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锐意改革 推动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

2024-11-06 00:00:00季浏
校园足球 2024年3期

近日,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校园足球工作的发展方向,围绕校园足球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具有创新性的举措,为推动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以体育人、重在普及,把准校园足球发展方向

《意见》在主要原则部分指出,坚持以体育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强体育心,以足球运动践行五育并举。校园足球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首要任务是以体育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讲话精神。只有充分理解校园足球以体育人的价值追求,才能真正站在学生成长成才的角度开展教学、强化训练、完善竞赛,才能在发展实践中避免泛竞技化、泛娱乐化以及形式主义等问题,才能切实做到《意见》强调的“立足当下、面向未来,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推动校园足球事业不断迈向新台阶”。

《意见》将“大力普及校园足球运动”放在11项重点任务的首位,突显了对做好校园足球普及工作的重视。校园足球是面向全体学生的育人手段,是振兴中国足球的根基所在,只有做好普及工作,让更多学生踢足球、爱踢球、会踢球,才能充分发挥校园足球的育人功能,才能为中国足球源源不断地输送后备人才。做好普及工作的“先手棋”是落实《意见》强调的“转变教学观念,推动教学改革,优化足球课堂教学结构,探索符合足球运动项目规律的教学模式”。

具体而言,就是转变“运动技术中心论”的传统教学观,摒弃割裂式、碎片化的单个动作技术教学模式,设计和实施足球运动技能的大单元教学,注重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的结构化和完整性学练,创设复杂的活动或竞赛情境,将“学、练、赛”有机融合起来,使学生在每节足球课中都能达到中高运动强度,进而强化学生对足球运动的整体体验与认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团队精神与坚强意志,着重提高学生在实战情境中运用足球运动技能的意识与能力,解决长期存在的“学生会单个动作技术却不懂如何在实战中进行运用”的实践问题。

二、抓好训练、优化竞赛,夯实校园足球发展基础

《意见》在主要原则部分指出,科学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纵观世界足球强国的后备人才培养经验,是在普及基础上抓提高。在做好普及与提高的衔接上,关键是抓好训练。对此,应按照《意见》要求,健全贯穿各学段的训练体系,建立高水平教练员指导教学与课余训练工作机制,让更多学生有机会在课余继续享受足球乐趣,巩固在课堂上学到的足球运动技能,接受更高水平的足球技战术指导,进而全面提升足球运动水平。考虑到中小学缺乏优秀足球教练员的现实情况,《意见》从设立专兼职足球教练员岗位、开展教师与教练员等级培训、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与足球青训中心合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对于地方政府和学校抓好课余足球训练具有一定指导性。

开展足球竞赛不仅是实现校园足球育人功能的主要抓手,也是检验教学与训练成效、选拔足球后备人才的重要路径。《意见》从规范校园足球赛事、加强四级联赛组织、严格赛风赛纪三方面就优化校园足球竞赛进行了部署。其中,规范校园足球赛事的重点是协调安排好不同类型青少年足球赛事,避免赛事时间冲突。加强四级联赛组织的重点是明确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的组织要求,加强与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的有序衔接。严格赛风赛纪的重点是加强赛事监督与巡察,健全赛事仲裁机制,严防弄虚作假、球场暴力、消极比赛等违纪行为,确保校园足球赛事环境阳光透明、风清气正。

三、改革创新、强化考核,提高校园足球发展质量

改革创新是《意见》的鲜明特色。聚焦制约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瓶颈,《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如,为解决校园足球人才成长通道不畅的难题,《意见》指出,研究出台青少年球员在升学录取时跨学区合理流动政策,选取部分市县试点,允许小学生、初中生升学时随校队分别在县域内、市域内成建制流动;在部分地区中学试点组建足球特色班,允许试点学校在省域内招收具有足球特长的学生;加快推进高校足球学院建设,研究设置足球运动专业。这些举措有助于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体系,解除青少年球员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有力转变校园足球“小学热热闹闹、初中人渐稀少、高中冷冷清清”的现状。

强化考核是《意见》提高校园足球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上,《意见》指出,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要求,从严审核申报资质,确保遴选工作规范有序,加快建立常态化考核与退出机制。在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上,《意见》强调要制订《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标准》,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建设水平高的改革试点区。在校园足球人才评价体系建设上,《意见》要求研制校园足球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校园足球人才电子档案及制度,形成校园足球人才成长跟踪机制,为足球人才选拔培养提供支撑。通过强化考核,提高地方政府和学校推动校园足球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四、体教融合、分工协作,加强校园足球发展保障

坚持体教融合、分工协作是《意见》的主要原则。《意见》遵循教育规律和校园足球发展规律,在推进教育与体育资源共建共享方面进行了全局性部署。如,为提高课余训练水平,《意见》要求推进“满天星”训练营与中国足协青训中心合作共建,逐步建立由教练员、医疗、体能等构成的复合型青少年足球训练保障团队。该举措不仅有助于解决“满天星”训练营缺乏高水平教练员和专业训练设施的难题,也能拓宽青训中心选拔与培养足球后备人才的覆盖面。《意见》还提出“试点建设一批新型足球学校”的目标。建设新型足球学校是校园足球人才精英化培养的重要探索路径,是衔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与职业俱乐部梯队建设的重要环节,需要地方政府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试点建设。在新型足球学校建设上应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结合;二是坚持教育资源与体育资源相互整合;三是坚持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共同合作。

《意见》强调要增强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校园足球改革发展涉及财政支持、师资培养、场地建设、教学改革、训练指导、竞赛组织、文化宣传、国际交流等诸多环节,需要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顶层设计,需要教育部门履行好主管责任,体育部门和足协加强行业支持与技术指导,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给予场地建设与财政经费等方面支持,宣传部门和共青团系统加大宣传力度与文化活动组织,进而形成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的格局。

《意见》的印发为新时代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方向标,绘好了路线图,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共同推动校园足球走好走实,让更多学生在阳光下奔跑、在绿茵场上踢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