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型开放能否提高地区创业水平

2024-12-27 00:00:00刘栩君胡耀朱玉林
求是学刊 2024年6期

摘 要:在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型背景下,如何有效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提升地区创业水平,逐渐成为中国建设高水平开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值得关注的焦点问题。基于此,文章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为准自然实验,采用交叠双重差分法,实证探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地区创业水平之间的因果联系。研究结果表明: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显著提升了地区创业水平,且该结论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机制分析结果显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主要通过各类制度创新政策引致的金融集聚效应、要素集聚效应以及制度开放效应来提升地区企业创业活力。进一步进行异质性分析发现,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主要提升了服务业企业、高市场化水平地区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创业活力。与此同时,进一步分析表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同属制度型开放框架下的“ 一带一路”倡议存在政策联动效应。本文研究旨在为我国创业格局变化的制度动因提供较为严谨的理论和实证解释。

关键词:制度型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创业水平;新发展格局

作者简介:刘栩君,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长沙 410018);胡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博士研究生(长沙 410006);朱玉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沙 410018)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国家安全保护下数字贸易规则影响企业出口技术复杂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23B0929)

DOI编码: 10.19667/j.cnki.cn23-1070/c.2024.06.008

引言

在全球经济、政治不确定性激增的时代背景下,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水平开放是我国破局外部环境负约束、激活市场活力,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制胜一招。当前,全球经济形势持续恶化,逆全球化主义抬头、局部军事冲突不断、中美经贸摩擦持续性发酵,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严重的负外部性,4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进程陷入瓶颈期,传统依靠政策激励推动中国经济实现扩大开放的做法日渐乏力。政策型开放作为一条体制外突破的探索道路,在体制封闭性与政策开放性、区域间非平衡性及对外开放和对内约束之间存在的固有矛盾,预示了中国由政策型开放走向制度型开放的历史必然性。

构建开放经济体制的观念最开始提出于201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①随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②的要求进一步在2020年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③。一系列国家重大会议对制度型开放的强调,展现了中国对建设制度型开放的决心和重视程度,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推动制度型开放进入新阶段。相对于传统通过政策优惠构建“政策洼地”来吸引外资的政策型开放,制度型开放在实施动因、实施效果、利得来源以及比较优势层面均与前者存在明显差异,这些差异也使得制度型开放在增加制度供给、降低交易成本以及打造新型比较优势上具有先行优势。因此,推动制度型开放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及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大国经济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

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制度型开放转型的迫切需求,中国于2013年在上海提出并设立了中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制度安排,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标志着中国经济由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由对国际经贸规制的被动接受转向主动迎合。截至2022年,我国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数量达到21个,逐步形成了海陆统筹、东西互济的新发展格局。作为推动高水平制度创新的新型贸易政策,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以及行政审批改革和税收优惠层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创新措施。

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制度创新政策实施对制度型开放的推动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加速市场化进程,提升市场活力,进一步影响到地区微观主体创业行为。然而,现有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研究主要致力于识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各类宏微观经济效应及实现机制,④且与地区创业水平相关的文献则主要集中于探讨创业者自身条件⑤、宏微观经济因素⑥以及特定政策冲击对地区创业行为的影响⑦,少有学者以制度型开放政策为切入点,探究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地区创业水平的影响。鉴于此,本文基于2009—2019年地级市层面强平衡面板数据,以自贸区设立为准自然实验,通过使用交叠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地区创业水平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以期为推进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摆脱政策型开放陷阱、建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可复制可参考的制度依据。

研究的主要贡献点可能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基于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型转变视角,实证探究制度型开放政策实施对地区创业水平的影响效应,将宏观政策实施经济效应的研究边界扩展到了市场微观主体行为领域,为我国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制度依据,有效弥补了相关领域的研究不足;其次,本文基于因果推断框架,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作为制度型开放的外生事件冲击,采用交叠型双重差分法及其异质性处理效应方法,从金融集聚效应、人才集聚效应、技术集聚效应以及制度开放效应,精准识别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影响市场微观主体创业行为的政策效应和作用渠道,并从个体、行业以及地区多维度探究了政策效应的异质性影响。此外,还进一步讨论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一带一路”倡议之间的政策联动效应。不仅有效提高了实证估计的精度,同时极大丰富了此类研究视角,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进一步复制推广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政策参考依据;最后,本文通过天眼查平台手动整理测算了2009—2019年地区企业创业水平指标,摆脱了以往依赖工企数据库所导致的由于数据时效性使得研究无法进行或者研究结论不可靠的问题。

一、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说

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我国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的典型政策型举措和试验田,在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和法制化以及营商环境改善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创新举措,有效促进了我国包括贸易、投资、金融等在内的各类宏观经济指标的发展,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微观企业主体的创业行为,深刻影响着我国地区创业格局的变化。具体来说,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的各类制度创新政策主要通过金融集聚效应、人才集聚效应、技术集聚效应以及制度开放效应来提升地区创业水平。

就金融集聚效应而言,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行的各类制度开放型措施能通过有效改变金融地理结构、促进金融集聚进而提高创业者信贷可得性水平,最终提升地区创业水平。金融地理学指出,引致金融集聚的主要向心因素在于地区本身金融规模、金融扶持政策以及双边贸易与外资便利化程度。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试点地区选择以及所实行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政策有效迎合了上述金融集聚条件。首先,从本身金融规模和金融扶持政策来看,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区域的选择本身就具有较大金融市场规模,且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条例在多处提出“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允许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扶持举措。其次,从双边贸易及外资便利化程度来看,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在双边贸易和投资领域提出的“单一窗口”和“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制度创新措施,也有效激励并提升了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①由此可以推测,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改变金融地理结构,促进金融集聚。诚然,金融部门作为累积和配置资本的关键主体,进入部门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企业资金不融通的问题,②进而有效刺激地区创业活动的兴起。③

就人才集聚效应和技术集聚效应而言,前沿研究已然证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举措能有效打破区域要素流动壁垒,①使得资本、人才、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能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现自由流动,进而形成要素集聚效应。具体包括以下几条实现途径:第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推行的包括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等措施使得生产要素在地区内的流动限制减少,各类要素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以及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进而形成要素集聚;第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贸易、投资、金融、法律以及营商环境领域提出了大量制度创新的优惠政策,有效提升了地区市场化水平和各类经济发展的自由化水平,进而吸引了大量先进技术、资本、高级知识分子以及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进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形成要素集聚;②第三,从要素需求的视角来看,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市场管制,提升了市场竞争机制,企业间竞争的加剧也使得各类企业对高质量生产要素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这类需求的持续增长同样也会要求大量优质的生产要素进入自贸区内,形成要素集聚。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引致的人才集聚和技术集聚一方面能为创业者提供充足的要素储备,另一方面技术集聚形成的技术创新成果为创业者提供了创业机会,③进而刺激创业者实施创业行为,提升地区创业水平。

就制度开放效应而言,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举措和思想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具体来看,首先,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了开放理念创新。自贸试验区推动中国对外开放的方式从政策激励型开放向建设开放型经济体制转型,对外开放的主题从单纯贸易自由化向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转型,对外开放的模式从消除内生性障碍向对标全球化经贸规则转型。其次,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了开放模式创新。从功能定位和战略取向看,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了模式创新。自贸试验区将开放主题拓展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定位包含了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金融自由化、营商环境改善等多个维度。最后,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了开放战略创新。从政府改革的推进方式和发展升级的路径看,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了战略创新。自贸试验区的体制定位是试验园区而不是经济特区,不以税收“政策洼地”为优势,而是鼓励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目的是培育功能而不是提供优惠。而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政策实施引致的贸易开放将有效降低关税和运输成本,而关税和运输成本的下降能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吸引创业者进入,提高地区创业水平;④引致的外资开放带来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则能通过知识溢出效应以及制度环境改善正向影响地区创业水平。⑤综上,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研究假说1: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能提升地区创业水平。

研究假说2: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能通过金融集聚效应、要素集聚效应以及制度开放效应提升地区创业水平。

二、政策背景及特征事实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进入瓶颈期,为推动中国经济实现由传统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缓解国内外局势带来的负外部性对中国经济的约束。我国于2013年批准设立了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紧接着在2015、2017、2018、2019分别设立了一系列自由贸易试验区。此外,图1表示的是根据自贸区设立批次和时点绘制的事件研究图,基于篇幅此处不再赘述。截至2022年,我国共设立21个省级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渐形成了海陆统筹、东西互济的发展格局。各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聚焦制度创新,并各自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我国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13—2019年间设立的自贸区,通过不到4%的国土面积创造全国接近15%的贸易额,实际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4.7万亿元;实际使用外资也达到1763.8亿元,占到全国总额的17.6%。

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政策实施对制度型开放的推动效应能有效加速市场化进程,市场活力的进一步提升可能会影响到地区微观主体创业行为。本文在详细阐述政策背景后,进一步通过对企业创业行为原始数据进行分年份和行业等一系列可视化分析,以期在实证回归前预测自由贸易试验区影响地区创业水平的政策效果。基于此,本文分组绘制了2009—2019年间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非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级市年均企业注册数以及去总均值后的年均企业注册数变动情况(具体如图2所示)。由图2可知,在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之前,即2013年以前,自贸区和非自贸区城市的企业注册年均值及去总均值的年均值变动几乎保持一致的变动趋势,而在2013年后自贸区城市企业注册均值增长速度显著高于非自贸区城市。基于这一结果使得本文可以大胆预测: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可能提升地区创业水平。此外,本文还进一步分行业绘制实验组和对照组企业注册数年均值变动(具体如图3所示)。由图3可进一步预测:自贸区建设主要提升了地区服务业创业水平,对制造业创业水平可能没有显著影响,这一预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旨在着重推动服务业开放的目标定位相一致。

三、研究设计

1.计量模型构建

利用双重差分模型评估某项政策效果已然在经济学界得到了广泛应用,且该模型作为因果推论框架下的面板数据模型,其估计准确性也被诸多研究证明。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国家重点制度型开放政策,其分批次试点性质的政策特征也为构建交叠双重差分模型提供了完善的准自然实验条件。基于前文的理论分析,本文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参考Beck的研究思路,①采用交叠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其对地区创业水平的影响,构建如下基准模型:

popetit = α + β1didit + βx Xit + μi + σt + εit (1)

其中,popetit 被解释变量,表示地区创业水平,didit 为核心解释变量,该变量的赋值方式为:若某地级市在第i 年设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则该变量在该年及之后均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Xit 是控制变量合集;μi 和σt 分别表示城市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εit 为随机误差项。该模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β1,如果该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有效提升了地区创业水平,反之则反是。

2.变量选取测度

(1)被解释变量。地区创业水平(popet)。本文根据“天眼查”数据库所拥有的高级查询功能,分批手动下载整理了累积上亿条的工商注册登记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详细的地址信息、企业名称、企业注册成立年份、企业类型、行业分类等),并以企业注册年份作为企业创业行为的年份依据,将企业创业数据在城市-年份层面加总,进而获取城市层面创业水平指标。此外,后文还分别对地区创业水平进行了行业划分,主要划分为制造业地区创业水平(popetz)以及服务业地区创业水平(popetf)。上述数据同样来源于“天眼查”数据库。

(2)核心解释变量。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did)。该变量为虚拟变量,其赋值方式为:若某地级市在第i年设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则该变量在该年及之后均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时点以及对应批次地级市等相关信息均来源于作者对中国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专栏相关资料的整理。

(3)控制变量。为进一步控制其他因素对估计结果的影响,本文参考白俊红等和毕青苗等的相关研究设计,①选取控制变量如下:经济发展水平(rgdp)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衡量;工业发展水平(ind)用地区工业增加值取对数衡量;地区通信技术发展水平(pos)用地区邮政业务总量取对数值表示;科技发展水平(tech)用地级市财政支出中的科技支出额取对数衡量;产业结构合理化(insrea)通过夹角余弦法测算得来;金融发展水平(fina)用地级市存贷款余额取对数衡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inter)用地区国际互联网用户数表征;政府干预程度(gov)用地区财政预算支出总额取对数衡量。

3.数据来源与说明

由于2020—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数据不具有较强代表性。因此,本文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前五批作为研究对象,选取2009—2019年为本文样本区间。其中,地区创业水平数据来源于对“天眼查”平台工商企业注册信息的手动整理,其他地级市层面基础指标数据均来自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CNRDS数据库以及各地方统计年鉴。相关变量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四、实证结果分析

1.基准回归

根据前述理论分析,本节进一步实证检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地区创业水平的影响效应。基准结果如表2所示,实证结果显示:不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或者是否加入各类固定效应,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提升了地区创业水平。据此,研究假说1得以证实。

2.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采用双重差分法(DID)评估政策有效性的前提条件是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即处理组和对照组样本特征在政策实施之前保持相同的发展趋势。为验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影响地区创业水平的评估是否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本文参考Cengiz 等的做法,②采用事件研究法以进行事前平行趋势检验,具体模型构建如下:

popetit = β0 +Σk = -6 +k = 6 + βk didkit + βx Xit + μi + σt + εit (2)

其中,didkit 是一系列虚拟变量,βk 表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窗口期内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发生在每一期的政策驱动效应,didkit 赋值规则具体为:假设ci 为i 城市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年份(ci=2013、2015、2017、2018、2019 年)。若t-ci=k,则定义didkit=1,否则定义didkit=0;其他变量设置同基准模型(1)保持一致。

图4为根据事件研究法得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地区创业水平提升效应的动态趋势图。结果显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之前的伪回归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即处理组和对照组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之前的创业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或者说两类城市地区创业水平保持相同的发展趋势,这表明本文所设计的双重差分模型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

(2)异质性处理效应。近年来,传统的TWFE统计量对交互DID估计的准确性受到质疑,①原因主要集中于TWFE统计量估计所得的平均处理效应中无法排除动态处理效应的干扰,导致估计结果存在偏误。因此,本文依照Goodman-Bacon提出的培根分解法,将上述不同类型处理效应进行单独分解,并计算每种处理效应所赋予权重的大小以及正负,进而得到“新处理个体对已处理个体的处理效应”(“不良”处理效应)在三种处理效应中的占比,检验处理效应的异质性是否导致估计结果偏误。

表3展示了三种DID处理效应的权重以及平均估计值,可知对“新处理个体对已处理个体的处理效应”( “不良”处理效应)所赋予的权重为1.0%,且与基准回归结果的系数方向保持一致,而对另外两类“好”的处理效应所赋予的权重总计为99.1%,表明即使处理效应存在异质性,也不会对总效应造成较大影响。同时,由图5的培根分解图所展示的三种类型处理效应结果的权重分布情况,进一步印证了上述结论,基准回归结果可信。

由于处理效应异质性问题在因果推断的框架下是存在的,用传统的TWFE统计量进行因果识别可能存在估计偏误,本文进一步分别运用Sun和Abraham以及Cengiz等提出的两种排除处理效应异质性问题的统计量进行动态效应检验。②图6分别展示的是运用上述两位计量经济学者提出的异质性稳健统计量进行动态效应检验的结果,将这两种动态效应检验与事件研究法的动态效应检验进行对比可知,用考虑处理效应异质性的统计量得出的动态效应图与事件研究法得出的动态效应图基本一致,这说明,本文模型并不存在较强处理效应异质性问题,或者说处理效应的异质性问题并未对最终实证结论造成影响,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的,这一结论与培根分解得出的结论一致。

(3)排除其他政策干扰。已有研究表明,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同样也是影响地区创业水平的关键因素,据此本文进一步通过排除相关环境规制政策、数字经济政策以及同属制度型创新的“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实证结果的干扰,进一步验证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试图排除干扰的政策分别有中央环保督察、智慧城市建设、宽带中国战略、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一带一路”倡议。为排除上述政策对实证结果的干扰,本文分别构建了上述政策的政策虚拟变量,并逐次将这些政策虚拟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加入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图7所示便是逐次加入各类政策虚拟变量的回归结果,其中A表示基准回归、B表示加入中央环保督察政策虚拟变量的回归结果、C表示同时加入中央环保督察和智慧城市建设政策虚拟变量的回归结果,以此类推,F表示同时加入上述五类政策虚拟变量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在逐次排除相关政策干扰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仍然显著提升了地区创业水平。

(4)排除样本选择偏误问题。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为推动国家实现高水平开放的制度型开放政策,中央及地方政府在选择哪些地区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试点区域时,可能会优先考虑经济基础、要素禀赋、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作为试点区域,而这些区域往往具有更好地促进创业活动的优势,这会导致本文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划分方式可能存在样本选择偏误问题。为避免因样本选择偏误问题可能导致的估计误差,本节分别采用控制时间趋势与控制变量交互项以及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进行处理。

PDOUYLXjOY3nyRAzuGXUxg==

表4汇报了控制时间趋势和采用PSM-DID进行回归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实证结果表明,尽可能排除样本选择偏误问题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仍然显著提升了地区创业水平,本文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此外,图8还进一步展示了倾向得分匹配的效果。如图所示:匹配后的各类变量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偏差在0附近扰动,这说明倾向得分匹配的效果是较好的,进一步验证了实验结果的稳健性。

3.异质性分析

(1)行业创业偏向异质性。各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台的方案和条例均明确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核心要务之一就是要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且根据特征事实分析部分分行业绘制的企业注册进入数年均值变动预测,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主要提升了服务业创业水平,对制造业创业水平并无明显影响。基于此,本文首先根据已有数据分别构建了地区制造业创业水平指标(pophp)和地区服务业创业水平指标(pophp),并进行了与基准一致的回归分析,研究结果如表5列(1)—(2)所示。研究结果显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提升了地区服务业创业水平,但是对地区制造业创业水平并未产生明显影响。这一结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致力于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功能定位相一致,进一步验证本文结果的合理性。

(2)市场化程度异质性。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政策主体目标之一,其制度创新政策实施均致力于推动试点区域实现市场化改革,激活市场活力,进而提升地区创业水平。高市场化水平地区往往拥有更为完善的市场化体系、更高的市场水平以及更具倾斜性的扶持政策,使得高市场化水平地区的要素配置效率更高,能为企业创业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探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地区创业水平的提升效应在不同市场化水平之间的配置,本节根据樊纲等构建的市场化指标体系,①根据政策发生前一年,即2012年数据进行市场化水平分组,若市场化指数大于2012年均值则为市场化水平高的城市,反之划分为市场化水平低的城市,并进行了与基准一致的回归分析,具体回归结果如表5列(3)—(4)所示。研究结果显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主要对高市场化水平地区创业水平的提升效应要明显高于低市场化水平地区创业水平。这一结果符合经济学基本原理。

(3)企业所有权异质性。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长期以来享受各项政策红利,这种政策倾斜可能也会体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国有企业创业的扶持上,因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可能更能有效提升国有企业创业水平。国有企业作为控制国计民生的大型企业,其创办对专业者有非常严格的资格审查,且申请手续非常繁琐。因此,从该视角来看,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创业具有强约束性。基于此,本文进一步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然后对应进行回归分析,实证结果如表5列(5)—(6)所示。研究结果显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主要提升了地区非国有企业创业水平,而对地区国有企业创业水平并未产生显著影响。导致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在于国有企业创业复杂的资格认证和申请限制,抑制了其创业水平的提升。

4.作用机制

检验前文理论分析阐述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能通过金融集聚效应、要素集聚效应以及制度开放效应提升地区创业水平。本节进一步参考Alsan 和 Wanamaker的做法,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探究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升地区创业水平的作用机制。②具体模型构建如下:

Mit = α + θdidit + βx Xit + μi + σt + εit (3)

其中,模型(3)中的Mit 代表的是机制变量,具体包括:金融集聚效应(abank)、人才集聚效应(taleasse)、技术集聚效应(techasse)以及制度开放效应(open)。其中金融集聚效应指标参考以往研究通过地区单位面积商业银行进入数取对数值来表征;人才集聚效应参考杜群阳和俞航东的思路,①采用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从业人员数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从业人员数之和占城市总从业人员的比重对城市人才的集聚水平进行近似表征;技术集聚效应参考白俊红等的研究,②采用“( 政府科技投入/政府预算总支出) × 0.5 + 人均专利申请量标准化值 × 0.5”来构建;制度开放效应则采用进出口额除以GDP表征的贸易开放指标和外商直接投资额除以GDP表征的外资开放指标通过熵值法合成构建。θ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上述机制变量影响的回归系数,其余变量和指标与基准模型一致。

表6汇报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升地区创业水平的机制分析结果。实证结果显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各类机制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确能通过金融集聚效应、人才集聚效应、技术集聚效应以及制度开放效应提升地区创业水平,据此,研究假说2 得以验证。

五、进一步分析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是同时期应对开放挑战的两大举措,两者具有相同的历史背景、相近的价值功能、互补的角色功能,具有较强的相通性和相融性。两者在历史背景、价值功能、角色功能方面的相通性可能会使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在提升地区创业水平时存在政策联动效应。

基于此,本文参考蒋灵多等的研究构建三重差分模型来实证探究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在提升地区创业水平的政策联动效应。③具体模型构建如下:

popetit = α + β1didit × rodei + βx Xit + μi + σt + εit (4)

此处rodei 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城市识别变量,如果该省市为“一带一路”沿线省市,则rodei 取1,否则取0。其他变量设置与基准回归模型一致,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

研究结果表明:不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在提升地区创业水平上均存在正向的政策联动效应,即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城市同时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的地区创业水平的提升效应更明显。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对外开放制度化转型背景下,如何有效释放制度化开放政策红利、提升地区创业水平,对中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以制度型开放政策——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为准自然实验,采用交叠双重差分法系统评估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地区创业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第一,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显著提升了地区创业水平,且该结论在考虑处理效应异质性、平行趋势检验、样本选择偏误、其他政策干扰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第二,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主要通过贸易、投资以及金融自由化等制度创新政策所引致的金融集聚效应、人才集聚效应、技术集聚效应以及制度开放效应来提升地区企业创业活力;第三,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主要提升了服务业企业、高市场化水平地区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创业活力,这一结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市场化进程的建设初衷和战略定位相符;第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同属制度型开放框架的“ 一带一路”倡议存在政策联动效应。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刺激创业的制度创新设计与安排,切实助推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提升地区创业水平效应的充分发挥。作为一项促进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型的制度创新安排,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各项制度创新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创业水平的提升,这也启示在今后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复制推广过程中,要继续加强该项政策在创业平台、创业投资以及人员激励等方面的制度设计,进一步优化城市创业环境和提升城市创业水平。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健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关于提升地区创业水平的监督评价机制,细化评价方案,加强评价监督与反馈,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

(2)重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各项制度创新政策在助推城市金融集聚、人才集聚、技术集聚及进一步扩大开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疏通该项政策提升地区创业水平的作用渠道。首先,要进一步提升金融自由化水平,适当放开地区金融约束,通过金融制度性开放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入驻。其次,进一步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要素集聚效应,为高端人才及技术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资金支持,为地区创业水平提升提供基本要素支持。最后,要进一步对标国际经贸标准,加强制度型开放政策实施对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的助推作用,建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制度优势吸引企业入驻。此外,还应进一步考虑从政府扶持视角加强对金融、人力资源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3)进一步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政策协同、辐射带动方面的制度优势,摒弃政策实施偏向性思维。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一步扩大建设中,要在制度设计上考虑相关政策的协调性和互补性,进一步发挥政策联动效应;要加强区域间关于制度创新的交流合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效发挥政策辐射带动效应;要时刻提防政策公平性问题,不仅要提升服务业、高市场化水平地区以及本身创业水平较高的城市的创业水平,更要考虑关注低创业活力地区的特殊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此类地区摆脱低端锁定状态等,避免政策偏向性扶持,进一步提升各行业、各地区以及各类型企业创业积极性,为经济高质量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源泉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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