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丹
《欧洲近代史学史》(孙秉莹编著,湖南人民出版社)述及德国大历史学家蒙森生平时,有这样两句话,“蒙森有多方面的才能,他出版的著作按书名统计共有一千五百一十三种,其中有一千多种是在各个领域有创见的著作。这些著作都是在没有秘书和速记员的帮助下完成的。”(第451—452页)此一说法使人颇感困惑。无论蒙森怎么精力过人,才华横溢,也无法独力写出一千五百多本书来,况且他生前还曾耗费数十年时间编写了几部卷帙浩繁的《罗马史》和《拉丁铭文集成》等巨著。该书是以西方历史学家汤姆逊的专著《历史著作史》作为蓝本,因而不难找到出处。前一句英文原文是:“Mommsens published works inclu-de1513different titles,over 1000 ofthem independent works and ori-ginal articles in diverse fields。”关键是作者对“works”一词理解有误。此处“works”既包括成本的书,也包括篇幅长短不等的论文,且原文后半句特别说明其中一千多种是不同领域的有创见的著作和论文。这样我们就弄清了,蒙森一生中除了写有大部头的专著以外,还写了一千五百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