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不足、经费紧张、维系困难等始终是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成立后面临的重大问题,有时攸关该组织的存亡。除上期谈到各种获取资源的途径外,培育项目示范户、吸引社会资源主动投入,也是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获取资源的重要方法之一。
所谓项目示范户,是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为实现自身宗旨,选取符合自身业务扩展需要、具备成长条件,加以宣传推介成为样板,起到示范作用的农户家庭。培育项目示范户,其目的是展示组织的发展潜力和发展预期,为组织赢得各方面支持认可,进而获取资源投入。
一、项目示范户的条件标准
首先,应符合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比如,××村茶产业协会的项目示范户就只能推介种茶户,而不能推介水产大户。
其次,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项目示范户当前条件(收入、成员、生产资料、生产经历等)要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帮扶对象总体境况大致相同,这是保证项目示范户能起到带头作用,帮扶措施能得到复制推广的重要因素。
再次,应拥有略高的发展基础条件。我们所述的代表性,并不是要求项目示范户的发展基础条件完全等同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帮扶对象总体平均条件,而是其发展基础条件应略高平均值。发展基础条件主要包括:一是有发展意愿。“扶贫先扶志”,如果没有内生动力,农户容易遇挫先馁,也不可能行稳致远,更不可能成为标杆。二是有发展潜力。农户应当是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员,如果其具备与组织业务宗旨相关的知识或经验积累,愿意接受新理念或新事物,善于沟通、长于表达,则应优先选择。三是知道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知晓并认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模式,这样日后双方合作才会更顺畅便利,不内耗。
最后,示范户一般不能是组织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亲属,除非需要先行投资投劳或承担风险。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因职位原因,能较好地调动各类资源,这种职位优势是无法复制推广到其他帮扶对象身上的,并且也会造成村民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误解,错误地认为组织是工作人员、村干部谋利的工具,损害了组织的公信力,这势必也会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当然,如果项目未能得到帮扶对象的支持或其心存疑虑(特别是要求帮扶对象先行投入一定成本的),那么,“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该组织工作人员、村干部率先垂范,不失为一种破解工作僵局的办法。
综合以上,项目示范户一般从家中成员有高中以上学历、党员团员身份、退伍军人履历,或家中成员有一定特长经验(如“土专家”“田秀才”“巧媳妇”),或有经常性打工经历的农户中选取较好。
二、对项目示范户的帮扶
1.事前培训。培训包含两类内容:一类是介绍关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信息,包括宗旨业务、项目愿景、组织架构等的阐述介绍和组织决策流程、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各类表格报告填报撰写等的说明要求,以期让示范户能尽快度过与组织的磨合期;另一类则是关于承担项目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的介绍,多是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原项目受益农户现身说法、带领示范户现场考察等形式,以期尽量为示范户打下开展项目业务的更好基础。
2.资源倾斜。要确保示范户项目业务的健康发展,将示范户打造成样板,对其进行必要的资源倾斜和集中是理所当然的。主要包括帮扶资金的足够投入、优良技术的优先使用、专家老师的个别辅导、各环节链条的全程保障。总之,是为了给示范户提供一个组织可控范围内、具有样本复制性的较好发展环境。组织可控范围内倾斜、集中的资源是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可自主调配的人、财、物等,其他单位(如村“两委”)和个人所属资源一般不应列入,特别是与市场(如与公司合作)或竞争性事宜(如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直接相关的资源也不应列入。对示范户相对集中、必要倾斜的资源不能超过项目立项时对帮扶对象的预设投入资源均值上限,不能将“千顷地”的资源用来培养“一株苗”。
3.协同解决困难。帮助解决示范户项目业务执行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是示范扶持的应有之义。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应尊重示范户的主体地位,“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着眼于培养其自主发展能力,而不是越俎代庖、代人决策,所以不提倡“全程式保姆服务”。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应当接受有些困难(如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导致的失败,不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组织可以在项目规划初期积极帮助示范户调整发展计划。
落实上述各项要求,有一种高效的办法就是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指定某一或某组工作人员对项目示范户进行伴同成长、全程把关。
三、发挥项目示范户的作用
项目示范户的作用有三:一是总结示范户的项目执行经验,归纳一般性问题困难及解决方案,提高后续项目执行效率,避免“踩坑”;二是宣传示范户项目执行成效,吸引更多帮扶对象参与,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支持投入该项目;三是引导示范户与其他帮扶对象加强联系,争取形成发展共同体,实现村庄自我驱动发展。
事实上,不光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需要重点培育项目示范户,所有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都特别重视项目示范户的遴选、培训、扶持、陪伴和激励等,一户成功带动一片甚至一村的案例比比皆是;当然,普通农户也可以关注、收集以及把握当地各种社会组织遴选项目示范户的信息,选择并积极参与适合自身的项目,这样做既能利己也能利他,真正做到自助和互助。
(北京 罗军 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