部又一部宪法,虽然宪法内容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缺乏权威性,宪法的规定似乎并不准备实行。最重要、最根本的规章制度都不能实行,那么违反经济法律、行政法律,以权谋私,官倒以及经济上出现种种混乱就不足为奇,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了。

对于今天改革中的一些混乱,我认为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的改革没有建立在法治基础上。我们不是依靠法律来推进改革,而是靠“摸着石头过河”,于是,这个领导人这样说,那个领导人那样说,今天这样说,明天那样说,前后矛盾,上下脱节,各种规则频繁变动,使厂长、经理、书记和各级行政负责人,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无所适从。

面对出现的问题,潜藏着一个很大的危险:就是回到过去——回到60年代初期,回到70年代末期,这或许最保险。但到我们再睁开眼时会发现,我们在亚洲经济中日益下沉,成为这块大陆的“低谷”。那将是更可怕的。“德先生”、“赛先生”、“洛先生”,注视着中国,也期待着中国。

(图: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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