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美学的开山鼻祖

1985-07-15 05:54姜云生
读书 1985年8期
关键词:萨特客体美学

姜云生

继《读书》一九八四年第三期张隆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文初步向我国读者介绍了接受美学的基本概念之后,张黎也在一九八四年第九期《百科知识》进一步阐述了作为“新的美学观念”以及“西方文学研究中一种新兴的方法论”的接受美学,较详细地介绍了接受美学的主要内容。之后,国内不少报刊(包括一些文摘报刊)纷纷转摘以上内容,接受美学为更多读者接受。一九八五年第二期《读书》又有刘再复撰文据此发挥,谈了接受美学对他的启发。以上的介绍,虽在个别细节上略有不同,但大体上都认为接受美学是近十几年来新产生的美学流派,其理论奠基人为波兰哲学家英伽顿,联邦德国的汉斯·罗伯特·尧斯一九六七年发表的《文学史作为文学科学的挑战》一文,被认为是接受美学形成一个学派的宣言。

关于接受美学的绍介文字目前还不多见,就连所谓其“宣言”《文学史作为文学科学的挑战》一文,也未见译介。但据刘再复同志云,《读书》和《百科知识》上两位张先生的文章已经“相当清楚地描绘了接受美学的主要轮廓和基本面貌”。如果刘先生的话可以成立,那么我要说:接受美学并非一种“新的美学观念”,罗曼·英伽顿和罗伯特·尧斯也算不上这种文学研究方法的创始人,著名的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小说家、剧作家让—保尔·萨特早在一九四九年出版的《什么是文学》一书中,就率先提出了这种文学理论,该书《为何写作?》一节(见《现代西方文论选》第189页,上海译文出版社一九八三年一月版,伍蠡甫主编)详细地分析了作品的创作与阅读两个方面,指出阅读是包括写作在内的整个文学创作过程中有机的一环,作家与读者是互相合作的一对。若将萨特的理论对照接受美学的几个主要方面(关于后者,本文限于篇幅不再复述,请读者参阅张隆溪、张黎及刘再复诸先生的有关文章),我们将会发现:(1)如果接受美学真的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派,萨特倒是其开山鼻祖;(2)萨特的理论不但包括了接受美学的主要内容,而且在作家与读者的关系之论述上,立足点更高,更有见地。为便于读者比较,兹将《为何写作?》一文中有关理论简介如下,每一段内容均尽量引录原文——

(一)文学创作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它离不开阅读。

“这个辩证关系在写作艺术中比在其他任何方面都更为明显,因为文学客体是一个只存在于运动中的特殊尖峰,要使它显现出来,就需要一个叫做阅读的具体行为,而这个行为能够持续多久,它也只能持续多久。超过这些,存在的只是白纸上的黑色符号而已。”(《现代西方文论选》第193页。下引书名同,引文只注页码。)

“写作活动包含着阅读活动,后者与前者存在着辩证的联系,而这两个互相联系的行为需要两种截然不同的代理者。正是由于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才使那个虚虚实实的客体得以显现出来,因为它是头脑的产物。没有一种艺术可以不为别人或没有别人参加创造的。”(第195页)

(二)读者的活动是一种主动的再创造。

“……从一开始,意义就不再包含在词语中,因为让每一个词的词义变得可以理解的,反而正是读者;而文学客体尽管是通过语言被人认识,却决不是用语言表现的。而且,一本书中排列成行的成千上万个词可以一个一个分开来念,从而使这本书的意义不显示出来。要是读者不是从一开始而且在几乎无人引导的情况下去极力领会这种不言之意,简而言之,要是他不去虚构这种不言之意,没有把他所唤醒的词和句子放在那儿并把它们紧紧把握住的话,那么他就会一事无成。如果有人告诉我说,把这个活动叫做再创造,或者叫做发现,也许会更恰当些,我的回答是,首先,这种再创造将会跟第一次创造一样新鲜,一样有独创性。……他(指作者——姜注)的不言之意是主观的,先于语言的。那只是无言,是与灵感相一致的富有生气的一种内容,它将由词来一一加以表达,而读者创造的不言之意却是一个客体。在这个客体的最中心,存在着更多的不言之意——这是作者没有说出来的。这是一个有关不言之意的问题,这些不言之意十分特殊,以致它们在由阅读引出的客体之外,不能再保有任何意义。”(第196页)

“……读者的接受水平如何,作品也就如何存在着;……”(第198页)

“……观者的想象不仅有调整作用,而且有组织作用,这种想象并非漫无目的地展现;它被召来在艺术家所留踪迹之外重组美丽客体。”(第199页)

(三)阅读是有指导的创造

“……读者必须不断越过作品的文字自己创造出这一切来。当然,作者在引导读者,不过作者所做的全部事情也只不过引导而已。作者竖立的界标被空间所分隔。读者必须把它们连起来;他必须超过这些界标。简单地说,阅读就是有指导的创造。

…………

以上连篇累牍地摘抄,无非是想让读者看到:萨特关于阅读与写作、读者与作者关系的分析,与接受美学何其相似!差不多可以断言,接受美学的最主要的内容,萨特早就有所阐述!如果说还有什么欠缺的话,那便是“接受美学”这个名称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萨特关于作者与读者关系问题的阐述,似乎比目前我所见到的接受美学理论更透彻,更全面。在这个问题上,萨特反复强调以下两点——

(一)作者主动意识到读者的重要性,向读者发出吁求。

“既然创作只有在阅读中才臻完备,既然艺术家必须委托别人来完成自己所开始的工作,既然只有通过读者的意识艺术家才能认为自己在与作品的关系中是本质的,因此,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一种吁求。写作就是向读者提出吁求,要他把我通过语言所作的启示化为客观存在。”(第198页)

“……作家要求于读者的,并不是一种抽象的自由,而是读者全部的天赋;连同他的感情、他的偏爱、他的同情、他的性生活方面的脾性,以及他的价值观。”(第202页)

(二)作者与读者共同完成创作过程的合作是有机的辩证关系。

“……作者进行写作,是为了要跟读者的自由打交道,他需要它是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得以生存。但他并不就此止步;他还需要读者把他交给他们的这个信任还给他,需要他们承认他的创作自由,并且需要他们也用一种对应而相反的吁求来获取这种自由。这里,出现了另一个关于阅读的辩证关系;我们越体验自己的自由,我们也就越承认别人的自由;别人对我们要求越多,我们对别人的要求也越多”(第202页)。

在萨特的文章里,还有许多读者(或观众)参与整个创作过程的具体分析、举例,这儿不再一一摘抄。但读到这里,我们是不是已经可以对目前介绍的接受美学概貌发出一点小小的质疑,即:接受美学的真正开山鼻祖究竟是谁?罗曼·英伽顿及汉斯·罗伯特·尧斯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了萨特的影响?从萨特一九四九年出版《什么是文学?》到一九六七年尧斯发表《文学史作为文学科学的挑战》,这种把读者作为文学创作“动力过程”的主动因素之一的学说,是如何滥觞、壮大而终于成一个学派的?凡此种种,若能进一步作番比较研究,必然会有更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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