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宗族在场:宅基地产权的冲突与博弈

2024-12-31 00:00:00杨卫忠
中国土地科学 2024年10期
关键词:博弈宗族冲突

摘要:研究目的:探究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理论与实证依据,为宅基地管理实践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理论分析以及以宗族性村落“朱宅村”征地事件为对象的纵向单案例分析。研究结果:(1)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导致宗族产生布罗代尔钟罩,以抵制宅基地产权制度自上而下的型塑;(2)在祖屋宅基地征收方面,政府与朱宅村产生了合作博弈,布罗代尔钟罩被击碎,宅基地资源配置达到了帕累托最优;(3)在宗祠宅基地征收方面,政府与朱宅村停留在非合作博弈,布罗代尔钟罩难被击碎,宅基地资源配置始终为不理想结果。研究结论:建立宗族对宅基地产权制度的认同机制,有效引导宗族典型代表,构建宗族性村落就地改造与现代化建设相融合的模式,有利于宅基地管理实践。

关键词:宅基地产权;国家;宗族;冲突;博弈

中图分类号:D9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24)10-0036-1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BGL023)。

宅基地关系的核心是权属关系,而宅基地权属关系的本质是产权问题。马克思关于产权的界定包括:产权制度属于上层建筑,产权概念及内涵与所有权等同,产权具有排他性,产权体现生产关系以及产权包含多种权利[1]。西方关于产权思想基本认同马克思的观点。根据科斯定理[2],宅基地产权界定越明晰,越有利于资源配置,并有助于减少不确定性。

然而,我国土地使用规则是一个具有多个合法性声称的系统,不同身份都有资格就地权主张意见[3]。这不仅会导致空制度的产生,且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4]。实际上,我国的宅基地产权制度倾向于确定农民、国家与宅基地间的经济关系,却无力解析家业产权嵌入社会结构的演进逻辑,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对宅基地产权的认知[5]。尤其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枢纽的宗族①,体现了传统乡村社会的本质特征[6-7],对农民的宅基地产权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族长、宗族或许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到来,日渐式微,但其所发挥的社会功能必然以某种形式存在于现代化社会的结构当中[8-9]。从历史维度上看,“宅基地归宗族成员所有的观念”在我国传统乡村社会普遍存在。在我国东南以及华南地区,出于祖宗崇拜,宅基地被视为宗族象征物[5]。逝去的祖先、现世的本我以及尚未出世的子孙后代共同构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谱系,是祖屋及宅基地所有权的共同持有者[10]。因此,农民通常视宅基地为祖业。由此,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观念与宅基地产权制度之间可能有较大差异,并可能隐含着剧烈的冲突与博弈。宅基地产权制度强调集体所有和宏观调控,以便在政府层面合理配置宅基地资源[11]。然而,宗族在场情景下农民的宅基地产权观念却是祖业,这实际上是一种“私化”。于是,宅基地产权制度并不能够以某种自上而下的方式,毫无抵抗地进入乡村社会,并在宅基地产权型塑中获得宰制性地位[5,12]。这使得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一定总是一帆风顺,期间往往经历矛盾、冲突、甚至利益的博弈。

已有文献提出宗族对宅基地产权观念型塑产生了影响[5,10],并由此影响到宅基地产权制度实践,进而引发冲突与博弈[12-13]。然而,关于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理论并未作恰切的阐释,更缺乏实证证据支撑。因此,有必要探究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理论与实证依据。为此,本文通过宅基地、产权、制度、宗族、冲突、博弈等理论探究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理论基础与框架,并以一个浙南宗族性村落“朱宅村”的实地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纵向单案例分析,探析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实证依据,为宅基地管理实践提供参考。

1 理论基础与框架

1.1 理论基础

1.1.1 宅基地产权制度

我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大量的土地纠纷[2],主要在于本该成纲成条、没有任何歧义的土地产权制度隐于模棱两可的迷雾之中,呈现“有意的制度模糊”[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未明示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完整、独立的收益和处分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完整”、非“独立”,甚至“虚化”的用益物权[14-15]。

然而,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完整性”和不“独立性”已成为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的绊脚石,使得宅基地几乎成为一种“死产”,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为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由此,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构成了我国宅基地产权制度体系。宅基地“三权分置”模式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资格权为身份权或者资格权,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不可交易性,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归农户使用,并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和交易性。总体上,宅基地“三权分置”通过重构宅基地权利束,分离了居住保障功能和财产性功能,权衡了集体与个体利益间的关系,并被期望提高宅基地资源配置效率。

目前,我国的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模式主要包括农村集体内部的特定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租赁(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政府部门主导下的宅基地使用权退出,仅在宅基地改革试点范围内允许的农村集体外部的自由流转和宅基地抵押贷款[14,16],以及政府征收或者征用宅基地等①。一旦开启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模式,那么,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以及使用权的权属将有可能出现变化。首先,视情境农村集体失去或者保留宅基地所有权;其次,视情境农户失去或者保留宅基地资格权②;最后,农户要么永久失去宅基地使用权,要么一定期限内失去宅基地使用权。总体而言,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使得农村集体有可能失去宅基地所有权,农户有可能失去宅基地资格权,并永久或者一定期限内失去使用权。

1.1.2 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观念

宗族往往赋予宅基地一种情感的、神秘的价值,与宅基地产权观念的形塑存在着逻辑自洽[17-18]。宅基地溯源于祖先的家业,而现在的我们则是继承了来自祖先的家业,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将宅基地交于子孙后代[9]。传承并保留好宅基地是对祖先的尽孝,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18]。因此,农民对宅基地往往存在一种价值或意义幻象,总认为祖传宅基地的价值和意义非凡[19]。行为经济学将这类非理性现象称为禀赋效应[20]。THALER将禀赋效应定义为,人们倾向于赋予自己已经拥有的财产更高的价值或意义[21]。RANDIN指出,如果一项财产丢失或者损失给持有者所产生痛苦或者遗憾,无法通过弥补持有者一项类似的财产来减轻这种痛苦或者遗憾时,那么就此可以判定该项财产与持有者的人格密切相关联,已成为其人格的一部分[22-23]。类似于人格化财产,祖业化财产承载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来自于它与农民的祖先相关联[24-25]。一般而言,所在宗族强势程度越高,宅基地与祖先联系越紧密,农民就越有可能将宅基地视为祖业,附上情感色彩,并产生强烈的禀赋效应[24-25]。由于宗族性村落中农民通常拥有共同的祖先,所以,农民集体维护共同祖先所留下的宅基地的信念也将会层层叠加,变得更为强大。

由此可见,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不仅仅是一种物质财产的指称,更是蕴含着深厚象征意义的祖业化内涵,是宗族成员愿意守护和传承的财富。

1.1.3 宅基地产权冲突

综合上述理论,形成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冲突的成因,如图1所示。祖业化的宅基地产权观念将为抵制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实践提供思想基础。宅基地“祖业权”挑战了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且由于宗族成员属于农户范畴,从而支持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归农户所有的政策。从宗族视角上看,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实践将导致宗族成员永久或者一定期限内失去宅基地使用权,并可能失去宅基地所有权和资格权。由此,宅基地“祖业权”将有可能“挑战”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实践,以维护祖宗基业,从而产生较为明显的冲突。一旦宗族选择坚持违背国家或政府意志,将会造成交易成本过高等资源利用困局,使得宅基地资源被闲置、浪费等,进而引发反公地悲剧①。

宅基地产权冲突最主要表现便是宗族形成布罗代尔钟罩,阻止政府开发和使用宅基地资源。布罗代尔发现,历史上的资本主义早期仿佛生活在一座封闭的钟罩里,常常无力自发蔓延成为整个社会的扩张秩序[26]。德·索托认为,传统社会安排和社会机制总会使资本力量萌而不发,很难成长为斯密动力[27]。这种能够约束、制约甚至阻断“人类合作的自发生成和扩张秩序”的种种社会安排或社会机制,便是布罗代尔钟罩[28]。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中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共资源供给制度等一系列樊篱所产生的布罗代尔钟罩常常制约着“合作秩序的生成与扩张”[29]。宅基地产权属于法律制度范畴,国家需通过法律制度对宅基地产权进行自上而下的型塑。然而,以宗族为代表的非正式力量在乡村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必然做出回应。当面临种种社会变迁的干扰时,身处宗族环境中的农民常常会感受到一种内部格式化的牵制力量,使其社会博弈的策略选择和价值取向倾向于嵌入特定社会文化环境或维持原有状态不变,以抵制干扰源的影响,并防止原有社会体系或结构的脱嵌②[7,28]。既然宅基地是祖业,那么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实践通常被宗族视为社会变迁或者干扰源,是对祖业的侵犯,是对宗族形态的破坏。因此,宗族必将产生布罗代尔钟罩,横亘于政府与村落之间,以抵制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型塑。

1.1.4 宅基地产权博弈

宅基地产权冲突为宅基地产权博弈奠定了基础。那么,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博弈是非合作博弈,抑或是合作博弈?为此,引入博弈理论分析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博弈的过程及结果。博弈论是冯纽曼和摩根斯坦最先提出,用于阐释不同载体选择对博弈结果产生的影响[30]。与相对较为稳定的宅基地产权制度相比,宗族需求却可能变动,即具有一定的弹性。在博弈模型中,假定政府与宗族都是期望获取利益最大化,并由此产生宅基地产权博弈。

预设(1):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力量以宅基地产权制度为纲要,对宅基地产权进行自上而下的型塑,对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实践进行规范。预设(2):以宗族成员为代表的宗族力量以祖业化的宅基地产权观念为准则,对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实践进行需求表达。预设(3):宅基地产权制度具有刚性,相对固化。宗族具有顽强生命力,易产生布罗代尔钟罩,但其需求具有一定的弹性。

说明:首先,将宅基地产权制度作固化处理,是符合现代国家治理的政治常态的。其次,假定宗族有顽强的生命力,易产生布罗代尔钟罩,但其需求有一定的弹性,是符合我国乡土社会的现实情况的。

推论(1):由预设(1)和预设(2)推导出,宗族村落可能不愿意放弃祖业,因此,在宅基地产权制度自上而下型塑时,就有可能触犯到宗族的利益。此时,宗族将表现为抵制,形成坚固的布罗代尔钟罩。如果政府与宗族继续各自坚持原则与权益,最终将形成宅基地资源利用的不理想结果,形成非合作博弈。

推论(2):由预设(1)和预设(3)推导出,政府与宗族之间可能寻求合作博弈,探讨最大公约数,打破布罗代尔钟罩,实现宅基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这是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最理想状态。

1.2 理论框架

根据以上理论分析,形成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理论框架,如图2所示。首先,宅基地产权制度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观念之间存在相悖之处。其次,由于两者相悖,形成了宅基地产权冲突,而宗族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产生了布罗代尔钟罩,以抵制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型塑。最后,宅基地产权制度具有刚性,相对固化,而宗族具有顽强生命力,但宗族需求具有一定的弹性。因此,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博弈要么产生非合作博弈,要么产生合作博弈。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本文以纵向单案例分析为研究方法,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是一个分阶段螺旋式演进的复杂过程,纵向单案例研究有助于清晰地描绘出事件情境并挖掘其中的逻辑关系;二是本文试图通过情境还原、案例演绎的方式对“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进行探究,纵向单案例有助于探析事件发生、发展的完整过程;三是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具有阶段式发展的特点,且在每个阶段内呈现出新的逻辑关系,而纵向单案例有助于深度挖掘案例的演绎脉络和逻辑链条。

2.2 村落情况

朱宅村是温州市龙湾区的一个近郊村落,距街道中心约2.8 km,离市区约14 km,地域面积1.1 km2,共计546户,约2 200人。朱宅村基本只有一个单姓家族在这里繁衍生息,是一个典型的宗族性村落。祖屋、古门台、族谱和宗祠是朱氏家族的象征,体现了宗族的荣辱兴衰,同时也是家族的根基所在。朱宅村的祖训包括“祖德宗泽,后世敬仰,立志继承,繁荣家乡”“禄业世耕耘自有功良书播惠九州,文哉番磨琢方成器好事流传千古”等。通过宗族中典型人物代表及年长老年人的叙述,解放前村庄中有宏伟的宗祠祖庙,严厉的祖训族规,威严的宗族族长以及严格执行的族田分配制度等。解放后,尤其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族遭到严重的压制和冲击,逐渐失去生存空间,村中祠堂和祖先塑像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祠堂的祭拜仪式也遭到废黜,甚至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变迁,宗族仪式也似乎日渐式微。但是,源于自成体系和完整的文化内核,宗族作为乡土社会的非正式制度仍然生命力顽强。改革开放后,朱宅村的宗族活动开始复燃。1993年起始,朱宅村陆续修缮了祠堂,修订了族谱,重塑了祖先雕像等宗族象征性事物,并定期举行集体性的宗族活动。朱宅村农民由于出生和成长在特定的血缘和地缘的共同体中,对原生性宗族具有天然的认同感和崇敬感,积极地参与到宗族活动之中。

2.3 宅基地征收事件

2012年8月,国务院批准温州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2015年初,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以温州国家高新区为依托,以“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产城融合”为准则,筹建温州浙南科技城,以引领温州地区产业的全面升级转型。为此,朱宅村被纳入到宅基地征收范围内,被要求整村签约搬迁,并拆除祖屋、宗祠等建筑物。

朱宅村的宅基地征收主要包括两次。第一次:浙土字A〔2012〕-0243号文批准温州市2012年度报国务院批准保障性安居工程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1号区块,征收朱宅村土地面积共计140.109亩,其中建设用地1.932亩。第二次:浙土字A〔2016〕-0403号文批准温州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16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朱宅村集体土地25.554亩,其中建设用地3.483亩,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22.071亩。

2.4 数据收集

本文对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调研与观察,时间跨度达5年(2019年9月—2024年7月),期间先后6次深入朱宅村进行驻村调研与观察。根据理论框架,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导致宗族产生布罗代尔钟罩,而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要么无法打破布罗代尔钟罩,要么打破布罗代尔钟罩。因此,本文设定布罗代尔钟罩为调研与观察的核心,探寻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本质与规律。

本文以半结构化访谈、现场观察和二手资料收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案例数据收集(表1)。半结构化访谈是本文案例数据收集的主要方法。现场观察和二手资料收集则是辅助手段,对半结构化访谈结果启到交叉检验的作用。首先,进行半结构化访谈。对朱宅村宗族典型代表、宗族普通成员进行多轮半结构化访谈①,记录口述内容,了解朱宅村历史起源、发展历程等,对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中布罗代尔钟罩的形成、发展以及阶段性特征进行场景化叙事,从而连缀成为一个国家与宗族双重影响下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故事,并重点捕捉政府与宗族分别在祖屋宅基地和宗祠宅基地方面的产权博弈行为,剖析布罗代尔钟罩的阶段性特征。其次,开展现场观察。对场所、宗祠、祖宅、祖先遗物、祖先塑像、标志性建筑物、祭祖活动、习俗等内容进行现场观察并记录,取得实物存在证据和环境证据。最后,收集二手资料。内部资料由宗族典型代表提供,包括宗谱、祖训、家规、宗族轶事、活动记录等。外部资料由访谈人员通过互联网、媒体、书籍、报刊杂志以及数据库等渠道获得,包括《水心朱宅村》《水心朱宅村朱氏大宗圆谱庆典》等。在整个半结构化访谈、现场观察和二手资料收集中,不断将上述内容与理论框架进行交叉迭代,进而完善研究结果。

3 案例分析

3.1 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导致村落产生布罗代尔钟罩

政府征收朱宅村宅基地的实践中,祖业化的宅基地产权观念挑战了宅基地产权制度,使得宗族形成了抵制宅基地征收的布罗代尔钟罩。朱氏宗族产生的布罗代尔钟罩涉及政府、宗族以及村两委之间的多方协调问题②,如图3所示。

首先,政府是推动宅基地产权制度自上而下型塑的操作者,也是朱宅村宅基地征收的实际推动者。其次,朱宅村村两委成为连接政府与宗族间的桥梁,上要对政府负责,下要对宗族负责,存多重制度逻辑③。朱宅村村两委表态,宅基地征收符合国家征地政策(A1和A3)。同时,朱宅村村两委对于“宅基地要被征收,祖屋和宗祠要被拆除”表达了惋惜之情(A1和A3)。此时,朱宅村村两委扮演了平衡政府与宗族间关系的麦克斯韦妖②。再次,朱氏宗族构筑起布罗代尔钟罩以抵制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型塑。对于农民而言,祖屋、宗祠及宅基地是朱家祖先留下的家业,政府无权征收(A2、B1、B3、E和F)③。也有部分农民认为,不要祖屋、宗祠和宅基地是对祖先的大不敬(A2、B1、B2和B3)。对于各种原因离开村落的原住民,祖屋、宗祠和宅基地是他们的根、感情纽带和精神寄托。他们宁肯花费不菲的维护费和修缮费,也不愿放弃闲置的宅基地(A1、A2、B1和B2)。这就是宗族在场情景下祖业化的宅基地产权观念抵制宅基地产权制度型塑的生动表现。此时,朱氏宗族宛如生成了一个无形却有边界的、坚固的布罗代尔钟罩,以维护原有的村落次序。最后,布罗代尔钟罩也有破裂的可能性。当政府加大宅基地征收的实施力度时,朱氏宗族的布罗代尔钟罩将有可能被击碎。当然,朱氏宗族的布罗代尔钟罩牢不可破也是有可能的。这均取决于政府与宗族间后续的博弈。

3.2 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击碎或者无法击碎布罗代尔钟罩

政府与朱宅村在祖屋宅基地和宗祠宅基地方面的产权博弈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据此,将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的结果划分为三个阶段。为刻画宅基地产权博弈的特征,采用多级编码方式对原始数据进行概念化编码。首先,对原始数据进行开放式编码,形成一级概念。以祖屋、宗祠、布罗代尔钟罩为核心,按时间序列将原始数据分别匹配到宅基地产权博弈的三阶段中。其次,结合经验材料对一级概念进行聚集与连接,实现逻辑结构的重组,获得具备理论内涵的二级主题。最后,系统地对二级主题间予以联系,寻找具有统领性的聚合构念,从而发现理论意涵。

3.2.1 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第一阶段(2012年8月—2013年6月)

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第一阶段为政府征收宅基地的开始阶段,具体表现为宅基地产权制度以自上而下的方式进入朱宅村,但受到了祖业化的宅基地产权观念的抵制。此时,朱宅村宅基地征收进程难以被推进。朱宅村村两委代表朱宅村农民向上级政府汇报了农民的意愿,并提出不愿意祖屋和宗祠被拆的诉求(A1和A3)。朱宅村农民认为,宅基地是老祖宗传下来的(A2、B1、B2、B3、C、E和F),整个朱氏家族对宅基地很看重(A2、B1、B3、A3和F)。同时,朱宅村农民也对政府征地表明了态度,即政府征地应该要征得大家同意才行(A2、B1和B3),大家都看不上政府的征地赔偿(A2、B2和B3)。此阶段,宅基地产权制度自上而下型塑(政策要求+经济刺激)的效果似乎无法撼动祖业化的宅基地权产权观念所带给农民的影响效应。由此可见,祖屋宅基地和宗祠宅基地被征收的效用(政策要求+经济刺激的效用)分别小于祖屋宅基地和宗祠宅基地的禀赋效应④。此时,祖屋宅基地和宗祠宅基地是否被顺利征收还是无法越过宗族因素。宗族所产生的布罗代尔钟罩无法被击碎。因此,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第一阶段为非合作博弈,形成了宅基地资源利用的不理想结果。本阶段典型证据援引如表2所示。

3.2.2 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第二阶段(2013年7月—2017年6月)

显然,在政策要求和经济刺激的双重作用下,朱宅村农民仍然不愿意放弃祖屋宅基地和宗祠宅基地。于是,上级政府专门派人到朱宅村做思想工作,将具体任务指标分配到村两委的每一位成员,强调朱宅村拆迁对建设温州浙南科技城的重要性,农民配合拆迁也是为国家作贡献(A1、A2和A3)。由此,政府与朱宅村进入宅基地产权博弈第二阶段。经反复的思想工作,朱宅村农民最终同意祖屋宅基地的征收,集体搬出朱宅村原址,选择货币安置或者住房安置(A2、B1、B2和B3)。然而,朱宅村农民始终在宗祠拆迁以及宗祠宅基地征收方面,不愿意妥协(A1和A3)。朱宅村农民认为,同意政府拆迁祖屋和征收祖屋这块地,已经为国家作了贡献(A1、A2、B1、B2和B3),宗祠是不能拆的,也绝对不会同意政府征收宗祠这块地(A2、B1、B2和B3)。他们坚持认为,如果宗祠被拆,宗祠这块宅基地被征用,那么大家也就没有地方搞祭祖等活动了(A2、B1、B2和B3)。因此,朱宅村村民基本反对拆除宗祠以及政府征收宗祠这块地(A2、B1、B2和B3)。至此,宗祠仍然得以保留,也未被挪地重建①。此阶段,政府行政干预在祖屋宅基地征收方面起到了作用,但在宗祠宅基地征收方面收效甚微或者没有。

此时,祖屋宅基地被征收的效用(政策要求+经济刺激+行政干预的效用)大于祖屋宅基地的禀赋效应。尽管朱宅村农民对祖屋宅基地仍然有着强烈的禀赋效应,但是宗族的抵制效果并不好,宅基地产权制度型塑成为祖屋宅基地是否被征收的主导,并由此击碎了布罗代尔钟罩。相反地,宗祠宅基地被征收的效用(政策要求+经济刺激+行政干预的效用)仍然小于宗祠宅基地的禀赋效应(图4)。尽管加入了政府的行政干预,但朱宅村农民对宗祠宅基地强烈的禀赋效应使得布罗代尔钟罩仍然无法被击碎。因此,在博弈第二阶段中,政府与朱宅村在祖屋宅基地征收方面产生了合作博弈,两者之间寻求了最大公约数,实现了宅基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然而,在宗祠宅基地征收方面却产生了非合作博弈,政府与朱宅村之间未能实现宅基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可能的解释是:首先,宗祠是宗族最为重要的象征物,农民更为重视宗祠宅基地的留存;其次,祖屋宅基地被个体农民家庭所占有,尽管受到宗族的影响,单个农民家庭更有权力,也更无力决定祖屋宅基地是否被留存,然而,宗祠宅基地为农民共同所有,农民集体守护的力量会更为强大;最后,宗族典型代表更有权力决定宗祠宅基地是否被留存,而他们也更有意愿和决心保留宗祠宅基地。本阶段典型证据援引如表3所示。

3.2.3 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今)

接下来,上级政府不断给朱宅村村两委施压,并做朱宅村农民的思想工作,要求朱宅村同意政府拆除宗祠,并征收宗祠宅基地。由此,政府与朱宅村进入宅基地产权博弈第三阶段。尽管上级政府给予强烈的行政干预,但是朱宅村农民仍然不为所动,坚持不同意拆除宗祠,也不愿意宗祠宅基地被征收(A2、B1、B2和A3)。朱宅村农民认为,拆掉宗祠,放弃宗祠这块地,也就是等于不要祖宗了(A2、B1、B2和B3)。他们强调,如果祖宗在世,他们是不允许政府拆掉宗祠的,也不会卖掉宗祠这块地(A2、B1、B2和B2),宗祠被拆,宅基地被卖,大家也就没有地方搞祭祖活动了(A2、B1和B2)。因此,朱宅村农民始终不同意政府拆除宗祠并征收宗祠这块地(A2、B1、B2、和B3)。此阶段政府加大了行政干预力度,但基本没有效果①。

由此可见,政府明显加强了行政干预,但宗族在宗祠宅基地征收方面产生的布罗代尔钟罩仍未能被击碎。此时,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型塑无法发挥作用,宗族仍然是宗祠宅基地是否被征收的主导,使得布罗代尔钟罩依然坚固②。那么,如果政府加大经济刺激力度,并进一步加强行政干预,布罗代尔钟罩是否可以被击碎?瑞安市九里村潘氏宗族典型代表似乎给了一点启发。他认为,如果经济补偿足够,且允许他们在搬迁地重建宗祠,他们才会同意搬迁。言外之意,可以变通,但必须要在搬迁地有专门的宅基地用于建设宗祠(对于现阶段的城市化布局很难办到)。温州有部分被征地的宗族性村落拒绝将宗祠挪到其他地方进行重建,对于宗祠是否在原址十分在意。因此,宗族在宗祠宅基地征收方面形成的布罗代尔钟罩似乎难以被击碎。由此,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博弈第三阶段为非合作博弈。宗祠宅基地仍未被政府征收,未能实现宅基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本阶段典型证据援引如表4所示。

3.3 个案综合分析

综上所述,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过程与结果如图4所示。宅基地产权制度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观念存在相悖之处,当宅基地产权制度自上而下型塑时,便遭遇到朱氏宗族的抵制,形成了布罗代尔钟罩。政府与朱宅村之间展开了三阶段宅基地产权博弈,最终祖屋宅基地被征收,而宗祠宅基地仍然无法被征收。对比图2与图4即可发现,本文的纵向单案例分析结果验证了理论基础与框架的内容,体现了研究的有效性。

4 结论与讨论

当宅基地产权制度向传统社会延伸时,宗族往往凭借非正式力量因应,重塑国家制度的刚性。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形成国家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冲突与博弈的理论基础与框架,并以宗族性村落“朱宅村”为对象,通过纵向单案例分析,获得政府与朱宅村宅基地产权与博弈的实证依据。研究发现:(1)祖业化的宅基地产权观念使得朱氏宗族生成了无形却有边界的布罗代尔钟罩,以抵制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型塑。这意味完全清理宗族对宅基地产权观念的影响,建立一个统治力达于社会底层的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努力并不一定会成功。(2)宅基地产权制度型塑的效用大于祖屋宅基地的禀赋效应,击碎了布罗代尔钟罩,产生了合作博弈,实现了宅基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3)宅基地产权制度型塑的效用小于宗祠宅基地的禀赋效应,未能击碎布罗代尔钟罩。政府与朱宅村始终为非合作博弈,只能接受宅基地资源配置的不理想结果。

基于上述发现,得到如下建议:(1)宗族在宅基地管理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制度不可完全脱离乡土社会的非正式环境。因此,有必要建立宗族对宅基地产权制度的认同机制,以改变宗族的逻辑行为。将宗族典型代表和宗族普通成员纳入正式管理组织,以增强实践执行主体的民主代表性,使宗族意志得到充分表达,进而认可宅基地管理实践。(2)宗族典型代表人物是宗族性村落的“头羊”(意见领袖),是宗族所赋予的非正式权利中心,他们对宅基地管理实践起到关键性、主导性的作用。因此,有效引导“头羊”具有重要价值。通过与“头羊”进行沟通与协调,有利于向农民传达正确信息,进而有利于宅基地管理实践,达成合作博弈。(3)宗族性村落与宅基地管理实践并非一定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也可以互相融合。宅基地承载着我国乡村历史悠久的农耕文化和乡土文化,并表现为根深蒂固的社会结构、文化心理和意识形态,是农民的“精神家园”。对于具有保护价值的宗族性村落,政府可以将宗族性村落进行就地改造,实现宗族性村落改造与现代化建设完美融合,从而实现宗族权益与政府利益相一致,进而有利于宅基地管理实践。

值得讨论的是,宅基地产权制度与宗族在场情景下宅基地产权观念是一对相互限制的矛盾体。一方面,宗族对宅基地的利用及处置受到来自宅基地产权制度的限制,尽管主观上对宅基地产权进行了私化,但宗族在利用与处置宅基地时,却难以充分行使祖业权。另一方面,政府推动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实践时,也将受到来自宗族的挑战,此时,宗族能充分行使祖业权,真正将宅基地产权进行私化。此外,本文仍存在改进之处:尽管质性研究有利于深入挖掘和理解复杂现象的本质,但其结果的普遍性和复现性可能受到限制。因此,未来有必要综合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和量性研究方法以弥补传统研究方法和资料收集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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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and Clan Presence: Conflict and Gam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Property Rights—A Longitudinal Case Study Based on a Clan-Based Village in Southern Zhejiang

YANG Weizhong

(School of Business, Taizhou University, Taizhou 318000, China)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the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basis for the conflict and gam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property rights in the presence of the state and clan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practic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management. The research methods include 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a longitudinal single case analysis of the land acquisition incident of the clan-based village “Zhuzhai Village”. The results show that: 1) the rural residential land property rights conflic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Zhuzhai Village has led to the emergence of a Brodale Bell Tower among the clan, which resists the top-down shaping of the rural residential land property rights system. 2) In terms of the acquisition of ancestral rural residential land, the government and Zhuzhai Village have engaged in a cooperative game, the Brodale Bell Tower has been shattered, and the allocation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resources has achieved Pareto optimality. 3) In terms of the acquisition of ancestral temple rural residential land, the government and Zhuzhai Village are stuck in a non-cooperative game, and the Brodale Bell Tower is difficult to break, resulting in unsatisfactory allocation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resources. In conclusion, establishing a recognition mechanism for the rural residential land property rights system by clans, effectively guiding typical representatives of clans, and constructing a model that integrates the on-site transformation of clan-based villages with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 are conducive to the practic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rural residential land property rights; state; clan; conflict; game theory

(本文责编:仲济香)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和安置。

②本文未对具体情境展开讨论。首先,不同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模式以及同一种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处在不同情境下均可能导致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的权属发生不同的转变。展开具体讨论,过于复杂,也缺乏实际价值。其次,仅提出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可能导致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的权属发生转变的观点即可达到理论构造目的。

①公地内存在诸多产权所有者,产权是破碎化的。每个产权所有者试图阻止他人使用该公地,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这里的产权所有者并非一定要国家法律法规所承认的,也可以是一种特殊的非正式制度所赋予的。

②嵌入理论的核心是经济活动融于具体的社会网络、政治构架、文化传统和制度基础之中。

①首先,在正式访谈之前,通过介绍人与宗族典型代表进行非正式交流,提出关注的系列问题,并记录关键人物、话语和事件;其次,为避免受访者被主观引导,对宗族典型代表和宗族普通成员进行了累计5次正式的半结构化访谈,并随着访谈进度适度调整和补充采访;最后,在遵循访谈主题不变的情况下,适当修改访谈内容,进行1次正式的半结构化访谈,并对非正式交流和前5次半结构化访谈的结果进行验证与修正。

②村两委系为村级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和农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

③多元制度逻辑下村两委有多种选择,即依据不同的主导型逻辑决定自身的哪些行为可以帮助自己获取合法性。

①对于宗族性村落来而言,祖先留下的宅基地是要守护的重要财产,如果不能保留宅基地,那么祖屋和宗祠也将不得以保留。因此,某种程度上,放弃祖屋宅基地和宗祠宅基地也就意味着放弃祖屋和宗祠。

②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于1871年提出了麦克斯韦妖,是在物理学中假想的妖,能探测并控制单个分子的运动,能使系统出现熵减过程,继而维护系统的原有秩序。

③由于每个数据来源的表达方式有所差异,因此选择表达最为准确且能综合多个数据意涵的表达方式作为案例证据。以下相同。

④宅基地产权制度型塑的手段包括政策要求(国家政策本身赋予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宅基地的权利)、经济刺激(征收宅基地的经济补偿)以及行政干预(政府通过实施行政干预以顺利征收宅基地)。

①温州市部分宗族性村落的宗祠因征地拆迁而被挪到相对偏僻的地方,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宗族性村落拒绝将宗祠挪到其他地方。

①截至修稿日,朱宅村农民仍未同意政府征收宗祠宅基地。

②2024年3月朱宅村举行了盛大的第六届朱氏圆谱庆典,修缮了宗祠,并邀请浙江红旗青年京剧团来村表演。此次活动耗资700余万元。这表明,宗族赋予宅基地强烈的禀赋效应,使得布罗代尔钟罩难以被击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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