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招标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调控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关键作用。通过深入分析现阶段招标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招标采购制度创新的目标、原则、措施和效益,并对难点和风险进行了分析,为招标采购助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出制度创新思路,旨在通过招标采购制度创新,提升招标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效率和作用,为完善我国招标采购制度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借鉴,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招标采购;制度创新;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4)18-0094-04
一、招标采购制度面临的问题分析
招标采购制度是招标采购活动的基础和保障,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招标采购活动的效果和作用。我国招标采购制度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体系,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
(一)法规体系建设不足,缺乏区域性和差异化考虑
我国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等。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为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了基本的规范和指导,但也存在一些不完善和不适应的地方。例如,这些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单位等的不同,有些内容存在重复或相互冲突;有些缺乏及时性和前瞻性,有些内容滞后于市场变化或忽视了新兴领域等。
同时,招标采购活动涉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等不同的地区层级,不同层级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环境、政府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目前,我国招标采购的法规体系和配套制度在充分照顾和平衡地区层级的差异化需求,提供合理有效的执行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例如,有的制度制定过于刚性或强制,忽视了地区层级针对自主性或灵活性的不同需求;有的制度反映到操作流程中显得过于复杂或繁琐,忽视了地区层级针对效率性或便捷性的不同需求等。
1.制度标准单一同质化,无法满足市场行业多元化与差异化需求
招标采购市场主体包括采购方、供应商、评标专家等,它们在规模、性质、类型、需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这就要求招标采购制度要充分尊重和满足市场主体的多元化需求,提供多种多样的评标标准和方式。但是目前我国招标采购的评标标准和体系设置难以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例如,评标标准过于单一或刻板,忽视了市场主体的个性化或特殊化需求;评标方式过于简单或固定,忽视了市场主体的灵活性或选择性需求;评标过程过于封闭或僵化,忽视了市场主体的互动性或参与性需求,等等。
招标采购活动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如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提供等,这些行业领域在特点、规范、需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这就要求招标采购制度能够充分考虑和反映行业领域的差异化特点,提供针对性和适应性的制度设计。但是目前我国招标采购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例如,制度设计过于统一或泛化,忽视了行业领域的专业性或复杂性特点;制度设计过于僵化或滞后,忽视了行业领域的变化性或创新性特点;制度设计过于理想或脱离实际,忽视了行业领域的实际性或可行性特点,等等。
2.市场化和竞争机制亟待加强
市场化和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招标采购活动的核心要素,它们可以促进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价格形成、资源配置等,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效率和质量。但是目前我国招标采购市场化和竞争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例如,招标采购市场准入门槛设置不合理,导致市场主体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招标采购市场信息不对称或不透明,导致市场信任缺失或破坏,等等。
二、推进招标采购制度创新的路径
(一)制度创新的目标
1.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和质量,节省采购成本支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招标采购效率和质量是衡量招标采购活动是否合理、有效、节约、优化的重要指标,它反映采购成本支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化性和公平性。招标采购制度创新应该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扩大市场主体范围、增加市场选择空间、鼓励市场主体创新等措施,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和质量。
2.促进市场竞争和公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是影响招标采购活动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因素,它反映市场主体之间是否能够享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和竞争条件。市场活力和创新是影响招标采购活动是否能够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它反映市场主体是否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招标采购制度创新应该通过完善法规体系、建立科学评标机制、运用数字技术、强化监管体系等措施,促进市场竞争和公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3.防止腐败和浪费,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信任
腐败和浪费是影响招标采购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重要因素,它反映招标投标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或违规的情况。国家利益和社会信任是影响招标采购活动是否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的重要因素,它反映招标采购结果是否符合国家和社会的期望和要求。招标采购制度创新应该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惩戒措施等方式,防止腐败和浪费,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信任。
4.推动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
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是影响招标采购活动符合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经济社会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是衡量招标采购活动是否能够实现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指标,它反映招标采购活动是否能够平衡经济增长和社会福祉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招标采购制度创新应该通过引入绿色采购理念和标准、考核供应商的社会责任绩效、推动中小企业参与招标采购等措施,推动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制度创新的原则
1.法治化原则
法治化原则是招标采购制度创新的核心原则。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标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德。法治化原则要求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契约精神,同时也要求完善法规体系,消除法规之间的重复或冲突内容,增加法规之间的协调或补充内容,使法规更加统一、协调、灵活、针对性强。
2.市场化原则
市场化原则是招标采购制度创新的方向原则。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和供需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和竞争协作。市场化原则要求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不得存在干预或歧视的情况;同时也要求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价格信号、竞争机制、创新机制等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
3.信息化原则
信息化原则是招标采购制度创新的保障原则。要坚持以信息为支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招标采购信息的收集、处理、共享、公开等能力,提升招标采购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信息化原则要求招标采购活动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招标采购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提高招标采购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招标采购信息的多维度、多层级、多方位的共享和公开,提高招标采购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4.透明化原则
透明化原则是招标采购制度创新的纠偏原则。要坚持以公开为基础,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能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标采购结果的公信力和合理性。透明化原则要求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向社会公众或相关方公开招标采购信息、过程、结果等,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可见性和可查性;同时也要求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实现社会各界对招标采购活动的有效参与和评价,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三)制度创新的措施
1.完善法规体系
一是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基础性法律法规,消除其中存在的重复或冲突内容,增加缺失或滞后内容,使之更加统一、协调、灵活、具有针对性。二是完善专项性法律法规,明确其中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监督责任等,使之更加具体、明确、有效。三是积极制定前沿性法律法规,反映其中的新理念、新技术、新要求等,使之更加先进、创新、适应。
2.建立科学的评标机制
一是完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确保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性、独立性、代表性等,避免评标委员会的失效或失信。二是多元化评标标准和方式,根据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市场主体、不同社会需求等,设置合理有效的评标标准和方式,避免评标标准和方式的单一化或僵化。三是优化评标过程和结果,利用数字技术提高评标过程的透明度和效率,利用信用体系提高评标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度,避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封闭或失真。
3.运用数字技术
一是推进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统一开放、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在线化、智能化、可视化等。二是推进电子招投标数据共享,利用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构建多维度、多层级、多方位的电子招投标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招投标活动的数据化、信息化、价值化等。三是推进电子招投标监管创新,利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追溯码等技术,构建全程覆盖、实时反馈、动态调整的电子招投标监管模式,实现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化、风险化、责任化等。
4.强化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监管主体和职责,明确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监管角色和职责,形成监管主体之间的协作和制衡,避免监管主体的缺位或越位。二是完善监管手段和方法,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信用评价等,形成监管手段之间的补充和协调,避免监管手段的滞后或过度。三是完善监管效果和反馈,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运用问责机制、惩戒机制、申诉机制等,形成监管效果之间的激励和约束,避免监管效果的失效或失信。
(四)制度创新的效益评估
1.经济效益评估
规范的招标采购制度可以促进产业的优胜劣汰,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以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能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也可以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
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吸引更多企业主体投身其中,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新的制度落地实施后,应从为中小企业提供参与其中的机会,打破大型国企的采购垄断,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商机、增加收入、积累经验,提高其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其市场份额和规模,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其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经济效益评估,为制度持续优化改进提供参考。
2.社会效益评估
通过选择优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可以保证公共工程的安全、耐久、美观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公共设施的使用效果和满意度;可以保证公共产品的性能、品牌、售后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公共物资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还可以保证公共服务的效果、满意度、持续性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通过加强监管和惩戒,可以有效防止和打击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和虚报、挥霍等浪费现象,维护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以及国家财产、社会资源的安全性和节约性等方面开展社会效益评估。
3.生态效益评估
通过引入绿色采购理念和标准,选择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可回收再利用等产品或方案,将供应商的环境绩效作为评选条件之一。可以从带动相关企业实现绿色转型的效果、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降低碳排放和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提高环境责任感和竞争力、遵循相关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理念、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等方面开展生态效益评估。
三、招标采购制度创新应关注的问题
(一)制度创新的难点
1.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数字化采购已经成为招标采购活动的主流方式。它可以大大提高信息传递、处理、共享等方面的效率和质量,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例如,数字化采购产生了海量的个人隐私数据和商业机密,如何在提高信息透明共享的同时妥善保护隐私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此外,还需要建立切实可行、适应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保障和监管机制,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在开放共享与安全保护之间求得最佳平衡。
2.引入和评估企业社会责任
在招标采购中如何科学引入和评估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需要建立避免形式主义的评估标准和机制,真正促使企业在环保减排、员工权益、社区支持等更多领域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并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3.建立长效机制和动力激发
招标采购制度创新需要一个长期推进的过程,关键是要形成自我驱动的良性循环机制。可以考虑建立定期评估和修订完善机制,并设立专项资金激励持续创新;同时,要通过积极宣传发挥典型先进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营造浓厚的制度创新氛围和动力。
(二)制度创新的风险
1.利益冲突与道德风险
招标采购活动涉及多方当事人利益,其利益诉求可能存在冲突或矛盾。例如,采购方希望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优质的产品或服务,而供应商希望以最高的价格出售最低成本的产品或服务,这就可能导致一些不道德或不合法的行为,如贿赂、欺诈、串通等,即使在规范的招标采购制度下,这些行为也可能难以根除,甚至可能由于新的制度体系引发出新的形式或手段。因此,需要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律监督,提高各方当事人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防止利益冲突导致道德风险。
2.监管困境与监督缺失
招标采购活动涉及多个部门、领域和地区,其规模、复杂度和敏感度都较高,这就给招标采购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困难。如果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未充分考虑配套的监管体系建设和新的监督手段,就可能导致监管困境或监督缺失,从而影响招标采购活动制度创新各项措施的正常进行和效果实现。因此就需要完善监管体系和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执行力,防止监管困境导致监督缺失。
3.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效益
招标采购制度创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成本可能较高。如果制度创新的成本超过了其效益,就可能导致制度创新的失败或无效。因此,需要合理评估和控制制度创新的成本,同时最大化制度创新的效益,实现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平衡。
四、结束语
招标采购制度创新是时代赋予的重要任务,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积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以科学和开放的态度推进改革与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只有在不断探索与创新中,招标采购才能不断强化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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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柯 黎]