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前,从严治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纪学习教育重要的组织和推动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是具体的参与和践行者,更要带头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意识融入灵魂深处,付诸实际行动。
纪律是自我约束的“准绳”。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卫士,使命光荣、岗位特殊、职能重要,更应带头学纪律、守纪律,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只有严字当头,才能履行政治责任、守住政治底线、永葆政治本色。入职纪检监察机关并非进入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并非具有与生俱来的免疫力,任何人、任何岗位、任何时候,只要离开纪律规矩的约束,思想和行为就极有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肆意妄为。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警醒,比意志力更坚韧的是纪律,比自控力更持久的还是纪律,只有把纪律规矩融入血液里、浸润灵魂中,始终高悬纪律利剑,才能确保自身的清正安全。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律不仅要书写下来,更要执行下去。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是纸老虎,只有让纪律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才具有生命力。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监督管理、惩治腐败、维护纪律、保障权益是其主要职责,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越是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越需要健全的纪律和制度体系来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效能更加凸显。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要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各项条例、制度和规定,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做到既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并转化为狠抓监督执纪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唯有如此,党的纪律和制度规矩才有生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才能不断提升。
纪律既要“敬畏”,更要“护卫”。纪律是刚性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要挺纪在前,不能讲通融和变通,更不能徇私情,这是纪律的基本属性,也是纪律获得公信力的前提基础。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做纪律和制度规矩的监督对象和约束对象,更要做“纪律之灯”的守护人。要带头宣传纪律,不仅让纪律进教材、进课堂,更要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戒惧,行有规范;要自觉维护纪律,对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违法乱纪的人,做到露头就打,决不能姑息迁就。让纪律规矩成为带电“高压线”,不能碰也碰不得;要善于依靠纪律,监督执纪时自觉与纪律规矩对表,注重让纪律规矩开路,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律规矩的约束下稳步推进。
(作者单位系安徽省天长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