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地,这一独特的土地类型,是由沿河两岸的泥沙经过筑坝拦蓄后形成的耕地。相比于山地,滩地的土壤更加肥沃,地形更为平坦,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更为容易,开发成本相对较低,灌溉也更加方便,因此粮食产量往往更高。所以,滩地被阜平县人民视为安身立命的“饭碗子地”“命根子地”[1]69。
自清雍正五年(1727年)京畿水利营田以来,阜平县所在的冀西河滩地逐渐得到开发,形成了独特的修滩、种植、灌溉技术及管理制度。但由于上游山地、高原长期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滩地水灾频繁,流域生态环境持续退化。尤其是近代以来,滩地面积更是不断萎缩。如高阜口有滩地700亩,1939年全部被洪水冲毁,三十年的护滩石墙也被冲垮(1948年11月27日《阜平县政府关于1948年大生产运动的总结》,阜平县档案馆藏)。因此,治理滩地、恢复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成为当时一项迫切的任务。20世纪30年代后期,随着各抗日根据地在华北地区的壮大,中国共产党开始推行集约化的农业开发策略与环境治理措施,并着手对滩地展开有效的开发与利用。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由于日军将更多的兵力投入我抗日根据地,加之国民党采取了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使得陕甘宁边区及各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更加困难。1939年2月2日,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了生产动员大会,会上,毛泽东同志发出了“自己动手”的响亮号召。1941年,中共中央再次重申了通过生产实现自给的道路。
为了深入践行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所确立的财政经济工作总体方针,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军民在“劳动与武力相结合”“战斗与生产并重”这一号召的引领下,既坚持战斗,又积极投身于生产活动,探索并实践了多种形式的大生产运动和经济建设路径。自1937年起,阜平县成为晋察冀边区的首府,是该区域的政治、军事、经济及文化中心。尽管这片土地贫瘠,人口仅有9万,但在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期间,却承担起了边区党政军民机关、部队、学校等系统和单位后勤供给的重任。因此,遵照党中央、毛泽东同志的指示,阜平县抗日民主政府努力发展经济,开展大生产运动。其中,修复和治理滩地就成为大生产运动的重要内容。
一、健全组织形式
晋察冀边区政府在阜平成立之前,滩地的开发与修复较为混乱。沙河沿岸的滩地有80%以上是地主的,这就使得“有钱有势的人才能修滩——因为只有他们才能跟地主说得上话,地主也觉得只有他们才可靠”[2]。由于没有统一的领导和组织,导致“你投个东家,我投个东家,谁的股子也不多”“很好的一个滩片,十年二十年的修不出来”[2]。1939年大水,阜平县主要河道两岸的滩地几乎全部被冲毁,水灾过后,阜平县抗日民主政府组织人民参加恢复扩大耕地的劳动。为了加强对滩地的领导与研究,阜平各地在乡村两级政权普遍建立了“成滩委员会”(当时,将荒滩修成滩地,称为成滩),委员会的负责人直接由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期满再行换届。当时阜平县成立的是滩地生产研究委员会,非行政机关;村成立的叫滩地管理委员会(下简称滩委会),全体滩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全年滩地生产计划、选举与罢免滩委会委员。滩委会设正副主任各一人,下设总务、领工、水头、教育四股;各股设股长一人、干事若干人;滩员编组,每组设组长一人;滩委会干部都是义务的。滩委会正副主任负责计划、领导、推动全滩一切生产事宜;领工股负责带领滩员下地干活,分派活等;总务股负责记工、齐工、记账、筹措柴草与木料、分批粮食等;水头股负责压坝、浇地等;教育股负责滩员教育、调查、统计、报告等。滩地主任为村生产委员会的当然委员,但村生产委员会不能随便干涉滩地的制度与纪律[3]。这种方式把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发挥了集体力量。
二、完善管理制度
在滩地管理中,为了最大范围地保障全体滩员的民主权利,促进滩地开发效益最大化,建立各种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会议汇报制度、奖惩制度、教育制度。
(一)会议汇报制度
主要包括全体滩员大会、滩委会、小组会和滩地生产汇报。1.全体滩员大会每年固定召开三次会议:首次会议于正月举行,主要议程包括传达县级滩地会议精神、选举滩委会领导成员,并制定全年的生产计划等;第二次会议定于六月二十八日,重点在于回顾并评估上半年的生产情况,初步表彰生产模范;第三次会议则在十月召开,旨在总结全年生产成果,公布账目详情,并对模范进行奖励,如有需要,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增开会议。2.滩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鉴于每半个月为一个节气),但也会根据生产阶段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会议时间。3.小组会议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内容聚焦于自我检讨、信息传达以及意见反馈等方面。4.滩地生产汇报会则根据生产阶段的需要或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病虫害问题)时,适时组织召开。[4]103
(二)奖励与惩罚制度
1.各个滩地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评选模范滩员、模范小组以及模范干部的具体标准和相应的奖励措施。奖励机制每年实施两次,分别在麦收和秋收后进行。2.对于在大型工程项目(例如开凿水渠、建造石坝等)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将给予额外的工分记录。3.对于工作态度消极、偷懒少干的人,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还会相应减少其工分记录[3]。
(三)教育制度
滩地内特别设立了教育股,并指定专人负责,在滩员们休息的时间段内,向他们传授政治理论、文化知识以及生产技能。此外,部分地区还将滩地教育与民众学校的教育资源整合,形成了更为全面的教育体系。在滩地教育方面,草场口村最为典型。起初,滩员以妨碍生产为由拒绝接受学习教育。为此,上课采取了灵活短小的方式,滩委会负责领导滩地教育,由滩总务(滩地总管)担任教员;领工股担任学习班长,负责制定学习计划;滩地小组长担任学习组长。为了不耽误生产,上课时间由滩员讨论决定,并提前通知教员准备相关课程。同时以民校委员的名义吸收各部门的干部充实教员队伍,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人进行授课。这样就大大激发了群众的学习热情,满足了群众对政治文化知识的需求[5]。
此外,滩委会还制定了滩地做工制度与纪律。在纪律方面,各滩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滩地公约和滩地纪律。在做工制度方面,主要是制定了记工齐工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以“工”为单位,制定了记工细则。为了提高生产情绪,保证公平合理,还制定了领工做活和打工抽签制。领工做活就是有人负总的责任,大家都要听从这个人的领导和指挥,说干就干,说停就停。打工抽签制是抽签干活,抽到哪段是哪段[3]。
三、革新耕种方式
近代以来,冀西河的频繁洪泛给阜平滩地治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而传统的个体劳动模式和各滩独立运作的耕种方式,在这种频繁的自然灾害面前就显得力不从心,迫切需要一种新的耕种模式来应对。因此,在1939年洪水过后,阜平滩地逐渐形成了三种耕种方式,即大集体耕种、集体耕种+分组耕种、集体耕种+分户耕种。
(一)大集体耕种
这是一种高度组织化和集体化的农业生产模式,特别适用于需要共同应对自然灾害、改善生产条件和提高生产效率的滩地环境。这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集体化生产。所有参加修滩的滩股共同参与耕种和收割,确保了劳动力、资源和技术的集中使用。这种集体化的生产方式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2.按股分配。收获归滩员所有,分配时按照滩股的份额进行。这既保证了公平性,也激励了滩员积极参与集体生产。同时,工费和其他开支也按股分担,体现了“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3.公有与私有相结合。生产工具方面,除了铁锹、小锄等小型工具归个人所有外,大型工具和设备都为滩地公有。这种公有与私有相结合的方式有助于减少重复投资,提高工具使用效率[4]101。
(二)集体耕种+分组耕种
这种创新模式融合了集体化与分组管理的双重优势,兼具灵活性和公平性。在土地配置上,滩地被精心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继续维持集体统一耕种,另一部分则依据股份分配原则,均衡划分给各个小组,确保每组至少拥有十股,以维护小组结构的稳定性和管理效能。集体耕种的土地占比不得低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此保障集体的规模效应和核心地位。在管理运作上,集体耕种的土地部分沿袭了大集体的管理模式,包括耕种、收割、劳动力投入及粮食分配等,均由全体滩民共同参与决策与管理。而对于分组管理的部分,其耕种、收割、人工安排及粮食分配等事务则完全由该小组自主负责,小组内部成员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分工,协同作业。这一独特的耕种模式在冀西地区的滩地治理实践中得到了广泛推广与应用[6]1009。
(三)集体耕种+分户耕种
这种方式将滩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维持集体耕种,其运作方式与大集体耕种方式相同,由集体统一组织和管理。另一部分土地则按照股份或人口等因素分配给各户,由各户自由经营和管理。集体耕种的土地部分,其耕种、收割、入工、分粮等由集体统一负责,体现了集体化管理的优势。分给各户的土地部分,其耕种、收割等农业生产活动则由各户自由安排,体现其个体经营的灵活性[3]。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阜平县政府实施了恰当的滩地修复政策,加上人民子弟兵的鼎力相助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参与,特别是阜平人民展现出的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滩地修复工作迅速取得了显著成效。阜平沙河沿岸的居民纷纷表示:“如今,沙河上的大部分滩地已经得到了修复,在长达七十多里的河岸线上,再次弥漫着沁人心脾的稻香。”[4]100
到1944年阜平县不仅全部恢复了冲毁的土地,而且还有所扩大。当时,延安的《解放日报》发表评论指出:“阜平县的滩地居民不仅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他们还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实践了新型的集体劳动方式。在集体劳动的过程中,他们进一步增强了内部的团结,并充分展现了新民主主义精神和科学精神。”为了加速滩地建设,晋察冀军区也积极参与其中,派出了军区教导团,由政委郑维山带领,参加了沙河、胭脂河两岸的成滩造地劳动。这一行动不仅体现了军地合作的紧密性,也彰显了军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精神。在滩地治理的过程中,河谷、山坡处处都是修滩、开荒造地的人群。他们不畏艰辛,不怕困难,累了饿了就在工地上吃把黑豆或红枣充饥。这一年,阜平县共修滩地6270亩,修渠85华里,当年就获得了好收成[1]70。这一成果不仅为当地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也为抗日战争的胜利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 高明乡,河北省阜平县水利志编纂委员会. 阜平县水利志[M]. 北京:方志出版社, 1998.
[2] 李志林,孙迈.沙河两岸的人们:阜平滩地介绍之一[N].晋察冀日报,1944-05-24.
[3] 阜平滩地生产研究委员会.阜平滩地的耕种方式与组织领导:阜平滩地介绍之二[N].晋察冀日报,1944-5-25.
[4] 晋察冀边区阜平县红色档案丛书编委会. 大生产与抗灾自救[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5.
[5] 草场口的滩地教育:阜平滩地介绍之四[N].晋察冀日报,1944-5-27.
[6] 晋察冀边区阜平县红色档案丛书编委会编. 晋察冀日报文摘 3[M].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7.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报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