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普通高校本科招生“院校专业组”模式设计初探

2024-11-09 00:00:00王宁王志东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24年11期

[摘" 要]2014年以来,29个省份分五批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为适应“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的要求,招生录取制度设计上“专业+院校”模式、“院校专业组”模式被创新性提出,其中“院校专业组”模式被广泛采用。本文分析了当前各类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的异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初探“院校专业组”设计思路和方向的同时,为考生升学规划和志愿填报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考综合改革" 本科招生" 院校专业组

引" 言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了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以来,29个省份分五批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了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的要求,招生录取制度设计上“专业+院校”模式、“院校专业组”模式被创新性提出,其中“院校专业组”模式被广泛采用。各省份为何青睐“院校专业组”模式?高校当前如何设置“院校专业组”,未来的趋势和变化如何?“院校专业组”模式对考生选择以及对高校招生及学科专业建设产生哪些影响?鉴于此,本文对“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阐释和研究,以期为院校专业组设置提供思路和方向,也为考生职业规划和志愿填报提供前置参考。

院校专业组模式的由来以及与其他模式的区别

“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和“专业+院校”投档录取模式均可视为自2008年开始试行的“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衍生,进一步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的风险。

1.“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基本概念和逻辑

2017年首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和上海)落地,上海率先实施“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志愿填报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专业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同一院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上海市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类)志愿,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表态栏。

2.“院校专业组模式”省份

继上海之后,第二批综合改革(2020年落地)四个省份中,北京、天津、海南三省市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第三批综合改革(2021年落地)八个省份中,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五省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第四批综合改革(2024年落地)七个省份中,安徽、黑龙江、吉林、江西、广西、甘肃六省区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第五批综合改革(2025年落地)8个省份中,陕西、河南、四川、宁夏、山西、云南六省区明确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普通批次可填报专业组的数量从24至50个不等。

3.“院校专业组”与其他投档录取模式的异同

目前,本专科普通类批次平行志愿填报模式主要有“院校+专业”模式、“院校专业组”模式和“专业+院校”模式,三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

(1)三种投档录取模式的相同点

均遵循执行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2008年安徽、湖南、江苏、辽宁、上海与浙江6省区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与“梯度志愿”相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试点改革取得成功后,其余省份陆续跟进,31个省份普通类批次均已执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前,高校会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1-3次不等的“信息交互”,开展生源预测和协商,最终提出原则上不超过1∶1.05的投档比例,促进了高校与考生的双向选择,有效降低了考生被退档的风险。

(2)三种投档录取模式之间的差异

一是“院校+专业”模式存在较为明显的缺点,即对以“专业选择”为导向的考生不是很友好,存在被“调剂专业”的风险。为增加录取机会,降低被退档的风险,考生大多会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但可能会出现某名考生档案投至高校后,为其分配专业时,该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的情况,若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专业调剂生或因录取专业与所填报专业差异超出心理预期而放弃就读的同时造成高等教育资源、中学教育资源的浪费,也为考生家庭带来额外负担;抑或进入大学后,从内心里不认同调剂录取的专业,再加上学习方法、教学进度与中学阶段的不同,导致缺乏自信,产生焦虑情绪,学习动机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是“专业(类)+院校”模式是以“1个专业(类)+某院校”为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截至2023年,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等五省市执行此模式,该模式凸显专业优先的理念,以尊重考生需求为导向,在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原则下,可选择“同一专业+不同院校”,也可选择“不同专业+同一院校”,还可以选择“任意专业+任意院校”的组合。“专业+院校”模式直接投档到专业,最显著的优点是不存在“专业调剂”,很好满足了考生对专业指向需求,有效降低了因录取专业不满意而放弃入学的考生数,使高校报到率得到有效提升。在招生录取实践过程中发现,“专业(类)+院校”模式拉大了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类)的录取分差,同一高校不同专业的最低投档位次差甚至可达100000以上,分差可达100分以上,对冷门专业的生源质量和入校后的人才培养产生不利影响;录取批次的合并也使部分高校失去“批次保护”“分数段保护”,原“公办一批本科”院校冷门专业录取分数被原“二本”“三本”院校热门专业超过已属正常。

三是“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是对“院校+专业(类)”投档录取模式的改进与优化。一般情况下,高校设置专业组时,因选考科目限制,专业组内专业(类)的数量较改革前有所减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考生对专业选择上的满意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专业调剂和退档的可能性,但考生依然存在“被调剂专业”的风险。

当前“院校专业组”设置方式及存在问题

1.“院校专业组”设置的几种方式

截至2023年,14个已落地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中,有9省市执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各高校在“3+3”和“3+1+2”不同选科模式省份的专业组设置不尽相同。即使在同一选科模式下,同一高校在不同省份的专业组设置也可能不同;同一高校在同一省份,不同年份的专业组设置也可能会有变化。各高校对专业组的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根据选考科目要求设置,为“限制性”原则,即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设专业组;第二,按不同办学地点设置,高校可根据办学地点(校区)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专业组;第三,按学费设置,例如“中外合作办学”等高收费专业,虽与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但仍会单设专业组;第四,按不同培养要求设置,例如按修业年限的不同、本研一体(5+3)、本硕分流培养等;第五,按学科门类、学院、专业类、体检受限类别等细分专业组设置,以此原则设计,考生不会因选择服从专业调剂而被录取到差异较大专业。“3+3”模式选科组合数为20(浙江省35),“3+1+2”模式选科组合数为12,选科组合数的不同体现在第一二批综合改革省份的专业组数量整体大于后续改革省份,专业组的划分也较为细化。

2.现阶段(2023年前)专业组设置存在的问题

正因“院校专业组”模式兼具灵活性和兼容性,各高校间对“院校专业组”的设置存在差异,考生志愿填报时也会产生疑惑,社会各界也发出了不同声音,甚至产生诸多“质疑”。表1选取部分在粤招生的广东省院校本科普通批物理类(招生计划均超过2000人),对其专业组和招生计划进行统计分析。

从表1可见,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专业组中最大专业数量不超过10个,且专业组内均为相关相近专业(亦含专业名称相同,备注为“卓越班”“创新班”的专业),考生可根据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职业规划,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大胆选择专业组内专业进行填报,进档后被调剂的可能性很小,即使被调剂,录取专业也可接受。汕头大学、广州理工学院两所院校,专业组数量很少,专业组内专业数量达30个以上,招生计划量也超过1500人,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泰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设置于同一专业组内,考生可能被调剂录取到与自身预期差异巨大的专业,此举可能会吓退相当一部分考生,放弃填报该组任何专业志愿。另外,从历年录取结果看,若专业组内计划数量过大,也会拉低该组最低投档分数线,对整体生源质量或有不利影响。

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于2019年出台,2021年落地实施,表2选取部分在粤招生的广东省本科院校,对其3年来设置的专业组数量(普通批物理类)进行统计分析。

从表2可见,综合改革落地三年来,以上六所高校专业组数量整体有所增加,其中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提升幅度很大,将专业组细分,积极迎合考生需求,切实解决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焦点问题,进一步保障了考生选择权。

2024年以后“院校专业组”设置方式的预测

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后,学生选科时“趋易避难”现象较为突出,导致选考物理、化学科目考生数量较少,与国家、社会、高校对人才需求方向产生偏差。部分高校为保证生源数量,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时过于“宽松”,对高校“理工农医类”专业人才培养产生不利影响。为解决以上问题,2021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统一了“3+3”选考模式和“3+1+2”选考模式对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也解决了同一专业在不同模式省份选考科目不一致的问题。

可以预计,类似改革之前高考文理分科“投档到校”式的院校专业组划分,即直接按选科要求“一刀切”式划分专业组的院校,将占相当一部分的比例;当然,部分院校也会将选考科目相同、特征相近的专业优化细分为多个专业组,甚至采用将每个招生专业(类)设置为一个专业组,即直接投档到专业的“专业+院校”模式。

在“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下对考生、家长及学校的建议

科目设置是高考改革的核心部分,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各高校应科学合理提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高考改革后,在拓宽学生对考试科目的自由选择空间的同时,也增加了学生选科决策的难度,高中、高校应从专业要求、未来发展方向、学生兴趣爱好及特长等方面出发,对学生进行系统科学的选科指导。学生要加强与父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对自我形成更加完整的认识,认真听取家长和老师的建议,避免任性或从众心理,把握住选科的正确方向,考生和家长应关注目标院校专业组设置原则,有疑惑时及时向高校招生办咨询。各高校应加强与中学的对接与协同,组织学者、专家进入中学课堂,开展“专业先导课”“专业前置课”“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志愿填报指导”等咨询服务,同时,各高校招生办也应在本校招生网站、微信平台等官方途径及时发布“专业组设置”信息,通过在线咨询、电话咨询、直播宣讲等方式进行解读,为考生及家长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务。

高校如何在“院校专业组”模式下开展招生工作

因社会需求、考生选择和预期、就业前景等差异,专业自然有冷热之分,体现在考生报考热度、录取分数高低的不同。不论是传统高考还是新高考,专业间均有上述差异,高考综合改革赋予考生更多的选择权已取得社会公认,考生在考试科目选择、专业志愿选择中有更多自由和余地,因此,录取分数的差异或将持续放大。反观高校招生部门,在原有框架下,只能依据高考成绩、在极为有限的投档比例内依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而招生计划完成率、录取分数是否提高是高校招生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高校招生部门均为此深感焦虑,在激烈的生源竞争中急需寻找合适办法予以应对,笔者认为,高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1.明确专业定位,正视差异差距,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进程的逐步推进,各高校愈加意识到专业建设的重要性,但仍有很多高校未推动配套改革,大多数专任教师认为招生与其关系不大。面对各不同专业间的多维度差异,高校应予以正视,着力加强专业内涵建设。2023年4月,《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使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协调、特色更彰显、优化调整机制更完善。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应当主动对接产业结构的变革趋势,探索专业体系建设的新机制及专业调整优化改革新路径,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勇挑大任,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实施学科专业动态调整,走好特色内涵发展之路。

2.科学设置专业组,寻求“最优解”

高校招生部门应开展广泛调研,征集生源中学师生、考生家长、校内培养单位、就业指导部门、学术决策机构等部门意见建议,综合学校办学定位、目标生源范围、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就业等因素,优化相同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组设置。科学设计适合本校的“院校专业组”,尽量避免出现组内差异较大、计划量较大的“巨型专业组”,在降低调剂率,提升考生录取专业满意度、提升学校录取生源质量、有利于人才培养需求间达到相对平衡,设计推导出适合本校的“院校专业组”最优解。

3.以专业为核心,做好招生咨询服务

当前很多所谓“小众专业”“冷门专业”,不乏各高校优势与特色专业,并不是因为人才培养质量不好,也不是因为就业升学前景不佳,而是考生及社会的认知有限,导致报考热度较低,录取分数相对较低,高校应充分承担其社会服务职能,面向广大考生群体,发挥高校人才、学科优势,积极开展招生宣传服务工作。高校要坚持全员招生的思想,发动全校各类教职员工参与进来,建设一支集教师、学生、校友为一体的专业化招生宣传团队,多维度,多形式提升招生宣传服务质量;发挥专业教师优势,凝练学科特色,提升考生对各专业的认知与认可程度,为其点亮专业前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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