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起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新的税法对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的优化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税收政策的日益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优质税收服务的持续供给、个税改革红利的不断释放,要想发挥好个税的作用离不开健全科学高效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来保障。在此以山东省泰安市泰安高新区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的分析,希望对税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出合理化建议。
泰安高新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现状及问题
(一)泰安高新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现状
1.高新区税务局个税征收管理情况
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后,山东省泰安市泰安高新区税务局现在总共设有15个综合科室和4个派出机构。据统计,负责征管工作的人员共50人。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人员占比最少,只有3人,约占6%。35-45岁的人员有8名,约占16%;46-55岁阶段的人员有17人,约占34%;55岁以上的有22人,占44%。其中,35岁以下的人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但同时也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处于35-55岁的人员是基层税务部门开展工作的骨干,他们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而处于46-55岁和55岁以上年龄层的人员,由于年龄、身体素质、知识结构等各方面原因,对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目前,泰安高新区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模式采用“管户+管事”的方式,这对各个税缴义务人的依赖程度非常高,税务干部无法直接与相关自然人接触,这使得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尚未达到精准化的要求。
(二)泰安高新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短板
1.自主申报率低
纳税人的主动申报意愿不足,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中发现,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但通过APP自行申报的比例较小,多存在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等的灵活就业人员。这些人一部分是文化程度较低,认为填报过程复杂等原因放弃填报,另一部分人员觉得收入零散,达不到扣除标准,主动申报的意愿低。而这些人员往往在多个地方或单位有收入,因此让这类群体申报信息是非常有必要的。
2.填报信息不实
在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过程中,第一,有部分纳税人为了尽快完成申报缴纳税款,会随意或不按照正确要求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填报,导致填报信息与其纳税人的实际信息不符合;第二,有部分纳税人从事日结工、零时工等工作形式,往往存在多处所得的情况,进一步导致了填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第三,由于校验采用人工校验的方式,需要税务人员在大量的信息中筛选出虚假信息,无形中增加了信息处理的难度和工作量。因此据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加强对纳税人填报信息的审核,是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效率非常必要的手段。
3.对政策理解产生偏差
目前当地真正理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方式、内容等的纳税人缴费人并不多,大部分人对此业务都是一知半解。近些年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盲目听信自媒体指导的纳税人缴费人较多,导致对政策的理解产生偏差,也不利于政策的推行。
4.申报流程复杂
近几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方式主要有APP自行申报和扣缴纳税人申报两种方式。扣缴纳税人这种方式比较简单,为企业、单位等财务会计人员统一申报。但大部分人都是通过APP自行申报的方式,自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申报。由于APP模块较多、操作比较复杂,加之部分纳税人文化程度不高、对政策理解不准确等问题,申报成功率较低。而且通过这几年的申报过程不难发现,每年APP客户端都会进行更新升级,操作界面变动频繁、填报内容增多等又加剧了填报的复杂程度。
对泰安高新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对策建议
结合国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的优秀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泰安高新区实际情况,特对本地区政策实施提出对策建议。
(一)继续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一方面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培养专业性人才队伍,提高他们对服务政策的把握能力,增强综合素质,才能为执行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健全干部培训体系,着力培养复合型、专业性的年轻干部,充实中坚力量;应充分发挥税收“人才库”的作用,通过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团队合作等方式考察选拔年轻干部,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还能为日后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另一方面,要提高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力度。为了能够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自主纳税的意识,税务部门应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在每年较为固定的时间节点,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进行税法宣传。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例如线上教程、宣传资料等,帮助纳税人了解填报要求和技巧,提高填报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1.拓宽涉税信息共享渠道
(1)加强与外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财政、人社、医保、税务、残联、街道等多部门联合的管理保障机制,从登记环节、征收缴纳、权益保障等各环节破解个人所得税管理沟通壁垒,形成部门联动、业务互通、数据共享的个人所得税征缴模式。畅通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联动渠道。
(2)加强税企间信息共享协作应对能力。在现有的数据共享基础上,强化对代扣代缴义务人信息的共享渠道,代扣代缴执行的业务行为需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代扣代缴义务人与当地税务机关保持日常沟通,若遇到有不明确的税务事项,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3)税务部门内部加强协作。明确法制、征管、税源管理科(所)等部门间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流程、管理的工作标准、岗责清单,特别是在个人所得税风险应对处理过程中,试行扎口统筹管理,明确文书审核、执法流程规范、强制执行重大事项审核等关键环节分工,厘清内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
2.优化升级信息填报系统
(1)增强填报系统的用户友好性。为方便纳税人填报,可以进一步优化填报系统的界面设计,例如增加更多的可视化元素,使之更加简洁明了,同时减少填报过程中的错误操作。
(2)提供更多的填报模板和示例。现有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在首页底部提供了“我要帮助”页面,但“帮助中心”中有13大项33小项,而33个小项下还有更多分支问题,申报人难以快速检索到所需要的信息。同时“帮助中心”对政策解答说明上太过专业,没有考虑到很多纳税人可能无法理解专业的税法知识。因此对于一些复杂的税务申报表,可以提供更多的填报模板和示例,辅以动画漫画等形式的解答来代替专业的税法知识,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填报要求和填报内容,从而更准确地进行填报。
3.建立完善政策监督机制
(1)完善税务系统内部督察内审工作。结合税政工作实际与办税服务厅日常管理,梳理汇算清缴工作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内容和重点,加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全流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成立由多部门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设立党建、行政、业务、纪检“党员先锋岗”,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流程或指引。按照山东省税务局“四个有人管”内控风险防范指标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市税务局、区税务局两个维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流程或指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图,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将规定环节、规定标准、规定要求、规定动作、规定文书等内容进行明确和固化,以解决个别基层同志对业务知识不熟悉导致的执法漏洞,从而降低执法风险。
(三)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政策红利
1.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频率
打造宣传辅导品牌。泰安高新区税务局创新税收宣传辅导方式,结合泰安高新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特点,打造具有特色的宣传辅导品牌,最大限度地鲜活解读文件,及时破解急难愁盼问题,分类开展专项宣传辅导。
建立专业辅导团队。泰安高新区税务局以优秀业务骨干为基础,组建专业化顾问团队,在咨询辅导、申报表填写等方面“一对一”提供税收服务,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涉税需求。该局积极打造服务工作室,将在办税服务厅窗口遇到的疑难复杂业务引导至服务工作室办理,实现简事快办、繁事精办,致力于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优质纳税服务。
2.优化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政策宣传方式
对一些比较复杂优惠政策,如申报表填写等采用创新方法,形象讲解政策要求和申请流程,让纳税人能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准。实行分级分类服务。泰安高新区税务局推动宣传辅导从无差别、平面化向个性化、立体式服务转变,逐步细化服务对象,促进政策宣传辅导精细化精准化,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分级式培训辅导,通过常态化对新办企业财务人员辅导、定期行业专题辅导、按需定制化精准辅导三个方面开展税费宣传培训。针对个人所得税流程涉税关键节点,根据企业自身实际需要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四)规范辖区内税务代理业务发展
1.加强代理业务管理体制建设。税务机关对当地的税务代理机构强化监管和监督,健全税务代理业务管理体制,明确个税税务代理的合法范围,搭建完备的法规环境。规范双方行为,为税务代理业的良性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2.完善行业资质管理制度。强化代理企业的行业自律,根据不同类型的税务代理企业,分类制定行业资质管理制度,依法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机构,加强对代理企业的监管管理,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个税税务代理的合法范围。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规范代理机构。探索完善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评级机制,对于高等级的税务代理机构,可以在税收宣传中鼓励纳税人找寻税务中介服务,让纳税人可以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准确申报个人所得税信息。对于等级低的税务代理机构,应加大培训力度。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应该督促整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委党校、泰安市高新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