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舒适视角下的国外城市人行道设计标准规范分析与启示

2024-12-31 00:00:00宋华旸张斌鞠阿莲荣荣
中国标准化 2024年22期
关键词:舒适安全标准

摘 要:人行道作为市政道路和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行人提供安全、舒适的通行空间。本文从安全、舒适角度出发,对东京、纽约、伦敦三个城市人行道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注重行人优先、注重各种人群需求、注重安全性和舒适度、注重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性和减量化的建议。

关键词:人行道设计,标准,安全,舒适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22.03

0 引 言

城市中的人行道作为城市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人民群众出行尤为重要。近些年,我国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设计理念正在从“车的街道”转向“人的街道”[1],但在人行道安全性、舒适性等方面还存在人行道宽度不足、路缘石设置不合理、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多、自行车停放区域挤占行人空间等问题[2]。为了提升城市街道空间活力,全球的城市规划师、设计师和政府管理者们对人行道的认识逐渐从通达性转向安全性、舒适性[3]。世界各大城市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设计标准,为合理规划设计人行道提供了依据。本文通过对东京、纽约、伦敦三个城市人行道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在人行道规划、建设及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1 东 京

东京人行道的设计与建设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因地制宜、布局合理、舒适度高、注重细节,并且公共空间得到充分利用,对于公众来讲,既有利于顺畅出行,也便于沟通交流。其通用设计理念兼顾各种人群的需求和感受,无论是健康人群还是残障人士都会感到舒适。《东京都福祉城市建设条例设施维护指南》中“道路篇”对人行道、隔离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做出了详细规定[4]。

1.1 人行道宽度

人行道的有效宽度原则上应为2米以上,这个有效宽度是为了能够保证两位以上轮椅使用者同时顺利通过的宽度。除重要路段人行道的有效宽度必须达到2米以上外,若因道路交通流量大等原因,难以保证人行道的有效宽度在2米以上的,则至少保证有效宽度为1.5米。同时,规定轮椅驶向人行道的连接处原则上需有2米以上的平坦路段。

1.2 隔离设施

原则上,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应设置隔离设施,以保障步行者的安全。多数情况下会采用缘石进行隔离,缘石要高出车行道至少15厘米,铺装方式应为半平铺式,而很少采用平铺式铺装或平台式铺装,如图1所示。

除了只采用缘石隔离方式外,防护栏、植树带、缘石+防护栏、缘石+植树带以及阻车桩等也是常见的隔离方式,如图2所示。但在道路狭窄难以分离、交通流量较小且行进速度缓慢的路段,可采取其他相应的对策来保证人行道的行人安全。

1.3 人行道铺装

为了保障包括高龄人士、残障人士在内的所有人群的步行安全和快速通行,需从平坦性、防滑性、透水性能等方面选择铺装材料。路面平坦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湿润状态下,路面的防滑值BPN应为40以上。对于路面积水,不仅会导致行走不便,还会造成通行障碍,因此在施工时,应从铺装材料或铺装工艺上保证路面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另外,人行道与车行道的高差标准为2厘米,横坡坡度不超过5%(根据沿路情况,不得已时可调整为8%),倾斜方向与步行者通行方向一致。原则上人行道坡度为1%,在无法保证铺装透水性或出现地形变化等其他特殊情况时,坡度可放宽至2%,如图3所示。

1.4 导向标识

导向标识板应设置在不妨碍步行者通行的位置(通行动线以外),同时不能妨碍自行车骑行者和在路口逗留的步行者等,如图4所示。为确保轮椅使用者、儿童等人群观看时方便舒适,导向标识板的设置高度应为1.25米。

1.5 长椅

设置长椅时,须考虑人行道的宽度。原则上,长椅(含使用者)占用的空间应为1米以内,并且人行道畅通宽度为2米以上,以确保两位轮椅使用者能够同时通行,如图5所示。

1.6 导盲设施

盲人步行者使用较多的道路,需设置导盲砖。原则上,导盲砖为黄色。如与周围铺装设计的色彩的明亮对比不明显时,方可选择使用其他明暗比适中的颜色。导盲砖有用于引导的条状导盲砖和用于警告的点状导盲砖两种类型,如图6所示。导盲砖形状、尺寸以及排列方式,原则上均依照日本工业标准JIS T 9251《老年人和残疾人指南——盲人用触觉地面指示器凸出部分的尺寸和图案》规定设置。

此外,盲人群体经常经过的区域应积极设置导盲设施,可设置语音指引设施、盲文标记、扶手指引等。过街路口处,应设置视障者与普通人共用的过街按钮,如图7所示。

2 纽 约

纽约交通局制定的《纽约街道设计手册》以“设计工具箱”的形式对空间、材料、照明、家具、景观等方面进行设计指导,并细分要点[5]。对于街道设计要素,推荐使用的主要有人行坡道、路缘扩展式人行横道、路缘扩展式公交港、公交岛、路缘式中央分隔带、路中安全岛、独立树池等,限制使用的主要有减速带、社区出口缩窄、中央隔离护栏、强制转弯、连续树池、绿色街道/种植区域等,试点使用的主要有减速垫、雨洪收集树池、生态排水沟等。距离路缘线0.46米以内的区域应没有任何障碍物。根据纽约市长1995年22号执行令(街道转角净空政策),应最大限度地保证人行道转角处不放置结构物。

2.1 人行道宽度

人行道宽度原则上不小于1米,并提供自由使用轮椅的空间。如果人行道宽度超过8米,毗邻建筑物的一侧应有一条清晰的路径,同时在路侧设施带旁边应有一条2.4米宽的畅通路径。商业区、高密度住宅区以及公交邻近区域,应提供一条宽度不小于2.4米或不小于人行道一半宽度的畅通路径。低层住宅区域的畅通路径宽度应不小于1.5米,如图8所示。

2.2 人行道铺装

人行道铺装尽可能铺装透水材料,使不透水材料铺装区域最小化。间隙允许的情况下,保证树木和其他绿植覆盖最大化。提高人行道材料的太阳能反射指数值,减少城市热岛影响。人行道横坡坡度不得超过2%。人行道应设置提醒区域,浅色人行道的提醒区域表面应为红色,深色人行道(如着色混凝土、沥青或青石路面)的提醒区域表面应为亮白色,如图9所示。

2.3 行人引导系统

人行道行人引导系统距路缘线至少0.46米,通常安装在自行车共享站、地铁站月台中间以及其他现存信息亭周围位置,如图10所示。

2.4 候车亭

公交车候车亭必须与周边建筑物保持最小2.1米的畅通路径宽度。所有公交车候车亭必须在候车亭和路缘线之间,留出一条宽度至少为1米的笔直畅通通道。候车亭需要高出机动车街道水平面0.15~0.2米,如图11所示。

2.5 自行车停靠架

自行车停靠架距离消防栓、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或酒店落客区、特许经营构筑物、地铁站入口至少4.6米,距离拐角扇形区域、行车道、建筑物入口(仅指沿建筑红线的设施)至少3米,距离储水管、地上构筑物(如标牌、仪表、路灯、邮箱、花槽、公用电话等)、建筑物入口(仅指路边设施)至少1.5米,距离树坛边缘、格栅、公用设施井盖至少1米,如图12所示。

2.6 长椅

与建筑物相邻且平行的长椅,与建筑立面的距离应不超过0.15米。与路缘线相邻且平行的长椅,与路缘线的距离应不小于1.2米。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畅通路径宽度应不小于2.4米,如图13所示。

2.7 活动公厕

活动公厕前方立面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畅通路径宽度应不小于2.4米,其他立面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畅通路径宽度应不小于1.5米,如图14所示。

3 伦 敦

伦敦对道路及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静脉交通”“适宜步行”“增加绿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主要原则,陆续出台《步行环境改善计划》《伦敦街景设计指南》《街道设计手册》等政策性文件,致力于凸显社会包容性,使不同阶层、收入、国籍的人群都能享受公平的服务,使城市更具全球性价值。伦敦交通局发布的《伦敦街景设计指南》中规定,要成立街景设计评审组,与伦敦道路网一起合作,组成了决策伦敦街景相关事项的机构,确保该指南的愿望、设计原则、材料和布局得到良好执行和维护[6]。

3.1 人行道区域划分与通畅设置

路缘线和公路边界之间的区域分为四个区域:临街区、人行道畅通路径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区、路缘区。临街区应避免设置街道公共服务设施,若保证净高不小于2.4米,则可以申请超出临街区人行道区;若人行道禁止骑自行车,则悬空标识下净高应不小于2.1米。人行道畅通路径应没有任何障碍物,保证行人无障碍通行,人行道畅通路径应保证高峰时段行人舒适通行并满足可接受的服务水平。街道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区一般靠近路缘区,方便行人使用。路缘区不应设置任何街道公共服务设施。为了缓解步行不舒适度,建议对护栏进行部分移除。

3.2 人行道宽度

人行道推荐宽度应不小于2米,可确保轮椅用户和行人并肩通行。人行道可接受宽度为1.5米,最小宽度为1米。街道公共设施和绿化区根据设施设置数量和大小不同,设置范围为0.5~2米,路缘区为0.46米或0.66米,如图15所示。

3.3 自行车停车架

自行车停放在停车架上后,其任何部位到车行道的最小间距为0.46米。人行道上的自行车停车架摆放方向取决于人行道空间的大小,在确保人行道最小畅通路径为2米的基础上,自行车停车架可采取垂直摆放、水平摆放、倾斜摆放三种摆放方式,如图16所示。

3.4 指路牌

设置指路牌等标识时,应避免设置在拥挤的街角等车辆密集的位置,并确保标识的任何部分距离路缘线不小于0.46米,对于平坦路面或者每小时车速不低于64千米的道路,距路缘应不小于0.8米。指路牌可以在现有灯柱或者行人护栏下方安装,且只能安装在人行道宽度足够的区域,需确保指路牌立杆不会妨碍人行道畅通路径或指路标识不会伸入车行道。如果建筑物业主同意,公交站牌可以安装在附近建筑物的墙壁或灯柱上,以减少人行道上的站牌柱数量。

3.5 阻车桩

阻车桩应作为人行道安全解决方案最后的手段,只能在所有其他替代方案均用尽后方可使用。可借助街道公共服务设施构建行人安全屏障,比如设置自行车停车架、树木、长椅等,以减少阻车桩的使用。阻车桩至路缘线的最小距离为0.46米,至人行道中心的推荐距离应不小于3米,桩间距推荐为1.2米,阻车桩高度应不小于1米。

4 启示与建议

一是注重行人优先原则。优化道路规划设计,探索在人行道路缘石向外扩展设置候车亭、自行车停车架等设施,确保不侵占人行道畅通路径。二是注重各种人群需求。人行道最小宽度以轮椅使用者正常通行为参考标准,规定人行道坡度标准和对比颜色。三是注重安全性和舒适度。将树木、城市家具归入设施带,对城市家具的设置位置进行具体规定,并且尽可能拆除人行道护栏,提高步行安全性和舒适度。四是注重功能性。将路缘石沿线设置阻车桩作为安全解决方案的最后手段,推荐设置自行车停车架、长椅,种植树木等措施构建行人安全屏障。五是注重减量化。在设置指路牌、公交站牌时,尽量避免设置在车辆或行人密集的位置,可安装在建筑物的墙壁或沿街灯柱上,以减少牌柱数量。

参考文献

[1]蒋大鹏,肖书影.城市道路交叉口小缘石转角半径下人行道切角研究[J].城市道桥与防洪,2024(5):73-75.

[2]梁财祎,梁舒同,杨静怡,等.城市道路人行系统交通设计[J].时代汽车,2024(3):190-192.

[3]谭源.试论城市街道设计的范式转型[J].规划师,2007,23(5):71-74.

[4]東京都福祉局.東京都福祉まちづくり条例施設整備マニュアル[R].東京都:2024.

[5]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Street design manual[R]. New York City: NYC DOT, 2020.

[6]Mayor of London. Street guidance[R]. London: Transport for London, 2019.

作者简介

宋华旸,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城市管理与标准化等。

(责任编辑:张瑞洋)

基金项目:本文受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财政预算项目“城市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管理”(项目编号:SC2317)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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