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问题与对策

2025-01-26 00:00:00庞张誉
理论观察 2025年1期
关键词:残疾人

摘要: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是“每个人都有权接受平等和高质量的教育”,它主张残疾学生进入普通学校与健全学生一起学习,而支持保障体系是融合教育得以成功的关键。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包括理念支持、政策支持、学校支持、企业与社会组织等的支持。我国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还面临理念缺失、政策不完善、教学支持不足,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度低等问题。今后,应营造本土化教育理念,强化政策支持,落实校园生活与心理服务,建立管理保障与评估机制,完善教学支持体系,加强高校、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协同共建,以此提升高等融合教育质量,确保所有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关键词: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残疾人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25)01—0149—06

融合教育不仅被视为教育的一种特定形式和策略,更是一种蕴含人文关怀的教育理念。我国于2017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提到“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高等融合教育是指普通高校接纳特殊需要学生,提供适合他们的教育,使其具有普通大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成为有知识、有能力、有责任的公民的一种教育形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2023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高等教育阶段,招收30810名残疾学生,而在2014年,这一数字还只有9542人,十年间增长了223%,在不同学段上,高职17857人、本科11196人、硕士研究生1588人(含非全日制150人)、博士研究生169人[1]。这表明,已有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这其中超过80%就读于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融合教育已成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形式。系统完整、高效有力的支持保障体系是确保残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适应大学生活、更好融入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因此,还需对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内容、发展状况、问题和对策等展开分析。

一、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在推动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如何准确定义“支持”及其所构成的“支持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全纳教育共享手册》指出“支持包含能够帮助学生学习的全部手段”[2],不仅是物质上的帮扶,还包括对其受教育机会、心理、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本文将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界定为:针对高等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提供的一系列支持性措施和保障机制,从内容上看,包含了价值理念支持、政策、学校,以及企业与社会组织的支持四个维度。

在价值理念支持上,《残疾人教育条例》《“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众多制度性文件均强调教育公平和残疾人的教育质量,要求在高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并选择部分高校进行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工作,提出要构建满足残疾大学生需求的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在政策支持上,融合教育与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的条款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级各类法律法规中,《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以及连续三期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为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学校支持上,部分高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始更多地关注残疾学生的需求,在教学和生活场景上完善无障碍设施,或者提供合理便利,为残疾大学生营造更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在企业与社会组织支持上,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和支持高等融合教育的发展,为残疾大学生提供相应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也通过各自渠道为残疾大学生提供教育、生活等方面的帮助。

不过,由于我国高等融合教育刚刚起步,其顶层设计、治理架构、政策法规等都需要加以完善,而当务之急是构建满足残疾大学生需求的支持保障服务体系。当前,高校支持保障体系的建设还有不少差距和问题,以下从上述四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高校师生的融合教育理念仍有不足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融合教育理念是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精神内核,缺乏相关价值理念的引导,势必削弱高校对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视力度。许多普通高校的教师在接受专业训练和师资培训时并未涉及残疾学生的教学知识和技能,导致他们在面对残疾学生时缺乏有效的教学策略和方法。研究显示,部分教师不了解各类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在课堂教学和师生互动上欠缺对残疾学生的主动意识、不了解特殊教育的相关知识技能[3],例如如何使用特定的教学策略来帮助视觉或听力障碍的学生,或如何适应不同类型的学习风格。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缺乏适合残疾学生的教学资源和教材。这将导致他们在教学中感到受限制,无法提供适当的学习体验。在一些高校中,普通学生对残疾学生存在偏见和歧视,认为他们的能力有限,不适合接受高等教育。这种有色眼光不仅影响了残疾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也阻碍了他们在校园中的融入和发展。

(二)政策体系仍不完善

我国在融合教育政策法规的系统化建设上存在不足,如以《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代表的相关政策法规侧重强调义务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内容规定不够详细具体[4];高等融合教育的政策仍然缺乏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均未提及融合教育,至今也未出台专门性文件或发展规划,融合课程、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政策仍较缺乏;一些政策文件之间未能形成有效的协调和衔接机制,尤其是部分政策条文的内容表述过于笼统,这使得政策执行者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尺度把握的困难,容易因理解差异而导致执行偏差,进而影响政策整体目标的实现;融合教育师资的培养与认定还缺乏统一且细化的标准,这不仅影响了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发展路径的清晰度,也难以有效激励和保障融合教育质量的提升。

(三)高校教学支持与无障碍设施仍不完备

在教学方面,当前的高等融合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往往更侧重于学术理论和基础知识,而缺乏对职业技能和就业市场的关注,使得学生在完成学业后难以直接将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很多融合教育课程虽然包含了理论部分,但缺乏实践环节,或者实践环节与理论部分结合不够紧密,导致学生在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之间存在鸿沟。高等融合教育在就业指导方面缺乏系统的职业规划教育,导致学生对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缺乏清晰的认识。

另外,高校无障碍环境的不完善会对残疾大学生的在校生活产生诸多不便。一些高校在建筑设计、设施配备上未能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缺少无障碍通道、洗手间,以及盲道等,导致残疾学生在校园内行动不便。教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的设施也往往不符合残疾学生的使用需求,缺乏可调节高度的桌椅、辅助阅读设备等。许多高校未能提供必要的辅助工具,导致残疾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例如视障学生在阅读时需要配备各种助视仪、放大器、声文转换设备、点显器、读屏软件、便携扫描仪等辅助信息设备[5]。无障碍设施不足,残疾学生会感到被忽视,并在与其他学生互动时遇到困难,影响他们的社交发展。

(四)企业与社会组织的支持程度较低

在支持残疾大学生学习和就业方面,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程度仍然较低,如残疾大学生就业常常面临比普通大学生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他们需要更多的支持来完成求职过程。尽管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度和合作协调机制,导致这些政策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在提供就业服务和维护残疾人权益方面也面临资源有限和服务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二、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完善对策

(一)营造本土化高等融合教育理念支持

营造本土化融合教育理念是一个涉及多个层面和维度的复杂过程,旨在将国际先进的融合教育理念与本地文化、教育实际和社会需求相结合,目的在于让全社会摒弃对残疾学生的偏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融合教育模式。本土化融合教育理念的营造需要深入理解国际先进的融合教育理念。这包括融合教育、个性化教育、合作式学习等核心理念,这些理念强调学生的多样性、差异性和平等性,旨在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发展。我们可以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思想,倡导师生之间的关爱与尊重,为残疾学生创造一个温馨、包容的学习环境;同时,我们还可以结合本地的教育资源和社会需求,开设符合地方特色的融合教育课程,让残疾学生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营造本土化融合教育理念是一个涉及多个层面和维度的复杂过程。它需要我们在学习国际先进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探索;同时,还需要关注教师和大学生的态度转变,以及不断反思和调整实践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融合教育模式,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平等、公正的教育机会。

(二)强化高等融合教育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育经费保障;二是教育政策保障。发达国家对残疾人高等教育实施了一系列全面的经费支持政策,旨在确保弱势群体,特别是残疾大学生能够平等地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政府通过减免学费、提供助学金、补助金和奖学金等直接经济援助的形式,以及引进专业软件和辅助技术、环境的无障碍化改造等间接方式,显著减轻了残疾学生的经济负担。此外,还创造性地引入了教育券、税收减免、教育储蓄计划等多元化的资助方式,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灵活的经济支持[6]。充足的经费保障能够确保特殊教育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提升教学质量,为残疾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加强经费保障还能激发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发展贡献力量。教育政策保障涉及多个方面。我国对有关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立法内容上仍停留在宏观的层面,没有对融合教育的具体细节作出法律规定,条款过于原则,宣示性的内容较多,实际的操作性不强[7]。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应联合教育部门出台《高等融合教育法》,细化有关残疾人参与高等教育的各类条目,或是在《高等教育法》及其他高层级法律的修订过程中,明确纳入融合教育的条款,着重凸显融合教育的核心理念与社会价值,并据此制定融合教育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或专项政策指导意见,以此彰显其在教育体系中的顶层设计地位、法律权威性及独立实施的重要性[8]。立法内容不仅要突出高等融合教育的精神内涵,还要在残疾人招考、入学、助学金申请、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职称评定等多个方面进行政策细化。在招考和入学标准方面,应根据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特殊学生入学条件;培养标准上,要针对特殊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养方案并严格执行;教师队伍建设与职称评定方面,要设置激励机制。

(三)完善高等融合教育学校支持

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中,学校作为培养残疾大学生的责任主体,不仅要在教学与科研内容上有所创新,还要为残疾大学生提供在校学习生活的无障碍条件。

1.优化无障碍设施建设。高校的校园环境对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校园环境的优化对特殊学生的成长也至关重要。学校要不断改善特殊学生学习和生活所需要的基础设施,为特殊学生提供便利。具体而言,首先,要优化教学设施。通过加装无障碍设施来方便特殊学生上课;增设无障碍通道与教室等方式来为特殊学生提供便利。确保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无障碍通道畅通。对楼梯、电梯等设施,应设置明确的指示标志,并定期检查其功能性,确保正常运行。提供适合特殊学生的电脑、软件和辅助工具,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和交流。其次,要优化校园环境,为特殊学生提供便利条件。在图书馆、餐厅等地设置残障标志、标识,方便特殊学生寻找所需资料;宿舍、食堂等生活场所也应考虑无障碍设施的增设,校园内的超市、小卖部等应提供便于特殊学生获取的商品和服务。

2.落实校园生活与心理服务。高校对残疾大学生要加强人文关怀,对其开设“绿色服务通道”,在奖助学金的申请流程上可以采取残疾大学生优先申领的机制;寒暑假期间,对于有出行障碍的学生,学校应提供校车接送、出租车预约等服务。另外,打造专门的心理咨询中心,由学校的心理咨询师或社工定期为残疾大学生开展心理支持、朋辈辅导、自我倡导等服务,每学期将残疾大学生的物质、心理等需要反映给辅导员,通过教育者多元帮扶的模式解决残疾大学生的问题,以此提升残疾大学生的自我发展和校园归属感,让他们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发展自身优势,拥有充实而高质量的教育经历。

3.建立管理保障中心与评估反馈机制。为了使高校中的残疾学生能够得到更好的支持与服务,在高校建立专门的管理保障中心,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保障服务。管理保障中心具有以下功能:一是提供校内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平台,让教师与学生之间能够更加了解彼此,从而,更好地为特殊学生服务;二是为校外爱心人士提供接触特殊学生的机会,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特殊学生,从而,帮助特殊学生走出校园融入社会。管理保障中心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资源中心在校内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二是加强资源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专业素质;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此外,管理保障中心也要配备一套评估和反馈机制,通过评估与反馈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措施。

对于评估指标的制定,可以这样展开。首先,关注学业成果,通过实践课程、项目等多样化方式评估他们的学业成绩及技能掌握情况,以确认这些特殊学生是否有效吸收了必要的知识与技能,并能将其灵活应用于日常生活与未来工作中。其次,重视心理状态评估,定期监测残疾大学生的情绪变化、自信心构建等心理维度,以判断他们是否良好地适应了融合教育环境,促进了心理健康发展。对于教师方面,评估的重点在于考察其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的适切性,即这些内容与方法是否能够有效被残疾大学生接受,从而,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与成长。反馈机制全面涵盖了四个关键方面:首先,定期收集残疾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他们对课程质量、无障碍设施环境,以及校园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确保教育服务的持续优化;其次,鼓励教师积极反思并评价高等融合教育的教学效果,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教学方法与内容的不断创新与提升;再者,与家长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他们对孩子在融合教育环境中表现与发展的评价,构建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最后,邀请行业专家对融合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进行专业评估,为教育体系的改进与完善提供专业、前瞻性的指导与建议。

4.完善教学支持体系。教学支持主要涉及课程资源与学习帮扶两个方面。首先,更新课程资源。根据融合教育的特点和残疾学生的需求,制定适合残疾大学生的课程。在课程设置上要注重实用性和适应性,以满足学生的兴趣和发展需求。积极开发多元化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课件、视频、实验设备等。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在线课程平台和资源库,方便学生随时随地获取学习资源。其次,提供学习帮扶条件。针对残疾学生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辅导服务。可以通过课后答疑、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为学生提供学习方法和策略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融合教育的学习环境。通过制订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技巧等方面的指导,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选拔优秀学生或教师担任助教,协助主讲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这一措施也是为了帮助残疾大学生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中,在与普通学生和其他教师的互动中,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四)联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支持

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对我国高等融合教育的发展起到助力作用。企业可以通过提供资金援助、设施捐赠、设立奖学金等方式,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并邀请企业代表为残疾大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激发他们的职业兴趣,开展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为残疾人群体提供特别的公共物品,从而,填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高校积极与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紧密联动机制,通过深化校企合作、开展实习实训等多元化活动,为残疾大学生量身订制展示个人才华、提升专业技能的广阔舞台,开发其职业优势和潜能,为他们搭建从校园到职场的桥梁,打造以社会融入为导向的残疾大学生就业支持体系。这一合作模式不仅能促进残疾大学生的全面成长,还能增强社会对高等融合教育的关注度,激发公众对残疾人群体的深层理解与尊重。随着企业与社会组织的深入参与,一个更加包容、友善的社会环境将逐渐形成,并成为残疾大学生实现梦想、追求自我价值的坚实后盾,共同推动社会向更加和谐、平等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24-4-18.https://www.cdpf.org.cn/zwgk/zccx/tjgb/03df9528fdcd4bc4a8deee35d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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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纳教育共享手册[M].陈云英,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9.

[3]ZHANGYX,ROSENS,CHENGL.InclusivehighereducationforstudentswithdisabilitiesinChina:Whatdotheuniversityteachersthink?[J].HigherEducationStudies,2018,8(04):104-115.

[4]彭兴蓬,李元正,陈玲恩.《残疾人教育条例》视角下融合教育政策法规的特点、问题与建议[J].现代特殊教育,2022(20):3-9.

[5]肖源,张心濛,王怡悦.视障大学生融合教育实践的述评与思考——基于六所首批开展高等融合教育学校的实践[J].现代特殊教育,2023(22):16-21.

[6]余秀兰主编.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支持[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07.

[7]李继刚.美国特殊教育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特殊教育,2008(8):11-14.

[8]庞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融合教育的演进脉络、经验反思与未来展望[J].残疾人研究,2020(4):51-60.

〔责任编辑: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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