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所来之路

2024-11-09 00:00郑小驴
今古传奇·当代文学 2024年9期

沿华溪逆流而上,经前华村,再往上游走,约一箭之地,便是我就读的华溪小学。华溪小学在上华村,坐落扯旗寨山脚下,沿华溪而建。这一带都姓罗,学校是罗姓老祠堂改建的。百余年的老祠堂,历经风雨,早已颓败不堪,但依然能一窥昔日恢宏。穿石拱门,天井,再跨三五级石阶,便进了祠堂。祠堂为砖木结构,青砖黑瓦,斗拱、梁、枋、檩异常粗实,八根台柱,两人方可合抱,底部垫以石櫍,托起房梁。这样的木料如今早已绝迹了,据说伐自扯旗寨的深山老林。祠堂牌匾、牌位均已拆毁,里面空无一物,墙根处长满青苔,二十年前刷的标语依稀可辨,猩红色的惊叹号尤其引人注目。即使夏日炎炎,祠堂依旧凉气袭人。我们在祠堂西侧红砖楼上课,在祠堂滚铁环、弹玻璃球、抽陀螺,声震屋瓦。

二楼走廊尽头梁上悬挂一口生锈的铜钟。罗孝本老师从办公室出来,一身洗得发白的中山装,裤管卷起,露出泥鳅般的小腿肚儿,上面沾着星星点点的褐色泥浆;脚踏一双橡胶凉鞋,车轮材质,草鞋状,异常牢实,穿几年都不坏。他摸出砖缝里的小铁锤,叮叮叮,开始敲钟。听见钟声,学童们哗啦啦冲出祠堂,穿过天井,潮水般涌向各自的教室。

罗孝本是我的启蒙老师,五短身材,厚嘴唇,紫棠肤色,短寸头,教我们语文。他家紧挨学校,有薄田两亩,老黄牛一头,下午放学,他不回家,径直赶往田间,拾起田埂上的锄头,继续忙活;遇上农忙时节,风风火火从田间赶来上课,身上尤携带一股泥土气息,上完课又大踏步赶去田间,俨然一介农夫。他不苟言笑,额头几道横纹,刀斧砍凿似的,一副苦大仇深样;爱揪学生耳朵,顺时针转,像扭韶峰牌黑白电视机频道按钮。极少表扬学生。有回我将“临”字偏旁多写一点,耳朵被扭成根麻花。虽然如此,我们倒也不怎么怕他,大概罗老师农夫打扮,再加上长相憨厚朴实。

四年级开始写作文,题目是《我的学校》,大家平生第一次写作文,大眼瞪小眼,不知作文为何物,无从下笔。我胡乱写了一气,交上去了。第二天上课,罗老师拿着作文本,清了清嗓子说,我给大家念篇郑同学写的作文。罗老师不会普通话,一口本地土话,念声颇有几分诙谐滑稽。也不说好,也不说坏,只顾着一头读下去。大家都不晓得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左顾右盼,羞得我两耳赤红面颊滚烫。当念到“学校门前那座石拱桥,就像一弯新月”时,他有意在“新月”二字上加重语气,停顿了几秒,满堂呆静,忽而爆发出一阵响亮的嘲笑声。罗老师拍了拍桌子,双目圆睁,说,你们笑什么?这是一句很生动形象的比喻句,作文就该这么写。一时教室又鸦雀无声,一双双眼睛瞥过来,臊得我满脸通红。那是我头回得罗老师表扬,只觉得心里异常轻盈、自在。从此便不再惧怕作文,懂得了比喻句的力量。每次都想方设法将作文写得漂亮,博得罗老师表扬。

操场临溪,外围种了一排洋槐。初夏季节,槐花绽放,风中飘溢着一股槐花的清香。我们在浓荫下嬉戏追逐,槐树叶青绿细嫩,清风中像双双婴儿舞动的小手,含在嘴里能吹出嘹亮的声响。有时我们也去溪里摸鱼,捉螃蟹。溪水清澈见底,水草摇曳,受惊吓的小鱼儿甩着尾,四散窜逃。我们扳开一块块鹅卵石,寻找藏在底下的小红蟹。听说生吃红蟹的腿不流鼻血,也不知真假,大家都信以为真。

我从没动过爬上去的念头。据说上面有庵堂,有和尚和尼姑。二十多年前还有老虎和野猪。我爷爷就是和尚,所以我对这个不感兴趣。我们这一带,和尚和道士都是一样的叫法,都叫师傅,集道、佛、巫于一体。他们平时不吃斋,也不念佛,娶妻生子,过得逍遥自在。遇到哪家老人过世,孝家自会遣人前来邀请,“劳烦师傅去行个香火”,师傅自然满口应承下来,收拾好行当,前去做一场两天一夜的道场。讲究点的人家,也做三天两夜,甚至更长的。一个道场下来,按照这带的规矩,能赚到一只雄鸡、一尾草鱼、一块刀头肉、十余斤白米,再加上百二十块钱,和种田比起来,倒是门不错的营生。Ip89nC5bWD/miONpY6/xPg==碰见认得的人,都会毕恭毕敬叫声“师傅”,也有些脸面。小时候,爷爷常带我去赶集,沿路常听见人叫爷爷“七师傅”。爷爷光头,呵呵应答,红光满面,很快活的样子。为什么叫七师傅,因为爷爷一共七兄弟,他是满崽,排行老七。有时他们也叫他七公公。

记忆中,爷爷是个风流快活的人,爱洁净,浑身上下,收拾得利利索索,的确良白衬衫、灰裤子、黑布鞋,太阳天还打伞。现在回想,乡干部还未必有他那么会打扮。打完道场回家,爷爷会泡一大杯浓茶,再美美抽上一筒老旱烟,呼呼大睡,翌日中午方醒。醒来就读书。读《隋唐演义》《说岳全传》《聊斋》,这些书平日锁进箱里,落了铜锁,已翻得残破不堪。我大字不识,问他上面讲的什么呀?央求他讲给我听听。爷爷呵呵笑,三言两语,讲不清咧,等你长大了自己读。

他不爱讲书上的,爱讲鬼故事。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那一带还未通上电,漫漫冬夜,围炉夜话,大家靠鬼故事来打发这寂长的冬夜。难产鬼、倒路鬼、露水鬼、吊死鬼……火光映照着一张张模糊的脸盘,偶尔几个火星子蹿上房梁,黑暗中划出一道诡异的红线。窗外或寒风肆虐,或大雪纷飞,房梁上家鼠奔窜,窸窣之声不绝于耳。外边不时传来积雪压断毛竹的脆响,啪,啪,清亮,极响,如同爆竹,让人心头一震。

这一带都是讲鬼故事的高手,每人都有一肚子鬼故事,“我在娘家当闺女时,曾听说这么一个白话”“那倒路鬼张五郎嘛,我倒是亲自碰见过一回”……如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加上活灵活现的描述,听之无不令人毛骨悚然。我只觉背后凉飕飕的,感觉墙角、房梁、窗外、床底四处影影绰绰,都是鬼的影子。我紧紧挨着爷爷,一个劲往他怀里钻,生怕一不小心就被鬼拽走。大人们纷纷笑,怕成这副样还听?当然要听,竖起耳朵,生怕漏过任何一个精彩的细节。越恐惧,越刺激,欲罢不能。没多久,我也成了有名的故事大王。上下学路上,身旁常簇拥着一群小伙伴,有人替我背书包,有人给我打伞,都竖起耳朵来听我讲,生怕漏过一句话。

我家独门独户,地势开阔,坐东朝西,能望百十余里开外。但见梯田,丘陵,山梁,层峦叠嶂,一波波往外蔓延,满眼绿意,直至天际。一条逶迤的山脊线,如少女的脊背,由南及北,约百十公里的跨度。傍晚火烧云燃烧,红透半边天,蝉声四起,落日浮沉,群山尽染,一片金黄色。夏日午后,暴雨停歇,天高地阔,上下洗濯一新,团团湍流,漫过梯田,白练似的,一级级往下奔泻,轰鸣之声不绝于耳。水流兀自訇然作响,却觉四周寂静异常。一团白雾,自山脚萦绕而起,缠住扯旗寨山腰,天边悄然露出一抹清亮的山脊来。

那样的时刻,我便觉得自己的家乡最美,也常情不自禁想象,山那边是什么?也听得懂我们这边的话吗?穿什么样式的衣服?我问哥,山那边是哪里?他有时说新化县,有时回答是溆浦县。他虽然大我八岁,也未必搞得清楚。那时,我去过最远的地方不过镇上。新化、溆浦是想象中最遥远的地方了。

夕阳偶尔会在堂屋的神龛上投上一抹金黄的浮影,足有脸盆大,金灿灿的。每次看见,我都兴奋,管它叫“放电影”,能持续好一会儿,直到太阳落土方才息影。外边夏蝉繁杂,声浪一浪高过一浪,我家屋前有棵椿树,蝉声最为响亮,密集的蝉声中,树冠在微微颤抖,我能感受那棵椿树不堪其扰的愤怒。此时,远方的群山倒是愈发肃穆,静寂了。晚霞褪去绚丽的色彩,一抹忧郁的孔雀蓝覆盖了世间万物。暮霭中,苍凉的群山只看得清一线模糊的轮廓。不用多久,天暗沉下来,鸡进埘,倦鸟归巢,红黄色月亮从屋后升起,煤油灯点燃,白天散场了。

小时候,我喜欢在屋前的坪上写作业。长凳为桌,板凳为座,面朝群山,见证太阳下山前辉煌而盛大的溃败,看动物形状的云团在群山之巅狼奔豕突。我在心里一一给其命名,斑马、大象、鲸鱼、飞龙、老虎……云团总是变幻莫测,那么易逝,那么不可捉摸,我心里泛起一丝淡淡的愁绪。我试图在纸上画出群山、落日、霞光的影子,却总是心力不逮,只能将这些深深刻在记忆里。

记得老家有一种鸟,会模仿人的声音呼唤我名字“郑朋!郑朋!”,声音清脆,惟妙惟肖,就像有人在呼唤我。无数次听见呼喊,我兴冲冲跑出堂屋,发觉又一次被鸟捉弄。我从没见过这只鸟。我不知道它长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它为何要叫我的名字。我一次次抓起土块,掷向晚霞翻涌的天空。它永远不知道我的愤怒,正如我也不知道它为何锲而不舍地呼唤我。这么多年,我只在老家听过这种鸟声,这近乎一则生命的隐喻。

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了独处。我喜欢这种感觉,多年后我曾写道:独处是一个人的狂欢。哥哥大我八岁,他上学了,大人忙活,陪伴我的始终是蚂蚁、蚂蚱、芦花鸡、黑狗、鼠尾草、兔子、饭蝇、青蛙、蜻蜓、萤火虫。那些天地间的精灵,在阡陌草丛竹林,在堂屋墙根地坪,总能看到它们轻盈的身影。

蚂蚁迁徙的队伍最壮观,绵延数十米,黑漆漆的一条长线,麻绳般粗,看了让人发怵。那时候我总是掏出小家伙对着长长的队伍一顿猛烈地扫射,热浪滔天,蚂蚁们如遭天谴,乱作一团。但用不了多久,溃散的队伍又会汇成长队。蚂蚁虽小,纪律性最强,作风强悍,让人心生敬意。有时逮到蜻蜓,用细线绑住蜻蜓尾巴,牵着它奔跑。黑子一路尾随其后,我跑哪,它跟到哪,和我寸步不离。

我们家管黑狗叫黑子。“黑子!黑子!”我喊一声,它从狗窝一跃而起,以最快的速度冲到我跟前。吐着长舌,摇头摆尾,拼命抖落沾在身上的草籽。它是我最好的玩伴。有时它卧在坪上晒太阳,露出半边白色肚皮。我常拔狗尾巴草挠它痒痒,将毛茸茸的草尖塞进它耳洞,黑子怕痒,半眯着眼,龇牙咧嘴,终于翻过身来,将受扰的耳朵压在地面,气呼呼地斜睨我。

我从幼儿园放学,它隔着老远就闻到我的气息,汪汪汪!几个箭步冲到跟前,一跃而起,把前爪搭在我肩上。我个头还没它高,一个趔趄,被它绊倒在地。黑子高兴极了,将我压在身下,伸出舌头舔我脸。我嫌弃它吃屎,大声咒骂,叫它赶紧滚,一番激烈挣扎,无济于事,狗的力气比我大。

黑子活了九岁,最后被人毒死。毒性发作,它在山野四处狂奔,最后死在妈妈怀里。妈妈说,狗死时流了泪。我们都哭。我再也不吃狗肉了。

孤独能激发人的想象力。每天醒来,我总会发半天呆。被窝上的花纹、墙上的斑点、挂在梁上的蛛网都能激起我无穷的幻想。母亲大声责骂,赖床鬼,还在发什么蒙呢,太阳都要晒屁股了!催促我赶紧起床。她显然体验不到我的快乐。墙上的斑点瞬息万变,在想象的王国中,我正在指挥一支威风凛凛的军队,跨过河流,攀越高山,正攻克一个个险峻的要塞。一路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直到母亲挥舞着荆条,一把掀开被子,勒令我马上下床,否则有皮开肉绽的危险,我只好怏怏爬起来。一切回归现实,想象的王国崩溃,墙上的斑点死去。

母亲不识字,是个文盲。没通电的年月,家里靠一盏煤油灯照明。我在板凳上写作业,母亲就着微暗的光剁猪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青草汁的青涩气味。有时母亲干完活,也掇条小板凳坐一旁,看我写作业,神色肃穆。她敬畏文字,但凡写了字的纸,都要先拿给我们看了,再作处理。写了字的废纸不会轻易扔掉,装进竹篓,待满了烧掉,生怕弄污。母亲总是不厌其烦地叮嘱,崽,要发狠读书,将来要握笔杆,不然回田间握锄头。父亲常年在外地做工,家中全靠母亲一人操持,很是辛苦。她希望我和哥哥不要再吃他们这辈的苦。她认死理,所有课外书都是闲书,会耽误学习。她虽不识字,但能一眼从一堆课本中识别哪本是“闲书”。闲书是母亲眼中的“禁书”,统统没收,被她悄悄藏在家中各个不起眼的旮旯儿。甚至连报纸她也觉得不读最好。“放着现成的课本不读,偏生爱看闲书,怪不得成绩差。”她把我成绩不好怪责于闲书。她激起了我的誓死抵抗,我总是瞒着她,想尽各种办法阅读闲书。有很长时间,我们像在玩藏宝游戏,她将课外书藏在一些她认为安全的地方,然后我不费吹灰之力盗取,瞒着她读完再重归原处。这种紧张刺激的氛围也激起了我强烈的阅读欲。

我和哥哥睡阁楼,上面堆放着哥哥的课本和一些杂书。有几年,阁楼是我惬意的安乐窝。大人们忙活去了,我躲在阁楼上,就着窗户透进来的微暗的天光,忘乎所以地阅读。看哥哥的语文、历史课本,从翻了无数遍的课本中试图发现几则有趣的新故事。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最先便是哥哥推荐的,是他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我还记得那是一个秋夜,灯已熄灭,我久久沉浸在这篇小说中,对陌生的大洋彼岸那个可怜的倒霉蛋给予了无限同情。

哥哥也爱阅读,他也是“闲书”受害者,直到读大学,母亲才不再多加管束。他每个假期都会去图书馆借一些书回来。小学六年级,哥哥向我推荐了《简·爱》《包法利夫人》,那是第一次阅读国外长篇小说,还不能理解福楼拜小说的精妙,对《简·爱》倒爱不释手,罗切斯特失明后与简重逢的那一幕,我心潮澎湃。那时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觉爱情便应该是简与罗切斯特那样,不离不弃,无论生死。后来又读了哥推荐的《围城》《红与黑》《三国演义》等书,还有一本日本小说,里面描写的爱情极其凄美,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只可惜忘了是川端康成还是渡边淳一的了,这些小说都是囫囵吞枣,也不管看不看得懂,时间宝贵,先读完再说。90年代末期,哥哥爱上了科幻小说,订阅了两三年的《科幻世界》,我从上面读到了阿西莫夫和阿瑟·查尔斯·克拉克以及王晋康、刘慈欣等科幻作家的作品,推开另一扇想象的大门。

我们镇上有一个新华书店,就在镇中隔壁。二层楼,贴了白瓷砖,淡绿色门窗,里面摆满琳琅书籍。博尔赫斯曾说“我想象的天堂,便是图书馆的模样”。镇中的新华书店一度也是我心中天堂的模样。每次上学都会经过书店,里面门可罗雀,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只有一个中年女人,常站在玻璃柜台后面,神色肃然,让人不可亲近。我犹豫了很长时间,某天终于下定决心,要进去看一眼。我看见书架上的“四大名著”,甚是夺目,于是指着《水浒全传》,怯生生问能不能看一眼。女人从书架上抽下来,瞅着我说,只能买,不能翻阅。我双手接过,沉甸甸的,淡绿色封皮,精装本,岳麓书社出版,定价17.5元。我果然没敢翻阅,只用心记住17.5元,便把书还那女人,跑出了新华书店。

那时我住寄宿学校,一周的生活费10元。显然我一时没办法凑齐这笔钱,这需要两个礼拜不吃不喝。尽管暂时买不起,倒也更加坚定了我购买此书的决心。每次从新华书店路过,都会不由自主地偷望一眼,“四大名著”安然在列,便觉得内心踏实。我暗暗攒钱,想方设法省吃俭用。一月有余,终于凑足这笔钱,紧攥纸钞,一阵小跑,风也似的朝新华书店跑去。手心全是汗,心里莫名激动,跳得厉害。还是那个女人,像早就等着我来,我刚伸手,她便从书架上取下书来。我将汗津津的钱递给她。她清点好,将书交我手上。大概镇上像我这样独自买书的实属罕见,她终于忍不住问我道:“你是镇中的吧?”我点点头,她似乎还想说什么,我只觉得莫名羞赧,抱着书慌忙跑了。那是我第一次花钱买“闲书”,花了这么多钱,担心被老师没收,担心父母责罚,有种犯罪的感觉,心中忐忑了一段时间。好在那一年父母都外出打工,我成了留守儿童,家中只有外祖父,他是一位乡村基督教徒,每天嘴里挂着的是耶稣基督,不怎么管束我,我倒是落个自由自在。

厚厚的《水浒全传》,闻起来还带着一股油墨清香。我将书摊开,放在方桌上。桌上摆着一盘柴火腊肉、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碗烧酒。菜是我炒的。酒是父母自酿的,用一只大陶瓷酒缸盛了,足有三四十斤。父母不在,我便无法无天,大胆用碗来斟了,一边读《水浒》,一边喝酒。看到绿林好汉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快活章节,只恨桌上少了两斤熟牛肉。外公不喝酒,他饭前饭后都要认真祷告,“求神赐福,阿门!”我饮大口酒,啧啧有声,他只顾摇头叹气。

外公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享年九十。一生从未进过教堂,也没见过十字架,甚至没受洗。一次去赶集,路上遇到一个基督徒,塞给他一本破旧的《圣经》,于是成了一名虔诚的信徒,不顾家人激烈反对,一直信教至生命的尽头(关于外公,我在《乡村基督徒》《一个人的圣经》等文章多有提及,在此不再赘述)。很多年后,我读格雷厄姆·格林《权力与荣耀》、远藤周作《沉默》,对外公当年的处境有了更深的理解和同情。在那一个个漫长沉寂的黑夜,我听见外公跪在床头发出低沉的祷告声。外面漆黑一团,他的声音听起来那么虚弱、渺小,他却总说他看到光了。想必是上帝赐予他的光。这么长的年月,逼他弃教的声音一次比一次激烈,他就靠那一束光活着,一次次挺了过来。

有时我也偷看他包里那本破旧不堪的《圣经》,以色列人出埃及印象尤其深刻。看摩西向海伸杖,将水陆分开,以色列人踏着干地,摆脱身后追赶的埃及人……这是我从未接触过的东西,使我畏惧和茫然。红海,埃及,以色列,迦南地……这些陌生而遥远的地名,越过万水千山,与我相遇。我敢说方圆百十公里,也只有我和外公关注这些。他戴着老花镜,将书翻开,摆在膝盖上,我假装毫无兴趣,偶尔偷瞥几眼。

这时他会和我说些书上的故事,告诉我,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迎过去让他打。我当时自然不听的,因为这些话颠覆了我的认知。然而外公的这些话却始终不曾忘却,当年埋下的种子在心中扎根发芽,已成参天大树。这些年,无论是在偏僻的澜沧江畔盐井的小教堂,还是身处巴塞罗那、纽约、佛罗伦萨、波士顿、马德里、巴勒莫,但凡见到教堂,我总能感知一种无声的召唤,不由自主地踏入进去。我心中自知,我是替外公进的教堂。

初一下学期,语文老师有事,从外面请来一位老师代课。是位年轻的女老师,长得漂亮,身材高挑,米色风衣,高跟鞋,洒了香水,举手投足都透着股大地方来的时髦气息。女老师谭晶,住镇上,曾在北京、深圳待过。她不光讲课本上的文章,也讲她在外面这些年的所见所闻。我喜欢她的课。那是90年代末期,她给我们讲亚洲金融危机,此时大批农村信用社倒闭,信贷危机此起彼伏,物价飞涨,即使闭塞的湘西南小镇,也是暗流涌动,人心惶惶。她让我们知晓,人不仅是独立的个体,也是庞大社会的组成部分。多年后,看到网上那句“雪崩时每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我便想起她那时说的话来。她也讲明星八卦,讲追星往事,那些只在电视上见过的明星人物,经她近距离描述,倒也不觉得那么神秘发光了。我想她是喜欢我的,我作文写得好,常被她当范文朗诵,字写得也工整,她便让我负责出黑板报,或在黑板上抄写诗句。我把它看作是对一个内向沉默的男孩的一种隐秘的鼓励。

记得有回,我害了感冒,鼻涕不止。乡下孩子,都习惯了将鼻涕一把撸掉,揩在课桌腿上。她见了皱眉,从衣兜掏出她的手绢递给我。我背后传来一阵轻微骚动,我能想象同学们的惊愕之情,所有的目光都扫向我。教室一片死寂,我如坐针毡,脸颊通红滚烫。只听得讲台上轻声说道,感冒了要吃药的,继续讲她的课了,我如释重负,只觉得全身都暖和起来。这么多年过去,手绢早已不在,她肯定也不记得有这么一个细节了,但她当时递给我的手绢,那种不经意间传递出来的善意,我接住了。尤其当我也成为老师,我自明白这种“不经意间”透出的分量。

那时班上大多数学生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南下广东进厂,留下老人和孩子。班上有名叫胡满花的女生,因长期营养不良,面黄肌瘦,发质枯黄,那件灯芯绒外套不知穿了多久,早已油渍斑斑,也不见她脱下换洗,隔老远就能闻到一股馊臭味。并不是只她这样,班上其他孩子也好不到哪去。好几回我亲眼看到肥胖的跳蚤从前桌同学的头上蹦下来,吓得一声尖叫。胡同学和我同桌,我们都喜欢作文,她作文写得好,字也工整漂亮。她不爱说话,和我一样内向,不像其他同学,下课铃响起,纷纷涌出教室疯耍。她依旧坐在座位上,课本收拾得很整齐,安静得像道影子。我只知道她家和我家是一个方向,但距离有十来公里远。她说跟奶奶一块过活,底下还有个弟弟,小她几岁。五月某个周日,我们从家纷纷返校,晚自习时,老师清点人数,唯独她缺席了。没人知道她为何没来。她学习一向用功,从未迟到早退。她的位置无故空在那,让我莫名地不安。直到第二天下午,一个裤管卷起的农民跑进教室,我们才获知她的死讯。周日下午她背了书包准备去学校,临行前被奶奶叫住,责问她为何要偷她的钱。她奶奶丢了十块钱,咬定是她偷的。弟弟在一旁起哄,做了证人。她百口莫辩,转身跑进房间喝下大半瓶农药,出来对奶奶说,钱不是我偷的,我以死来证明给你看。事后弟弟承认是他偷的钱,他不该赖在姐姐身上,他害死了姐姐。这个消息让全班都震惊,我望着左边空荡荡的座位,死亡的寒意近在咫尺,浸透身心。

谭老师那天没有上课,她站在讲台前,神色穆然,轻声说道,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胡满花同学走了,今天这堂课不讲课,我教你们一首歌吧,让我们用歌声来纪念这位早逝的朋友。那首歌便是周华健的《朋友》。谭老师让我去黑板前抄写了歌词。“……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老师唱一句,我们跟唱一句,那是我在音乐课之外第一次唱歌,那时还不明白什么是孤单,什么是伤和痛,却每一句都刻在心里。时隔多年,我不知道班上还有多少人记得那位早逝的同学,谭老师的那堂课却让我永生难忘,盖因她教会一群懵懂的孩子,要珍惜友情和敬畏生命。多年后,回想我接受过的教育,我自会想起这一幕,它是那么朴素,微不足道,却是那么具有人情味,透着一丝人性的光亮,我自认为这是我受到过的最好的普世教育。

可惜的是谭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学期就走了。或许她在学生间大受欢迎,风头盖过其他正职老师?我想是有这样的缘故的。她只是一位临时代课老师,却比很多别的老师对我影响更为深远。人生如此摇曳生姿,缘分如此奇妙,阔别二十年,早已断了联系,一切均已物是人非,谁也没想到我们竟然会在北京重逢。那是我的新书分享会,在北京的单向街书店,她听闻讯息,特意从京郊赶赴过来。我才知道她早已全家定居北京,栖身一家研究机构。那天给我站台的有我就读于人大创意写作专业的老师、著名作家梁鸿以及阿乙、季亚娅、文珍等一干好友,他们共同见证了这动容的一幕。我当年的语文老师抱了束“冰箱般大的花束”(阿乙语),迎面向我走来。那短短的十几米,跨越二十年的光阴和相隔千里的乡音与记忆,最终拥抱在一起。时间改变了太多东西,我不再是那个流着鼻涕瘦弱不堪的男孩,她也不再是那个穿着米色风衣众人眼中焦点的年轻女老师,未曾改变的是那份共同的记忆和情感。

我是2005年离开故乡的。十八岁第一次出门远行,走的时候我怒气冲冲,家里鸡飞狗跳,所有人都被我吓了一跳。我背着包,拖着一只笨重的大箱子,书籍、衣物、鞋子和洗漱用品,塞得满满当当。我几乎将所能带的全部东西,一股脑塞了进去。箱子就是我的家。我发誓再也不会回来了。箱子膨胀得变了形,一副随时摊牌的样子。

夏日酷热的正午,红日当头,我还没走出他们的视野,就大汗淋漓,阳光要将我烤化了。箱子很沉重,拖轮一路发出尖锐的摩擦声。我感到了向前的阻力,仿佛是箱子拖拽着我,而不是我拖着箱子。拐弯的时候,我情不自禁朝老家回望了一眼。门口站着父亲、母亲、舅舅。八十岁的外公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站在地坪。我听见外公呼喊我的小名,文文,快回来……声音很飘,很慢,好一会才传入我耳朵。我抹掉泪,假装没听见,扭头继续朝前走。

还没走到多远,箱子的滑轮就不堪重负断裂了。这只与我命运紧密相关的箱子,关键时刻也背叛了我。想象一下我当时暴怒的样子,我重重地踢啊踹的,箱子毫无反应,它沉默地回应着我的盛怒。我感觉脚趾头都快踢断了。我倍感沮丧,一屁股坐在地上。酷热,锐痛,一丝风也没有。此起彼伏的蝉鸣,听起来不是告别,更像是嘲弄。我咬紧牙关,扛起箱子继续向前走。尚未走出村口,我便再次瘫倒在地。我坐在箱子上大口喘气,想哭又哭不出来。远方遥不可及,尚未出村,我就已溃败。

那时我正处青春叛逆期,不惜与整个世界为敌,满腔的怒火恨不得写在脸上。这注定是一场毫无体面可言的远行,与其说是与故乡踉跄地告别,不如说是狼狈地逃离。或许逃离家人的视野,远离眼前熟悉的一切,就能获得片刻的解脱和自在?兴许当时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一个朋友说过一句话,一个男孩反抗世界首先是从反抗父亲开始的。我想他说的“父亲”,想必是“家”的意思。十八岁,除了暴脾气和忧郁气质,我两手空空。我想反抗的东西很多,能反抗的东西很少。这是我愤怒的根源。我记得十七岁那年,在县城的一家音像店,我从众多花里胡哨的盗版CD中,抽出崔健、朴树、许巍的专辑。听《一块红布》《浮躁》《青鸟》,我从没听人提起过这些人的名字。直觉告诉我,他们是我的同类。无数惆怅的黑夜,我听着他们的歌声入眠。内心泛起层层涟漪,仿佛有许多话想说却无处释放。记得班上有位女生说,将来没准你会成为一名作家。我以为她是开玩笑,问她为何如此臆断?她说这是她的预感。她的回答让我感到愕然,我从没想过要当一名作家。

但我确信,没有什么比沉浸式坐在图书馆读小说更美好的事了。进入大学,再没人管束,阅读获得空前的自由。我每周都从图书馆抱来一摞书。读阿城、韩少功、残雪、余华、苏童、格非、林白、北村;海明威、福克纳、川端康成、马尔克斯、博尔赫斯……那时我有一个雄心,要将图书馆文学类的书籍看个遍。当时借书还需在借书卡上填写个人信息,有些书躺在书架上,距上次借阅已经快二十年了,有些甚至在我出生前就没有人再去翻阅。我在一张张借阅卡上写上新鲜的字迹,让一本本书死灰复燃,重获新生。这是一种隐秘的快感,独属于我的骄傲。

看多了后,不免也手痒难耐,有种想写小说的冲动。2006年暑假某个夜晚,我在中南大学铁道学院的自习室里摊开练习簿,开始了第一篇小说的创作。那是个溽热的夏夜,自习室没有空调,只有吊扇单调的声音,写完小说已经夜深,自习室早已空无一人。我踩着路灯投下的斑驳光影,一个人在静谧的校园慢慢走着,每一步都觉得异常轻盈曼妙。这是小说带给我的快乐。这份快乐如此纯粹和简单,不含任何杂质。第一篇写完,还没写过瘾,心里已经盘算下一篇了。每到周末,其他人都去网吧或逛街,图书馆显得比往常清静,我便带着稿纸和水笔,坐在角落,开始写小说。写完初稿,再回宿舍,逐字逐句地输入电脑。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没有人知道我在写什么,我也不想让人发觉我的秘密。我对打牌、网络游戏、逛街都不感兴趣,反之亦然,我感兴趣的他们通通不感兴趣。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正常一点,不让人发现我在写小说。仿佛存在两个宇宙,我独自沉浸在自己的小宇宙中,这个小宇宙里群星闪耀,每个名字都如此熟悉又陌生,高贵又遥远,唯有阅读与写作,方能靠近他们,聆听大师们的声音。那些年我依靠这份笃定和执拗,坚持了下来。

我天性敏感,沉默,木讷,不善与人打交道,很多人看来轻而易举的小事,在我看来却是天大的难事。做事也缺乏耐心,如果不写作,我不知道还能干什么。唯有写作,我才能静下心来。写小说是我唯一有把握能干好的事。我尽量把这活儿干得漂亮完美。在这件事上,我是完美主义者,倾其所能,尽量不留遗憾。

2007年夏天,一个偶然机会,获得一家文学期刊实习的机会,我从南昌去了昆明。和作家海男同间办公室,她坐我右前方。她不常来办公室,一周来一两次,通常来得很早,一大早就坐在办公桌前,拆邮件,写回信,有时也写小说或和我们聊天。她坚持手写,写在绿色方格的稿纸上。那是我第一次与作家近距离相处,之前就在《花城》等刊物上读过她的小说,见到本尊,还有些激动。她喜欢穿裙子,戴宽大帽檐的圆顶毡帽。每次来都像一阵风,带来淡淡香水味和文学的气息。她得知我在写小说,让我打印出来给她看看。我很是忐忑,期待她能说点什么,但她什么都没说。后来《十月》杂志“新干线”要推我的专号,我要她帮我写篇评论,她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依然是手写稿,题目是《他应该写小说》,她在文中写道:“……他深怀着写作的一腔抱负,那种抱负是我曾经在逝去的青春年代经历过的,它充满了温柔的幻想,可以沉入泥浆,可以在泥浆中种植松柏和紫薇。拂过他文字中潜藏的人性的秘密,我的手触摸着滇西的紫薇,那一棵棵在大理洱海深处的植入泥巴的紫薇,是我最初在文字中反复吟唱的一种绚丽和香气。”

我们偶尔会聊文学,聊她写的新作,聊尤瑟纳尔、博尔赫斯,她语气很慢,偶尔还有些吞吞吐吐,脸上荡漾着灿烂的笑容,像昆明永不缺席的阳光。

那时实习工资五六百块,除去食宿,常所剩无几,囊中羞涩。她了解到我的情况,在清晨无人的办公室,将装有钞票的信封迅速塞我手里,不容置疑地让我收下。也会在某些日子的中午,叫我去她家楼下的小饭馆吃饭。昆明的阳光穿透法国梧桐的叶隙,斑驳而温暖。她远远地看到我,向我招手,依然是圆顶毡帽、长裙。我们每人要一瓶啤酒,在这闲适的中午,可以安稳地坐上一两个小时,聊文学,聊生活和见闻。饭后她会选择去街上散步。她不停示意我多吃点,补身体,点很多的菜。那时我还单瘦,穿最小码的裤子还得系皮带。这个常年在云南高原游走的女人,此刻不再是诗人、小说家、编辑,而是一位大姐或母亲。

最早的一批小说,大多数诞生于昆明西坝路云南白药厂附近的城中村。离杂志社不远,步行十分钟左右的路程。关键房租便宜,最便宜的单间只需150元,很小,小到只能塞下一张单人床,连书桌都摆不下,上厕所得跑去楼下的公厕。那时下完班,背上笔记本电脑,慢悠悠沿着环城西路走回家,在楼下的快餐店吃份花溪米线或大理饵粉,然后上楼,关上门,与世隔绝,开始写小说。那是一段足够简单而纯粹的时光,在陌生的城市,穿梭于陌生的人群,没有任何干扰写作的因素。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写作,周而复始。如果勉强谈得上干扰的东西,那就是城中村鱼龙混杂的居住环境,这里住着各种身份暧昧的人,打工仔、理发师、站街女、小混混、吸毒人员,也许还有社会关系更为复杂的人员。房间隔音很差,从早到晚各个角落都在响。凌晨上早班的人与喝得醉醺醺嬉闹而归的小姐迎面相逢,年轻的脚步在楼梯间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各种噪音都有,隔三岔五,还会爆发几场斗殴。咒骂和呻吟,拳头与哭泣彼此交织,汇成一曲城中村欢快的奏鸣曲。

有时不堪其扰,我会将棉絮当窗帘挂起来,试图抵挡来自外界的侵扰。效果甚微。总有声音想方设法传递至耳膜。唯有写作进入状态,外界才安静下来。像按下暂停键,喧闹声悄无声息退场,整个世界一片静默,唯有心跳和手指敲击键盘的声响。心静了,噪音便会消失,那是一种无我状态。多年后,我常怀念昆明城中村的那段生活,怀念那种执着,痴迷,忘我的状态,像蜜一样,焕发着金黄的光泽,那时我笃信写小说是世界上最纯粹的快乐,任何打扰写作的东西都是不可原谅的。

实习负责带我的师傅叫韩旭,昆明人,满族,祖籍北京,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个头瘦长,留长发,仙风道骨模样。他是个酒鬼,隔着三米远也能闻到身上的酒味。几乎每回必醉,醉了酒常丢手机,隔几天就换个新的,换手机比换衣服还勤快。好在那时诺基亚便宜,两三百块一台。他上班的时间也和别人不一样,通常大家准备下班了,他老人家才晃晃悠悠来到办公室,刚一坐下,冷不丁从口袋里掏出小瓶二锅头或劲酒,一边看稿,一边小口啜饮,深夜醺醺然回家。

我们能聊一块来,不光都爱杯中物,还有佐酒的文学。他很爱巴尔加斯·略萨。90年代中期,云南人民出版社有套拉丁美洲文学文丛,那套书曾让我垂涎三尺,收集了众多我喜爱的拉美作家。我们常坐在小酒馆,小杯对酌,从略萨开始,翻越安第斯山脉到潘帕斯草原,从地中海穿越大西洋,从德州到巴黎,从沈从文到汪曾祺,从香椿树街到高密东北乡,天南地北,推杯换盏间,开始了一场环球文学之旅。饮至深夜,酒意上涌,摇摇晃晃起身,碰倒一堆空酒瓶。有时也会为各自喜欢的作家争执不下,在伟大和狗屎之间争得面红耳赤。那真是属于酒徒的文学时光。多少个深夜,两人相互搀扶着,在云南高原红黄月色沐浴下大醉而归。

2014年10月份,我利用国庆假期,开了一整天的车,从长沙一路南下,目的地海口。不是去度假,是工作。那是一个比较大的决定,意味着要离开生活多年的长沙。我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和最不堪的时光无疑多数是在长沙度过的。那时我二十八岁,未婚,精神倦怠,但早早确立了写作就是一生的追求。这点无论漂泊到哪里,始终没变。很多事情我都半途而废,写作是为数不多还在坚持的事情。虽产量不高,也没甚名声,但每个字都是自己想写的,这就很满足了。那时我在长沙的生活也基本稳定下来,有了自己的居所,不大,但摆得下所有的书籍。但我已经厌倦了在长沙的生活,我决定逃离。去远方,去陌生之地,与一个个陌生人擦肩而过,没人会在我身上停留一秒钟。我喜欢那种状态。或者,我享受这种孤独的感觉。

把行李安顿好,坐在还不熟悉的客厅,刚想喘口气,手机响了,是个北京的陌生号码。我记得那天是10月3日,是个大晴天,阳光穿透客厅的落地窗,毫无保留地倾泻进来,我站在窗台接电话。电话那头自我介绍,我叫阎连科,你愿不愿意来上中国人民大学的创意写作?我有些发蒙,“阎连科”三个字再加上“中国人民大学”,瞬间构成一股巨大的冲击力。我努力调整呼吸,试图让自己尽快平静下来。这个电话如此魔幻,不真实,就像一个虚构的小说。“如果经济上有什么困难,我来帮你订来北京的机票。”他的话带着河南口音,但我听懂了。我们从未谋过面,他也许之前都没听说过我,所以这句话无疑更具分量和诚意。我站在落地窗前,海南10月的阳光灼在皮肤上微微发烫,窗外的椰树和小叶榄仁在清风中轻微摇摆,热带葳蕤的景观如梦如幻。挂完电话,我沉默地抽完一根烟,我想这真是生活朝我做恶作剧。但即使是恶作剧,我相信也是甜蜜的。没太多犹豫,我就做出了去北京上学的决定。这个决定带着文学的属性。这些年漂泊不定的生活,就像一个个破折号,一如我始终坚信的,生活在报复你,文学在补偿你。回望所来之路,注定孤寂,正是怀揣着写作的小小火苗,如独自行走于漆黑郊野,这份微弱的光不至于迷失自我。一路也总能感受到那一双双善意的目光,像暗夜中的萤火虫,不断给我指引方向。很多事情上我不喜欢深谋远虑,想得太多难免让人倦怠,清醒的头脑要留给写作。这是一条永无尽头的道路,草木山河,冷暖自知,无须多想,只需默默坚持走下去即可,走得越远越好。我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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