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视角下故乡的来处与归途

2024-12-31 00:00:00黄艳丽
青年文学家 2024年21期
关键词:木子大漠牧区

漠月的一生都在书写阿拉善,写他的热爱,他的来处。他无数次回望故乡,从现实里、从记忆中、从精神上。童年时光难以忘怀,用儿童视角来呈现最美好的大漠生活,看父辈坚韧美好的生活态度,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看面对城市化进程下失去故乡的痛楚,阿拉善的百态,都在儿童的眼中一一被记录,更在漠月的笔下永不消逝。

1911年,鲁迅创作的《怀旧》被认为是现代以来第一篇以儿童视角进行展开的小说,自此之后,儿童视角不断地被作家运用到作品之中。许多成年作家对自己无法挽回的童年记忆耿耿于怀,于是他们渴望“回到”童年,借此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漠月也是如此,他热衷于用儿童视角进行叙事,借助儿童的眼光观察生活,用儿童口吻讲述大漠里的人或事,试图通过儿童的眼睛来净化人的心灵。儿童的眼睛里有细碎生活的简单纯粹,有父辈们面对严酷环境的无怨无悔,有热爱自然、敬畏自然的和谐之景。当然,不只是存在美好,儿童的眼中也有城市化进程下被侵蚀的乡土,那满是无奈与忧愁的哀怨。漠月的小说经由儿童到成人再到儿童的角色置换过程,从儿童的另一个视野去观照和打量成长中成人生活的陌生空间,从而重现自我记忆中的独特世界,呈现出了不易被成人所体察的原生态的生命情境,以及生存世界的多种面貌。

一、儿童视角下的荒野大漠

漠月常说自己是一个没什么想象力的人,他不止一次地说:“我不是靠那种奇巧而飘逸的想象力进行写作的人,尽管我深知想象力对一个成功的作家会意味着什么。”(《贺兰山以西·后记》)事实上,他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他把夕阳看作悬浮在沙梁上的一个鸡蛋黄,轻轻伸手一捅,就流淌出浓稠的汁子;他眼中的骆驼可以是树,喝水的骆驼群像是井边凭空生长出的一片茂密的树林;他看到沙梁小屋里的灯光,如同茫茫深海上飘摇的一只小船上的一盏桅灯。这些都源于他离不开大漠故土,他的童年与精神也都留在故乡大漠。他的作品与宁夏本土作家的乡村叙事大不相同,或者说他打破了宁夏作家乡土叙事创作惯性以及他们的思维定式,他不书写苦难,即便要写,也只是客观地呈现生活,从而进一步赞扬牧区的生活态度。他用富有特色的本土化话语,从生活的细部入手,用儿童视角书写牧民的生活。

漠月的作品都是中短篇。评论家李敬泽说过,小说需要切入生活的细部,尤其是中短篇小说,“它要求我们必须凝聚注意力,它是以小见大的,它是以少少许胜多多许的,它是如此地短,它不可能从表象上模仿生活,它必须提炼和关注细节,它必须相信,世界的某种本质正在这细节之中闪耀”(《格格不入,或短篇小说》)。漠月正是通过深入牧区生活的细部,去描写牧区小人物的命运。

在缺水干旱、令人生畏的沙漠里,漠月格外赞扬牧民不怨天、不尤人的生命状态。在小说《白狐》中,母羊的乳房是硕大饱满的桃子,母亲挤奶的动作就像是在摘桃,十岁的羊娃子用他纯真的眼睛看着这个西部大漠的乡土世界。大漠深处人家的生活简单平常,充满童真童趣,随意但不失和谐。儿童视角下的生活书写,更添一份诗意的朦胧美。

但事实上的阿拉善并不是只有和谐,在漠月笔下,阿拉善的生存环境是极其严酷的,常年风沙弥漫,寸草不生。但在《谎花》里,母亲依然有着自己的固执与坚持,羊娃子的母亲总要挨父亲的骂,因为固执的母亲坚持要在牧区种出西瓜。母亲从长满尖刺的艾莱山里,倔强地拖回来一大捆野杏树枝,即便自己的脸和手被划得到处是血印子,也无怨无悔。父亲从一开始对母亲泼冷水甚至骂母亲是疯子的冷言冷语,到后来会在深夜主动去园子里,为母亲去掉多余的西瓜秧子。羊娃子也从一开始的埋怨父亲,到后来的敬佩父亲。

漠月的作品展现了大漠牧民们生活的智慧:不抱怨环境和条件,没有就去创造,想要就去动手。漠月悉心感受生活、观察生活,用儿童清澈的双眸呈现他们对这个世界最纯粹的认识和看法。在羊娃子眼中,母亲坚持梦想就是对的,父亲的袖手旁观与嘲讽全然错误。但故事的最后,一家人继续积极乐观、勇敢向上的生活,来年继续种西瓜。在孩子的眼中,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正是漠月对大漠以孩童视角的书写,让我们看见了他对荒野的情感,在孩子的眼中,大漠永远诗意盎然,看见了生活在阿拉善盟的牧民们把坚韧与美好深深地扎根在生活里,让我们明白生活永远是个动词,这些就是他的故乡,他的来处。因此,他们生活的意义也显得十分单纯。漠月也勾勒了生活的另一面:即使人生里并不美满,但总是美好的,在牧区,无论男人女人还是老人孩子,都始终充满着希望与动力。这就是一种哲学意识,一种文学底蕴,而读者也在这诗和画的意境里,得到了审美的价值。

二、儿童视角下的城乡博弈

罗尔斯顿曾经说过:“荒野是一个伟大的生命之源,我们都是由它产生出来的。”(《哲学走向荒野》)他认为文化容易使人忘记自然中的根,但如若重归自然,那么又会记起它。而漠月是在自然中成长,并且深深记得自己是在自然里有根的孩子。漠月深受荒野的影响,记住遗传上的根,荒野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源头”。从某种意义上说,荒野作为人类一切生命形式和人类文化的根源与起点,它值得被人关注。

但漠月笔下的荒野,正在一步步被城市侵蚀。他深知大漠当然不是只有他所热爱的美好故乡,除去一遍一遍描摹的诗意和浪漫以外,他也关注到乡土与城市的博弈,他无法忽视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浪潮下那片土地正在发生的生态危机。他一直幽默地生活,智慧地写作,面对现代化的冲击,应该关注表象和展现表象背后的生命困境和冲突,以及所谓卑微者的无奈、叹息和悲凉。如此,才无愧于良心。就像《眺望女儿山》中十岁杏子的生命困境,因为残疾被囿于土屋后墙这一方天地,唯一的功课是眺望女儿山。她能看出女儿山散发出的如同女子沉睡时的柔和,时而披上绿纱时而被阳光照得白花花的,她不止一次勇敢地提出她想去看看女儿山的愿望,却被一句“她是女娃,不该乱跑”被驳回诉求。杏子如同女儿山生命视野里永远端坐着的守望者,观察着它一切微小的变化,不断祈求能够真正看上一眼。就在父亲终于松口答应时,一夜之间女儿山在轰隆声中失去了“自我”。“女儿山的深处传来一阵又一阵惊天动地的爆炸声,白色的烟雾翻滚着,弥漫了女儿山。鸟儿们从烟雾的裹挟中挣脱出来,惊慌失措地悲鸣着扑闪着翅膀四处逃窜,转眼不知去向。”女儿山的变化,激怒了父亲,父亲马不停蹄奔向女儿山查看,回来时神情沮丧地述说着所见所闻。城里的采金队,在女儿山里劈山铺路,把它翻了个底儿朝天。从此,杏子失去了她最后的念想。面对女儿山的被掠夺,父亲的态度是愤怒,杏子的表情是失望。漠月在儿童最本真的反应中,表现了对故土家园的坚守。他对杏子表示同情,在现实生活中,他或许无可奈何,但在小说文本里,却能够表明自己的坚守,表达出对城市文明的强烈批判。这样的坚守更加明显地体现在《锁阳》之中。

城市与乡村的博弈,正是《锁阳》出现的原因。在小说里,最终是牧区赢得了胜利。闰子的大哥因为家贫,在小学毕业后不得不辍学,无法继续读书的他并不甘心一辈子待在沙漠里,于是新婚不久的大哥丢下大嫂一个人去了小镇。闰子并不知道个中缘由,他只是发现大哥在语文课本的空白处上画满了各式各样的鸟儿,都是展翅翱翔着的,而结了婚的大哥正是如同这些鸟儿一样飞向了盐湖小镇,飞向了自己向往的自由与心中的梦想。但年幼的闰子不禁发出疑问,人也像鸟一样吗,想飞就能飞?事实是并不能,大哥急切地飞向小镇,最终的结果还是只能飞回大漠。无故被大哥留下的大嫂,却坚守着自己的阵地,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也会“飞走”,离开这个家时,她接替了大哥的岗位,开始每天早出晚归地挖锁阳。不回家的大哥,让父母不安。终于,如同小鸟一般扑腾在外的大哥,仍然挂心“挖锁阳”这件小事,回到牧区后看着满地的锁阳和大嫂安静的爱,他被深深吸引,于是就此留下,再不飞翔。而家中发生的这一切在闰子的眼中看来,要走向小镇的大哥和留在大漠的大哥,却还是一样的大哥。作为孩子的闰子对于这个世界的看法用最原始的疑问和最直白的方式表达出来,作家用儿童的目光展现出一个与众不同的新奇的世界时,也让小说更有吸引力,增添了魅力。这一场城乡的斗争里,锁阳赢得了胜利,大漠赢得了胜利,同时也是漠月的胜利。但这并不能代表城乡博弈的结束,反而表明了漠月笔下的牧区对于城市文明入侵的忧愁。

或许在漠月的心中,回不去的漠野故乡,是他永远崇敬、向往的桃花源。而他自己,如果可以,甘做一轮照亮大漠的月亮。他把从旁人眼中看来荒芜凄凉的沙漠,一笔一笔重新勾勒出他所看见的温情漠野的轮廓,那里有充满醉人香气的草浪,有一群又一群奔跑的骆驼与羊羔,还有他们精神的根,深扎在漠野里。

三、儿童视角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漠月很喜欢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状态,他不遗余力地去描写牧区里能看到的各种动物,骆驼、羊群都是最普遍不过的存在。作品中孩子的反抗与不接受、质疑与不理解,都是漠月在呼吁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相处。这提醒我们应该重视生态教育与生命教育,动物的生命也是生命,同样值得被珍视。

漠月的小说让人读出动物也是有尊严的。在《父亲与驼》中,“我”的父亲就曾伤害了陪伴他二十多年老儿驼的尊严。漠月用孩童口吻叙述着父亲与骆驼的一生。父亲从种地的庄稼汉变成了牧区的驼倌。“后来父亲一不小心往驼背上这么一坐,就是几十年,硬是将自己坐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驼倌。”父亲将自己的一生完全交给了一群骆驼,在“我”的记忆中,父亲对我们远不如骆驼。他不厌其烦地为每一峰骆驼起名,依靠骆驼享受着放牧人的荣耀,他人生最高的荣耀是老儿驼带给他的。但在儿童的眼中刻画出了父亲的残忍,父亲在看到老儿驼与小儿驼抗衡失败后,他看着痛苦的老儿驼,甚至想用刀帮助它解脱。父亲在老儿驼面前掉落刀子的这一举动,彻底伤害了老儿驼的心,作为曾经最信任和感激的人,却因为它的年迈不再中用就要了结它的性命。父亲在事后不断地愧疚后悔,最终踏上了寻找老儿驼的征程。而“我”看着父亲被内心的愧疚折磨,出走归来仍是无果,深知他已经对不起老儿驼了,无法再去挽回,只能带着对老儿驼的愧疚度过余生。

在《夏日的草滩》中,漠月讲述了一个孩子与动物的故事。父亲为了挣钱带着木子去捉獾猪,可木子并不接受这样的做法。他从内心深处认为这是错误的,爹让他弄死獾猪,木子实在下不去手,但他拗不过爹,胡乱踢了几下的木子听着獾猪绝望的尖叫,浑身虚汗,泪流满面。直到偶然遇见湖边打水的小姑娘,气愤地说他是坏人时,木子终于醒悟过来,他和爹是在“犯罪”,最后他趁爹不在的早晨,放走了父亲辛苦多日才捉到的獾猪。知道后的父亲狂怒,木子被打倒在地。漠月以儿童视角来衬托成人世界的无奈,最终以儿童世界的“不可理喻”获胜,其中暗含了漠月对木子放走獾猪这一行为的默许。

当牧民为了生计不得不与自然为敌时,自然用自己的力量让人类明白:一旦与自然抗衡,最终不会有好下场。万物皆有灵性,动物也有尊严。在漠月笔下的儿童眼中,牧区的人们有着极其朴素的情感,他们与自然保持着天然的和谐。牧区常年靠天吃饭的日子里,已经是受惠于自然了,不应该做出负于自然的举动,过度索取,伤害自然。我们必须认识到,所有生命都具有生存的愿望,我们要尊重这种愿望,人类要有大爱情怀,这也是漠月小说的意义所在。

漠月的笔触一直停留在阿拉善草原上,他的童年时光也停留在这里,他不断地用儿童的眼光回望故乡的父老乡亲们,观照他们在半牧半农的劳作生活里散发出的温情,去挖掘大漠人民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忧愁,感受他们祈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敬畏,这便是他心中故乡的归途。父辈身上天然地带着一种与众不同的雄浑粗犷而又温柔细腻的灵魂。正如他在《贺兰山以西·后记》中所说:“我的父辈兄长们长期以来就那样生活着,在天苍野茫中,在严酷的环境里,是那么的善良而大度,那么的无怨无悔,从而消弭了不期而至的天灾人祸带来的焦虑和隐痛,因为他们更多的是感知到了自然的强大和神奇。否则他们难以生存下去。”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少数民族文学选本研究及史料编年(1949—2022)”(项目编号:23BZW17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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