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秋繁露》是西汉大儒董仲舒的政治思想著作,董仲舒的人性学说构成其教化思想的理论依据。人性论作为中国传统思想史上的核心问题,董仲舒在先秦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性有善质而未善”“性待教而善”之说,其人性观本质上属于针对特定对象的“性朴论”,其教化思想亦在此预定条件下展开。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教化的传统,教化不仅对个人起到规范性作用,而且对于社会有序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董仲舒融合了先秦诸子学说,发展了“天人合一”的理论,其提出的人性论和教化理论有着更早渊源,是对先秦时期儒家思想的进一步诠释和发展,其教化思想旨在维系家国伦理秩序。
【关键词】董仲舒;《春秋繁露》;人性论;教化思想
【中图分类号】B234"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文章编号】2096-8264(2025)05-0049-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5.05.015
在儒学发展史上,董仲舒占有重要地位,在儒学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董仲舒在原始儒学的基础上,兼采法家、阴阳家、道家等诸家思想,建构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并以天人感应为基本形式规范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使儒学定于一尊,成为中国古代官方正统思想,尤其是儒学思想和教育的结合,使得儒家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重要载体。汉代大儒董仲舒对人性亦有着深入洞察,鉴于经过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政策,到汉武帝时期,随着国家实力的空前加强,加强思想上的统一成为历史必然。为适应大一统的需要,在借鉴先秦人性论思想的基础上,董仲舒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人性论主张,他肯定人本性中的善质,但并不把人性中的善质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善。
一、人性论——董仲舒教化思想的理论基础
人性论早在先秦时期就是当时思想家的重要议题,在人性认识上,主要有孔子的“性相近”、世硕的“有善有恶论”、告子的“无善无恶论”、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性恶论”等,正如张岱年所说,“人性的问题,得到了普遍注意,且非关于人生的其他问题所能比”①。
人性论是中国学术史上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之一,不仅在先秦时期产生了诸多关于人性认识,而且时至今日对古代思想家的人性主张还有着完全不同的解读。
对于人性的认识,有学者认为如果是抽象地进行普遍人性探讨,宣布人们生来本质上具有相同的属性,并不因为个体差异呈现出善恶的品类之分②。事实上,先秦儒家的人性观,大多是建立在经验层面的基础上,在诸多人性理论中,孟子和荀子的人性说影响巨大。在对孟子和荀子人性论的认识上,董仲舒认为孟子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他认为两人都没有抓住人性的本质。董仲舒对先秦儒家人性理论扬弃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同于先秦诸子的人性理论,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人性论思想。
当前对董仲舒思想研究,学界大多将其人性学说概括为“性三品”说,《春秋繁露·实性》是其重要来源和依据。董仲舒的“性三品”说,体现了现实社会中的等级存在,这种等级不仅表现在生来不同的社会地位,还表现在认知层面,其人性理论和教化思想是紧密相连的。他认为,人性需要教化,治道同样离不开教化。在董仲舒的“性三品”说中,教化的对象针对的是中民之性,有观点认为,“性三品”说既是对先秦关于人性思想的总结,也是对现实生活中人性的实际概括,更是对其治国实践的总结与概括③。
在儒家思想的发展和演进过程中,孟子和荀子在关于人性的问题上,提出的“性善论”和“性恶论”,看似截然对立,但都强调了后世教育的不可或缺。孟子认为,人天生就具有“善端”。荀子则认为,人生而具有私欲,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很容易产生混乱,所以人性是邪恶的④。董仲舒在先秦儒家思想的传承与变革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的人性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前人的人性观的承传与发展。“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春秋繁露义证·深察名号》)从人性的概念入手,董仲舒认为人性是天生的资质,是人天然就有的东西。董仲舒认为,“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着,中民之性。”(《春秋繁露义证·实性》)他将人性分为三个层次,上品之性是不教而善的性,下品之性是教而不能善的性,因此二者不能称其为性。中民之性是教而后善的性,唯有中品之性才能称其为性。因此,教化对象就是中民之性。
具体而言,董仲舒所说的圣人之性具有无须教化而善的特质,圣人天生具有强烈自省和自律精神,他们不需要教育通过自我修养就能脱凡入圣。不仅如此,圣人还承担着教人为善的责任。董仲舒眼中的斗筲之民是指那些教而不能善的人,始终处于人禽无别状态。中民之性是一种既可变成善也可变成恶的人性。因此,董仲舒的人性学说只具有面对中民之性方显其意义,芸芸众生皆为中民,因此,中民之性的教化对于秩序的有序至关重要。
董仲舒是继告子、荀子之后,又一位孟子的批评者。荀子因为批孟,使得他身后的命运令人唏嘘,新儒学的代表人物甚至倾向于把他排除在儒家的门墙之外。在汉代,孟子的地位还没有后世那么高,正因为此,董仲舒敢于批评孟子的人性学说。
董仲舒对于孟子“性善论”的批评,建立在他对人性论深入思考的前提下,他承认孟子人性学说有见的一面,同时他认为孟子把人性中潜在的向善品质当作善的结果。董仲舒关于人性论的思想,主要包含在《春秋繁露》的《深察名号》和《实性》两篇之中,另外在《玉杯》《竹林》《楚庄王》等篇亦有与人性论相关的内容。董仲舒认为,对大多数人来讲,其性并未达到圣人之善的水平。他认为“性比于禾,善比玉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于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春秋繁露义证·深察名号》)。如果想把善质变为善、把可能变成现实,必须通过教化,就像把禾变成米、蚕变成丝、璞变成玉需要加工一样。因此,董仲舒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认为性待教而为善。
尽管董仲舒批孟,但董仲舒的人性学说无疑受到了孟子的影响。在孟子的理论中,把“善端”等同于善,这种逻辑失误董仲舒看得分明。中民之性中的善质,去存在的意义在于人禽之别,远未达到圣人之水平,这就是董氏所谓的“性未善”。也就是说,董仲舒认为中民之性应该是有善质的,没有先天之善,教化无所施,如果善已经纯然完备,则又无须教化。从中可以看出,董仲舒的人性理论对于孟荀人性论具有一定的纠偏作用,但其人性论依然属于天赋人性论,其把社会人分为三个不同层次,表现出其学说维护现实秩序的努力,这种划分也反映出其思想未能摆脱时代的局限。
二、成性之教——董仲舒的教化论
对于董仲舒的人性论,学界长期存在不同诠释。对于董仲舒的人性论,唐代的韩愈概括为“性三品”,董仲舒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性三品”,但他提到圣人之性、中人之性和下民之性,尽管他谈论人性不是根据圣人和下民,实际上他承认圣人、中人和下民在人性上的差别。董仲舒讨论和关注的是中人之性,由于人性未能善,教化才成为必要。
董仲舒之所以关注中人之性,是因为圣人能自觉向善,下民则无法为善,只有中人才能通过教化使之性善。董仲舒的“性未善”说,实质上属于“性朴论”。董仲舒认为,人的本性,其本质是质朴的,具备一种发展成善的倾向,之所以有善良的德行,是教育产生的结果,圣人兴教化则是尊承天的意旨,即“王承天意,以成民性”。
教化目的是通过有系统的教育,使受众接受并遵守社会道德准则和价值标准的一系列活动。社会个体在资质上存在差异,民有善质而未能善。正因为此,董仲舒主张唯有以教化的方式,民众才能由“未善”走向“已善”。在人性教化上,董仲舒提出了“教化成性”的思想。民众的“未能善之性”,必须经过教化才能“成性”,教化是让人成善成德的重要途径⑤。
“教化成性”说,从人性论的观点来看,这一观点充分地证明了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的可行性与必然性。董仲舒在讨论人性时,多次将“教化成性”视为君主治理天下的“大本”。⑥也就是说天子的根本使命是教化民众,教化民众是为政之本。教育是治国的根本,刑罚是治国的细枝末节。教育能预防恶习,净化社会风气。“教”强调的是“以德服人”,惩罚只是一种权力的表现,它对人民的约束只是一种制约,而没有“移恶化善”的作用,只有实施教化才是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董仲舒认为,人之善,乃君王教化之功,而人之本性,乃君王教化之基,若无君王之教化,人之善行便无从而起。董仲舒的“性三品”说,认为教化的对象是圣人和小人之外的中民。中民之所以成为教化的目标,是因为他们具有较大的可塑性,情性可以引导,所以需要教而戒之,这就是所谓的“防欲”。善的成分必须通过教化才能继续发展成人的善德。董仲舒认为要使民性成善,就必须要节制其情欲,而情欲的节制则依赖于王道教化,通过教化使民众遵循三纲五纪。
人性有趋利避害的特性,因而欲望的约束很有必要。用礼教制度来促成教化目的。“制”之功用,就是用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言行,从而使得上下安定有序,公平有等,尊贵而不骄,贫贱而不忧。“度”的功能在于对社会财富进行调节和平衡,使社会各阶层的人都能在自己的位置上发挥自己的作用。“礼”之功用,既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又是对人们感情的一种关怀和安抚,使得人们的感情得以理性地表现出来,以防止人们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做出违反“礼”的事来。遵从外部的道德规范,使人的内在意志变得纯正,行为变得更加礼貌,进而使人的本性变得更加高尚。
人性可塑性很强,教化旨在通过外在的努力完成人的精神改变。董仲舒的人性教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儒家“任德教,勿用刑”的政治主张的继承。“性”的本质是单纯的、自然的,董仲舒关于教化成性学说的最终目的是防范没有节制的欲望,实现潜在的善,必须通过后天的教育和训练来培养,以达到圣人之性和天道契合的目的。
儒家伦理道德是董仲舒教化思想体系的核心。董仲舒把丰富的儒家伦理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所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标准,要使一个社会形成尊卑有序的等级秩序,董仲舒认为应以“三纲”来教育民众,在“三纲”中,君臣、父子和夫妻三种关系,后者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前者,这三对主从关系,反映了天道的自然属性和阴阳属性,遵循“三纲”,就是遵循天道,就是善的集中体现。董仲舒还认为“五常”是统治者必须拥有的品质。“仁”是“五常”之首,董仲舒把“仁”和天道相联系,得出“仁”是最高的道德准则,是善的最高体现。只有真正做到公正、正义和仁爱,才能被称为善人,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的持久和平。在董仲舒看来,“礼”是一种道德规范,是教化的重要内容。“智”则指智慧,更重要的是指具有深刻道德意义判断是非的能力。“信”一方面指信义,另一方面指诚实专一。做人应该用自己的智慧表达自己的感情,而不是掩饰自己的过错⑦。
打通天道和人道,是董仲舒思想的重要特点,董仲舒将阴阳与“三纲”、“五行”与“五常”联系起来,使“三纲五常”成为人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董仲舒重视整体社会风气的形成,重视民众的道德修养,要求民众普遍遵循儒家的伦理规范。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是教育的具体内容,通过教化必然会转化为人的内在本性,转化为真善美,从而达到教化成性的目的。
三、特定历史背景下孕育的董仲舒人性教化思想
秦统一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长期的混战局面,郡县制和三公九卿为基础的一系列政治制度强化了中央集权,秦朝疆域辽阔,真正实现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政治理想。由于秦朝崇尚严刑峻法,导致社会矛盾加剧,使得秦朝二世而亡。
西汉建立以后,吸收了秦朝短祚的教训,用“霸王道杂之”手段治国,不再过分迷信严刑峻法,改变了秦主要依靠法家主张治国的策略,转而重视教化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尽管汉初刘邦曾与百姓“约法三章”,但只是临时之举。从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可以看出,西汉初年的法律依然细苛,汉文帝时期曾“废除肉刑”,体现出汉代刑罚日益趋向文明,只不过由于刑法体制的不完备,肉刑在中国古代并没有真正被废止。除了不太人道的肉刑外,在汉武帝在位时期,犯法被惩治的数目依然触目惊心。董仲舒不满于此,因此,他转而主张尚德而不尚刑。在董仲舒看来,社会的和谐稳定并非依靠严酷的刑罚就能实现,过度的刑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社会矛盾。因此,他强调德治的重要性。不过,董仲舒并非认为刑罚无用,而只是将刑罚作为德治的重要补充,刑法对于社会治理不可或缺。
董仲舒主张德教为主、刑罚为辅,不仅是对夏商周三代传统治道思想的继承,还是对孔子国家治理思想的继承,“以法为教”与“无为而治”,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曾经有用,但国家的治理的方法需要随时变化,况且以法代替伦理道德,难免予人“刻薄寡恩”的口实,“以法为教”的思想在历史上已被证实不能成为国家治理的长久之道。
西汉初年盛行黄老之学,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在社会经济遭受重创、经济残破的情况下,维持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政策稳定,是社会自我疗伤的重要方法。黄老思想积极入世,主张保持政策稳定性,效法自然、无为而治,这对于经历过长期战争的社会,政策的稳定无疑有利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不过,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政策,随着西汉国力的恢复,黄老思想逐渐不再能适应当时社会的需要,因此,到西汉第七位皇帝汉武帝在位时期,国内外政策逐渐从无为转变为积极有为,政治的统一要求思想上的统一,儒家地位的提高就是适应了政治上大一统的现实需要。正基于此,董仲舒主张以德教为本,刑罚为辅,德刑相辅相成,殊途同归,最终达到夏商周三王“致无为而习俗大化”之境界。
董仲舒生而逢时,他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而对原始儒学进行了改造,创立了一套新儒学体系,使“无为而治”的国家治理方式向“有为教化”的方向转变。人性论是董仲舒教化思想的理论基础,董仲舒认为教化可以促进善的养成,他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善,同样也看到现实生活中的恶,在其理论中善是圣人自觉为善的结果,法律所惩处的是天生邪恶之人,社会上绝大部分人可以通过教化为善。董仲舒敢于批判孟子的人性理论,是因为在西汉时期孟子、荀子地位尚能平分秋色,自从韩愈《原道》把孟子奉为孔学正统之后⑧。孟子的地位日益升格,明代时被尊称为“亚圣”,成为孔子之下儒学第二人,其人性主张“人之初,性本善”更是家喻户晓。
尽管如此,无论是孟子还是其他先哲,在各自的理论建构中,都无法回避现实社会中的恶。因此,古代先哲都强调教育的重要性。董仲舒的教化思想继承了传统儒家思想中的理论内核,基于教化对于国家良好习俗的形成和政治秩序稳定的作用,进一步阐述了教化在国家治理中的意义。
具体而言,教化可以稳固现实秩序,可以最大限度地除恶扬善,去贪从仁⑨。由于人性质朴,个体具有很大的可塑性,教化的社会功用不言而喻,而儒学也从诸子之学中脱颖而出,并导致有的学派成为绝响。教化是治国的大务,董仲舒认为办太学,培养贤才,就是实施教化的关键。他以“六艺之科、孔子之术”为教化的内容,学校把儒家思想作为授课的主要内容,朝廷也主要通过儒家思想来选拔官员,使得儒家思想影响日益增强。
董仲舒的教化思想虽然在历史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他的教化学说亦存在着明显局限。可以说,董仲舒发展了早期儒家思想,对儒家学说进行了诸多新诠释,推动了思想文化的融合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但是,董仲舒把儒家伦理和封建秩序构建结合起来,其“三纲”思想对中国古代封建伦理建设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影响,其影响积极和消极方面并存,值得认真对待。
董仲舒思想代表着当时新兴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他的教化思想中含有许多封建的成分,并取代了原先维系着人与人之间的正常感情关系。董仲舒倡导“三纲五常”,从而使社会关系更加重视尊卑等级关系,它以牺牲符合人性的正常情感基础为代价,演变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君臣之道,使中国古代的社会治理带有一定程度专制主义色彩。
总之,董仲舒的人性学说与其教化主张是紧密结合的,人性论构成其教化思想的理论基础。从董仲舒的人性主张强调中人之性,并以中人之性规定人性,这种主张否定了人人皆可成为舜尧的可能性,也在不同等级间预设了不可逾越的鸿沟。董仲舒批评孟子把善端等同于善,以禾米、茧丝、卵雏的譬喻来形容人性的实然和应然状态,而这种转变得益于王者的教化。董仲舒论述人性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教化,儒家伦理道德是董仲舒教化思想体系的核心,董仲舒把丰富的儒家伦理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这些思想通过一代一代的教化与践行,形成了封建专制时代的基本道德原则,给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同时,教化作为一种传统的德育、修身之道,又是一种更高层面的治国方略,与儒学的理想精神相契合。它以教育为手段,使民众达到道德自觉,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民族团结。董仲舒是先秦儒学发展的先锋,他对儒学进行了革新,促成了汉朝独尊儒术的局面,奠定了儒学在其后的主流地位,尽管其思想在今天看来有其局限性,但其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非常重要地位。
注释:
①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4页。
②张鸣岐:《董仲舒教育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5页。
③曹影:《“性三品”:董仲舒社会教化的理论依据》,《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8期。
④李朦:《董仲舒的人性论与教化思想探析》,《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年第8期。
⑤李慧子:《“性未善”与“成性之教”:董仲舒论人性与教化》,《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⑥朱人求:《董仲舒教化哲学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⑦邵显侠:《论董仲舒的“教化成性”说》,《孔子研究》1995年第3期。
⑧《原道》:“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也。”载严昌校点:《韩愈集》,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147页。
⑨魏彦红主编:《董仲舒与儒家研究》(第十二辑),巴蜀书社2021年版,第439页。
作者简介:
王玉清,女,汉族,山东烟台人,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先秦秦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