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信息化时代,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日益严重的网络暴力现象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维护网络空间的和谐与稳定,杜绝网络暴力现象势在必行。基于此,文章探析新媒体时代我国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其治理对策。方法:文章首先介绍相关理论,其次从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分析网络暴力的影响,再从网民、网络平台、法律法规三个角度分析网络暴力的成因,最后深入探析有效治理网络暴力的对策,从而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现象的蔓延。结果:研究发现,加强网民的思想素质教育、完善网络平台的监管机制以及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现象蔓延,维护网络空间的和谐与稳定,为广大网民提供健康、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结论:网络暴力不仅会影响网络空间的和谐与稳定,还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杜绝网络暴力现象,须从多方面入手,包括思想素质教育、网络平台、法律法规等,让多主体参与进来。唯有如此,才能还广大网民清朗的网络环境。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暴力;舆论
中图分类号:G206;C91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4)11-0-03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方式、内容和速度都发生深刻变革,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1]。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扩张促使信息在网络空间迅速传播,媒体形式变得更加多样。与此同时,通过互联网实施的欺凌、诽谤、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呈高发态势。网络暴力频发成为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网络暴力已逐渐成为一种网络公害,在网络的匿名性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一些人变得肆无忌惮。在被网络深度链接的当下,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2]。
1 相关原理综述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利用网络媒体对特定对象进行大规模非理性攻击,对特定对象的人身、财产、名誉与精神方面造成实质性侵害的一种行为。网络暴力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尊严和权益,还会威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关于网络暴力的概念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道德理论。这种观点认为网络暴力是基于道德的暴力。互联网是一个反映现实、融合有形和无形因素的公共领域。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人们暂时摆脱现实社会的道德束缚,甚至出现道德失范的行为。部分网民对事件当事人作出道德制裁,并利用舆论对他人施加压力。第二,异化理论。有学者认为网络暴力是一定规模的有组织或者临时组合的网民,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群体性的、非理性的、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损害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的行为。当事件发酵到一定程度时,谣言常常比真相更深入人心。第三,利益损害理论。网络暴力会损害当事人的名誉、隐私等权益,并且还可能从线上扩展到线下。网络暴力类型多样,一是由福柯提出的“语言暴力”,其会给当事人造成心理负担和伤害。二是侵犯隐私权的“人肉搜索”,这也是近年来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触及道德底线的“人肉搜索”将对各相关方造成负面影响。三是离线恶意群体行为。这是网络暴力侵害受害者最直接、最引人注目的一种方式,必须对此予以重视、提高警惕。
2 网络暴力的影响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网络暴力种类繁多、多元素交互,容易无差别地伤害公共领域中的每一个个体。
2.1 影响当事人身心健康
从“杭州谷女士诽谤案”可以看出,网络暴力首先会侵害被害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在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下,有些网民对受害者进行言语侮辱。除此之外,不少参与网暴行为的网民还会公开目标对象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等,这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还会影响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部分受害者因不堪精神压力选择自杀。由此可见,网络暴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2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网络暴力不仅和现实社会密切相关,还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里的折射。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制止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就很有可能从虚拟世界向现实世界延伸,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此外,网络暴力有时会干扰网民的判断。受网络暴力裹挟,网民的心理状态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在互联网技术缺陷、网民自身修养不足以及相关调控政策缺失等因素的作用下,网络暴力事件在网上肆意蔓延,相关信息的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
3 网络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
3.1 网民的群体效应
网民的猎奇和娱乐心理、盲从和宣泄心理等是造成网络暴力的社会心理基础[3]。例如,弹幕传播就是一种群体传播的典型文化现象。从定义上来讲,弹幕的发布就是非制度化的、非中心化的、缺乏管理主体的传播行为,弹幕也具有自发性、平等性和交互性等传播特性。在一些视频网站上,常常能看到大面积带有辱骂字眼的弹幕将整个视频画面填得满满当当,发布者不堪其扰,普通观众观感极差。在“武汉学生校内被撞事件”中,接受采访的杨女士的一言一行、着装身材等成为大众议论的对象。网友把“博关注”“为了开直播”“卖惨”“黑丝妈妈”等标签贴在杨女士身上,不堪入目的评论对杨女士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摧残。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一些网络喷子愈发猖狂,甚至对杨女士及其丈夫进行“人肉搜索”,这一切让这个刚刚丧子的家庭不堪其扰。
3.2 网络平台的监管困境
随着网络用户规模的扩大,许多低龄、低素质的网络用户进入网络空间,网络环境也逐渐细分。5G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催生出各种网络平台,许多低质量的网络平台难以有效控制网络暴力行为,最终成为滋生网络暴力的温床。此外,网络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亟须建立健全。虽然我国的宪法、民法、刑法等都有涉及网络暴力,但缺乏协同性。此外,网络暴力行为通常比较复杂,难以量化,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居高不下,即便维权成功,获得的赔偿也非常有限。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监管漏洞非法获利或开展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另外,部分媒体为获取商业利益,吸引公众眼球,不惜宣传一些低俗的内容,或制造虚假新闻,这也为网络暴力行为的滋生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如果各大媒体能够坚守道德底线,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制止与网络暴力相关的消极言论的传播,就能最大限度减少网络暴力带来的消极影响。
3.3 法律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随着我国立法机构在2018年和2019年颁布一系列官方解释,“软暴力”的概念界定逐渐清晰,即不会让被害人身体受到外部伤害,但足以像暴力犯罪那样对被害人产生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心灵受伤,其实质是一种精神暴力。“软暴力”主要采取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以及语言恐吓、电话辱骂、手机发信息等方式。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络道德问题制定系统的法律法规。长期以来,网络暴力的施暴者隐藏在“法不责众”的盾牌之下,打着正义的旗号,宣泄个人情绪。同时,由于权责利的划分缺乏法律依据,相关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难免力不从心。因此,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追究网络暴力行为,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对比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网络暴力的惩罚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相关法律体系暂未形成,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不足。相关立法仍处于义务本位阶段,亟须出台网暴治理新规,为清朗网络空间建立法治屏障。
4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各方共同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维护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4]。应从多方面入手,包括加强网民思想素质教育、发挥行业监管部门功能作用以及推进法律保护机制改革。
4.1 加强网民思想素质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因此,一些专家指出,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三观,让他们成为高素质的网民。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和推广互联网技术,但中国网民规模巨大且呈现年轻化特征,首先需要使用逻辑教育的方法,提高用户的逻辑水平,采用直观的教学方法,纠正年轻人的错误观念,使其形成正确的三观。其次,要通过相关教育课程,加强网络道德文明的软性建设,培养道德自主权,使中国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加强家庭、社区和公共场所的精神文明建设,让公众在潜移默化间接受思想素质教育。
4.2 发挥行业监管部门功能作用
目前,一些媒体工作者对相关法律条文缺乏深入理解和认知,能否利用针对新媒体的立法有效制裁和处罚网暴参与者仍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在网络热点事件中,经常有人不顾事件真相,有意无意地发布负面评价乃至恶评,在评论区刷屏带节奏,这很容易引爆次生舆情,衍生网络暴力。鉴于此,发挥行业监管部门功能作用至关重要,这有助于构建高效网络舆情管控体系。媒体必须维护和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制度,避免网络暴力产生与不断发酵,并寻求对网络暴力者进行必要惩罚。政府要与公众保持顺畅沟通,通过社交媒体发布正面积极的新闻,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以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当前部分网络媒体为吸引注意力,违背道德底线和新闻真实性原则,传播虚假信息甚至炮制谣言,这要求相关部门当好网络媒体“把关人”,在公共传播平台上发布经过筛选的信息,改善网络媒体传播乱象,并及时完善公众情感反应机制和预警机制。
4.3 推进法律保护机制改革
2023年9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进行责任追究。网络暴力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降低控告和侮辱控告的门槛是现实的做法。在类似“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事件中,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以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虽然《意见》的出台为治理网络暴力织牢了制度之网,但也有学者指出,“目前对治理网暴仍存在诸多灰色地带,如尚未对何为网暴作出清晰的法律界定,可能伤及无辜,平台审查责任过重,可能伤害言论自由”。在此背景下,要积极推进法律保护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网络暴力治理的法律条文。
5 结语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网络生态日益复杂的情况下,网络暴力已成为网络空间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加强网络平台管理,积极开展“清朗行动”等网络安全管理活动,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快速确立网络暴力刑事责任等级。尽管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通过侮辱和诽谤等罪名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描述和制裁,但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和复杂多变的网络生态,让这些法律条款在界定网络暴力时显得力不从心。为了更精准地打击网络暴力行为,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暴力的打击力度。要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让网民意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应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参考文献:
[1] 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4-03-22.
[2] 吴欣,王品芝,杨万淑,等. 65.3%受访青年表示自己或周围人遭遇过网络暴力[N].中国青年报,2023-06-20(07).
[3] 侯玉波,李昕琳.中国网民网络暴力的动机与影响因素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54(1):101-107.
[4] 王怡馨.当前我国的网络舆论暴力问题研究[D].海口:海南大学,2018.
作者简介:朱意兰 (2000—),女,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