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依法办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025-03-05 00:00:00杨运红
方圆 2025年1期
关键词:处理意见大冶市林某

“当时我太冲动了,后来静下心反思自己的行为,觉得不应该为这点事伤了和气,还触犯了法律。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依法作出宽大处理,以后我会合理合法维权。”近日,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就一起因追债引发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人林某表示。

据悉,林某因与胡某债务纠纷,在催债过程中强行进入胡某住宅,并与其妻范某某发生冲突,被指控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并未简单地依据表面事实进行起诉,而是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查。经调查发现,被不起诉人林某与胡某之间存在债务关系,此次侵入住宅虽属违法行为,但情节相对轻微,未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林某系初犯,事后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表达悔意并寻求谅解。检察官也多次进行调解,通过分析双方行为责任,耐心地释法说理,从而打开被害人的心结。双方经过协商,在赔偿金和债务上达成一致。

为增强办案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大冶市检察院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侦查机关工作人员及案件当事人等参加。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具体情况,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相关法律规定,被不起诉人林某对自己行为真诚悔罪,被害人范某某对林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侦查机关代表发表了同意不起诉处理意见。听证员亦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正当,运用法律适当,作不起诉处理能够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通过这样的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给予了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为社会传递了司法公正与人性化执法并重的积极信号,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治罪”和“治理”相融合,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猜你喜欢
处理意见大冶市林某
制作视频网上传播 侵犯隐私被判赔偿
袁国强藏品欣赏
宝藏(2021年1期)2021-03-10 11:06:54
湖北大冶:诉前检察建议助力文化古迹遗址保护
方圆(2019年14期)2019-08-16 02:12:58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四维的转变
——一大冶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例
中华建设(2019年5期)2019-07-05 07:44:32
出版企业转企改制清产核资的总结
经济师(2017年11期)2018-03-08 00:19:48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多头执法现象反思
真记仇!
新城乡(2017年12期)2018-01-04 23:17:57
简易信访事项须10日内办结
妇女生活(2016年11期)2016-11-15 16:47:55
为躲避凶犯追赶跳窗自保,却无意误伤幼女
为躲避凶犯追赶跳窗自保,却无意误伤幼女
青春期健康(2016年5期)2016-08-02 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