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和扩大消费背景下河南省城乡消费差异化研究

2025-01-17 00:00:00许元涛
中国商论 2025年1期
关键词:消费结构河南省

摘要:河南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城镇化建设程度远低于东部沿海城市,二元经济结构问题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城乡消费总量、居民消费倾向以及消费结构上均存在显著差异。为了挖掘河南省居民消费潜力,提升居民整体消费水平,本文围绕城乡消费差异化问题,通过对河南省城乡消费总量、消费倾向、消费结构的现状进行分析,探索河南城乡消费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健全乡村产业体系,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稳定城市住房价格,完善住房租赁市场,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优化城乡消费结构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释放河南消费潜力,助力河南消费发展。

关键词:扩大消费;河南省;城乡消费;消费倾向;消费结构

中图分类号:F0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298(2025)01(a)--05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优化消费环境[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成效显著,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长期二元经济结构影响下,中国城乡消费差距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城镇化率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受新冠疫情影响,居民收入预期和消费倾向受到严重的冲击,如何有效挖掘市场消费潜力、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推动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亟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1河南省城乡消费现状

1.1消费总量及收支比分析

2014—202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总额整体逐年上涨,消费增速保持平稳后在2020年出现大幅波动,其中2015—2019年,城乡居民消费增速全部保持在7%以上,在2020年出现负增长现象,2021年受上一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基数的影响,创下近十年最高消费增速,达13.93%。经数据分析不难发现,新冠疫情的影响是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出现负增长的主要原因。从城乡对比角度来看,2014—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基本保持在乡村居民人均消费的2倍左右,由于乡村居民人均消费增速整体大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差距逐年缩小。此外,2020年乡村居民人均消费增速达到5.67%,说明新冠疫情对乡村居民人均消费冲击小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见表1)。

2014—202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整体上逐年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整体稳定在8%左右,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2022年人居可支配收入增速波动较大,其中2020年由2019年的8.83%降至3.80%,下降5.03个百分点,2021年增速回升至8.06%,2022年又回落至5.26%。整体来看,2020年受全球经济形势下滑的影响,河南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从城乡对比角度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增速整体稳定在7%左右,各年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同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亦保持逐年增长,并且增速均高于同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其中增长速度最低的年份增速亦达到6.23%,增速相对更为平稳。综上所述,2014—2022年,河南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大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河南城乡收入差距逐年缩小。此外,新冠疫情对河南乡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冲击远低于对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冲击,乡村居民收入增长趋势相对稳健,乡村消费潜力凸显(见表2)。

2014—202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从2014年的2.38逐年下降到2022年的2.06,收入比整体下降0.32,城乡收入差距逐年缩小;河南省城乡居民人均支出比从2014年的2.22下降至2022年的1.59,支出比整体下降0.63,城乡消费差距逐年缩小;河南省城乡居民人均收支比差由2014年的0.15增至2022年的0.47,收支比差整体增长0.32,城乡储蓄能力差距快速扩大(见表3)。

1.2消费倾向(APC)分析

平均消费倾向(APC)又称消费倾向,是描述消费的重要指标,主要受收入和价格影响,指任一收入水平上消费支出在收入中的比率[3]。2014年以来,河南省城乡居民平均消费倾向(APC)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最高值出现在2014年,为0.70,其后逐年下滑,2018年稍有反弹,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降至2014年以来的最低值0.65,之后两年又回到2014年以来的平均水平。整体来看,2014—202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在0.65~0.70内波动,属于中低消费降速期,并有进一步下降趋势。从城乡对比角度来看,2014—2022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在0.60~0.68内波动,最高值出现在2014年,最低值出现在2020年,整体呈下降趋势;乡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在0.72~0.80内波动,峰值出现在2021年,最低值出现在2017,整体呈上升趋势(见表4)。

通过对比2014年以来河南省城乡居民平均消费倾向数据可以发现,从数值上看,近年来乡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从趋势上看,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呈下降趋势,而乡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呈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受房价变动等因素影响,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持续降低,而乡村因新型合作医疗、农业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施行,平均消费倾向逆势上涨。

1.3消费支出结构分析

2014年以来,河南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中占比较高的是食品烟酒类和居住类,其中食品烟酒类消费占比最大,在25%~30%内浮动,2014年和2022年占比最高,达到28.8%,在2019年降至最低,为25.3%,然后逐年回升;居住类占比在2014~2020年持续增加,到2020年已经从2014年的19.4%增加至24.2%,消费占比提升4.8个百分点,之后在2021年出现下滑。衣着类消费占比持续下降,从2014年的11.3%下降到2022年的7.1%,在所有类别中下降幅度最大;交通通信类和教育文化娱乐类占比相对稳定;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和其他用品及服务类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是下降幅度有限;医疗保健类消费占比先升后降,先从2014年的7.4%上升至2019年的9.5%,之后略有下降,并在2022年回升至9.6%(见图1)。

2014年以来,河南省乡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中占比较高的是食品烟酒类和居住类,其中食品烟酒类消费占比最大,2014—2022年呈U形变动,2014年占比29.6%,在2019年降至最低,为26.2%,然后逐年回升,并在2022年升至30.8%;居住类占比在2014—2020年相对平稳,2020年达到最大值22.7%。教育文化娱乐类占比从10.4%上升到12.7%,在所有类别中上升幅度最大;其他用品及服务类占比相对稳定;衣着类和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是下降幅度有限;交通通信类占比先升后降,2016年达到最大值14.1%,之后整体回落;医疗保健类占比先降后升,2019年升至最大值12.7%,之后开始回落(见图2)。

从城乡对比角度来看,2014—2022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结构和乡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结构相差较小,例如消费支出中占比较高的都是食品烟酒类和居住类,占比最低的都是其他用品及服务类,食品烟酒类,占比都在25%~30%内波动,并且都是先降后升,但城乡之间在某些类别占比上依旧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而言,乡村食品烟酒类、医疗保健类占比每年均略高于城镇,城镇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和其他用品及服务类占比又普遍高于乡村;从2022年数据来看,城乡之间衣着类占比非常接近,但城镇衣着类占比下降速度明显快于乡村;对于居住类,城镇波动幅度明显大于乡村,并且近年来城镇亦高于同期乡村;乡村教育文化娱乐类整体变动幅度更大,但差距非常有限。

2制约河南省城乡消费发展困境及原因

2.1乡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储蓄能力有待提升

2014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乡村居民的2.38倍,近些年来,虽然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大于城镇,但是2022年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22年底,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乡村居民的2.06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很大。2014年以来,河南城乡收支比差逐年增大,低收入水平显著影响了乡村居民储蓄能力,同时制约了乡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对于河南省乡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储蓄能力不足的问题,本文将围绕河南省城乡家庭人均收入结构展开分析。

《河南统计年鉴》显示,河南省城乡家庭人均收入结构由四个部分构成,即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其中2021年城镇家庭人均收入结构为:工资性收入占比56.8%,经营性收入占比14.5%,财产净收入占比8.8%,转移净收入占比19.9。乡村家庭人均收入结构为:资性收入占比31.6%,经营净收入占比41.4%,财产净收入占比1.3%,转移净收入占比25.6%。

2.1.1乡村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较低,经营性净收入来源单一

从城乡家庭收入结构来看,一方面,河南省乡村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偏低,其主要原因为城镇化水平较低,乡村居民对第一产业的依赖性较强,新型产业体系有待完善等。另一方面,河南省乡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远高于城镇家庭,但是受地理位置和国家战略定位影响,河南省经营性收入主要集中在种植业、畜牧业等第一产业上,这些行业具有明显的产品附加值低、受气候和市场环境影响较大、收入稳定性较低等特点。因此,提升乡村家庭工资性收入水平、丰富其经营性收入来源,将直接改善乡村家庭收入结构,进而提升乡村整体收入水平。

2.1.2乡村居民财产净收入长期偏低

《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1年河南省乡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52.6元,远低于全国平均值469.4元,而同期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275.3元,约为乡村居民的13倍,2014年以来,河南省乡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城镇居民,但财产性收入的贡献率较低。河南省乡村居民财产性收入长期偏低的原因主要包括:第一,乡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其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存款利息,土地、住房等重要资产的价值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第二,乡村居民住房自有率较高,家庭财产积累不足,缺乏市场价值较高的财产;第三,乡村土地产权机制不完善,限制了土地资源向资产的有效转化。

2.2城镇居民消费倾向走低,消费潜力待进—步挖掘

数据显示,2014—2022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从0.68下降到0.61,消费意愿持续走低。其主要原因是:城市房价偏高,拉低了城镇居民消费意愿。虽然2019年以来,在中央频繁的楼市调控政策和经济下行压力冲击下,河南省城市房价出现大幅度下滑,但是整体而言,1998年房地产金融化开发以来,河南省商品房平均价格从1000元每平方米左右上涨到6641元每平方米,上涨幅度超过6倍。以河南郑州为例,2010年郑州市商品房住宅均价为5536元每平方米,2022年均价为13504元每平方米,其上涨幅度远大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幅度。房价的快速上涨拉低了城镇居民的消费意愿,促使更多的城镇居民以储蓄替代消费,进而增加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2.3城乡消费层级偏低,消费结构需进—步优化

2.3.1食品烟酒类、居住类支出占比偏高,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占比偏低

第一,近年来河南省城乡居民食品烟酒类支出占比达27%左右,尤其是乡村居民在不考虑产品自产自用的情况下2022年食品类支出依然高达30.8%,而发达国家食品类支出占比全部低于20%,美国则只有6.7%。食品类支出偏高主要和目前中国的发展阶段有关,刚性和生存型消费占比偏高。第二,河南省城乡居民居住类支出占比保持在20%~25%内,高于发达国家(15%~20%),其主要原因为房价偏高和租赁市场不完善,长租公寓占有率偏低。第三,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同样和目前中国的发展阶段有关,非刚性类需求较低。

2.3.2交通通信类、衣着类支出占比偏高,医疗保健类支出占比偏低

第一,交通通信支出方面,近年来河南省城乡居民交通通信支出占比12%左右,其中乡村居民占比略高于城镇居民,几乎是美国的2倍,其主要原因是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在综合考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情况下,中国居民的购车成本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此外,中国交通通信类支出占比偏高也和二手车交易市场有关。第二,衣着支出方面,2022年河南省城镇和乡村居民衣着支出占比基本一致,在7.3%左右,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其主要原因是虽然中国的服装绝对价格和西方发达国家相差较小,但在考虑国民人均收入的情况下,中国的服装价格明显偏高。第三,2014年以来,河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健类支出占比基本保持在9%以内,乡村居民则在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的助力下,医疗保健类支出占比仍旧高于城镇,2022年达到11.7%,但依然低于美国的14%。其主要原因是目前中国的医疗保健支出仍主要集中在基础性疾病治疗类,而居民医护保健类支出意愿不强。

3提升河南省城乡消费的政策建议

3.1健全乡村产业体系,拓展乡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

3.1.1健全乡村产业体系,增加乡村居民就业机会和经营性收入来源

一方面,借助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产业外溢,健全乡村产业发展体系,承接城市制造业企业转移,提升农业种植效率,减少耕地及养殖业劳动投入,逐步实现乡村地区由农业向新型工业的良性过渡,提升农民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结合河南省各地区现有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带动性强的主导产业,通过粮食深加工,打造新型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业产业链的纵向拓展,加快乡村旅游、乡村电商、乡村物流等新业态融合发展,畅通乡村地区产品要素流通渠道,通过电商平台直播等方式,建立线上销售的长效机制,持续增加乡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来源。

3.1.2健全乡村要素市场体系,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乡村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等基础制度,打通乡村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转化通道,提高居民财产性资本积累。一方面,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乡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推动城乡土地“同权同价”和农地“增值归农”,在保障乡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乡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另一方面,提升乡村金融支持服务水平,持续改善乡村金融服务,着力拓展金融服务覆盖广度,增加金融覆盖深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乡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根据乡村居民资金数额小、金融知识有限、风险承受能力不强等特点,开发出更多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金融理财产品,为乡村居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投资渠道。

3.2稳定城市住房价格,完善住房租赁市场

合理利用货币政策,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一方面,遵循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合理打开房地产商融资渠道,科学把控资金去向,坚持市场导向,增强市场信心,提高消费者预期。另一方面,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引领作用;制定规范的住房租赁制度,在现有公租房、人才公寓的基础上扩大服务群体;积极培育住房租赁机构,鼓励民营企业探索住房租赁市场新模式,挖掘市场孵化潜力。

3.3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优化城乡消费结构

3.3.1优化城乡产业布局,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

第一,结合河南省乡村资源禀赋,积极布局粮食深加工产业,构建农业产业链纵向拓展体系,充分发挥农业规模优势,创新农业发展模式,打造特色新型种植业、新型养殖业,提升农业产品附加值。第二,充分利用不同城市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打造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比如利用郑州市的人口规模、高校带动等优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然后发挥其交通枢纽功能辐射周边地区;利用洛阳市现有的军工企业基础,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打造研发制造一体化的新型工业城市;发挥周口市沙颍河的航运功能,与安徽、江苏形成联动,与南方发达城市合作互动等。

3.3.2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城乡消费结构

一方面,充分发挥城市群规模外溢效应,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打破城乡壁垒,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渠道。同时,鼓励乡村居民闲暇时进城务工,合理分配城乡劳动力,既能提升城市建设效率,又能提高乡村居民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完善城乡信贷、社会保障制度,转变乡村居民传统的低消费习惯,培养人们形成适度消费的观念,优化城乡居民消费结构。

参考文献

新华社记者.详解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N].人民日报,2023-12-18(004).

魏岚,马瑞聪.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分析[J].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2022,34(2):135-144.

朱芸.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差异研究(2000—2009)[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1):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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