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工智能的发展激发了人类对自身地位的危机感,“人工智能在未来是否会取代人类智能”这一问题是学界讨论的热点。本文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立足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首先从感性层面论证了人工智能无法产生“感性直观”;其次从知性层面论证了人工智能认识范式的单一性;最后论证了由于感性能力与知性能力的差距,认为以人类理性为范式的人工智能无法产生真正的理性认识。也正是因为如此,人工智能无法对存在于现实世界的结果和后果有着正确的判断,人工智能在认识层面上便也无法企及人类智能的水平。
关键词:人工智能;认识范式;感性;理性;知性
随着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这一概念的出现,关于人工智能是否对人类智能产生挑战这一问题的论述不断。而生成式人工智能(Chat-GPT)的问世,使得关于该问题的讨论上升到一个全新的维度。人工智能作为人类科技发展的产物,是以人类理性能力为范式而创造出来的,并作为一种“新质生产力”极大地解放了人类思维劳动中简单重复的部分。关于人工智能是否能超越人类智能,目前存在两派观点。一方面,以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公司(OpenAI)的首席执行官(CEO)萨姆·奥尔特曼(Sam Altman)和英伟达(Nvidia)的首席执行官(CEO)黄仁勋(Jenser Huang)为代表的积极派认为,人工智能存在巨大的潜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短期内人工智能便能够超越人类智能;另一方面,以深度学习先驱杨立昆(Yann LeCun)为代表的消极派则认为由人类训练的人工智能难以达到人类智能的水平。从科学发展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技术正在逐渐趋于成熟,人工智能对人类智能的完全模仿有实现的可能性。但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人工智能若想要达到人类智能的程度,思维与存在之间的鸿沟是无法避免的。本文试比较以人类智能中理性能力为基础而产生的人工智能所具备的输入—识别—输出能力与人类理性的差异,认为由于人工智能感性直观的缺失以及知性的后天性,人工智能无法真正认识现实世界,其输出结果与现实不存在真实联系,也不能产生对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后果的正确判断。
一、人工智能的理性基础
自笛卡尔(Descartes)提出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以来,近代认识论无不以消弭对立为己任,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重心,则是落在了理性与感性的关系之上。
理性从被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认为是普遍规律的逻各斯中衍生出来,被看作是逻各斯的化身。哲学之父泰勒斯(Thales)将水作为世界的本原,除开他对自然的观察,更是其凭借理性对自然进行抽象思考的结论。自巴门尼德(Parmenides)划分“真理之路”与“意见之路”以来,作为思辨能力集中体现的理性便成了把握“存在”的钥匙。在思辨哲学的发展过程中,理性所包括的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被认为是接近真理的方式,存在者的本质共相被认为仅能凭借理性所把握,因而奠定了理性在形而上学中的地位。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理性被科学理性所取代。随着人类对自然认识的加深,经验与理性之间的矛盾也愈发激烈(例如哥白尼的日心说革命)——一方面,人类对经验事实的信任不断受到冲击;另一方面,理性的地位逐渐巩固,似乎只要高举理性的旗帜,作为最高追求的“理念世界”就不再遥不可及。
然而,理性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困境是明显的,休谟(Hume)看到了这一点,那便是逻辑能力上的理论闭环同样受限于逻辑使用者的水平,脱离经验而过分使用理性,最终只能够得出独断的结论。形而上学的发展也至此陷入了泥淖:既然理性与现实的存在者无法产生关联,那么理性又何以真正把握存在者的本质共相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并且重新建立形而上学的地位,康德(Kant)提出了一个方法,那就是约束理性的使用范围。康德将理性分为两个部分,即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而理性中的认识功能正是由理论理性所负责。在康德看来,独断论产生的原因在于理性的超验使用,其结果为“先验的幻相”[1]。康德认为,自然界向人类展现的只是现象,人类从现象中所获得的感性材料只能是或然的,不具有普遍必然性。然而,当人们开始对现象产生认识时,其认识结果必然符合人类先天的认识形式,即知性范畴。因此,即使人们从自然界中获得的经验是或然的、后天的,从中抽象得到的知识也先天地具有普遍必然性。至此,经验知识获得了正当地位,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也不再尖锐,但现象背后的“物自体”却成为思维把握存在的障碍。
在思维与存在逐渐统一的过程中,黑格尔(Hegel)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接过了康德关于现象的观点,将其与人类的认识活动相关联,并以“对象”这一概念赋予其运动的性质。在认识过程中,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差别和矛盾推动人类精神超出自身,而后又返回自身,这一过程被黑格尔称为“理性的自我批判”。在这一过程中,感性认识深入对象内部把握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亦即普遍性的共相或概念,而人们所把握到的关于事物本质的思想就是事物的本质,康德所遗留的关于“物自体”的问题便也不复存在。但是,黑格尔所说的理性的自我批判仍然只是思维的活动,思维所把握的本质也仅仅是思想,思维与存在之间仍然保留着“楚河汉界”。而马克思却从黑格尔所提出的对象的概念中得到了启迪,他发现了人类立足于机体面对自然界所具有的能动作用,这一作用并不是唯心主义所崇尚的理性的认识功能,而是人类凭借实践对于自然的能动改造。人类并非在“直观”的作用下从自然界中被动获取感性材料,而是在“感性的活动”中创造着人类认识与自然界之间的差别和矛盾。人类在对自然不断改造的“对象性的(Gegenstndliche)活动”[2]中,实现人类自身能力在自然界中的“对象化”,并不断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思维和存在之间的沟壑因为“感性的活动”而被架起一道双向通过的桥梁。而对象化的过程不仅仅包含着实践以及指导实践的理性认识,同时也赋予了对象以人的目的性。
人工智能就是人类在科学技术的助力下有目的地模拟人类思维方式而产生的,是逻各斯精神在技术时代的极致体现,也是人们基于逻各斯精神对技术理性的彰显。[3]因此,人工智能的问世先天地包含着在科学理性指导下体现科学理性的科学技术,同时也包含着人类以模拟自身思维方式为目的的动机,是人类智能在现实世界的对象化结果。人工智能以处理器和储存器为硬件基础,通过计算机所搭载的多种软件架构分析输入的数字信号,并在数据训练下实现词向量化,从而实现输出全新的文字、图像甚至音视频。比较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处理输入指令并输出结果的过程,不难发现二者运作的宏观机理均可被概括为:输入—学习并识别—输出新内容。但从认识论的角度对人工智能进行微观分析时,其相对于人类智能的缺陷便体现了出来。其一是感性直观的缺失,其二是认识范式的后天局限性,其三则是缺乏对“后果”的联想。
二、人工智能的感性直观缺失
马克思说:“感性(见费尔巴哈)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4]从人类认识活动的时间顺序上看,感性认识总是先于理性认识,因为只有对感性认识进行分门别类地整理才能够形成理性认识。但从人类活动的先后顺序上看,在认识活动开始之前同样存在着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即感性材料的收集。而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相比,对于感性材料的接收与整理方式,是截然不同的。
人体通过感受器来感知外界的变化,有着包括眼、鼻、舌、耳和皮肤在内的五大感觉器官,分别对应着人体的视、嗅、味、听、触五大感觉功能,且每一类器官都能够收集不同的感觉材料。对于个别事物而言,它向人类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属性,分别被人类不同的感觉器官所接收。人工智能若要对外界变化产生“感觉”,则需要凭借传感器。通过对计算机装载不同类型的传感器,外界产生的变化——例如温度、压力、氧化或还原反应等——便可以通过传感器上的电器元件转化为不同的电信号,而此种电信号即可类比为人类感性活动所接收的感性材料。
从感觉器官与传感器对外界变化做出与之相匹配的反应的过程来看,二者之间存在着以下几点区别。第一,人体感受器与传感器构成成分之间存在差异。感受器属于有机体,组成器官并使其发挥功能的基本单位是细胞;而传感器则由导体或半导体等无机材料组成,并设计为具有感应外界变化的功能。第二,产生反应的载体不同。人体胚胎干细胞的分化过程使得细胞具有不同的功能,能够进行不同的表达,但不同功能的细胞之间也因此先天地存在同一性。人体接收不同类型感性材料的过程虽是由不同器官负责,但由于人体的整体性结构,感性材料最终以人体而非器官为终点。传感器作为计算机系统中硬件子系统的一部分,虽然同样能够实现感应外部变化的功能,但外部的直接变化只能停留于能够适应该变化的传感器,而非计算机系统整体。
由于人体与计算机组成和结构之间的区别,对于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而言,获取感性材料的能力先天便存在着巨大差异。人不但可以自发接受感性材料,也可以通过感性活动自觉接收感性材料并产生“直观”,这不仅取决于人体的整体性结构和相当发达的大脑,同时也取决于人体系统所具有的将客体“对象化”的能力。人工智能缺少感应外部变化的物质基础,一方面在于制造计算机的材料的无机物属性;另一方面是由于计算机并非先天地由自然演化而来,而是后天组成的,因此各结构之间由于“质”的不同无法形成功能的统一。
由于构成人体的有机物成分与结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人体在受到外界刺激时,不同功能的感受器能够将多种外界刺激转变为人体内部的神经冲动。这种神经冲动是在人体内部产生的电位差和释放的不同类别的介质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并使得人体内部形成与外界刺激相匹配的直观。然而计算机即使搭载不同类型的传感器,接收由于外界变化而产生的不同类型的刺激,这些刺激在经过传感器元件之后虽然可携带不同的信息,但依旧只是单一类型的电信号。携带不同信息的电信号经过算法软件的处理后,便成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数字信号。[5]
对于人类而言,当直观产生之后需要对其进行分析综合才能够形成关于感性材料的知识。如果说感性材料属于“存在者”的领域,是存在的现象,那么知识则属于人类思维,知识的形成过程就是思维把握存在的开始,这一过程离不开人类知性能力的作用。而对于人工智能而言,若要正确识别输入的数字信号,则需要对其进行向量化并形成类似于人类知性的“识别范式”。
三、人工智能识别范式与人类知性的差距
在德国古典哲学之中,知性被看作一种介于感性与理性之间的认识能力,无论是康德哲学还是黑格尔哲学,知性都起着将客观世界的诸多现象总结为知识的作用。康德认为知性是能够将现象总结为知识的能力,人类的感性使其能够从现象中获取感性材料,但是感性材料只有符合先天的知性范畴才能够成为人们的经验对象,知识则是通过知性对经验对象的分析综合形成的。“通过这些表象来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概念的自发性) ……对象在与那个(作为内心的单纯规定的)表象的关系中被思维。”[6]但这种知识不具备科学性,只有经过理性的调整才能使知性认识成为体系化的科学知识。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虽然将认识对象与认识能力相关联,但也使得思维活动过程与思维形式之间存在断裂。黑格尔则将知性视为整个精神活动的一个有机环节,而且是最为重要的前提要件。在黑格尔哲学中,知性即抽象的思维,人类由知性所获得认识是关于个别性事物的共相的认识。知性思维经历了对象化、异化和扬弃一系列变化,让自身实现了“从抽象到具体”的内在化复归。但由于黑格尔的出发点是思维逻辑而非现实,因此由这种方式得到的知性结果也只能是形而上学的。
我们站在马克思的哲学视角上,摒弃康德和黑格尔所分析的知性所获得的知识的内容,仅仅保留知性的形式时,便可获得这样一个结论:知性就是将直观总结成知识的能力。人类知性能力的形成,一方面来源于人类的先天禀赋,即人脑所具备的复杂的生理结构与功能;另一方面来源于人在成长发育过程中所接受的培养与学习。前者为后者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在人脑复杂结构与功能的基础上,人类从自然与被人类实践所改造而来的人类社会之中,学习具有多样性的认识范式。这种多样性的认识范式一方面来源于人类先天的认识能力,另一方面来源于人类交往过程中的积累。因此这种多样化的认识范式,既是先天的,也是发展的。换言之,即使知性有着人脑这一共同的先验基础,但人与人之间的知性能力存在差异。每一现实的人都有着独立的知性能力,不同的人即便接收完全相同的感性材料,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感性认识。这种由人的知性能力对感性材料总结而来的感性认识,虽然不一定是真理,但是提供了一种指导实践的思路,并为人类实践的发展及实践结果的多样性奠定了基础,属于“个性”的东西也因此产生。
由于人工智能不具备人脑这样复杂生理功能结构的器官,因此若要形成类似人类知性那样的分析与综合能力,就需要通过计算机程序模拟人类知性形成以数字信号为直接信息来源的识别范式。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例,目前实现人工智能识别数字信号的办法是使其向量化,通俗而言就是将需要被人工智能识别的数字信号所代表事物具有的属性——如颜色、形状、功能等进行坐标定位。当指令被输入并被识别时,数字信号通过基于属性的解构在坐标系中具有固定的位置,并形成从原点到坐标的向量,这就是人工智能对数字信号的识别过程。为了使人工智能能够识别数量庞大的数字信号,开发者会给予人工智能大量的数据供其学习。
人工智能在学习过程中便逐渐形成了一套识别范式。
这种识别范式的产生,一方面基于计算机软件,即算法程序;另一方面基于人类的根据自身认识结果对“对象”的解构。首先,对比产生人类知性和人工智能识别范式的物质基础,人脑不论是从结构上还是从功能上,都要强于人工智能所搭载的计算机软件。其次,形成人工智能识别范式的向量化的方式是以人类的认识方式为基础的,因此计算机对于指令的识别先天地受限于人类的认识能力,且这种认识能力是由人的“类能力”抽象而得到的,因此是单一化、片面且停滞的。一方面,单一化的识别范式使得人工智能无法产生多样性的认识,因为不存在另一套范式使人工智能产生不同于原范式产生的结论。另一方面,单一的结论无法使生成的认识结果突破其固有的识别范式,即人的“类能力”。
四、人工智能与现实的割裂
人类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在于对感性认识的整理、加工与改造,从而产生对事物本质规律的反映。飞跃的产生一方面以丰富的感性材料为基础,另一方面又以对感性认识的加工为手段。人工智能的认识过程在感觉材料的获取和感性认识的形成上与人类智能之间的差异,在理性面前被扩大化。人的认识过程是连续的、运动的和发展的,从感觉材料的获取到感性认识的形成,最后实现向理性认识的飞跃,从中不仅体现了认识存在着时间的先后顺序,同时也说明了若是在理性认识形成之前,无法获得得以形成理性认识的感性认识之时,这种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理性认识便无法达到真正接近真理,因此也不可能被称为理性认识。
此外,从实践论的角度来看,认识世界的目的是改造世界。人类活动并未止步于抽象的理性认识,而是依据理性认识将自然改造为“人化自然”,并在改造过程中,由实践结果来判断理性认识是否向真理靠近。人类的发展不仅仅是认识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认识反过来所指导的实践的发展。但对于人工智能而言,一方面,人工智能无法产生真正的理性认识;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无法使其输出结果与现实世界产生直接的、实践上的联系。
不论是由感性材料形成的感性认识,还是在知性能力作用下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而得到的理性认识,其本质都是人类的思维活动。理性认识的客观性并非取决于人类知性能力的完备程度,而是取决于客观实在。由于认识活动无法超出人类自身,因此蕴含在客观实在之中的“逻各斯”仅仅凭借人类的思维是无法真正掌握的,只有通过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感性活动才能够真正把握存在于个体之中的共相。感性活动不仅给予人类以产生感性认识的感性材料,同样也是验证人类理性认识的方式。
现阶段人工智能尚未具备有机生命特有的感性,产生不了直观,更无法进行感性活动,因此通过模仿人“类智能”而产生的人工智能一方面无法真正从现实世界中接受感性材料,另一方面不能在现实世界中验证其结果的正确性。前者规定了以人“类智能”为范式的人工智能所输出的结果并非人类思维活动中的理性认识,后者则说明人工智能对其输出结果缺乏必需的验证手段,更无法对发生于结果之后的“后果”产生合理判断。
五、结语
由于人工智能与现实世界不存在活动关系,仅仅以人类智能理性部分为范式的人工智能始终包含着哲学认识论中思维与存在的割裂。人工智能不存在感性,无法产生直观,更不能进行感性活动,因此无法产生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能区分自身与自然的差异,便也无法具备人类所拥有的“对象化”能力,人类智能对人工智能的超越性也因此始终存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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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99.
[3]侯耀文.人工智能“类人化”的人学反思[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4(3):73-83,158.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08.
[5][美]雅各布·弗雷登.现代传感器手册:原理、设计及应用:原书第5版[M].宋萍,隋丽,潘志强,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