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规定了宗海界址界定工作包括宗海垂向范围界定。本文阐述了在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背景下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单元编码扩展方案。该方案能够在保持现有不动产单元编码框架下,更好地适应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的登记需求,结合南通市通州湾宗海登记案例,论述了编码扩展方案在用海立体分层登记中的应用。
关键词: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不动产登记;单元编码扩展
一、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自然资源部进一步推动土地、矿产、海洋资源节约集约的实践探索,在海洋利用方面着重推进降低海域海岛资源消耗、提升单位面积用海用岛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
在当前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下,同一海域只能设立一种用途的海域使用权。“平面化”管理的海域片区,除主导功能之外,海洋的其他利用价值尚未得到发挥利用。近年来,国家部委出台了探索改革的政策引导,鼓励各地探索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部分沿海省区启动了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在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等海域,随着港区发展与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在现有的海域管理平面化制度体系下,不同项目在海域空间平面位置的重叠问题日益突出,海底管道、温排水、海上风电风机、海上养殖等类型的立体用海需求将愈加普遍,解决海域使用立体设权问题显得更为迫切,海域使用的不动产单元码也需要随着立体分层设权登记进行扩展。
二、不动产单元编码结构分析
(一)现行码位组成
现行28位长的不动产单元编码的技术依据是《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组成不动产单元代码的结构见图1[1]
(二)现行编码在用海立体分层登记中的问题
现行国标不动产单元编码不能完全满足海域立体设权登记要求,无法体现《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对宗海垂向范围的定界结果。如果是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则无法表达登记到海域空间的某一层或者某几层。[2]
三、编码扩展可行性分析
(一) 海域立体设权分层登记需求
为解决不同项目海域空间资源的重叠问题,沿海省市普遍认为高程上由高到低依次分为海面及以上空间、水体、海床、底土4个层次。本文探讨的海域使用立体设权分层不动产编码扩展,旨在通过编码准确反映海域使用立体设权的类别特征和分层特征。
(二) 编码扩展的原则
(1)延续性。保持与现有不动产单元编码框架的一致性,保持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兼容性。
(2)可操作性。编码含义应当是明确的、无歧义的,对应的设权登记工作是易于实现的。
(3)逻辑性。编码应当保持合理性,易于理解和执行。
(三)编码扩展的可行性
对现行不动产单元各码段编码扩展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第一层级6位县级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的代码具有法定性,因此不具有海域立体使用编码扩展的可行性。
第二层级3位地籍区代码、第三层级3位地籍子区代码、第五层级5位宗地(宗海)顺序号,这几个码段是传统的地籍号,是不动产单元号必不可少的部分,主要用于地籍分区管理编号或设宗的顺序编号,码段长度较短,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形成了行业认可,不具有海域立体使用编码扩展的可行性。
第四层级2位宗地(宗海)特征码。其中第一位是所有权类型,不具有海域立体使用编码扩展的可行性。该特征码的第二位用于表达不同用地用海类型,以字母编码且留有未使用的字母,因此具备扩展海域立体使用编码的可能。
第六层级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的含义由“定”(不可移动)和“着”(具体的、可附着的)组成,现有编码体系包括F(房屋等构筑物)、L(森林或林木)、Q(其他类型的定着物)、W(无定着物)四种。在海域使用的立体分层框架下,可以根据典型的用海建设类型进行扩展,除构筑物之外,按照海上桥梁、海底隧道、海底电缆、海底管道、海上风机桩基分别进行编码扩展。
第七层级定着物单元号。定着物单元号编码分为2种情况:一种是房屋(F)的两段式编码,前4位标识幢号,后4位表示户号;另一种是L(森林或林木)、Q(其他类型的定着物)、W(无定着物)的统一编号。8位码段用于定着物唯一编号,8位十进制数可以表达近1亿个定着物编号,实际编号远不可能达到亿级。在海域立体分层框架下,可以参照房屋定着物的两段式编码,截取前几位用于立体设权登记的分层标识。
四、编码扩展方案
(一)编码扩展方法
扩展在宗地(宗海)特征码、定着物特征码,表达海域立体使用设权的所在层和定着物,并利用定着物单元号的部分码段表达用海立体设权登记的跨层设权含义。
1.宗海特征代码扩展
对宗地(宗海)特征代码第二位进行扩展,增设5个字母域值,对应于立体设权所在的分层以及跨层设权的情况,详见表1。
2.定着物特征号扩展
对定着物特征号进行扩展,增设字母域值对应于典型的用海工程。部分类型用海工程的定着物特征号扩展情况列举如下:桥梁墩柱(D)、海底隧道(S)、海底电缆(L)、海底管道(G)、海上风电风机桩基(J),其他类型的用海工程可参照扩展。
3.跨层用海的代码扩展
(1)跨层用海的代码扩展思路
利用定着物代码的前2位,表达用海立体设权登记的分层类别及其组合信息。具体为:运用二进制编码思路,按照高程由高向低的次序,为海面(及以上空间)、水体、海床、底土各层赋设权值,依次赋值为23、22、21、20,如该层未设权则赋值为0,对各层的设权值按十进制数求和得出立体设权登记代码。4个分层的排列组合有15种情况,通过2位十进制代码表示(不足2位时左补0)。
(2)跨层用海登记代码的含义解析
当一个立体设权登记代码要转换为立体分层设权含义时,采用的计算步骤为:依次与各层的权值(8、4、2、1)比较。如果登记代码大于等于层的权值,则表示在该层具有设权,否则在该层没有设权。比较下一层是否有设权时,应当将上一层和更高层的权值减去。依次比较各层,直到确认完所有分层。
这种计算类似于时长换算,如7295秒和2小时1分钟35秒所表示的时长是相等的,用一个十进制数7265即表达了3个六十进制数(2,1,35)的顺序排列。用海立体分层设权登记码则是用一个2位十进制数表示了4个分层的各种设权情况。
(3)跨层用海登记代码的可扩展性
这种编码可以进一步扩展。例如,将海面及以上空间细化为“海面表层”和“海上空间”以上进行分层,则形成5个分层,各层权值相加24+23+22+21+20=31,仍然可以用2位十进制数表达。n个分层占用十进制的码位数是lg(2n-1)的上取整。
(4)跨层用海登记代码的可操作性
表2给出了4种分层在理论上的设权排列组合。为增强该跨层编码方案的可操作性,现结合典型用海工程在竖向空间上的连续性,按照分层相邻关系和立体设权登记的可能性,将表2中分为具有层间连续性和不连续性的设权。层间连续的跨层立体设权更符合海域使用在竖向上聚集的特点,易于对照典型用海工程。层间不连续性的设权为理论上的预留跨层,需要根据海域使用的实际设权登记情况进行编码。
(二)扩展原则的执行情况
1.保持框架,局部扩展。不增加编码位数,不改变现有不动产单元编码组成结构。
2.遵循规则,增加码值。符合现有框架的基本扩展原则。原码位是字母编码的仍然沿用字母码扩展,原码位为数字码的仍然沿用数字码扩展。
3.节约位码,符合逻辑。利用定着物编码的部分码位表达分层设权情况,采用了二进制编码方式,实际只占用2个码位即可将分层设权的各种组合表达清晰。码值越大代表的设权层次越接近海面,高程值相对更大。
4.符合认知,易于记忆。优先关键词的拼音首字母做编码值,如海面及以上空间的分层编码取关键字“面”(M),跨层的编码取“跨”(K)。对于关键词拼音首字母已经被占用的情况,用符合其他认知的字母代替,如底土是最下的一层,Z字母则隐含有“最后的”,所以底土取编码为Z。
五、编码应用案例
在南通市的通州湾港区海域某能源工程的宗海设权登记中,该工程包含厂区、码头、港池、取水口、温排水、排水管道等部分。该工程的排水管道和其他用海方式分别设宗,对海底排水管道采用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登记方式。该海底管道的设权层为底土层,竖向设权空间为从管道下缘最低点高程到管道上缘最高点高程的区间。
在排水管道的宗海单元编码上,现行国标不动产单元编码与本文扩展编码对比见表3。显然,本文扩展后的不动产单元编码包含了更丰富、更准确的海域使用分层设权信息。
其中,宗地特征码第二位Z的含义为海域立体设权底土层的设权。定着物特征码G的含义为海底管道,定着物编号前2位码值01的含义为仅在底土层有设权而在其他层未设权。
六、小结与展望
本文以不动产登记的单元编码入手,探讨了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的信息编码的扩展。编码扩展方案保持了与现有不动产单元编码结构的高度兼容,扩充了宗海特征和定着物特征的编码含义,重点论述了用海跨层设权编码的具体方法及其可扩展性、可操作性,对层间连续性的跨层设权给出了对应的典型用海工程对照。在现有28位的不动产单元编码框架下,回答了“是否为用海立体分层设权登记”“用海立体分层设权的竖向空间位于什么范围”“立体分层设权登记的用海定着物是什么”一系列问题。该编码扩展方案丰富了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含义,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延续性、可操作性,为用海立体分层设权登记的实践提供了具体指导,有利于推动海域空间使用走向三维立体可视化管理时代。
参考文献
[1] 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GB/T 37346—2019[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9.
[2]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地籍调查规程: GB/T 42547—2023[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23.
责编 / 马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