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战略动向及启示

2024-10-25 00:00:00武学超马矗
高教探索 2024年5期

摘 要: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是大学基础科研赋能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为解决长期以来一流基础科研与技术创新之间的阻隔而导致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不佳问题,澳大利亚政府于2022年出台了《大学科研商业化行动计划》,在平台建设、财政资助、体制改革、人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战略举措,强化多主体生态协同,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研究型大学一流科研赋能国家关键技术领域创新。澳大利亚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战略举措对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背景下加速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关键词:澳大利亚;大学基础科研;科研成果转化;战略路向

大学是基础科研的主力军,成果转化是实现基础科研赋能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如何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提升转化效率,已成为各国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共同面临的“卡脖子”问题。澳大利亚作为典型创新型国家,借助于研究型大学积累了丰富的一流基础科研成果,但未能有效转化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效益。在此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于2022年初发布了《大学科研商业化行动计划》,将投入22亿澳元用于加速大学与产业之间科研成果转化活动,促进国家创新和经济快速复苏。该行动计划在平台建设、财政资助、体制改革、人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战略举措,强化多主体生态协同,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研究型大学一流科研赋能国家关键技术领域创新。[1]澳大利亚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战略举措对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背景下加速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一、一流科研与技术创新的阻隔:澳大利亚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逻辑动因

(一)跨谱系矛盾:一流基础科研成果与低水平成果转化失配

澳大利亚通过一流大学建设和科研卓越计划等重大战略,激发生成了丰富的一流科研成果。澳大利亚科研卓越计划统计结果显示,2018年澳大利亚高引论文位居世界第9,世界大学排名位居世界第7;澳大利亚占世界0.34%的人口却生产了世界2.7%的科研成果,85%的科研成果位居世界平均水平以上,特别是在技术、医药、数学等领域,90%以上位居世界平均水平以上。自2015年以来,澳大利亚大学整个学科谱系的科研成果均保持在世界一流水平;41所研究型大学共拥有研发人员8万多人,年均科研经费120亿澳元以上。[2]但由于体制机制问题,基础科研成果转化潜能未能得到充分彰显,一流基础科研成果未能有效赋能国家技术创新。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据显示,澳大利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创公司在经合组织国家中仅排名第25位;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位居经合组织成员国后列,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支出不足GDP的1%,不足经合组织平均水平(占GDP的1.67%)的三分之二。而以色列、韩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投入超过GDP的3.5%。企业与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创新水平较低,2020年澳大利亚由企业资助的高等教育研发支出为4.9%,经合组织平均水平为6.2%。[3]大学与企业协同创新是中小企业增长的关键推动因素,但澳大利亚大学在参与科研成果转化中存在诸多制度障碍,如大学内部科研管理官僚化,大学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大学参与后期技术研发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中小企业未将大学视为其重要潜在研发合作伙伴。澳大利亚存在突出的一流基础科研与低水平成果转化跨谱系矛盾,导致大学一流科研成果难以有效赋能国家技术创新和新经济增长。

(二)跨部门阻隔:大学和产业部门协同融合缺失

大学与产业部门之间在研发谱系中的优先战略、管理文化以及价值诉求等方面存在的固有部门差异是制约跨部门协同创新的重要因素,导致大学基础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乏力。在2022年《全球竞争力指数》中,澳大利亚国内大学与产业科研协同竞争力排名居世界第40位,创业风险态度排名第36位,与其基础科研世界排名存在较大差距[4]。其主要原因是大学与企业跨部门阻隔严重,澳大利亚大学与企业之间在研发导向、优先研发领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大学基础科研具有明显的广域性,而企业研发投入则主要集中在工程、信息技术、医学健康等具有潜在商业化价值的领域。另外,澳大利亚企业由于过于追求创新产品价值,企业中研究人员的比例相对较低,整体研发力度不足,难以与大学联合开展研发全谱系协同创新活动。[5]由于研发人员跨部门流动体制机制壁垒严重,大学与企业部门之间研究人员流动性差,造成了两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创新能力不对称,降低了企业引入大学科研成果的吸纳消化能力。实体距离是影响大学与企业之间深度合作的重要因素之一。澳大利亚企业与大学之间的地理距离较大,研究型大学主要位于大都市中心地带,这给分布在澳大利亚各地的企业与大学协同创新带来了不便。澳大利亚大学与企业诸多因素带来的跨部门阻隔限制了大学科研成果转化。

二、澳大利亚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战略路向

(一)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为成果转化设定优先事项

为适应国家经济新增长需求,增强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针对性和时代性,澳大利亚政府将大学基础科研工作集中在《现代制造业战略》中确定的六个先进制造业优先领域上,使大学科研重点领域与产业需求保持高度协同,减少大学与产业之间研发活动的分离性和不协调性。这六个优先领域是:国防、航天空间、餐饮、资源技术和关键矿产加工、医疗产品、回收和清洁能源。在国防领域,旨在促使更多企业全面服务国防供应链,提升大学科研成果在国防产品创新中的贡献度。在航天空间领域,重点支持大学开展航天设计、测试、太空发射产品等方面基础科学研究,赋能国家航空航天先进技术创新。在餐饮领域,重点通过大学基础科研支持巩固澳大利亚作为优质、安全食品的“世界最佳”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声誉。在资源技术和关键矿产加工领域,通过大学基础科研将澳大利亚建成世界重要资源技术和关键矿物加工中心。在医疗领域,加强大学医疗卫生领域基础研发,确保澳大利亚世界一流医疗产品的国际声誉。在回收和清洁能源领域,引领大学科研赋能澳大利亚可持续能源和材料产品创新。通过聚焦六项优先领域,扭转国家研发投资过于分散格局,充分发挥大学基础科研优势,赋能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辐射带动全国基础科研成果转化,进而打造世界一流开放创新生态。如依托迪肯大学优势学科,建立世界一流的碳纤维领域产学研创新高地和碳纤维生产线,促进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依托莫纳什大学世界一流先进制造业科研成果,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建立莫纳什增材制造中心,通过莫纳什大学增材制造前沿基础研究成果有效转化和强力开发,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强大增材制造工艺创新基地。[6]

(二)加速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为成果转化营建开放创新生态

科研成果转化需要必要的平台基础设施支撑。为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澳大利亚政府通过经济加速器国家级平台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进程。该计划旨在加大对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早期阶段的投资力度,政府将通过该计划投资16亿澳元专门用于资助优先创新领域的科研成果转化。经济加速器计划支持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与国家科研优先领域保持高度一致和协调,支持大学一流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帮助创建开放科研生态系统,促建国家一流开放创新生态。该计划通过分段资助方式,向大学投资与六个国家制造业优先领域相一致的研发创新项目,加强具有高度商业化潜力的概念验证中心项目建设。该计划第一阶段是政府通过投资引导企业参与大学科研成果商业化验证,第二阶段政府通过投资建立大学与企业科研成果商业化验证的战略伙伴关系。前两阶段的科研成果转化活动由专门的科研成果转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分别来自大学、政府、产业、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主要社会组织,产业部门代表主要来自国家制造业六大优先领域;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评估经济加速器计划申请者的科研项目商业潜力,加强与立项科研项目合作,商定科研进展和评价指标,并加强与行业伙伴联系;为研究人员提供指导性支持。[7]

在经济加速器计划下专设主序列投资项目,旨在解决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死亡之谷”难题,是澳大利亚政府加强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先前战略计划,截至2021年12月,主序风投公司已投资39家公司,与16所大学有协同研发关系。为进一步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澳大利亚政府将先前的风险投资项目列入经济加速计划,持续扩大主序列风险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纵深提质增效,将形成年度拥有3-5亿澳元的主序列项目基金,促进风险资本对澳大利亚大学研发的投资,拓展大学高价值高风险研发进入商业化市场的渠道。[8]政府将主序列风险投资基金列为大学科研成果转化风险资本投资的重要平台,专项支持大学科研商业化活动,有效解决科研成果转化中“死亡之谷”难题。为发挥集群引领辐射效能,澳大利亚将实施开拓者大学计划,该计划旨在采取“优先-辐射”原则,选取前期科研成果商业化成效突出的大学设为“开拓者大学”,作为科研成果转化的优先发展集群,以此辐射带动全国大学,为科研商业化改革营造浓厚的国家科研成果转化文化环境。选定的开拓者大学拥有推动改革的灵活性和敏捷性,包括采用高等教育研究商业化知识产权框架,实施利润共享机制以确保产学研各方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公平受益。[9]

(三)拓展多元财政投资,为成果转化平衡研发谱系重心

为推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澳大利亚政府采取激励机制拓展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相关的财政投资渠道,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多元投资机制,激励大学科研人员在重视学术成果的同时从事科研商业化活动。同时加大科研成果转化投入力度,重新平衡研发谱系重心。长期以来,澳大利亚政府对大学研发投入重心在基础科学研究,而对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研成果后期商业化活动投入力度不足,更多强调大学创造新知识的核心使命。为激励科研成果转化,澳大利亚政府将重新平衡现有科研投入重心,在持续加大基础科研投入基础上,大幅增加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的投入,计划向大学研发投入附加20亿美元用于专门扶持大学研究成果商业化。另外,鼓励大学通过国际学生、学术创业的合法收入再分配以及社会资本等多元资金渠道服务于科研成果商业化活动。澳大利亚政府将改革现有的大学研究计划,增加用于六个国家制造业优先项目的资金比例;推进大学研究的核心资金和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管理的拨款程序改革,更加注重对大学和产业研发协同活动的资金投入。推动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对大学科研资助导向转型,更加强调其资助的大学科研成果非学术影响力,促进澳大利亚大学卓越科研贡献于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竞争性研发拨款计划实施力度,包括探索性科研计划、多方协同科研计划;实施研发整体补助金计划,支持大学开放式研发生态系统构建。[10]

(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为成果转化保驾护航

国家研究基础设施是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使能因素,研究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机制能够确保多利益相关者有效利用一流基础设施资源,实现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整体效能。为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澳大利亚政府在进一步强化科研成果转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上,通过开放共享机制促使研发创新新基建赋能成果转化。澳大利亚政府将重点对国家科研基础设施进行专项投资,构建世界一流的开放科研基础设施生态系统,为产学研各方科研协同提供开放共享基建资源,协同攻关技术创新难题,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开发创新。澳大利亚政府将建立重离子加速器和中子科学中心资源共享生态网络,为利益相关主体设计和开发高端制造创新产品提供所需的开放资源,由澳大利亚显微镜和国家成像设施提供技术创新成果测试和验证服务。[11]

为充分发挥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卓越研究评价机制对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引领作用,澳大利亚将加大卓越研究评价对大学科研非学术影响的指标比重,增强科研非学术影响评价对科研成果转化的增值效能,提升大学在国家优先创新领域的知识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对技术创新、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转变传统以学术出版物作为主要产出指标和学术晋升衡量标准的评价体系,将科研成果商业化产出纳入大学科研人员绩效评估和职务晋升的核心标准,提升大学科研人员的技术转移、咨询服务、创新创业等技能。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将科研成果商业化收入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参与科研成果转化的相关人员,确保大学科研人员获得其合理创收。[12]

为加强知识产权治理,实现知识产权社会利益最大化,澳大利亚政府强调通过共享机制解决优先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冲突问题,设立专门的产学研协同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包括共享知识产权许可、选择和转让合作的标准化条款和协议,为企业和大学联合生成的科研成果利用提供知识产权机制保障,消除产学研多方协同知识产权共享利用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知识产权共享机制消除共创知识产权利益冲突,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13]

(五)加大高层创新人才培养,为成果转化提供人才支撑

大学科研成果转化需要一流的应用型创新人才支撑。为推动基础科研赋能技术创新,澳大利亚政府实施产业博士计划。该项目旨在支持博士研究生开展产业应用导向的基础科研项目,培养其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具备跨边界协同创新的工作潜能。该项目主要包括两条途径,一是产业关联性博士路径(Industry Linked PhD stream),旨在为优秀博士研究生提供开展产学研协同项目的机会;二是产业研究者博士路径(Industry Researcher PhD stream),旨在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为企业高级研究者提供在职带薪的博士培养项目。通过上述两条途径将博士研究生培养成既能在企业也能在学术环境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复合型高级创新人才;支持有潜力的行业专业人士发展成为能够在学术环境中工作的行业研究人员和领导者;加强澳大利亚大学与企业协同育人战略伙伴关系,支持以行业为重点的博士研究项目与国家优先创新战略保持一致。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在10年内使产业博士的数量增加两倍。采取竞争机制为产业博士提供必要的研究奖学金,优先资助符合国家先进制造业优先领域的产业博士群体,并为产业博士建立结构化的面向成果转化的科研职业发展路径。通过产业博士培养计划带动大学研究人员融入产业环境,提高其科研商业化意识和能力,更好地理解和提供产业技术创新的知识创新需求。成果转化奖学金计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最高质量的研究人员专项支持项目,以领导具有突破性的产业关联成果转化项目,在4年内面向全国32项成果转化项目投资6700万美元;二是行业中端和高级职业奖学金项目,在四年内为100项成果转化项目资助 7400万美元,将中高级学术人员引入行业研究环境中;三是企业早期研究基金,4年内为200个成果转化项目提供7800万美元,提高早期研究人员的成果转化能力。行业博士奖学金分为3个方向:大学主导,4年内为225名产业博士提供1600万美元资助;产业主导,4年内为230名产业博士提供3600万美元;大学与企业联合主导,4年内为150名产业博士提供2600万美元,支持产业博士生从事基于产业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研究项目,提高企业对大学人才培养的参与度,形成开放式产科教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生态系统。[14]

三、对我国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的启示

(一)遵循基础科研赋能技术创新逻辑规律,破除体制机制壁垒

基础科研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只有实现基础研究的自立自强,方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是基础科研的重要发源地和主力军。人类科技文明进步史告诉我们,在基础科学研究的每一个重大突破,往往都会对技术创新产生巨大推动作用。人类历史上三次重大技术革命都强烈地依赖于科学革命和基础研究突破。以蒸汽机广泛应用为标志的第一次技术革命与近代力学、热力学发展密切关联;以电力应用为标志的第二次技术革命源于电磁理论突破;以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为标志的第三次技术革命依赖于相对论、量子力学等基础理论突破。人类科技文明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基础科研越来越成为技术发明与创新的源头;同时三次重大科技革命存在着一个重要内在逻辑——尊重科学自由、力推科学赋能。因此,基础科研前沿的重大发现和理论突破通常孕育着新的知识革命,必将引发技术创新和生产力的新发展。时至今日,《布什报告》的基本原则没有动摇——基础研究仍然是技术创新的根基所在。然而,基础研究并非自生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壁垒可能会阻隔基础科研与技术创新的深入融合,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将难以实现。正如澳大利亚,虽然拥有世界一流基础科研成果,但由于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不健全,体制机制壁垒阻隔了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未能有效地激活这些卓越科研成果转化为国家技术创新。对此,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加强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的基础设施共享机制、科研评价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力推大学基础科研赋能国家技术创新。反观我国,作为一个拥有科技论文数量世界第一的基础科研大国,由于国家政策引领,科技论文质量也在快速大幅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基础科研成果转化效率较低,未能将基础科研优势转化为技术创新竞争力。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科技强国建设中,一方面强化从0到1的基础科研前沿突破,另一方面亟待健全科研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遵循基础科研滋生技术创新的内在逻辑规律,通过顶层设计与草根激励相结合方式,破除制约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的制度壁垒,打通产学研不同部门之间协同创新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机制,为加速推进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保驾护航,使大学基础科研有效赋能技术创新。

(二)明确关键核心技术优先领域,确立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时代重心

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内涵式发展具有其鲜明时代性。当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在其科技创新战略中明确列出了事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先领域,并成为引领大学基础科研重大攻关和成果转化的时代重心。为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新挑战,解决新发展阶段背景下事关社会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难题,澳大利亚政府列出了国防、航天空间、餐饮、资源技术和关键矿产加工、医疗产品、回收和清洁能源六大关键技术创新领域,并强调在这些关键技术领域全力加速推动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实现大学基础科研赋能关键技术领域创新。与此同时,2022年8月美国发布的《芯片与科学法案》也明确列出了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高性能计算、量子计算和信息系统、机器人、灾害预防、先进通信、生物技术、先进能源技术、网络安全和材料科学十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并部署了十大关键技术领域基础科研和技术创新的重大战略。[15]尽管我国科技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仍然处于受制于人的状态。从当前国际形势出发,我国系统布局了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核心技术领域,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在人工智能、半导体、量子信息、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前瞻部署一批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研发项目。这给我国大学基础科研前沿原始创新指明了划时代优先发展战略重心,也为大学基础科研成果目标性转化确立了新的前沿关键领域。对此,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大学应重点围绕这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破除体制机制壁垒力促基础科研成果及时高效转化,从而实现大学基础科研赋能关键技术创新最大化。

(三)加大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为成果转化提供人才资源

科研成果转化需要必要的专业人才支撑。与科研成果转化相关的专业人才主要分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为推进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澳大利亚政府将产业博士培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并通过专项资金支持为产业博士生提供必要的激励性奖励资助。产业博士培养具有典型的跨部门、跨学科性,产业博士专业素质具有较高的成果转化意识和能力,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才。我国在推动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应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创新前沿,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成果转化主体之间建立如产业博士等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科教协同、产教协同、产学研协同培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鼓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促进科技专业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人才良性流动和结构布局调整的有效机制,赋予关键技术人才更多自主权和话语权,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构建以创新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大学科研人才评价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科研人才分类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力度,提升致力于科研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才安全感和归属感,更好调动其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6][9][10][11][13]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University Research Commercialisation Action Plan[R].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2022:5,8,16,25,36,49.

[2]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National Report:State of Australian University Research[EB/OL].(2018-12-06)[2023-09-10].https://dataportal.arc.gov.au/ERA/NationalReport/2018/.

[3][5]OECD.Science,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Outlook 2021[R].Paris:OECD,2022:69,72.

[4]World Economic Forum.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22[R].Geneva:World Economic Forum,2022:36.

[7][8]The 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Australia’s Economic Accelerator[EB/OL].(2022-11-06)[2023-09-12].https://www.researchgrants.gov.au/grant-opportunities/australias-economic-accelerator-aea.

[12]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ERA 2023 Evaluation Framework[R].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2023:16.

[14]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National Industry PhD Program[EB/OL].(2023-04-13)[2023-09-26].https://www.education.gov.au/university-research-commercialisation-package/national-industry-phd-program.

[15]South Lawn.Remarks by President Biden at Signing of H.R.4346 The CHIPS and Science Act of 2022[R].(2022-08-09)[2023-09-10].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peeches-remarks/2022/08/09/remarks-by-president-biden-at-signing-of-h-r-4346-the-chips-and-science-act-of-2022/.

(责任编辑 陈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