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作了明确规定。但在某些地区,公共租赁住房存在着重资金轻资产、项目完成后无法跟上管理等问题。本文在对X县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就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方面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介绍,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情况的思路及建议。
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现状
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X县以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宗旨,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外来企业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工作。
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现状
近年来,X县通过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县财政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发动县域内企业投资建设等方式,不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入力度。共建设公租房项目14个31栋2445套,建筑面积113472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3844.02 万元。具体建设情况见表1。
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
对于财政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除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配套大楼外,其他7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640套由X县住房保障中心抽调人员进行后期入住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扩大保障覆盖面,仅对申请人进行住房状况审核(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不限户籍、不限收入。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基层干部职工暖心工程,优先解决基层干部、困难党员、军人、公安民警等家庭的住房问题,并将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群体也纳入优先保障范围。
二是做好资产台账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竣工交付使用后,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项目验收报告、竣工决算资料、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汇总台账和明细台账,并实时更新台账,确保全面、准确。
三是规范房租收缴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收入和罚款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相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县财政非税专户,专项用于公租房日常管理、维修等。
四是强化公租房后期管理。严格落实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机制,按年度对到期保障家庭进行复核,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通过强化宣传、不定期入户巡查、专项检查、严格保障资格年度复核等长效工作机制,查处转租转借、长期闲置和改变用途等违规违约行为,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同时,加强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做好绿化保洁、治安消防、配套维修等工作,为广大住户营造安全优美的居住环境。
三、加强资产管理监督检查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该县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内部建设,规范制度管理,加强资金监管。
一是入账核算情况。8个财政投资公租房项目已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要求,全部登记到了“保障性住房”科目核算。
二是管理体制情况。设立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对8个财政投资公租房项目分别管理。负责保障家庭分配入住后日常管理工作,如安全、绿化、维修、房租收缴等工作。截至目前已分配1500套,为民小区1号楼户型为宿舍型公租房,不适合家庭居住,尚有140套未分配,主要用于解决集聚区范围内企业职工住宿问题。
三是制度建设情况。该县出台了《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年度复核制度,根据租赁期限每年进行一次保障资格复核,由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对到期保障家庭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公租房不存在逾期在用和未在用情况。
县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及复核的保障家庭进行资格确认后,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各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对新保障家庭及年度复核家庭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办理退租手续,所腾退的房屋进行常态化再分配,重新保障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四是绩效评价情况。县财政局会同县住房保障中心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以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进一步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安排及优化完善,加大公租房小区配套设施资金投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城区公租房供应不足。由于X县未被列入国家公租房建设试点,上级财政建设补助资金有限,城区仅建成564套公租房,部分家庭不愿到集聚区公租房居住,只好长期轮候,城区公租房供应紧缺。
小区管理缺乏较为先进的科技手段作支撑,存在个别户转租、转借现象,公共资源不能得到公平公正使用。仅能靠定期入户核查的“人防手段”解决此类问题。
企业自建公租房存在空置现象。企业自建公租房项目全部位于集聚区范围内,主要用于解决内部职工住宿问题,由企业自行分配管理,产权归企业所有,不能改变公租房用途。因市场形势的客观原因,目前企业公租房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置问题。
意见建议
根据国家政策,利用城区存量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一方面,可以切实降低土地成本;另一方面,这些存量土地因位于城区,有健全的配套设施,能够压缩建设周期,且能盘活利用闲置土地。
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进行规范管理,借鉴外地“刷脸进小区、进单元、进家”的做法,通过“技术手段”防控,有效杜绝转租转借,保证公共资源公平公正使用。
按照国家政策,对未安装电梯的公租房小区加装电梯,对老旧供电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小区功能品质,促进小区宜居安居。
优化企业自建公租房资源,引导周边企业对闲置企业自建公租房进行租用,有效解决闲置问题。
对有条件的公租房小区全部或部分进行改造,结合人才公寓政策,改造成为标准化公寓,引进中高级人才,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探索引进民间资本对存量商品住房进行回购,将回购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政府给予政策支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进行实施,减少商品房库存,缩短去化周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作者单位:修武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赵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