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向天柱县法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在天柱县联山街道易地扶贫搬迁惠民社区开庭审理。天柱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现场旁听的群众达到300余人,并实行抖音直播,围观人数高达上万余人,达到以“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据悉,宾某于2023年10月11日至13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出发,沿途经湖南省通道县,贵州省锦屏县、天柱县时,将购买的假人民币在当地临街商铺以购买香烟的方式兑换人民币,并以此方式非法获利。
庭审中,检察官对宾某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并提出量刑建议,宾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天柱县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意见,依法判处宾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