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黄河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活态传承着中华文明的精神基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出了新的要求。柳编编制技艺、老粗布制作技艺等一批优秀的黄河三角洲非遗项目,也在保护非遗的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和传承。
在振兴优秀传统文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程中,依旧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现阶段,主要集中在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发展方面。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目前,就滨州地区来看,濒危项目以清河镇木版年画、锡壶制作技艺为主。两项目均后继无人,使项目传承难以延续。虽然开展了积极的保护措施,但是只限于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搜集。非遗保护工作除历史遗留问题外,传承人还未完全受到应有的社会承认,并且缺少管理人员和研究队伍,有专项资金的项目虽然可以保存现阶段的情况,但是难以找到后续传承人。
非遗保护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如传承人的管理和退出机制,项目保护规划等。推动“非遗”保护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按照“价值优先、濒危优先”原则。科学确定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明确责任主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合理的分年度保护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分级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有效保护。完善“非遗”存档制度建设,继续对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进行深入挖掘和整理,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真实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各种珍贵资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而且整体人数不多,绝大部分年龄在60岁左右,稍大者有七八十岁,老龄化程度明显。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人员待遇较低、条件较差,存在很大的经济压力。年轻一代的传承人迫于解决生计问题纷纷转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新鲜血液输入。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主要以市、县两级文化机构业务干部为主干,镇(街道)文化站站长、村文化协管员为基础。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队伍数量不多、知识储备不足,普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了解不深,大多还停留在文件上,概念不清、家底不清的情况普遍存在。
近年来,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多通过开展展演、展卖等活动,增加非遗的宣传力度,但是非遗保护之路并非只通过展示就能有效推动其发展和传承。目前滨州市非遗理论研究工作队伍较匮乏,理论研究工作不能得到有效地推进,是目前非遗保护工作中的薄弱之处。
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要对代表性传承人给予一定的资助,改善其工作条件,使传承人安心开展保护、传承活动。
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带徒授艺,在青少年中开展教育培训和传习活动,让青少年学生认识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或技能,增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感。
推动“非遗”保护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按照“价值优先、濒危优先”原则,分清轻重缓急,指导各地区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
牢固树立多出精品的品牌战略,精心选择一批“非遗”项目,通过提炼升华、包装策划,打造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非遗”品牌,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位和文化形象,增强传统文化的魅力。
(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