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之基 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合力

2024-12-01 00:00
中国商界 2024年11期

11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草案自10月10日发布起就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发布四天后就已收到上千条意见建议。这是一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此法让中国民营经济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草案”从多个维度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之基。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民营经济”命名的法律,将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经验和改革成果转化为法律制度。草案规定“公平竞争”突出平等对待原则,切实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加强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草案”从多个维度为民营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草案”以法治的确定性和保障性稳预期添信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草案将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投资融资、推动科技创新、规范经营、优化服务保障、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等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的事项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制度性、长期性的规定。顺应发展之需,以“平等”为主线,将平等对待的一贯要求用法律制度落下来;回应企业关切,以针对性的法律条款设计,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筑牢发展根基,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引规范经营,为民营经济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的安全感。以法治的“确定性”促进预期之“稳”,以法治的“保障性”筑牢信心之“强”。

“草案”激发民企创新活力,创造新的发展机遇。民营经济促进法破解了民营经济组织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制度性难题和“瓶颈”,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草案规定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举措,有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为民营经济组织技术创新等提供服务;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开发利用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等举措,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有效赋能民营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将提振民营经济的信心、大大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草案”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治国重器。草案的丰富内容以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生动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是开门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用法律和制度的形式明确定位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举措,能够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两个毫不动摇”等九个“首次”入法,贯穿草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高水平法治将更好保障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必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坚信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在通过法定程序颁布实施后,增量政策可感可及,必将进一步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为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民营经济增信心、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