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等职业学校的法治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意义重大。针对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教学内容及方式有待优化、缺乏系统法治教育理念等问题,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树立科学与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学方式与丰富教学内容、完善校园法治机构设置、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等针对性策略进行改进,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法律意识;师资;教育环境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24)36-0065-0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一般资助课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路径研究”(编号:ND229369)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中职学生正处于人格塑造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中职学生法治教育,使其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2016年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为学校法治教育搭建起清晰的框架。在此背景下,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以《大纲》为依托,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法治教育的概念
法治教育的概念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的。在此之前,对法律方面的相关宣传教育被称为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从背景来分析,法治教育的概念是在承继法制教育概念的基础上并丰富其内涵发展而来。具体来说,法治教育是指教育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内容,以培养受教育者的法治能力、法治思维、法治情感以及法治信仰为目的的教育活动[1]。在法治教育中,各级学校深入探索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方式,不断找寻培养学生法治意识、观念、思维以及信仰的方式,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学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2]。
2.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丰富,根据不同层次的教育目的,其分为法治理论教育、法治实践教育以及法治信仰教育三方面内容。其中,法治理论教育以教授学生法律知识为目的,是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的主体,也是最基础的部分,主要通过课堂教授包括宪法、法理学、重点部门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来实现。法治实践教育以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为目的,是法治理论知识教育的有效补充,其教育形式具有多样性,主要包括分析法治经典案例、讨论法治热点事件、组织法治公益宣讲、举办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辩论赛等。法治信仰教育则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文化认同为目的,是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中最高层次的内容,也是关键所在。其形式可分为直接教育与间接教育两种。直接教育主要表现为在进行法律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间接教育则主要表现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使中职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对法治文化形成情感认同。
3.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的意义
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一环,具有多层次的深刻意义。在国家层面,法治教育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积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更直接阐明国家发展与建设的根本在于教育,法治发展与进步的根本在于学校。此外,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作为支撑。因此,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的法治教育,提高中职学生的法治素养,既有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又有助于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在社会层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的法治教育,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客观需要,还有助于打造与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一方面,法治教育可提升中职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应用意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以该群体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发生。另一方面,法治教育可提升中职学生的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使其对法律充满敬畏,并降低中职学生群体主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在个人层面,中等职业学校的法治教育是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中职学生大多处于15岁~18岁的年龄段,尚属于未成年人,其心智发育也未成熟,以法治教育对其进行有效引导,可促进中职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
1.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中职学生正处在形成健全人格及对外在事物形成正确的认识的关键阶段,但该年龄段的学生往往又缺乏相应的自我约束力。因此,学校、家庭、社会要通过法治教育对其进行正向、积极引导,使其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但部分中职学生认为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学习距离较远,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采取应付式的消极学习态度,存在法律知识储备少,对法律的理解较肤浅,且不完全具备应用法律知识的意识和能力等情况[3]。另外,基于中等职业学校对知识、技能的侧重,部分学生也将更多时间、精力放在职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上,忽略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素养发展。
2.法治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在学科教学中,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还是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因此,法治教师的专业程度对法治教育成效有着重要影响。一方面,中等职业学校存在法治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当前,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办学资金等方面不具备优势,或存在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等情况,这就难以吸引高素质的教师前来任教,导致法治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受阻[4]。另一方面,法治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有待提升。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法治教师较少,由政治教师或其他课程教师承担法治教育的情况比较普遍[5]。这些非法学专业的教师是通过自主学习或培训等途径获得法律方面的知识,因缺少正式、系统的教育经历,存在法律知识的应用与传授能力不强的问题。教师自身的专业性不足,既会影响法治教育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还会导致法治教育的开展不够深入、系统。
3.教学内容及方式有待优化
(1)教学内容方面。教学内容的选定,如具体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课时安排与难易程度等因素,均与教学实效有密切的关联。一方面,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所选取的法治教育内容与中职学生的生活实际脱离,缺乏时代性,如直接选取法律条文或规范性法律文件讲解,未结合校情、学情进行创新性转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教育的效果,难以满足学生学习和应用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6]。另一方面,法治教育内容过于抽象,课程内容与设置仍停留在与中职学生实际学习生活关联性、针对性不强的宏观知识点上,难以激发中职学生对法治课程的学习兴趣,存在部分学生对法治教育内容吸收不好,且不积极、不主动学习的情况。
(2)教学方法方面。在教学中,部分法治教师过度依赖课本内容,采取照本宣科的方法进行“填鸭式”与“灌输式”的法治理论知识教学,授课方式单一、乏味、枯燥,且缺乏师生、生生之间的良性交互,导致法治课堂的活跃性较低、趣味性缺失,使得学生对法治课程的学习兴趣不浓。另外,部分教师在法治教育中通常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忽略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如较少采用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的课堂形式以及多媒体、微课等信息化教学手段[7]。
4.缺乏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
在法治教育中,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缺乏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且所依据的教育理念滞后。一方面,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对法治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支持,其将关注重点放在学生学业成绩、课程竞赛成果、就业率、升学率等方面,存在“形象工程”的情况。另一方面,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未认识到法治教育工作需要长期、持续推进,存在短时间内开展大量各类型的法治教育活动,而此后鲜有活动的情况,导致法治教育成效欠佳。另外,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所依据的法治教育理念较落后,尚未完成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其所开展的法治教育仍停留在对法律条文讲授方面,在精神层面不注重向法治精神方向引导,在信仰层面不注重向法治信仰方向培育,这就无法完全达成法治教育的目的。
1.树立科学、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
在诸多改进对策中,中等职业学校自身树立起科学、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应当摆在首位,只有依据科学的法治教育理念开展法治教育,才能促进各项改进举措顺利推行。第一,学校应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法治教育作为中等职业教育中的重要板块,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对于学生长远发展以及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均有裨益。第二,学校应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不能浮于表面,要摒弃法治教育中存在的敷衍的消极态度,杜绝“开一次会”“讲一堂课”的情况,要制定一套可行、完善的法治教育工作方案并落实。第三,学校应在法治教育中始终贯穿“以生为本”的理念,将“以学生为出发点、以培养学生为目的”作为法治教育推进的核心,使法治教育取得更好的成效。
2.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专业的法治师资队伍是法治教育顺利开展的基础,法治教育的高质量推进也需要高素质的专业教师作为支撑。针对法治师资力量不足的现状,中等职业学校应全方位地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第一,从校外招募专业的法治教师。学校可制定严格的法治教师应聘标准及健全的招募工作流程,面向社会,特别要面向各类政法院校,将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具有相应法学专业素养的人才聘为校内专职法治教师,以加强法治师资力量。第二,对校内现有法治教师开展系统性的法治素养培训。学校可利用各省市或高校所开设的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培训基地等资源,对本校具备一定法治素养基础的教师开展集中培训,以提升其法治教育能力[8]。当这些教师具备相应能力后,就可作为兼任法治教师协助专职法治教师开展教学工作,以充实学校的法治教师队伍。第三,加强与高等院校或社会团队的合作,以临时法治教师团的形式补充师资力量。学校可联络高等院校法学院或社会团队并与其达成合作,由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或志愿服务团队组成临时法治教师宣讲团,到学校定期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宣讲活动,以此作为校内专、兼职法治教师的有效补充。
3.优化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是实现法治教育的直接手段,教学内容是法治教育中的主体部分。针对当前法治教育存在的教学方式欠妥与教学内容单一的问题,中等职业学校要将不断优化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作为改进对策。
(1)在教学方式选择上,法治教育应避免课堂上全程说教式的讲授。单一枯燥的法律知识说教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且不利于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因此,教师要从课堂内外的多角度融入法治教育元素,实现法治教育的全方位覆盖。第一,可将法治教育融入实践教学中,促进学生对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运用。例如,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法治案例分析,并鼓励学生参与讨论与辨析,或开展法治主题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前往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参观学习,使其感受到法律知识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或设立以法治教师带头、学生参与的法律知识学习兴趣小组、交流论坛、社团组织等,让学生在互动中深化对法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第二,可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例如,可着力打造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周、反诈宣传周等精品文化宣传周,同时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宣传,向学生征集并选取优秀的法治宣传口号以及标语,制成横幅、海报等在校园宣传栏中予以展示,并发挥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法治文化传播的作用,定期推送法治文化内容[9]。
(2)在法治教育内容方面,针对教育内容简单、重复、薄弱的问题,中等职业学校可在讲授法治教材的基础上自行开发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法治教材,以达到丰富教学内容的目的。另外,学校可在传授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开设适配的法治课程,以满足其职业素养提升的需要,或选取一些符合要求的法治宣传节目、法治内容的电视剧、普法纪录片等作为教学内容的有效补充。
4.完善校园法治机构设置
完善的校园法治机构是推进法治教育的润滑剂,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也需要专门的校园法治机构承担策划、协调、组织与实施等工作[10]。为处理好法治教育专项事务,学校可设立法治教育专项小组,由校长或分管法治教育工作的副校长领头,由行政教师负责统筹、法治教师负责教学。其中,行政教师负责法治文化海报与横幅宣传、法治文化活动组织与策划、新媒体平台法治内容推送、教学质量评估等,或同校外机构与组织联络、对接等工作。法治教师主要负责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对校内教师队伍开展法治素养培训,或协助各项法治文化宣传工作等。此外,学校可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系统人才库中选聘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的人才作为法治副校长,由其在校内举办主题法治讲座等,并对学校的法治教育提供专业指导,助力法治教育的高效开展。
5.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良好的环境是法治教育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家庭、学校、社会,都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场所。因此,三方力量要合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第一,家庭成员要重视法治教育对孩子成长起到的作用,积极配合学校,正确引导孩子并补充相应的知识,以此作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补充。第二,学校的日常管理要依法依规,如制定完善的法治教育规章制度,并重视教师队伍管理,注重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提升教师队伍的法治素养,在校园内形成依法治校、依规执教的良好风气。第三,社会要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的良好氛围,并加大对学校法治教育的支持力度,为法治教育的高质量开展保驾护航[11]。
总之,中等职业学校承担着培养中职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任务。在教学实践中,中等职业学校要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从树立科学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学方式与丰富教学内容、完善校园法治机构设置、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等方面来推进法治教育,并充分利用家庭、社会资源的合力,以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培养更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李富龙.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视域下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维度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22.
[2]陈洁.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5.
[3]王超.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性的探索[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9(29): 38-39.
[4]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1,31(04):64-70.
[5]黄玉芬,毛彤彤,荣幸.青少年校园法治教育的意义、困境与完善路径[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22(04):116-120.
[6]陈媛.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教学实效性的个案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20.
[7]廖华文.中职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6.
[8]姜伯成,屠明将.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教育实施的成效、问题及改进[J].教育与职业,2018(24):52-58.
[9]耿晓敏.中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设置研究[D].曲阜:曲阜师范大学, 2019.
[10]冉亚辉.论法治教育的基本目标与构成维度[J].教育科学研究,2017(08):62-66.
[11]孙霄兵.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学校法治教育[J].中国德育,2017(22):1.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Rule of Law Education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Yu Li
(Yueyang Open University, Yueya50a6fae793d1d575d999ea0c77d04a8bng 414000, China)
Abstract: The legal education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socialist rule of law country. In response to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legal education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such as weak legal awareness among students, insufficient legal education faculty, need for optimization of teaching content and methods, and lack of systematic legal education concepts,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can improve their legal literacy by establishing a scientific and systematic legal education concept,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ff, optimizing teaching methods and enriching teaching content, improving campus legal institutions, and creating a good legal education environment.
Key words: secondaryvocationalschools;ruleoflaw education; legalawareness;teaching staff;educational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