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资源下乡与基层民主建设之协同路径探析

2024-12-09 00:00:00姜宝莲邓丽君
人大研究 2024年12期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层民主建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具体实践。随着农业税费改革的实施,资源下乡政策作为新的国家治理体制逐渐崭露头角,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框架下,系统探讨资源下乡政策如何推动基层民主的实施,并探讨基层民主建设如何为资源下乡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着重探究资源下乡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错位”现象,包括物质、制度和思想层面的“错位”,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域下,提出资源下乡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协同路径。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资源下乡;基层民主建设

马克思高度肯定人民群众在国家建设、社会解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作用[1],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延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2]。即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达到政治形式与民主实践的高度统一。在推进城乡均衡发展的多元需求下,资源下乡是进行乡村建设的有力手段,国家或地方政府将资源(如资金、技术、人力等)向农村地区倾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会通过各种渠道将资源输送到农村地区,例如财政专项支出、项目拨款等,其最终目标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3]。国家资源进入乡村是提升乡村基层治理的现实基础,也是确保基层民主政治“运转起来”的基本条件[4]。基层民主,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实践,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平台,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和农民参与决策的重要性。新时代的基层民主建设就理论意义而言,一是顺应了民主建设的时代要求,实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二是按照民主的实际内涵,革除形式化民主,使民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将民主的价值取向与民主的目标相结合,共同推进基层民主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四是把握民主发展的方向,将制度优势向治理实效转变;五是满足国家对基层建设的要求,提升乡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诉求[5]。资源下乡与基层民主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体系,其隐含的协同路径构建是本文所探索的核心,中央的着眼点变为“乡村怎么活”之后,要解决活化基层民主,进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问题,离不开国家所提出的资源下乡策略的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党的二十大同样注重农村农业的改革发展。国家坚持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资源下乡产生了新的模式与机制(项目下乡与精准扶贫),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贺雪峰强调“通过资源下乡来建立村庄政治力量,让资源下来的同时将农民组织起来,这个方向是对的,具体如何做则还有很多不确定性”。当前学界普遍认为资源下乡消解了乡村自治,基层治理仍居于内卷化的困境中,依据事实原因分析,有学者提出国家作为资源供给者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缺少对基层有效监督与管理,资源输入的困境基本可以归结为基层自治组织中个体谋利性与乡村自治缺失[6][7][8][9]。

基于此,本研究引入资源下乡的理论概念,从农村基层民主治理入手,分析在资源下乡过程中如何完善民主治理,阐释资源下乡与民主治理的深度互动关系;展现基层政府在上达下效的基础之上的桥梁、互动、创新作用,以及基层组织民主治理实践的深化功能。力图在资源下乡与民主治理的体系建构中提供一种基层自治与行政实践有效契合的新思路,推进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打造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合格的基层组织。

一、资源下乡与基层民主建设之间的内在协同性

(一)资源下乡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央政府多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要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确保基层单位有一定的资金、设施和技术支持来开展民主实践,比如村民大会、集体决策和公共事务参与。这一文件多次强调的重心不仅仅是将物质资源向农村转移,更在于探索如何激活乡村的民主治理能力,使之成为真正的民主实践。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追求,通过资源下乡推动基层民主的全过程实现,无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展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关键途径。

第一,资源下乡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在资源下乡背景下的农村基层治理中,当国家治理主体转变其角色,由资源提取转向资源输入,标志着其与基层治理客体之间的关系呈现出“输入性”特征。这一转变为基层民主治理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在税费改革后,农村财政的主要支撑变为上级的“转移支付”,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基本上都是依靠国家资源,主要是通过项目建设来实现[10]。这种基于民主动员的资源配置方式,确保了外生利益在到达基层后,能广泛地动员群众并吸纳他们的意见,从而使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贴合民众需求,比单一的外部供给更具有效率。这不仅在财政投入上为基层单位提供了资金、设施和技术支持等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即确保村民大会的召开、集体决策的制定以及公共事务参与的开展等等。这些物质条件与物质保障为基层单位开展民主实践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使得村民可以更为有效地参与决策、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成为可能。

第二,资源下乡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动力机制。这主要体现在国家治理主体由资源提取转向资源输入的过程中,与基层治理客体之间的关系呈现出“输入性”特征。这种转变不仅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动力源泉,而且为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贴合民众需求提供了动力支持。基于民主动员的资源配置方式形成有效的动力机制,确保了外生利益在到达基层后能广泛地动员群众并吸纳他们的意见,这种动力机制的形成不仅激发了乡村的“自治”活力,而且使得公共治理由制度形式转化为一种动态、过程化的实践[11]。

第三,资源下乡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组织架构。这主要体现在依托于社会自治组织、乡村社区居民组织以及村民小组等多样化的主体,形成了一个基于社会网络中资源流向、并针对特定目标进行协同互动的新型公共治理共同体。新型组织架构的形成不仅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等基本条件,而且为公共服务的供给和民众需求的满足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这些新型组织架构使得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贴合民众需求,同时也使得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具有效率。

(二)基层民主建设成果为资源下乡提供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治理理念,它更是党和人民对民主与民生的双重追求在具体实践中的体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背景之下,基层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石和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基层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这种民主建设对于农村地区资源下乡尤为关键,以资源下乡为基点的基层治理模式不但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上得到重视,而且保证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得以实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各个领域的全覆盖提供了有力支持。

首先,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基层民主建设促进资源在农村地区的合理配置。资源下乡同时会引起程序和规则的下乡,基层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以及村民自治和农民参与决策等方式保证了资源能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和使用,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和决策失误。国家通过资源下乡所构建的理想化状态不仅仅是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经济以及政策等多重保障措施的下放使得广大群众的参与性得以激活,也就是说要通过“政治领导激活社会动员”。基层民主通过广泛的群众调研,提供社会动员平台,制定普遍适用的措施保证资源的合理性配置。同时,基层民主还能够有效组织和动员民众参与到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协调资源配置,确保资源下乡的顺利实施。

其次,基层民主建设能够增强民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摆脱由于多种资源下乡所引起的基层治理脱离基层实际的僵局,充分保障民众的权益。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基层治理脱离农民空转,农民成为被服务的客体”[12],基层民众(农民与具有一定影响力村干部)的主体性与主动性失去,出现被动接受国家资源下放的局面,国家最初发动资源下乡,鼓励进行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被搁浅。基层通过组织召开各种形式如座谈会、听证会等,把基层民众的声音真实、全面地纳入决策流程中,农民才能成为资源下乡的真正参与者。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基层民主建设通过为民众提供一个自我管理平台,使得民众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这不仅能够保障民众的权益,提高民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还能够促进资源下乡与实际需求的精准对接,提高资源下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得资源下乡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总之,基层民主建设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基层民主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开展,把基层民众的声音真实、全面地纳入决策流程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民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进而更为广泛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资源下乡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现实困境

学界普遍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用与拓展要在基层看到实效,而如何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彰显基层民主是当前进行基层建设的关键问题之一。资源下乡作为当前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资源的流动和整合,推动农村民主的发展和进步。然而,在实践中,资源下乡对于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却有以下的问题出现。

(一)物质层面的“错位”

“自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国家对农村的资源投入不断加大,社会、市场yCiNYnPwboP3eKj5NwITSw==对农村的资源投入也不断加大。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对公款的运用,不但没有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治理效果,而且还在不断地削弱着基层政权的合法性。”[13]一方面,农村作为典型的乡土型社会,公共精神缺乏和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在个人利益未满足的情况之下,群众对基层政府的认同感愈来愈低,甚至引起逆反心理,资源下乡作为一种政策性扶持手段,无法保证外生利益到达基层后,可以通过经济方面的奖补进行一个广泛动员(例如农户佃田征收、政府修建公共设施动工等)。另一方面,在项目下乡的过程中,乡村自治的自利性开始凸显。经济利益驱使各农村的精英负责人着眼于个人利益的得失,而不是村庄共同利益的扩大化,无可否认的是,资源下乡的部分资金被少数人挪用的情况屡见不鲜,农村公共品补给不及时、基础设施不完善等现象使农村缺失于高质量发展。例如项目在下乡的过程中会由专人进行承包,也就是说,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由村庄精英分子占去部分之后,剩余落入承包商的手中,村民只得到少部分利益,或者说是只看到了项目的表层成效而没有看到项目的真正落实(村级干部未进行动员协商、资金的分配未公开公示)。资源下乡可以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是一个被广泛认知的存在,但在实行的过程之中,物质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匮乏的局面,难以满足村民的现实需求和村庄的发展需要。基层政府只围绕下乡资源进行的基层治理呈现出民主性衰弱的局面。

(二)思想层面的“错位”

资源下乡要在基层落实,必须要对农村现状进行一个综合考察,当前我国对于农村治理除物质方面的影响之外,还存在着思想层面的落后。首先,由于农村村落“熟人因素”普遍,村庄结构形成简单,大多分为xx村xx社,村级负责人由村民选举出的带有精英(在某方面具有权威性)性质的人才担当,形成隐藏在村民自治下的“精英负责制”,农民缺乏民主与法律意识,认为村干部的话必须听、村干部吩咐的事必须做,即资源下乡背景下的村治困境——“资源消解自治”[14]仍脱离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基层民主实践的基层群众自治环节。其次,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资源分配的最终执行者。但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农村,“由于‘自身利益’的驱使,某些基层干部在分配资源时常常会出现不应得而得的现象,从而破坏农民对公平与正义的感知”[15]。以私利为主的隐性分配方式,民主法治观念的薄弱,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部分具有知识技能的专业精英人士流失,使得权利大多掌握在少部分的精英人士的手中,民主治理层面的落后以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不完善所造成的“村治主体缺失、灰黑化和私人化困境”[16]成为基层民主治理的主要困境,未充分吸纳农民意见的公共服务不足以支撑农民诉求,资源输入无法切实有效地获得民主动员。加之,由于农村部分党员干部文化素质不高,农村党员民主意识的现状被片面地加强和部分地削弱,党内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忠诚度和信赖度降低”[17],导致缺乏有效的组织动员和领导能力推动资源下乡政策执行,在推进乡村治理的行政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治理能力与民主意识的弱化和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因而资源进入乡村落实阶段,激活村民进行村治的动力是关键,需要培养一批有文化、理解力强、具有民主意识的人士进行组织实践,完成对农民的广泛动员,打破上述所提出的村治困境。

(三)制度层面的“错位”

税费改革使农村行政治理的自主权加强的同时,公共资源配备却显现出不足,国家由此开始向农村转移资源,目标是形成协同共治的民主治理体系,推动农村行政治理能力的提高,建设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村地区在这一阶段受到了国家的帮扶,但由于农村本身具有的地理局限、村民受教育水平低下、人员流失加剧等问题,导致自上而下的资源转移未达到全方位、各领域的覆盖,行政治理的可持续性未达到国家对于基层民主治理设立的预期目标。乡村社会资源的转移通常是具有条理性的规范化,即政府通过各部门将资源转移到乡村,由于各部门具有各自的利益诉求,规范化的特征导致了在对乡村公共物品的标准化、整齐划一的要求和对乡村公共物品的多样化的需要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加之乡村治理过程中缺少对当地资源的实地考察,将特殊问题普遍化,外部资源大多浮于治理的表层并未实现内部转化。“以国家资源为主的基层公共品供给上资源错配与高成本的问题,也就是治理无效的体现。”[18]农村民主治理仍存在一票否决、一刀切、“最后一公里”落实难的情况,群众未全面形成主体意识,主体性未得到充分发挥,资源下乡未落到实处,虚无的面子工程大面积存在。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资源下乡”与基层民主建设协同路径的构建

在中国的农村地区,资源下乡和基层民主建设是两个紧密相连的重要议题。然而,由于历史、地理和社会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这两个方面的发展并不平衡。为了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地区的发展,有必要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角出发,探讨资源下乡与基层民主建设之间的协同关系,以推动农村地区的整体进步。

(一)发挥党组织引领——构建和谐民生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基层党组织具有政治领导作用、思想领导作用、群众组织作用和社会建设作用,是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农村治理系统的领导核心。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应探索和实践新的治理方式,构建起一套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推动基层民主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使得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的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得到加强的同时,解决农民参与度不足、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在此之外,基层党组织还要追求精准治理,以群众实际需求为立足点,推动治理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严格治理体系内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考核,引导群众进行自觉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层党组织还要实行村干部责任评估制和采用多种形式召开党员教育大会,对不合格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直接采取罢免其职位等方式,提高农村党员整体素质,推动资源利用的“干净化”和高效化。总之,基层党组织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共同进步”的工作思想,对下乡资源

进行统筹规划,有效整合,通过建立以资源聚集为纽带的基层党建支撑和保障机制,建成基于地域优势互补的资源集成体系。

(二)加强沟通合作——农民参与决策

在中国农村,尤其是资源贫乏、发展滞后的农村地区,农民的声音和需求长期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乡村治理体系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使得农民脱离了“最后一公里”的互动,为实现真正的民主治理,与农民的沟通合作是关键。近年来,中国政府在乡村建设中推行了“村民自治”制度,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指出,村民有权参与和监督乡村治理,有权对村级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将资源下乡与农民的关系置于具体情况之下考虑,资源下乡通过重构发声平台体系以发挥村民主体性。

在中国的乡村振兴战略中,资源下乡被视为核心驱动力,意在充分发挥各类资源为农村发展所带来的助力。资源下乡并非仅仅是经济资源的导入,它同时包括了政策、知识、技术以及人才的流动。“资源下乡过程中如何依托项目资源激活村民参与是决定下乡资源能否转换为治理资源的关键所在,也是资源下乡阶段乡村治理的核心。”[19]只有下乡资源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和参与紧密结合,才会打破利益失衡的局面,形成恰到好处的一个利益平衡机制。学界有些观点认为,资源下乡可能导致村民边缘化,村治主体客体化,以及自治空间萎缩,从而对基层民主构成挑战,但随着资源下乡政策的深入推进,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村治主体客体化的僵化局面必须破解。确保资源真正服务于农村的长远发展,强化农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显得至关重要,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角来看,这不仅是赋予农民权利的表现,更是推动乡村治理向现代化、民主化转型的必然选择。站位于历史视角之下,村民自治无疑是中国农村的宝贵传统和独特特色,但在现代化的快车道上,农民的决策权时常受到外部力量的冲击与削弱。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旨在重构这种权力平衡,确保将农民从资源政策的被动受益者逐步提升为其主体参与者,确保农民在决策过程中拥有发言权和建议权,成为权力的主体与实践者。具体实践中,“农民议事日”的广泛推行,充分体现了将农民议事权与决策权有机融合的努力。为农民创造了参与乡村治理的空间的同时,还为资源配置带来了更为民主、科学的导向,使其更加符合农民的真实需求与期望。

(三)强化治理主体——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在资源下乡背景下,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逐渐浮现为核心议题。提升包括两方面的主体内容:一是村干部的主体性发挥;二是乡村精英的培训与引进。税费改革之后,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弱化现象,资源下乡的出现又使得这种现象得以改善。一方面,资源下乡赋予了村干部更多的自主权力和责任,使其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动员村民参与项目实施,从而提升村干部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伴随资源下乡所出现的监督考核机制也激励村干部将监督压力转化为治村动力,进而提升其工作主动性。若村干部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被赋予一定的村庄剩余控制权,使得村干部不得不调整角色以适应自我管理的需要,加之在一定经济利益以及监督体制健全落实的情况下,会频繁向村民征求意见,激发其“干群意识”[20],即资源下乡可以通过增强干群的协作意识来提高乡村干部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基层民主的成效。再者,通过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充满公共理性的乡村精英阶层,形成精英与普通村民、体制内外精英、国家与精英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在一定范围内构成一种有明确界限的社会结构,进而增强乡村精英分子对村庄的归属感以及治理村庄的积极性。乡村精英的培训与引进不仅关乎乡村治理体系的优化,更关系如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到农村的每一个角落,使得民众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关于加强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指出人才被确定为乡村振兴的战略核心,同时,也突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乡村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地位。为此,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在农村地区展开的乡村精英培训项目中,除了注重现代化治理思维和信息化管理能力的培育,更增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与实践的教育,确保乡村精英深刻理解并能够推广民主参与。“面对农村地区的人才流失问题,各地政府制定的引进乡村精英策略,更强调这些精英分子能够成为民众与政府间的桥梁,促进民众的意见和需求能够更好地融入乡村治理中。”[21]村干部和乡村精英不仅是资源的接受者和配置者,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扮演着促进者和引导者的角色。总之,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不仅需要物质资源和乡村精英的智慧,更离不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入推进,以确保乡村治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合理转变组织架构——推动“中间结构”[22]建设

资源下乡背景下,仅仅依靠传统的治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当前基层发展的需求,需要探索新的治理方式以推动基层民主的落实。“中间结构”的提出和实践,正是对这一需求的响应,其实践方式主要涉及对项目制、组织动员以及半正式治理机制的应用,是一种通过建立民主化的事件性治理平台和利益关联基础生成的一种组织化样态,合理组织群众参与治理,实现群众动员和公意达成,从而形成公共性的力量,实现全体村民的有效动员和参与,转变普通村民为村庄治理主体,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村庄善治。需要明晰的是其与上述村干部乡村精英式管理有所不同,中间结构是对精英管理体制的超越,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项目制成为制造村庄间分化的重要力量,这种分化的权力塑造对于被输入资源的村庄具有不确定性,而对于被避开的村庄则明显失公。中间结构,通过促进村民讨论如何使用资源,刺激地方(村庄)组织起来,以获得国家资源的投入,从而减少资源分配的不公和村庄间的分化;通过转变组织精英为组织群众,能够应对代理人体制的悬浮困境,重新建立国家与农民的联结。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价值引领机制、联动协商机制、吸纳整合机制与环节贯通机制等运行机制”[23],有效地落实了人民民主的价值取向与制度框架。中间结构的生成,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联动协商机制更为完整化,使资源下乡能够更为充分地促进国家与农民的有效联结、减少资源分配的不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及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通过中间结构的实践,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下乡的目标,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精细化农村管理

在乡村治理的复杂背景下,特别是在“资源下乡”政策框架下,资源的整合与配置显得尤为重要,“项目制作为一种资源输入机制已经越来越成为形塑农村和制造村庄之间分化的一只‘有形之手’”[24],如何利用这只“手”,是当前所要解决的关键点。“当前农民不合作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资源分配的技术化路径将农民排斥于决策与执行体系之外。”[25]改变资源分配的方式,从代理人权力控制思路转化为组织群众思路,让组织起来的农民成为资源分配的主体,抑制农民不合作行为的扩大化和持续产生,进而达到国家资源分配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目标的平衡。国家将资源采取多种形式下放使得村民生出参与动机,但有限的公共资源是无法平等量化到每个人身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作为一个关键要素,有必要确保资源配置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听取并融入广大农民的意见与需求,使得公共资源配置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最大限度的均等化。乡村的振兴不仅需要资源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精细化管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提到,“加强土地、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提高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确保了乡村治理的决策更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和真实的需求反映。这与现代管理学中的资源配置理论相契合,不仅强调资源的多少,更看重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为此,乡村治理中的精细化管理不仅要求对资源进行深入的研究、整合与优化配置,还要在全过程中广泛征询民意、反映实际需求,确保治理决策与实际发展相契合。地方政府和管理机构不但要具备前沿的管理知识与技能,更要强调民主参与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乡村治理真正走向现代化。

结语

自农业税取消后,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资源输入,党的十九大后“项目制”的资源下乡方式成为国家的一种新的治理体制。作为连接国家和基层的重要纽带,地方政府以及基层组织单位要将下乡资源转化为村庄公共事务,用以重塑乡村社会的利益关联进而激活村民自治,资源下乡过程中需要注意平衡国家规则和政策的输入与基层自治的发展,以及将国家资源转化为适应本地需求的资源配置规则。通过资源SG5RW2ITLY3iQNUu7tfuR1LgiyOdZv9QICrB123MhVU=下乡,激活农村基层民主治理体系,促进公共物品的生成,提高农村治理的效能,积极撬动农民更多的精力投入参与和监督,确保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农村干部的廉洁执政,即推动协商民主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参与,实现资源下乡的民主决策和村民动员。实践证明,国家不可代替乡村治理,国家治理要以激活村民的自治意识为主,要发挥乡村自主性实现机制创新,形成真正的村民自治。通过有限资源投入,活化基层民主管理体制,让村民自治真正发挥作用,将基层民主管理“过程化”,即由以权力的强制推动到制度的缓和推进,由政府主导转变为广泛社会参与的基层群众自治,从而达到了基层治理在形式和本质上的统一,基层治理与国家治理互为推进的目的。通过资源输入方式调整改变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从群众的角度出发,让农民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体,参与到项目规划管理或者直接参与到工程建设过程中来,从而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对农村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的重构,构建起不同层级政府、基层组织和农民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不同角色地位,实现国家资源下乡与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机衔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N].人民日报,2021-10-15(1).

[3]胡晓映.资源下乡、行政化与基层治理困境[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33-41.

[4]桂华.国家资源下乡与基层全过程民主治理:兼论乡村“治理有效”的实现路径[J].政治学研究,2022(5):28.

[5]何植民,陈齐铭.中国乡村基层治理的演进及内在逻辑[J].行政论坛,2017(3):25-30.

[6]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J].社会学研究,2006(3):1-38+243.

[7]刘建平,陈文琼.“最后一公里”困境与农民动员——对资源下乡背景下基层治理困境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6(2):57-63.

[8]卢青青.经营村庄:项目资源下乡的实践与困境[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10-19.

[9]吴业苗.乡村振兴中基层政府角色转换与再确定[J].湖湘论坛,2020(4):121-130.

[10]贺雪峰.资源性质如何影响村级治理[J].学海,2024(2):19.

[11]韩鹏云.国家整合乡村的运行逻辑与路径重塑[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17-26+156.

[12]贺雪峰.资源下乡与基层治理悬浮[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7):99.

[13]胡晓映.资源下乡、行政化与基层治理困境[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39.

[14]李祖佩.“资源消解自治”:项目下乡背景下的村治困境及其逻辑[J].学习与实践,2012(11):86.

[15]秦振兴.资源下乡、农村社会心态秩序失衡与基层治理内卷化[J].社会科学战线,2021(3):265-269.

[16]韩庆龄.后税费时代农村基层的私人治理:发生机制与运行逻辑[J].广东社会科学,2017(2):210-219.

[17]周忠丽,周义程.资源下乡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弱化困境及其排解[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6):81.

[18]贺雪峰,桂华.行政激励与乡村治理的逻辑[J].学术月刊,2022(7):14.

[19]陈万莎.资源下乡与村民动员路径创新:基于乡村自主性视角[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107.

[20]马璐,张德元.国家资源输入与村民自治:抑制还是促进?[J].新疆农垦经济,2024(3):1-13+25.

[21]李志军.从碎片化到系统化:乡村精英参与新农村建设转型的路径选择[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6):67-72.

[22]安永军,刘景琦.“中间结构”:资源下乡背景下国家与农民联结的新机制[J].农业经济问题,2019(9):96-107.

[23]李笑宇.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机制与显著优势[J].科学社会主义,2021(5):116.

[24]叶敏,李宽.资源下乡、项目制与村庄间分化[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4(2):17.

[25]杜姣.基层治理转型背景下农民不合作行为的产生及其应对[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74.

基金项目: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与发展路径研究”(22ZDA067)、甘肃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甘肃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长效机制构建研究”(2023A-01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姜宝莲,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邓丽君,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