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华夏认同历程考辨

2025-01-24 00:00:00单印飞
史学月刊 2025年1期
关键词:颛顼高阳铭文

先秦时期,秦人经过对华夏文化的认同,逐渐从华夏边缘融入核心。出土史料为我们展现了这一历程的细节与实态。西周中晚期,尽管秦人对华夏族群的核心周王室表示认同,但是金文显示,此时秦人仍被华夏族群视为边缘族群,被称为“夷”。春秋早期,秦人使用“虩事蛮方”来彰显此时自己已是非蛮夷族群。至春秋晚期,秦人又使用“虩事蛮夏”以显示此时秦人虽非蛮夷族群,但亦非华夏族群。从战国秦律中可以看到,战国中后期秦人已经开始以华夏自居,这应该是商鞅变法的结果。秦代简牍中“皇帝”“县官”等词汇的改用,展现了秦人对华夏文化的高度认同与实践性超越。秦人在华夏认同的历程中,不断吸纳华夏文化的精华,也为华夏共同体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秦人;华夏;文化认同;出土史料

K203A05830214(2025)0100051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出土简牍所见秦至汉初地方职官管理研究”(24BZS006)。

历史上各民族通过怎样的发展过程,最终汇合成今日中国的一部分,是我们研究中国民族关系史的任务之一周伟洲:《关于中国古代疆域理论若干问题的再探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年第3期,第8页。。中华民族经过数千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以汉族为主体的多元一体格局。汉族的前身是华夏族,秦人曾是华夏族的边缘族群关于华夏族的形成,学界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华夏族形成于夏朝,一种意见是华夏族形成于西周。本文从第二种观点。华夏族的形成可参见沈长云:《华夏民族的起源与形成过程》,《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第175~188页。。秦人经过春秋战国时期对华夏文化的认同,逐渐融入华夏族,并从边缘走向核心,这一粗疏的线条为大家所熟知。但是由于史料有限,秦人华夏认同历程中的细节、实态研究,尚不充分。文物、考古资料的出土与公布为秦人华夏认同的精细化研究增添了新史料,但是学者们对新史料的解读分歧较大具体学术史将在文中展开介绍。。本文将在秦人华夏认同的背景下,对相关史料进行考辨,以探究秦人华夏认同历程中的细节与实态,丰富和深化对秦人华夏认同历程的认识。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教。

一 西周青铜器铭文中的“秦夷”

关于秦人的起源,长期存在“东来说”和“西来说”之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考古材料证明“东来说”更为合理,即秦人的祖先源自山东地区秦人的族群以“滚雪球”的方式发展,其核心成员源自山东地区的东夷,其外围,特别是平民则融合了其他族群,尤其是西戎。参见牛世山:《秦文化渊源与秦人起源探索》,《考古》1996年第3期,第41~49页;梁云:《早期秦文化探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版,第190~192页。。《逸周书·作雒解》、清华简《系年》及《史记·秦本纪》等史料记载,秦人的先祖飞廉曾在商王朝任职,商被西周灭亡后,秦人的祖先被迫西迁。虽然西迁的时间、路线尚存争议梁云:《早期秦文化探索》,第101~132页。,但是现在的考古材料足以证明,至迟在西周中期,秦人的祖先已经西迁至陇山以西的甘肃清水县、礼县、甘谷县一带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甘肃礼县三座周代城址调查报告》,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第7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323~358页;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牛头河流域考古调查》,《中国历史文物》2010年第3期,第4~19页;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甘肃甘谷毛家坪遗址沟东墓地2012~2014年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22年第3期,第12~26页;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甘肃甘谷毛家坪遗址沟西墓地2012~2014年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22年第3期,第27~46页。。西周时期的陇西主要是羌人的聚集区,即西戎之所在,所以秦人的祖先长期与西戎杂居共处。

传世文献显示,至迟在西周中期,秦人的祖先已经对华夏族的核心周王室表示认同。例如,秦人的祖先在汧渭之会为周天子养马,长期与西戎联姻,维持了周王朝西部疆域的安稳等。虽然秦人的主动认同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周王朝的认可,如非子因养马有功获封秦邑、嬴秦族群被视为附庸本文用“嬴秦”一词表示非子封秦之后的秦人。,但是西周的青铜器铭文显示,秦人在西周中晚期仍然被以周王室为代表的华夏族视为“夷”。

目前所见的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共出现了八例“秦夷”,即师酉簋六例,师酉盘一例,訇簋一例。师酉簋发现于清代中后期,共四件,四器六铭,铭文基本相同,其中两器是身与盖同铭⑤⑦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630~2635、2630、2697页。。师酉盘器形不明,仅见铭文拓本,铭文内容与师酉簋相近⑥ 张长寿:《师酉鼎与师酉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世纪的中国考古学——王仲殊先生八十华诞纪念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96~397、397页。。訇簋1959年发现于陕西省蓝田县寺坡村段绍嘉:《陕西蓝田县出土弭叔等彝器简介》,《文物》1960年第2期,第9~10页。。现将三器铭文节选如下。

1.师酉簋铭文:

唯王元年正月,王在吴(虞),各吴(虞)大庙,公族厘入右(佑)师酉,立中廷,王乎史墙册命师酉:(嗣)乃祖,啻(嫡)官邑人、虎臣、西门尸(夷)、尸(夷)、秦尸(夷)、京尸(夷)、弁身尸(夷)⑤。

2.师酉盘铭文:

唯四年三月既生霸甲戌,王在吴,各吴大室,公族厘入右师酉,立中廷,王乎册命:师酉,乃且啻官邑人、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⑥。

3.訇簋铭文:

王若曰:訇,不(丕)显文、武受令(命),则乃祖奠周邦,今余令(命)女(汝)啻(嫡)官邑人,先虎臣后庸:西门尸(夷)、秦尸(夷)、京尸(夷)、尸(夷)、师笭……唯王十又七祀,王在射日宫,旦,王各,益公入右(佑)訇⑦。

关于例1师酉簋的年代,学界主要有恭王元年、懿王元年、孝王元年、夷王元年、厉王元年、宣王元年六种意见,例2师酉盘的年代主要有懿王四年、夷王四年、厉王四年三种意见,例3訇簋的年代主要有恭王十七年、懿王十七年、孝王十七年、夷王十七年、厉王十七年、宣王十七年六种意见参见赵化成:《“秦夷”与“戍秦人”辨析——兼论“师酉”与“师询”诸器的王年归属》,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第16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版,第82~83页。。学者们判断三器年代归属主要依据的是器物形制、铭文字迹特征、王年月相与历法是否相合、时代用语和称谓、册命者和佑者的时代、秦夷的时代背景以及酉和訇、俗(父)、弭氏家族的关系等。将三器的时代定于西周中晚期,学界均无异议,但是若想再进一步区分其年代归属,目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俞伟超曾提出,类型学主要在于能够找出物品形态变化的逻辑过程,而不一定是历史的具体过程(俞伟超主编:《考古类型学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因此,从器物形制的角度,已经难以再对其进行精细的时代划分。同样,青铜器铭文的字迹特征、时代用语、称谓,从长时段的角度来看,可以作为断代的标志因素,但是难以用它们再区分短时段内的器物年代。“元年正月”“四年既生霸甲戌”“十又七祀”等王年月相较为简略,多位周王时的历法均可与之相合。通过作器者、册命者、佑者、祖考等共存关系,可以将器物限定在大致的时间范围内,但是由于任职时间、重名、同名不同代等因素的影响,也难以识别作器者的具体年代。。

三器铭文中,酉、訇奉周王之命管理虎臣之师,虎臣中包括“秦夷”。学者们多认为这里的“秦夷”指秦人的祖先如徐中舒认为,师酉簋里的秦夷就是后来的秦人嬴秦,属于商周之际西迁的殷移民(氏著:《徐中舒论先秦史》,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6页);陈梦家认为,作为虎臣的秦夷可能是嬴姓的秦人,是从秦族中征发来充当虎臣的人(氏著:《西周铜器断代》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84~286页);赵化成认为,秦夷与西迁后的嬴秦人有关是毋庸置疑的(氏著:《“秦夷”与“戍秦人”辨析——兼论“师酉”与“师询”诸器的王年归属》,第84页);等等。,但是亦有不同意见,如尚志儒认为,师酉簋、訇簋是恭王时期的铜器,早于封秦的孝王时期,所以“秦夷”绝不是建立秦国的那部分嬴秦族人,而可能是与他们同血族的另一部分人群尚志儒:《试论西周金文中的“秦夷”问题》,陕西省考古学会编:《庆祝武伯纶先生九十华诞论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版,第73页。;辛怡华根据出土于宝鸡戴家湾的青铜鼎中有“酓秦酓”,认为西周早期戴家湾一带已有称“秦”之地,訇簋的年代是恭王十七年,早于封秦的孝王时期,所以“秦夷”之“秦”应该理解为地名,“秦夷”应是居住在汧渭之会一带的夷人B15 辛怡华:《西周时期关中西部的“秦夷”及相关问题》,吴永琪主编,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论丛》编委会编:《秦文化论丛》第10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7~143、139~140页。;史党社认为,“秦夷”之“秦”指东方范县之“秦”,“秦夷”是被周王朝征服的东方夷族,或在周都以部族为单位,为周室服役,充当虎臣或庸,西周中晚期时他们服役的地点虽然可能已在西方,但还得不出“秦夷”就是我们常说的秦人的结论史党社:《日出西山:秦人历史新探》,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32~233页。。

如前所述,师酉簋、师酉盘、訇簋的年代在西周中晚期,具体年代尚难判明,周孝王封非子的年代在西周中期,孰早孰晚目前难以确定,所以根据三器的年代否认“秦夷”是嬴秦族群的说法并不稳妥。另外,辛怡华推断“秦酓”之“秦”在汧渭之会的主要依据是非子所封之“秦”在汧渭之会辛怡华:《西周时期关中西部的“秦夷”及相关问题》,第141~143页;辛怡华:《西周时期的国酒——秦酓》,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编:《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3》,西安:三秦出版社2013年版,第361~362页。。近年,甘肃省清水县李崖遗址发现以后,学界多认为非子所封之“秦”在甘肃省清水县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牛头河流域考古调查》,第4~19页。。所以,“秦酓”之“秦”是否指宝鸡市戴家湾一带还有待进一步论证。即使当地存在名为“秦”之地,“秦夷”之“秦”是否与之相同亦存疑问。因为西周中晚期的嬴秦已经是陇山西部的重要力量,很难想象陇山东侧还有一支同名不同族的“秦”。

值得注意的是,三器铭文中和秦夷一起担任虎臣之师且受酉、訇节制的还有京夷和夷。

西周中期的京叔盨铭文中有“京叔”一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4册,第2774页。,说明西周中期有京氏家族。京叔盘铭文中有“京叔乍(作)孟嬴塍(媵)般(盘)”⑩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7册,第5419、5577页。,说明京氏属于嬴姓。关中和晋南都有名为京的地名,如西周中期的克钟铭文载:“王亲令克,遹泾东至于京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1册,第222页。这里的“京”位于关中东部B11 韩巍:《西周金文世族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2007年,第198页。;春秋时期的晋公盆铭文载:“[王]命(唐)公,冂(冪)宅京师,□□[晋]邦。”⑩这里的“京”位于山西省夏县附近。虽然该器是春秋时期的器物,但是其所述的“宅京师”是西周早期的事件。关于这两个“京”,韩巍认为可能是京氏在商代由晋南迁入关中,所居之地都留下了“京”的地名B11。因为嬴姓族群主要分布在山东地区,所以京氏族群应该是先从山东迁至晋南,再从晋南迁至关中。

西周中期的善鼎铭文中有“侯”一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2册,第1490页。,说明西周中期有氏家族。“”读为“薄”,即传世文献中的薄姑。薄姑是嬴姓之国,周公东征后,部分薄姑族群南迁至淮河流域徐中舒:《蒲姑、徐奄、淮夷、群舒考》,《四川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第65~76页。,部分薄姑族群被迫西迁至关中参见李白凤:《东夷杂考》,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1~72页;尚志儒:《试论西周金文中的“秦夷”问题》,第77页。。辛怡华指出商周时期宝鸡渭河南岸有名为“”的地方,夷应是因周公灭薄姑氏而被迁到渭河南岸的,这是地名随人走的一个现象B15。近年,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地出土的青铜卣中有“叔”的铭文,表明氏家族或一支曾在晋南地区生活过参见董珊:《山西绛县横水M2出土肃卣铭文初探》,《文物》2014年第1期,第50~54页;韩巍:《西周金文世族研究》,第232页。。由此可见,嬴姓的薄姑族群曾在周初从山东被迫西迁至山西、陕西等地。

在西周早中期的耳尊铭文中,耳作为京氏的宗子,担任周王朝的师职,而且耳还是侯的下属,曾获侯的赏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5册,第3697页。,这表明京氏、氏的上层人群在西周早中期的地位并不低。

京夷是来自京氏家族的成员,夷是来自氏家族的成员,京氏、氏均是来源于山东地区的嬴姓族群,都曾在商周时期西迁,族群的上层也都臣服于周王室并在周王朝的政权中占有一席之地。秦夷自然也是来自秦氏家族的成员。我们知道,嬴秦一族是源自山东的嬴姓族群,商周时被迫西迁,曾落脚山西、陕西、甘肃,不仅臣服于周王室,而且在西部边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嬴秦一族的族源、西迁背景、政治地位与京氏、氏基本相同。所以,笔者认为秦夷所属的秦氏家族是嬴秦一族的可能性极大,他们从陇西被选派出来在京师附近担任虎臣之师,护卫周天子。铭文中将秦夷与京夷、夷并列,可能正是因为他们同属嬴姓族群后裔、身份地位相同。此外,京夷、夷来自关中或关中附近,嬴秦与关中仅隔陇山,周王朝没有必要从千里之外的山东地区征发人员到关中担任虎臣。

虽然秦氏、京氏、氏已经臣服于周王朝,长期为周王室效力,但是从“秦夷”“京夷”“夷”的称谓以及将其安排给有夷族背景的酉、訇统帅韩巍:《西周金文世族研究》,第233页。来看,华夏族群的代表周王室在西周中晚期对这些族群仍有较强的边界感。

传世文献记载周有畿服之制,《国语·周语上》:“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6~7页。顾颉刚认为,甸服、侯服、要服皆古代所实有,邾、莒、徐、楚者皆中原旧国,非夏商之王族与周之姻亲,辄鄙为“蛮夷”,要服也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4页。。出土材料亦可证明周代“服”制并非虚言参见晁福林:《从士山盘看周代“服”制》,《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6期,第4~9页。。《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五〇,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本,第4567页。即古代的王朝强盛时,四夷为天子守疆域;王朝衰弱时,诸侯为天子守疆域。秦与要服的“蛮夷”莒、徐同源同姓,又长期在西陲为周天子守西土,依此来看,秦应该就是周代畿服之制中的“要服”袁宝龙:《从“要服”到华夏:秦人统一前后夷夏身份的转变与整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8年第2期,第139页。,应被称为“夷”。这与金文中秦人被称为“秦夷”是一致的。所以,笔者认为即便秦人对华夏族群的核心周王室表示认同,不仅长期在西部为其守疆土,而且还在京畿之地充当虎臣之师护卫周天子,但是在西周中晚期秦人仍被华夏视为边缘族群,被称为“夷”,这应该是受畿服之制等因素的影响。

二 春秋秦器铭文中的“蛮方”“蛮夏”“高阳”

西周末年,周王畿之地被戎人侵占,周平王被迫东迁,秦襄公因护送有功获赐岐山以西之地,秦得以建国。从此以后,秦国君主逐渐从戎人手中夺回周天子的许诺之地,并不断收复晋陕黄河以西的西周故地。依据常理,秦人建立国家、秦君被册封诸侯,秦国理应是周王朝的一员,成为华夏族群的一部分。但是青铜器铭文显示,春秋时期的秦人仍然处于华夏核心族群之外,不过与西周中晚期相比,春秋时期的秦人已是非蛮族群。例如,秦公钟、盄和钟、秦公簋的铭文中有“虩事蛮方”“虩事蛮夏”等词语。

4.秦公钟铭文:

秦公曰:我先祖受天命,赏宅受或(国),刺刺邵文公、静公、宪公不于上,邵合皇天,以虩事方。公及王姬曰:余小子,余夙夕敬朕祀,以受多福,克明又心……眉寿无疆,匍有四方,康宝卢连成、杨满仓:《陕西宝鸡县太公庙村发现秦公钟、秦公镈》,《文物》1978年第11期,第1~2页。。

5.盄和钟铭文:

秦公曰:不(丕)显朕皇祖受天命,竈(肇)又(有)下国,十又二公,(坠)在上,严龏夤天命,保业厥秦,虩事(蛮)夏,曰:余虽小子,穆穆帅秉明德,叡(睿)专(敷)明井(刑),虔敬朕祀,以受多福,协龢万民。唬(号)夙夕,剌剌(烈烈)(桓桓),万生(姓)是敕……高引又(有)庆,匍(抚)又(有)四方,永宝,宜又名“秦公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1册,第318~319页。。

6.秦公簋铭文:

秦公曰:不(丕)显朕皇祖,受天命,鼏(冪)宅禹责(迹),十又二公,在帝之坏(坯),严龏(恭)夤天命,保业厥秦,虩(赫)事(蛮)夏,余虽小子,穆穆师秉明德,剌剌(烈烈)(桓桓),迈(万)民是敕……高引又(有)庆,竈(造)囿(有)四方,宜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4册,第2685页。

例4秦公钟1978年出土于陕西省宝鸡市太公庙村,共五件,每件均有铭文。按其连读关系可分为两组,甲、乙两钟铭文合成一篇,丙、丁、戊三钟铭文合成一篇,两篇铭文内容完全相同

④ 卢连成、杨满仓:《陕西宝鸡县太公庙村发现秦公钟、秦公镈》,第1~2、3页。。例5盄和钟发现于北宋庆历年间,出土地点不详,今已失传。例6秦公簋20世纪20年代出自甘肃省天水地区。

关于例4秦公钟的时代,资料整理者认为作器者是春秋早期的秦武公④。近年,太公庙秦公陵园的钻探与发掘证实了这一观点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宝鸡市考古研究所、宝鸡市陈仓区博物馆:《陕西宝鸡太公庙秦公大墓考古调查勘探简报》,《考古与文物》2021年第1期,第3~7页。。例5盄和钟与例6秦公簋的铭文大致相同,而且作器者均是“十有二公”之后者,所以两器应是同一秦公所作。至于是哪位秦公所作,曾有较大争议,主要有穆公说、共公说、桓公说、景公说、哀公说等⑧ 参见陈昭容:《秦系文字研究——从汉字史的角度考察》,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3年版,第175~176、176~191页。。产生分歧的焦点在于“十有二公”是从哪位秦公开始算起以及不享国的秦公是否计算在内。例4秦公钟铭文中,不享国的静公与文公、宪公并列,说明不享国的秦公也应计算在世系内。关于“十有二公”的算法,张天恩指出应从文公起算,作器者是春秋晚期的秦景公B12 张天恩:《对“秦公钟考释”中有关问题的一些看法》,《四川大学学报》1980年第4期,第98~99、98页。。陈昭容从受天命、铭文辞例、字体风格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论证,观点与张天恩一致⑧。这一说法目前基本得到了学界的赞同。

铭文中的“虩事蛮方”“虩事蛮夏”均是指前述秦国先公的功绩和成就。《说文解字·虎部》:“虩,《易》:‘履虎尾虩虩。’虩虩,恐惧也。一曰蝇虎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13页。李零指出,《易·履》今本“虩”作“愬”,二者是通假字,“愬”兼有敬、惧二义,与恭、惕等字同,这里的“虩”应是小心畏忌的意思;“事”是对待的意思;“虩事蛮方”指秦为周慎守西陲,以和西戎李零:《春秋秦器试探——新出秦公钟、镈铭与过去著录秦公钟、簋铭的对读》,《考古》1979年第6期,第517页。。若将“事”理解为对待,那么蛮方、蛮夏应是“事”的宾语,“虩事蛮方”意为秦公小心畏忌地对待蛮方、蛮夏,这与春秋时期秦国的国力背景不相符武公时,秦国的势力东达关中东部,西至陇西渭河的上游;穆公时,秦国控制了晋陕黄河以西的西周故地。,此说或许不妥。张天恩引用杨树达的观点,即虩的古音与赫相同,认为“虩”通“赫”,是光、显的意思,如叔夷钟铭中“虩虩成唐”即“赫赫成唐”;“事”通“司”,训为治,如毛公鼎有“叁有司”,《诗经》作“三有事”;“虩事蛮方”指专力事戎,“虩事蛮夏”指不仅肆威于诸戎,而且把诸夏国也作为事的对象了B12。若将“虩”解释为光、显,用在“虩虩成唐”的词例中确实合理,但是将其套用在“虩事蛮方”中,文义似乎不通,而且将“虩事蛮方”解释为专力事戎,与“虩”为光、显之意前后差异较大,故此说未安。晁福林认为,“虩”应读若“隙”,释为间隙,“虩事蛮夏”即在蛮、夏之际从事晁福林:《“大夷”之力:中华民族形成过程的重要进阶》,《历史研究》2022年第3期,第44页。。相较而言,此说较为合理,本文从之。

“蛮方”,即蛮夷,文献中常见。虢季子白盘铭文载:“睗(赐)用戉(钺),用政(征)(蛮)方。”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7册,第5481页。《诗经·大雅·抑》:“用戒戎作,用逷蛮方。”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卷一八,第1196页。

“夏”,李零、张天恩等认为指诸夏,即中原晋、郑等诸侯国李零:《春秋秦器试探——新出秦公钟、镈铭与过去著录秦公钟、簋铭的对读》,第517页;张天恩:《对“秦公钟考释”中有关问题的一些看法》,第98页。;童书业认为是西族、西土之称童书业著,童教英整理:《童书业历史地理论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72页。;王辉等在解释石磬铭文中的“蛮夏”时(下文例7),认为“夏”即华夏,指岐丰之地王辉、焦南锋、马振智:《秦公大墓石磬残铭考释》,《“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7本第2分,1996年,第279页。;渡边英幸认为“夏”指秦国所占领的周室旧地加上东方的“诸夏”渡边英幸著,吴昊阳译:《古代中华观念的形成》,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24年版,第288页。。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更为合理,今做补充论证。

其一,将例4~6的书写格式进行对比,可以看出“虩事蛮方”和“虩事蛮夏”在文中所表达的场景是相同的,均指前述秦国先公所奠定的基业,只是秦武公作器时使用的“方”到秦景公作器时改为了“夏”。“蛮方”词义明确,指蛮夷,在这里是与秦人相对立的族群。那么,“蛮夏”也应该是与秦人相对立的族群。“蛮夏”之“蛮”指与秦人对立的蛮夷,毋庸置疑曾有学者认为“蛮夏”是对东方诸侯国的蔑称,此说不足取,参见渡边英幸著,吴昊阳译:《古代中华观念的形成》,第281~285页。。所谓的西土、岐丰之地等秦国所占领的周室旧地,其实就是秦人领地。如果“蛮夏”之“夏”指秦人领地,那么就与“蛮夏”是与秦人相对立的族群这一大前提矛盾,所以这里的“夏”不应该包括秦人领地,应指关东的华夏诸侯国。

其二,前述秦国先公的功绩是“保业厥秦,虩事蛮夏”,似有将“秦”与“蛮夏”进行内、外区分的意味,“保业厥秦”指护佑秦国安定,“虩事蛮夏”指秦得以在蛮、夏之间立国张政烺认为“保业厥秦,虩事蛮夏”,首先是安治秦国本土,其次是警惕对待照管蛮夏,先蛮后夏,大约是由于地理远近的关系(氏著:《张政烺文史论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809页)。关于“虩事”的解读,笔者意见不同,但是将“保业厥秦”与“虩事蛮夏”理解为国内外两方面,笔者完全赞同。渡边英幸也曾指出,铭文明确区分了“蛮夏”和“秦”(渡边英幸著,吴昊阳译:《古代中华观念的形成》,第286~288页),但是,他的结论是“夏”的范围不仅包括秦国疆域还需加上诸夏,观点与笔者不同。。从这个角度来看,“夏”应该不包括“秦”。

其三,春秋时期的文献中“夏”常与“蛮夷”相对而言,如《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载:“蛮夷猾夏,周祸也。”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一四,第3931页。《公羊传·成公十五年》载:“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八,第4988页。结合上文对“虩”的理解,将“夏”理解为华夏诸侯国更为妥当。

春秋早期的秦武公铸作钟时使用“虩事蛮方”,说明至少从春秋早期开始,秦人已经将自己与蛮夷进行了分离,秦人已是非蛮夷族群。春秋晚期的秦景公铸作钟、簋、磬时使用“虩事蛮夏”“肇敷蛮夏”,说明春秋晚期秦人虽然不是蛮夷族群,但也非华夏族群,身份处于非蛮、非夏阶段《史记·秦本纪》载:“戎王使由余于秦……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45页)这里的“中国”自然是指华夏诸国。或许有人会提出,通过秦穆公与由余的对话可看出春秋中期秦人已经以华夏自诩了。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言语对话与《秦本纪》中前后文的记事风格完全不同,或许司马迁编写时有所本,但是它肯定是后代流传的故事,故事的主题是强调华夏与戎狄的统治方式不同,而且对话的场景有其特殊性,秦穆公所面对的是戎夷之人而非“中国”人,即不排除秦人在非正式场合下以华夏自诩。“虩事蛮夏”“肇敷蛮夏”等语句是被书写在青铜礼器、石磬礼器之上的,使用的场合格外隆重,其史料性自然更为可信。所以,当两种性质的史料反映出矛盾的信息时,笔者认为青铜礼器、石磬礼器铭文所反映出的信息应该更为可靠。。

“虩事蛮方”向“虩事蛮夏”的语境转变可能和秦武公、秦穆公的功绩有关。秦武公以前,“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范晔:《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872页。,秦人致力于从蛮夷手中收复关中西部和中部;秦武公时,秦国的领地向东拓展至关中东部,并在郑(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设县。从此以后,郑县长期为秦国的东部边地,秦与华夏族的晋国直接相邻。秦穆公时,“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B11 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55、223页。,秦与华夏族的关系更为密切。

在秦人华夏认同的历程中,与春秋中期这一节点相关的还有秦人主神的转变。《史记·封禅书》中秦襄公获封诸侯后祭祀少皞之神司马迁:《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634页。,一般认为这表明春秋初期秦人视少皞为主神。《史记·秦本纪》记载秦人的祖先是颛顼的苗裔B11。那么,秦人的主神究竟是谁?20世纪70年代,陕西省凤翔县秦公一号大墓正式发掘,出土的石磬上有铭文,缀合后有26条。墓主是春秋晚期的秦景公,一般认为石磬铭文的书写时代是秦景公时期,其铭文中出现了“高阳”一词。

7.石磬铭文:

天子匽喜,龚(共)(桓)是嗣。高阳又(有)龗(灵),四方以鼏(宓)平……曰:(肇)专(敷)(蛮)夏,极(亟)事于秦,即服……② 王辉、焦南锋、马振智:《秦公大墓石磬残铭考释》,第264、277,284、289页。

高阳,王辉等解释为“传说中古帝颛顼的号”,认为“高阳有灵,四方以鼏平”指在始生帝颛顼高阳氏神灵的庇佑之下,秦四境之内安宁和平②。高阳是否指颛顼,学界曾有不同意见何浩根据《左传》中“高阳氏有才子八人……颛顼氏有不才子”中的高阳氏与颛顼氏并列,认为高阳和颛顼并非一人或一族;又根据《国语》《庄子》《吕氏春秋》《山海经》等先秦文献都没有将颛顼称作高阳氏,认为两者连名是在战国以后;颛顼与高阳的连名只是在秦汉以来的《世本》《大戴礼》中才逐步出现的(氏著:《颛顼传说中的神话与史实》,《历史研究》1992年第3期,第81~84页)。郭永秉也认为《左传》中的“高阳氏”和“颛顼氏”恐怕不是同一人,但是《离骚》中帝高阳即颛顼的传统说法大概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氏著:《帝系新研——楚地出土战国文献中的传说时代古帝王系统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3~194页)。史党社认为,目前无法证明磬铭中的高阳就是颛顼,春秋时代颛顼和高阳还是不同的古帝,到了战国则被合二为一,成了一个人(氏著:《日出西山:秦人历史新探》,第128页)。。持否定意见的缘由主要有二:其一是《左传》中有高阳氏与颛顼氏并列的记载,其二是将高阳与颛顼合二为一的说法出自战国以后的材料。对此,尚需辨析之。

首先,高阳氏与颛顼氏并列的这条材料并不可靠。该材料出现的情景是,鲁文公十八年,莒国的太子仆将其父杀死,以宝玉来投奔鲁国,鲁宣公要求立即赏赐封邑,但是季文子却让司寇立即将仆逐出国境。鲁宣公问原因,季文子让太史克进行解释,太史克在举例时提到以前高阳氏有八位贤才,颛顼氏有一位不才之子,等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二〇,第4041~4043页。。可见,将高阳氏与颛顼氏并举并非出自对事实的记录,而是出自举例说辞中,故不宜将该材料直接视为信史。

其次,高阳即颛顼的材料,目前所见最早是战国中期,并不等于高阳即颛顼的认识只能追溯到战国时期。目前所见材料中,能将高阳与颛顼联系起来的最早材料是新蔡葛陵楚简和楚辞《离骚》。新蔡葛陵楚简中有“昔我先出自,宅兹(沮)、章(漳)”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新蔡葛陵楚墓》,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189页。。董珊认为这里的“我先”即楚先,“”二字应该读作颛顼董珊:《新蔡楚简所见的“颛顼”和“雎漳”》,简帛研究网,http://www.bamboosilk.org/admin3/html/dongshan01.htm,2003年12月7日。,即葛陵楚简中楚人称自己的祖先是颛顼。楚辞《离骚》中屈原曾自言是“帝高阳之苗裔”洪兴祖撰,白化文等点校:《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页。,即楚人屈原称自己的祖先是高阳。葛陵楚简和屈原的时代均是战国中期,将二者结合起来,可以说,至少战国中期时人们已经认为高阳即颛顼。屈原生活的年代距春秋晚期的秦景公时期仅百余年,高阳即颛顼的认识从战国中期推至秦景公时期是完全可能的。

再次,如果当时的高阳不是颛顼,秦人何必将主神(或称始生帝)从少皞改为高阳呢?春秋时期,黄帝、颛顼被视为华夏族的始生帝,少皞被视为东夷族的始生帝。《左传·昭公十七年》:“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八,第4523~4524页。《国语·鲁语上》:“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喾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修订本)》,第159~160页。可见,在春秋时期的古史观念中,少皞与黄帝并立,各具特征,颛顼与黄帝同为一支。李零曾指出,现存文献中的帝系主要分两大系统,一个是黄帝系统的五帝说;一个是少皞系统的五帝说。前者以周帝系为主;后者以秦帝系为主。在周帝系中,黄帝分为两支,一支是虞、夏所出的颛顼;一支是商、周所出的帝喾,这个系统中不包括二皞集团李零:《帝系、族姓的历史还原——读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文史》2017年第3辑,第20~21页。。根据秦人“东来说”的观点,秦人的祖先源自山东地区,属于鸟图腾的族群,而少皞是鸟图腾的主神。依此来看,在周人主导构建的帝系体系中,秦人与华夏族无亲无源。《左传·成公四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六,第4128页。如果秦人仍以少皞为主神,那么,他们将永远都在华夏族之外。可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秦人为了融入华夏族,弃少皞而认颛顼为主神王辉等提出,秦人之所以宣称自己是颛顼高阳氏之后,主要是为了证明秦是华夏族,而非戎狄,这可能是一种秦人的自我攀附(王辉、焦南锋、马振智:《秦公大墓石磬残铭考释》,第287页)。前文已述,秦景公时秦人还不是华夏族群,石磬铭文中使用“肇敷蛮夏”一词,说明其身份仍处于非蛮、非夏阶段,所以,秦人使用“高阳”是为了证明秦是华夏族的说法略有不妥。笔者认为,将秦人改主神少皞为颛顼的行为视为秦人对华夏族群认同的关键一步,可能更为妥当。。

所以,目前的材料尚不足以否定高阳是颛顼的说法,相反,秦景公磬铭中秦之先为高阳与《史记·秦本纪》中秦之先为颛顼相合,可将高阳即颛顼的认识至少向前推进至春秋中晚期。而且,石磬出自秦公陵墓,磬铭是秦公所述之词,说明秦人视颛顼为主神的观点不是个别人或嬴秦族群外围人的观点,而是秦国官方、嬴秦族群核心人群的看法。《史记·封禅书》中秦襄公主少皞之神应是秦人“攀亲”之前的史料记录,《史记·秦本纪》中秦之先为颛顼应是秦人“攀亲”之后的史料记录。

春秋初期秦襄公祭祀少皞,到春秋晚期秦景公以颛顼为主神,说明秦人将主神从少皞改为颛顼的节点大概在春秋中期。这与春秋中期前后“虩事蛮方”一词向“虩事蛮夏”用语转变所透露出的信息,是一致的。

春秋时期,区分夷夏的关键在于是否采用了华夏的礼制。秦人建国以后,在周人故地从多个方面吸纳周文化,不断认同华夏文化。但是,直至战国商鞅变法之前,秦人的旧礼制仍未彻底改变,如商鞅曾言“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司马迁:《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第2714页。。这或许是秦人非蛮、非夏身份的原因。

三 战国睡虎地秦律中的“夏”“夏子”

战国中期,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变法的背景是:尽管秦国不断对华夏文化表示认同,但是“诸侯卑秦”的状况并没有改变,令秦君感到丑莫大焉。变法中,秦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改变礼制的法律措施。商鞅变法以后,秦国的身份发生了变化,开始以华夏自居。如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有秦人自称“夏”“夏子”的律文。

8.《法律答问》简176:

“臣邦人不安其主长而欲去夏者,勿许。”可(何)谓“夏”?欲去秦属是谓“夏”⑤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135页。。

9.《法律答问》简177178:

“真臣邦君公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赎。”可(何)谓“真”?臣邦父母产子及产它邦而是谓“真”。·可(何)谓“夏子”?·臣邦父、秦母谓殹(也)。”⑤

黄盛璋认为秦律年代下限在秦始皇二十年以前黄盛璋:《云梦秦简辨正》,《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第5页。;高敏认为秦律中不包含秦始皇统一以后的东西⑨

高敏:《云梦秦简初探》,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9、50页。;大庭脩认为秦律是商鞅变法后逐渐增加的产物,它在始皇帝即位前就已经形成,至始皇帝统一后仍保持着现行法的效力大庭脩著,徐世虹等译:《秦汉法制史研究》,上海:中西书局2017年版,第55页。。可见,学界一般认为睡虎地秦律是战国秦的律令。关于睡虎地秦律与商鞅秦律的关系,高敏认为睡虎地秦律是在商鞅秦律的基础上逐渐积累、撰写而成的,虽然两者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它们的基本精神和本质特征是一脉相承的⑨;杨振红进而指出,睡虎地秦律的基本框架、原则和内容在商鞅变法时已经确立杨振红:《从出土秦汉律看中国古代的“礼”“法”观念及其法律体现——中国古代法律之儒家化说商兑》,《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4期,第94页。。如今,睡虎地秦律中哪些律文是商鞅秦律已经无从考证,但是二者一脉相承的关系应该是可以肯定的。

例8律文中,“可(何)谓‘夏’”及“是谓‘夏’”中的“夏”是“去夏”的省称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35页。,即它以问答的形式解释了臣邦人“去秦属”便是“(去)夏”。例9律文亦是以问答的形式解释了“夏子”是指父为臣邦人、母为秦人的孩子。整理小组注解:“秦属”指秦的属境,“夏”指华夏,通过这两条律文可知秦人自称为华夏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35页。。于豪亮基本赞同整理小组的意见,认为“夏”指中原各国,是在种族上和文化上都不同于少数民族的国家,秦在孝公以后,国力强大,文化水平提高,克服了落后的一面,也被认为是“诸夏”,秦当然也以夏自居了。与此同时,于豪亮指出,在父权、夫权已经达到顶点的秦国,秦父、臣邦母所生的儿子,必然被认定为夏子,《法律答问》没有提,是因为这在当时是不成问题的,即少数民族与秦人通婚,其子女概为秦人于豪亮:《秦王朝关于少数民族的法律及其历史作用》,中华书局编辑部编:《云梦秦简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17~318页。。工藤元男认为,“秦属”指归属秦国或者有秦国籍贯;“夏”是中原各国的美称,意为与夷狄相反的中华世界,据《法律答问》可知秦也以“夏”自居,而且在秦统治下的臣邦也属于“夏”的范畴;“夏子”是身份上完整的秦国人,秦首先将征服地的少数民族当作“真”(客身份),若他们想要成为夏子,逻辑上至少要生于秦母工藤元男著,广濑薰雄、曹峰译:《睡虎地秦简所见秦代国家与社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第91、97页。。

对此持不同意见的是,张政烺认为臣邦是臣属于秦之邦,即秦之属国,故亦称秦属;秦周围无数个小邦虽已臣属于秦而未能变成秦,就都称夏;臣邦男和秦女婚配所生之子称为夏子,反过来臣邦女和秦男婚配所生之子大约就称为秦子,“秦”和“夏”成为两个相对的名词张政烺:《张政烺文史论集》,第809页。。渡边英幸认为,秦律中的“夏”并非一个拥有明确边境的区域,也不是基于某种特定文化、风俗而成的概念,而是秦国用来给被统治的民众分类,方便统治的理论工具;秦律基于中原诸侯和蛮夷戎狄的差异,设定了一个以本国为核心的“夏”,用来统合所有没有“秦”身份的人,这个“夏”当算是一种特殊的“中华”论了;这里的“夏”与《左传》及战国史料所说的“夏”大异其趣;“夏子”是准秦人,之所以用这个词是为了强调他们与“秦(夏)”在血缘上的密切关系渡边英幸著,吴昊阳译:《古代中华观念的形成》,第321页。。

要了解“夏”“夏子”的内涵,须将其放在具体语境中去分析。例8中,臣邦人如果想“去夏”,是不允许的,所谓“去夏”,就是“去秦属”。那“秦属”是什么意思呢?《说文解字·尾部》:“属,连也。”段玉裁注:“凡异而同者曰属。”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406页。大庭脩、彭浩等认为律文内容应该是《属邦》律的一部分大庭脩著,徐世虹等译:《秦汉法制史研究》,第48页;彭浩:《秦〈户律〉和〈具律〉考》,李学勤主编:《简帛研究》第1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53页。。属邦在汉代改称属国。《汉书·霍去病传》:“乃分处降者于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颜师古注:“不改其本国之俗而属于汉,故号属国。”班固:《汉书》卷五五《卫青霍去病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483页。笔者认为,“秦属”之“属”与“属邦”“属国”之“属”应该是同一含义,秦属即臣邦人不改其俗而属于秦。臣邦人欲“去秦属”就是臣邦人想脱离秦。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欲“去夏”,是秦所不允许的。既言“臣邦”,说明臣邦不同于秦邦,臣邦人脱离臣邦主就是脱离秦,就是脱离夏。它反映出,臣邦和秦邦不同,但都是夏的一部分,换言之,夏包括秦邦和臣邦。

例9的前一部分是说,如果“真臣邦君公”犯罪后判处耐罪以上的刑罚,他可以因身份特殊享受“赎”的优待。后一部分是解释什么是“真臣邦君公”,即如果他的父母都是臣邦人,或者“产它邦”笔者认为,这里的“产它邦”不是指出生地,而是指父母的一方与它邦人所生的孩子。,那么他就算是“真臣邦君公”;如果他的父亲是臣邦人,母亲是秦人,那么他就不算是“真臣邦君公”而算是“夏子”,就意味着不能享受“赎”的优待。在解释“夏子”时,简文中未提及臣邦母、秦父所生孩子的情况,于豪亮从父权、夫权的角度认为秦父、臣邦母所生的儿子必然被认定为“夏子”。从前后文来看,区别父母的身份是为了限定什么是“真臣邦君公”。当时能够担任臣邦君公者,如同秦人的世袭一般,父亲应该都是本族人而不会是秦人。这应该是简文未提及臣邦母、秦父情况的原因。当然,臣邦中应该也会存在臣邦母、秦父的情况。据此,臣邦人应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真臣邦人,可视为纯臣邦人,即父母均非秦人;一部分是非真臣邦人,可视为混血臣邦人,即父母的一方是秦人。

将例8与例9结合起来,会发现“夏”包括秦邦和臣邦,那夏人应该包括秦人和臣邦人(混血臣邦人+纯臣邦人),但是,秦人可以称夏人,混血臣邦人可以称夏人,而纯臣邦人却不能称夏人,这是相互矛盾的。要想解释得通,那就是秦邦自称“夏”,臣邦臣属于秦邦,亦称“夏”,但是并非所有的臣邦人都是夏人,只有与秦邦人通婚,成为混血臣邦人以后,才可以称为夏人。所以,“夏”并不是指臣属于秦之臣邦,“夏子”也不是指准秦人,“夏”就是长期以来秦人一直认同的华夏之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战国中后期秦国的华夏认同进一步加强,并且已经以华夏自居。这应该是商鞅变法的结果。因为商鞅除了改变秦人“同室而居”“男女无别”的陋俗以外“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司马迁:《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第2712、2714页),最关键的是他为秦人创建了一套由社会等级秩序和家庭伦理秩序共同组成的等级性法律,这套法律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贵贱、尊卑、亲疏、长幼有序的等级社会,而这套秩序与华夏文化周礼、儒家的政治理想是一致的杨振红:《从出土秦汉律看中国古代的“礼”“法”观念及其法律体现——中国古代法律之儒家化说商兑》,第99~106页。。战国中期以后,秦人将这个理想付诸实践并且卓有成效。依据当时的夷夏观,华夏族已无理由再视秦人为夷了。

四 秦代里耶简中的“皇帝”“县官”

秦始皇二十六年,秦人完成了统一大业,终于从华夏的边缘走向华夏的核心。通过里耶秦简中“皇帝”“县官”等改称信息,可以看出秦人对华夏文化的进一步认同以及对华夏文化的发展。

里耶秦简主要是秦代洞庭郡迁陵县的行政文书,其中简8461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的名号更替汇编胡平生:《里耶秦简8455号木方性质刍议》,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4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7~25页;游逸飞:《里耶秦简8455号木方选释》,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6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87~104页。。

10.里耶秦简8461:

王谴曰制谴。以王令曰【以】皇帝诏。承【命】曰承制。王室曰县官。公室曰县官。内侯为轮(伦)侯。彻侯为【死〈列〉】侯。以命为皇帝。受(授)命曰制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6页。。

正“名”是建立新秩序的首要任务,所以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的首要之事就是命令群臣商议更名事项。例10中“王令”改为“皇帝诏”就是商议后的结果下达至地方的记录。关于其更名过程,《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304页。可见,丞相等人改“令”为“诏”的建议直接被采用,但是改“王”为“泰皇”的建议被秦始皇修改为“皇帝”。当时普遍认为“帝”是“王”之上的名号甘怀真:《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46页。,秦始皇自己亦称“帝”取自上古“帝”位号,所谓的“帝”应该是上古五帝之帝。“皇”为何意呢?蔡邕《独断》认为“皇者,煌也”,朱熹《朱子语类》认为“三皇称皇,五帝称帝,三王称王,秦则兼皇帝之号”,这两说对后世的影响最大,但是究竟取自何意,已无从知晓参见王子今:《秦始皇议定“帝号”与执政合法性宣传》,《人文杂志》2016年第2期,第74~82页。。“帝”是华夏文化的核心标志性符号,“皇帝”是秦人在此基础之上所创制的新符号并沿用了两千余年,成为华夏文化中又一核心标志性符号。可以说,“皇帝”名号是秦人对华夏文化认同与发展的一个显性代表。

与“皇帝”名号同时被创制的称呼还有“县官”。例10中,“公室”“王室”被改称为“县官”。这里的“公室”是秦国君主称公时对秦公及其家室的称呼,“王室”是秦国君主称王时对秦王及其家室的称呼,不过,秦君称王时公室的称号并没有禁绝,也在习惯性使用② 杨振红:《“县官”之由来与战国秦汉时期的“天下”观》,《中国史研究》2019年第1期,第45、54~55页。。统一后,皇帝及其家室被改称为“县官”。

为何要创造“县官”一词呢?杨振红认为,它源自“四海九州县内”的天下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认为已经实现王制,将新王朝和自己的帝室取名为“县官”,意为自己从诸侯国君升格为天子,成为居住在县内统治天下的官②。关于王制,《礼记·王制》载:“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郑玄注:“县内,夏时天子所居州界名也。”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一一,第2864~2866页。《礼记·王制》虽然是秦汉之际的著作,但其内容主要以周制为主,杂有前代之法的理想化描述,可谓是华夏政治文化的代表。秦人据此将帝室改名为“县官”并付诸实践被长期使用,显示了秦人对华夏文化的高度认同与实践性超越。

五 结" 语

与秦人华夏认同有关的材料,如果单独分析,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将其放在秦人华夏认同历程中来看,这些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而且,这些出土史料不仅佐证了秦人华夏认同的历程,还向我们展现了其中的细节和实态。

西周中晚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多次出现“秦夷”,通过与“京夷”“夷”的比较,我们认为“秦夷”之秦是嬴秦族群的可能性极大。也就是说,虽然秦人在西周中晚期对华夏族群的核心周王室表示认同,不仅在西部边陲为其驻守疆土,还在京畿之地护卫周天子,但是秦人仍然被华夏族群视为边缘族群,被称为蛮夷。这可能是受西周畿服之制的影响。春秋时期的秦器铭文中有“虩事蛮方”和“虩事蛮夏”,“虩事蛮方”指秦在蛮族之间立国,“虩事蛮夏”指秦在蛮族与华夏族之间立国。春秋早期使用“虩事蛮方”,说明此时秦人已经将自己与蛮夷进行了分离,自称是非蛮族群。春秋晚期使用“虩事蛮夏”,说明此时秦人虽非蛮族,但是也非华夏族,身份处于非蛮、非夏阶段。“虩事蛮方”向“虩事蛮夏”语境的转变可能与秦武公、秦穆公之后秦国国境与华夏族毗邻有关。春秋中晚期,秦人不断对华夏文化进行认同,甚至将主神从少皞改为颛顼(高阳),但是直至商鞅变法之前,秦人的旧礼制还未彻底改变,这是秦人非蛮、非夏身份的原因。战国睡虎地秦律中“(去)夏”“夏子”之“夏”就是长期以来秦人一直认同的华夏之“夏”,显示出战国中后期秦人已经以华夏自居。这是商鞅变法的结果,因为此时秦人已经建立了一套与周礼、儒家政治理想一致的等级性制度。秦代的里耶简中,秦王改称“皇帝”,秦王及家族改称“县官”。“帝”是华夏文化的代表性称谓,“县官”是华夏政治文化王制的标志性符号。这些改称不仅体现了秦人对华夏文化的高度认同,还显示出秦人在此基础之上的实践性发展和创新性超越。

族群认同的历程是漫长的,过程是复杂多样的,影响往往也是双向的。我们今天所拥有的材料无法让我们了解秦人华夏认同的全景。但是,这些碎片化的史料确实让我们看到秦人经过数百年的认同历程,终于从华夏的边缘走到华夏的核心。在这一过程中,秦人不断吸纳华夏文化的精华,为华夏共同体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秦人的华夏认同之所以能够历经数百年之久且能从华夏边缘走到核心,与三方面的因素有关。其一,华夏族群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方面创造的华夏文明远较嬴秦族群进步,这是秦人华夏认同的外部驱动力。其二,嬴秦族群所创建的秦文化具有较强的实用主义倾向,体现出对“功用”直接的、简单的、急切的追求王子今:《秦文化的实用之风》,《光明日报》,2013年7月15日,第15版。,这是秦人华夏认同的内在动力。其三,在华夏族的夷狄观中有“王者无外”“四海一家”“用夏变夷”等观念林甘泉:《夷夏之辨与文化认同》,《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5年第3期,第37页。,即夷夏之别在于文化而非种族,这种观念的开放性、包容性使秦人华夏认同具有了可能性。

秦王朝统一天下后,尤其是汉朝以后,华夏、蛮夷的内涵、适用情景也发生了变化,华夏族逐渐被汉族所替代,蛮夷也有了境内蛮夷和境外蛮夷之分。

收稿日期 2024—01—19

作者单印飞,历史学博士,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陕西,西安,710127。

A Textual Research of the Process of the Qin People’s Identification with Huaxia

Shan Yinfei

With the Qin people’s identification with the Huaxia group,they gradually moved from the edge to its core.The unearthed historical materials have shown the details and reality of this process.In the middle and late Western Zhou Dynasty,although the Qin people identified with the Zhou royal family,the core of the Huaxia group,the bronze inscriptions show that they were still regarded as a marginal ethnic group by the Huaxia group and were called “Yi”(夷).In the early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the Qin people used “Xi shi man fang”(虩事蛮方) to demonstrate that they were no longer barbarians.In the lat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the Qin people used “Xi shi man xia”(虩事蛮夏) to show that although they were not a barbarian ethnic group at this time,they were not part of the Huaxia group either.Through the Qin laws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it can be seen that the Qin people began to identify themselves as Huaxia people in the middle and late Warring States Period,which should be the result of Shang Yang’s reform.The use of words such as “Huangdi”(皇帝) and" “Xianguan”(县官) in the bamboo slips of Qin indicates the Qin people’s high recognition and practical transcendence of the Huaxia culture.In the process of identifying with the Huaxia group,the Qin people continuously absorbed the essence of the Huaxia culture and made their unique contribution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Huaxia community.

Qin People;Huaxia;Cultural Identification;Unearthed Historical Materials

【责任编校 徐 莹】

猜你喜欢
颛顼高阳铭文
晕电梯的猫
汉皎光镜铭文释考
东方考古(2021年0期)2021-07-22 06:26:16
高阳一梦
青年作家(2021年1期)2021-05-22 01:43:46
秦人的祖先
黑色帝王颛顼
君有远行镜铭文释解
东方考古(2019年0期)2019-11-16 00:45:58
秦人的祖先
赵氏的祖先造父
General Solutions of Thermoelastic Plane Problems of Two-Dimensional Quasicryst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