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对中国跨境电商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2024-11-15 00:00:00丁树黄利春
中国商论 2024年21期

摘 要:我国利用各国进口税收起征点政策提供的免税优惠和简易通关便利,迅速成为全球跨境电商的核心生产国和供应国。然而,各国正陆续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严重冲击中国跨境电商。本文基于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分析各国进口税收起征点政策变化影响中国跨境电商的机制和具体表现后发现:各国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作用于中国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成本利润,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到制造商,将导致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降低,出口结构改变,产品质量下降,电商供应链的中国布局弱化,最终抑制中国经济增长。中国跨境电商应采取向产业链上游整合,聚焦正外部性商品,帮扶弱势群体等方式,应对各国进口税收起征点变化。

关键词:国际贸易;进口税制;税收起征点;跨境电商;最优税收理论

中图分类号:F742;DF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4)11(a)--05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过去,中国凭借低价值商品入境他国享受进口税收起征点政策给予的免税优惠和简易通关便利,迅速崛起为全球跨境电商的核心生产国和供应国。然而,各国政府正着手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所有中国电商包裹将被征收各类税收,中国电商将失去关键的免税优势和简易通关便利,出口贸易面临严峻挑战。如何应对各国进口税收起征点政策变化,推动中国跨境电商出口持续增长,成为我国对外贸易领域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1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1 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依托智能手机的广泛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全球跨境电商迅猛发展。2022年,全球跨境电商零售交易额已达9690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交易额将激增至3.9万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预计高达26.1%[1]。与此同时,各国在线交易的用户数量和订单比例也在快速增长。经合组织(OECD)调查数据显示,成员国中16~74岁的在线购物人数比例已从2014年的47%增长至2023年的70%,企业通过互联网获得的订单比例已从2014年的15.3%增长至2023年的22.9%。

目前,跨境电商零售模式仍是国际贸易的重要趋势,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首先,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正在发展中国家加速普及,跨境电商客户数量持续增长。其次,配送时间的缩短、支付系统的升级和移动钱包的推广,提升了全球消费者对跨境电商的信任度。再次,社交媒体已从传统的信息传播平台转为新型零售市场,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正推动跨境电商加速进化。最后,越来越多的区域性贸易协议和贸易便利化措施,为跨境电商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宽容的发展环境。

1.2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中国坐拥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跨境电商呈蓬勃发展态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海关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到2.3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3%。其中出口1.84万亿元,同比增长20.2%,占同期外贸出口总额约7.7%。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已占全国GDP比重约1.46%,其中零售出口规模已占GDP比重约0.47%(见图1)。

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主要是美国、英国和德国(见图2),已成为世界发达国家电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各国进口税收起征点变化

进口税收起征点通常指“De Minimis Threshold”,具体是不征收关税或其他商品税的货值或应纳税额门槛。低于该门槛的货物,可在海关申报入境时免于征税,并享受简易通关手续。设置该门槛的初衷在于简化低价值货物进口操作流程,减少海关工作量,降低行政成本,因其符合税收效率原则被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纳。参考中国商务部和海关资料,De Minimis Threshold一般称为“进口税收起征点”[2]。

中国跨境电商普遍采用邮政小包、国际快递等包裹完成商品运输[3],且包裹价值大多低于各国进口税收起征点,因此既能免于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税费,又能以简易手续通关。可见,各国进口税收起征点对中国跨境电商至关重要。

2.1 各国起征点设置

以关税为例,如图3所示,美国的进口关税起征点最高,为800美元货值;新加坡位居第二,折合298.5美元,但新加坡平均关税税率为零,起征点作用有限;英国、德国、法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的进口关税起征点介于100~200美元;日本、巴西、泰国、越南、加拿大的进口税收点较低,均低于100美元。

以上进口税收起征点存在共性:(1)各国普遍采用货值作为起征点,减少海关核查与统计工作量。(2)起征点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经济越发达,起征点越高,反之越低。

2.2 各国起征点变化

2.2.1 美国

通常情况下,商品入境美国需要缴纳销售税和关税。其中,美国销售税的税权隶属各州议会。对于在线商品的销售税征管问题,美国的企业、州议会和司法机构经历了长期博弈。199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Quill公司与北达科他州案件中否决了各州对无实体经济联系的线上零售商征税的权力[4]。但随着网购兴起,美国最高法院于2018年在Wayfair公司与南达科他州案件中,推翻历史裁决,允许各州对线上购物征销售税[5]。自此,美国买家购买中国电商商品须按配送目的地缴纳州销售税。

关税方面,美国参议院于2021年在《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中提出,将“非市场经济国家”排除出关税起征点政策适用范围,其中包括中国[6]。虽然这一内容已被删除,但美国共和党议员于2023年6月再次发起《De Minimis Reciprocity Act》,试图废除进口关税起征点。2024年,该提案与民主党议员提案整合为《Americas Act》共同推进,两党已联合敦促海关做好对跨境电商征收关税的准备[7]。

2.2.2 英国

英国政府同样设有进口增值税和关税两个起征点。2021年,英国当局取消了货值15英镑的进口增值税起征点。自此,所有跨境电商包裹入境英国均需缴纳增值税,由电商平台在销售环节代收。

英国进口关税起征点仍维持135英镑。但是,英国民众要求对跨境电商征税的呼声很高,英国财政部于2022年针对“线上销售税”的呼吁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咨询,诸多反馈指出难以精确界定“线上”这一课税条件,因此英国政府于2023年决定不引入线上销售税,但仍保留其作为未来税制改革的备选内容[8]。

2.2.3 欧盟

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使欧盟面临大量进口包裹带来的安全压力和税收损失。自2021年7月1日起,欧盟取消22欧元的进口增值税起征点,同样由电商平台或经营主体在销售阶段代收增值税。

虽然欧盟保留了150欧元的关税起征点。但欧盟委员会已于2023年发起《EU Customs Reform》提案,以应对跨境电商包裹数量激增引发的各类问题。提案核心内容包括:取消150欧元的进口关税起征点,建立新的欧盟海关数据中心。2024年3月,《EU Customs Reform》在欧洲议会一读审议后,获得80.7%票数压倒性支持[9]。

中国跨境电商主要出口目的国的进口税收起征点如表1所示,综合可见:(1)各国正取消除关税外的其他商品税起征点,例如增值税、销售税、消费税等;(2)虽然美国、欧盟等保留了进口关税起征点,但其立法机关正推动取消;(3)部分国家开始推出预备征管措施,收集和完善电商平台上涉及本国的跨境电商交易信息,为未来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做好准备。

3 对中国跨境电商的影响

进口税收起征点的取消源于各国多个政策目标:一是维护税收中性,避免进口税收起征点引发课税差异,扭曲国内消费者对国外与国内、线上与线下商品的购买决策;二是推进收入公平分配:他国在出口商品的中间生产环节征税,而本国不对进口的最终商品征税,等同于施加负担于本国低收入群体,补贴他国高收入群体[10];三是防止海外主体滥用进口税收起征点,侵犯知识产权和累积进口风险。四是增加本国财政收入。

3.1 影响机制

如图4所示,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会从成本和利润两个维度作用于中国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再沿产业链向上,通过订单和议价行为向后转嫁给电商产品的制造商,最终体现为整个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的降低,出口结构的变化,产品质量的下降以及供应链国内布局的弱化。

从成本来看,电商平台展示的中国商品售价将包含用户所在国进口关税和其他商品税的税收成本,致使本土消费者减少购买中国商品。同时,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将增加中国电商商品入境的手续和流程,降低配送时效,进一步减少消费者购买。从利润来看,各国取消的关税和其他商品税均为从价税,等价于对商品的全部价值征税,包括商品的成本、质量及其溢价[11],对溢价征税会减少电商经营主体的利润空间。倘若电商经营主体将加征的税收前转,则提高商品的平台售价。而平台的价格排序和搜索功能使信息近乎完备,价格小幅变化会引发销量大幅下滑。

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的经济效应通过订单和议价机制,后转至商品的制造商。一方面,电商经营主体在平台收到的订单量减少,会同步减少向制造商订货,间接减少制造商销售收入;另一方面,各类税收会附加于中国商品价值,电商经营主体可能压低制造商供货价,将税收负担向后转嫁给制造商。此外,取消起征点将导致各国海关引入更加严格和复杂的通关手续,增加制造商在通关流程的配合工作,额外增加其运营成本。

最后,高额税收负担将迫使制造商转移存量资本和增量投资,将产业链迁往税负更低的国家,弱化供应链在中国的布局。

3.2 具体表现

3.2.1 出口规模降低

各国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将降低中国跨境电商的销售额,从而降低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研究表明,对美国各州的数字产品线上销售征税,交易额将下降24%[12]。使用eBay美国数据估算,增加1%的在线销售税将使消费者减少购买被征税商品总量的4%[13]。使用中国经济数据估计的一般均衡模型模拟中国受美国跨境电商征税影响的结果显示,对中国电商商品加税1%,销量将降低0.97%,3个季度后降幅扩大至3.56%[14]。

按照美国、英国、德国三国进口服装的平均关税税率计算,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这些国家取消进口关税起征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服装将被加征约11.5%的税收[15],粗略估算,中国跨境电商对这些国家的服装销售额将下降约41.2%。

3.2.2 出口结构改变

各国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后,中国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被迫聚焦消费者需求价格弹性更小的商品,便于转嫁税收负担。海关总署历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情况》显示,中国跨境电商出口消费品比例持续增长: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中消费品占比91.8%,2022年提高至92.8%,2023年进一步提高至97.3%,消费品比例的持续提高是中国跨境电商更加依赖较低需求价格弹性商品的外在表现。

3.2.3 商品质量下降

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等价于对低价值商品的利润部分征税,可能使电商经营主体降低出口商品质量以弥补利润损失。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假冒伪劣及质量问题较大,仿冒产品或信用欺诈事件使中国跨境电商的信用及安全问题令人担忧。以2021年5—8月为例,亚马逊以商品质量、侵权等问题为理由,封禁了超5万户中国店铺,跨境电商行业损失超千亿。

3.2.4 中国布局弱化

如果关税和其他商品税成为中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的长期强制负担,那么经营主体及其制造商会探索新的供应链布局,比如将生产线迁移到其他国家。这样,跨境电商的供应链布局将被重组。以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第一大宗——服饰鞋包为例,世贸组织《World Trade Statistical Review 2023》显示,2022年中国在全球服装出口市场的份额较2021年下降1.1个百分点,而孟加拉国和越南的市场份额分别上升1.5个和0.3个百分点。但同时期中国的纺织原料出口的全球份额增长了2.2个百分点,说明中国服装产业的终端生产环节正转移到第三国,并从这些国家出口最终成品。

以上现象会恶化上下游产业的产出、就业和纳税,对中国经济产生不良影响。

4 应对策略

4.1 加快向产业链上游转移

根据最优税收理论,应避免对中间产品和原材料征税,避免扭曲消费者购买最终商品的决策。多数国家在设计商品税制时,一般不对中间产品征税,即使采用多环节增值税也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避免重复征税。因此,中国跨境电商应加快向产业链上游转移。一是可以利用上游中间产品和原材料相对较低的税率,规避进口环节税收。二是向上游转移顺应了产业成熟后向更高效、更核心和更高价值环节转移的发展规律,能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三是中国经营主体和制造商能更加灵活地适应国际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减少对单一市场或单一产品的依赖,增强中国外贸的韧性和竞争力。更为重要的是,可将最终生产环节放在出口目的国,解决中国电商在目的国无利益相关主体,难以向立法机关申诉的难题。具体操作上,可以扩大海外仓、加工贸易等模式。

4.2 聚焦良好正外部性商品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具有正外部性的商品可以适用较低税率,这种观点在政策实践中已被广泛采纳。聚焦经营具备良好正外部性的商品,是规避各国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的策略。例如转向生产和推广绿色环保等具有正外部性的商品,不仅能减少对进口国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还能缓解各国对中国跨境电商的敌视。考虑到发达国家对特殊群体(例如身障人士)有高度包容性,一般对这些群体的专用商品提供税收减免,中国跨境电商也可以专注于这些细分市场,销售辅助设备、无障碍设施等。

4.3 凸显对国内弱势群体的帮扶

推进不同阶层间收入公平分配是大部分国家设计税制的前置原则和关键目标,因此凸显中国跨境电商缓和中国群体间收入分配不公,推进各阶层共同富裕,是应对各国取消进口税收起征点的策略。例如,可以突出跨境电商为中国偏远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少数民族群体、女性等弱势群体提供的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提高了这些群体的收入与生活质量,提升了他们的数字技能和商业知识。这样不仅能部分消除各国对中国商品的敌视,还能为中国跨境电商在国际税收政策讨论和调整中争取更多有利条件,提升议价能力。

4.4 打造中国跨境电商品牌

垄断竞争理论指出,产品差异化是厂商提高溢价的重要策略。打造中国跨境电商品牌是实现产品差异化,获得更高溢价从而弥补税收负担的策略之一。中国跨境电商应加快品牌升级,树立良好品牌形象,提升商品溢价水平。具体操作上,财税主管部门可以为那些致力于技术革新、实现绿色转型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电商经营主体及制造商提供财税激励政策。同时,市场和安全监管部门可与跨境电商业界合作,共同制定环境保护、商品质量和社会责任的相关标准和认证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谈判和制定,助力中国电商企业提升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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