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教融合推动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

2024-11-06 00:00:00张志勇
校园足球 2024年3期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深化体教融合,统筹资源配置,对校园足球工作进行一体化设计和推进。落实好《意见》要求,遵循体教本质统一性的教育规律、主体一致性的青少年学生发展规律以及足球运动独特的内在规律,通过体制机制的融合实现校园足球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展,对引领新时代校园足球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协同体制机制,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模式

《意见》提出要加强校园足球的组织领导,在工作机制上教育部门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的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和推进落实。体育部门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行业支持、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足球协会发挥专业技术作用,加大业务支持力度。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是主导校园足球工作的双主体,既有发展青少年学生身心的共同教育使命,也有发展青少年足球运动的不同侧重目标。体教两大主体之间要共建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工作协同推进,实现校园足球与竞技足球在发展中目标取向、认知追求、过程衔接、层级推进等方面的协同一致。

二、资源整合聚力,共建系统驱动的赛事系统

《意见》提出要优化和规范校园足球赛事活动。竞赛是提升校园足球质量的引擎,校园足球竞赛要体现体系化和动力性,青少年足球赛事要体现竞技性和选拔性,这就要构架体教融合的足球运动专项赛事。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学校学段比赛与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拟定整合性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跨区域(区县、市、省、国家)的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形成定位清晰、互为支撑、衔接有序、融合发展的青少年足球赛事体系。

三、责任与专业并蓄,合力培养一流师资队伍

《意见》提出要通过完善师资培训体系、落实专兼职足球教练员岗位等措施,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有效开展校园足球师资提高式培训,通过提升校园足球教师和足球教练员的能力,扩大持证师资规模和专业执教水平。落实好《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在明确校园足球师资与职业足球教练的职业边界前提下,共同构建适应校园足球教练员的培训体系和资格认证,体育部门负责做好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培训工作,教育部门在学校教练员入职后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教学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探索一体化的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培养与使用的转化机制,为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如,山东省校园足球教师在教练员资格培训中探索“专业等级+”的课程内容,与足协合作在各等级专业资格教练员培训内容的基础上,增加8学时适应校园足球需要的内容,实现专业技能与教师素养的综合提升。

四、多主体协作,打造资源共享课余训练体系

《意见》提出要完善课余训练机制。这就需要打造体教融合的足球学校品牌,建设并发挥好新型足球学校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融合社会俱乐部参与,形成足球特色学校、新型足球学校、社会俱乐部机构与“满天星”训练营融合的校园足球课余训练体系。合理推进“满天星”训练营与中国足协青训中心合作共建,让各年龄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足球运动员接受更加系统、更高水平的训练,以此形成青少年学生足球运动员训练选拔机制,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五、疏通发展渠道,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意见》要求健全校园足球人才成长体系。这就需要建立横向流动贯通和纵向层级进阶的人才发展通道,依据学校教育体制和功能,创造条件组建结构合理的足球特色学校(班)层级衔接构架,推出跨学区合理流动政策,论证贯通“3+4”培养机制,办好本科足球运动专业,构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体系。同时建设新型足球学校,完善学生球员向专业和职业球员转型的运行机制和流动渠道,搭建足球人才成长“立交桥”,最终实现培养路径的衔接贯通和培养质量的切实提高。

体教融合作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和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和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的重要路径。《意见》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校园足球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开创了校园足球工作的新局面,使校园足球为我国学校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