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有企业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在报纸上刊发的一则《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引发广泛关注。通告称,4人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其联系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4人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处理。
记者注意到,4人中离岗时间最短的也有4年,时间最久的一人竟已离岗长达16年。据报道,该国企还筛查出另有12人擅自离岗,这16人“参保但没上班”。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家国企发通告或许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确保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避免因为信息沟通不通畅而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但问题在于,该国企似乎并无“解除劳动合同”之意,其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只要上述员工回来,通过公司培训后还可以上岗工作,企业可以既往不咎,“我们是国有企业,是有社会责任感的。”
社会还没追问企业的责任呢,企业先用责任为自己贴金了。不追究、不问责?负有管理责任的企业,就这么当和事佬?这是承担社会责任?这是对制度的不负责,是偷换概念,转移视线。
这是不是意味着,无论这些人在岗或不在岗,他的岗位都给他保着?这是对谁的“责任感”?对离岗如此之久的员工,企业此番做派倒像是一种变相的“鼓励”了。可这对勤勤恳恳工作了16年的其他员工负责吗?缺人多年仍在照常运转的岗位,是岗位设置本身就存在冗余,还是其余员工承担了额外的工作呢?
该国企一再强调他们想了各种办法、找了各种人寻找离岗员工,但他们联系了16年也没联系上的人,媒体居然短短几天就联系上了?是真的寻找未果,还是“将错就错”、另有隐情?该国企的人事管理如此松散?都没有员工的有效联系方式、关联人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这些不应该是人事管理的基本信息吗?
该国企回应说,对离岗人员并没有发放工资,不存在“吃空饷”的情况。但“吃空饷”本就不止一种“吃法”,“饷”也并不仅限于工资。在员工长期没有到岗实际工作的情况下,该国企仍为其缴纳着社保,即支付着基础的人力成本,这些员工吃没吃“空饷”自然不言而喻。
更值得追问的是,该国企2019年就发现了该问题,为何一拖又是5年?其间还在2020年又发生一员工离岗事件。多年累积下来,离岗人数竟达16人。员工擅自离岗,他的主管在做什么?人事部门在做什么?整治“吃空饷”已经进行多年,该国企在做什么?
无论如何,该国企“轻拿轻放”的态度,?也是对自己管理责任的回避。难怪有网友调侃,“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国企员工”“岂止是铁饭碗,这是不锈钢饭碗”。当“发空饷”者都漠视纵容,“吃空饷”者自然愈加胆大妄为。长此以往,恐千里之堤会溃于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